上海金都事件中的警宪冲突与国共政争

2023-04-06 16:20
社会科学动态 2023年2期
关键词:宪兵戏院国民党

郭 倩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介石等人为刷新政治,开始仿照租界市政管理模式,推行“大上海计划”,旨在缩小上海华界与租界之间的差距,而上海华界警政建设则是其改革重点,最终使其“成为中国治安管理的专职机构”,“成为社会治安管理的专职人员和中坚力量”。①抗战结束后,尽管上海市政府各项规制逐步恢复,但推进并不顺利。1947年震惊全国的金都案件便是国民政府恢复和重建战后秩序过程中所遇“挫折”之缩影,也是全国警宪冲突之典型,引发国共双方和社会各界关注。目前学界对于金都戏院案件的研究尚不充分②。本文将对金都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分析案件产生的深层原因以及国共的政治策略,从而揭示国共双方在战后上海收复后陷入国共政争处境之下,都在竭力调动自己的政治资源并进行角力。

一、警宪冲突:金都事件中的权力缝隙

警察维持社会治安为其基本职责。1945 年抗战结束后,上海市警察机关迅速得以恢复。9 月18日,即公布了《上海市警察局施政纲要》,其中明确规定上海市警察局的任务之一是“保障社会治安,保护数百万市民之安居乐业”③。1946 年在警察局的《本局施政方针与工作计划》中也明确提出:“治安的巩固与秩序的安定,为一切庶政推行的基础,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要件。”④并明确指出现时维持上海治安的重任,无疑是落在警察身上。时任上海市警察局长的宣铁吾也强调“现代国家政治制度中的警察,是安定社会的基层组织。”⑤地方治安与社会秩序都需要依赖警察来维持。警察负有保卫人民的职责。

宪兵是西方近代军事、法制及警察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综合产物。其目的是保证军队的秩序,维持军人的风纪、卫生、纪律等。⑥由此,宪兵又被称为军事警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介石为维护南京社会秩序,并加强对军队的管控,自1927 年起经过层层筛选秘密组建,最终于1931 年正式成立宪兵队。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国民政府筹建的宪兵部队,不仅有军事警察的职权,还兼任行政警察的职权。1929 年,军政部公布的《宪兵服务暂行条例》第一条即规定:“宪兵直隶军政部,除主管军事警察外,兼任行政司法警察。”第二条中:“宪兵执行职务时,属于行政警察,应受内政部长之指示。”⑦1932 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宪兵令》第一条:宪兵隶属于军政部,受军政部长之管辖,主管军事警察兼掌行政警察、司法警察,并其他各院部省市政府指令之事项。⑧同年颁布实施的《宪兵服务规程》更进一步规定了宪兵执行行政警察时的具体事项。宪兵在执行行政警察事务时,其职责与警察并无太大区别。这样警察与宪兵的权责存在重合之处,也就导致了界限不明,权责不清。宪兵认为行使警察职权合乎法规,警察则认为宪兵越俎代庖。

至抗战时期,对于军队与警察的职责,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校长李士珍讲道:“军队攘外,警察安内,乃抗战建国之二大主力,不可偏废。后方治安之维护,警察职责所在,无可旁贷。”⑨抗日战争胜利后,警察在战后重建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宪兵因情绪高昂,体现出一种强势的作风。宪兵自视自己抵制日军,劳苦功高,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宪兵因其军事警察的身份,也往往自恃地位比警察高,而看不起警察⑩。加上宪兵与警察的职责仍未厘清,宪兵仍行驶着警察的部分职权。警宪权责不清,最终也导致了上海金都戏院警宪冲突之事的发生。

金都大戏院位于上海延安中路,1940 年开始上映电影。日伪占领时期,电影营业不佳,改演话剧。抗战胜利后恢复电影营业。令时人震惊的上海金都事件正是发生于此。1947 年7 月27 日晚,金都戏院即将上演古装凄清大片《龙凤花烛》。就在电影开演前,检票口突然传来激烈的争吵声。原来,上海市工务局管理处科长刘君复和朋友同往观看电影,但他们三人只有两张电影票,本想入场时再补购一张,不料检查员张镛根不予通融。刘君复立即将服务证取出,与之商量能否添购一张。张镛根一看,冷笑着说不行。此时的冷言相对,引起刘君复的强烈不满。⑪

争吵之时,正在金都戏院门口值勤的新成分局警士卢运亨前往检票口试图调解。但收票员对卢运亨表示置之不理,并随即叫来宪兵队长李豫泰及宪兵二人。李豫泰对刘君复说道,既不买票就请离开。原来金都戏院平日里为让宪兵弹压无票看电影之人,总是送给宪兵饮料和香烟等。所以一遇到事情,宪兵自然袒护金都戏院的人。这次也不例外。

警士卢运亨向李豫泰解劝其对百姓应当客气。李豫泰立即认为卢运亨干涉了他的举动。不客气地对卢运亨说:“你算什么,一个警察也来管事。”卢运亨初生牛犊不怕虎,说道:“我是警察,应负有代人民排解纠纷之责”,⑫李豫泰喝道:“我是宪兵排长,别说是老百姓的事,就是你们警察的事我也管得。”卢运亨又道:“宪兵的职责是管束军人,不该插手民众纠纷,更不应该妨碍警察执行任务。”李豫泰恼羞成怒,给了卢运亨两个耳光,卢运亨顺势用脚踢李豫泰。随后其中一宪兵将卢运亨打倒在地,将受伤警察带至楼上外账房间。⑬李豫泰随后打电话给新成分局局长卓清宝,请派人前往处理;同时分电康定路宪兵队,请求速派人来援助。⑭

新成分局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派新成分局副局长夏赫入院交涉。⑮新成、老闸、黄浦与泰山各分局警员听闻此事件后,亦自动前往质询。不久在戏院门前聚集警员数十人。3 名宪兵和数名警察因一道房门而形成对峙之势。午夜时,在宪兵23 团8 连上尉连长王廷鋆和9 连上尉连长任亚夫的率领下,两卡车荷枪实弹的宪兵赶到金都戏院支援李豫泰。⑯宪兵一到,即对包围金都大戏院的警察实施反包围。⑰李豫泰见援兵已到,争执之下,将两颗子弹射出窗外。枪声一响,使得现场的氛围变得更为紧张。

戏院内枪响不久后,马路上有3 辆车同时被堵在十字街心的岗亭附近。⑱10 多名警察随即窜到马路当中,分别截住了一辆运瓜及一辆运蔬菜卡车。⑲警察试图冲出宪兵的包围圈,但被宪兵所阻止。宪兵用刺刀将卡车轮胎戳破,车上警员李正光下车向宪兵询问为何用武力阻止交通。一宪兵以刺刀刺向李正光,未能致命,继而开枪射击,击中李正光头部,李应声当场毙命。此枪一发后,现场秩序大乱。在金都戏院楼上的宪兵,亦发枪向下射击,当场10 余人被命中倒地。⑳7 月28 日,上海各大报纸均以头版消息报道了金都戏院警宪冲突案件。

警察和宪兵均为国民党的统治工具,双方为何刀枪相见,以致金都戏院案件的发生?上海金都戏院的这场警宪冲突表面上看是警宪个人之间的争强好胜,实际上却是警宪权责不明、警宪之间出现权力缝隙而引起的权力之争。

二、权势转移:中共领导下的上海警察罢工

上海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解放前的上海,是国民党统治区最大的城市,也是中共地下斗争最重要的一个地区。上海地下党的工作,直接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进行。战后上海亟待重建,却又陷入国共政争的泥淖,从而成为双方抢夺政治资源的重要之地。1945 年9 月,国民党抢先重返上海建立了统治。1947 年在中共中央上海局领导下成立了中共地下党上海市委,张承宗当选市委书记。同年6 月,国民党在军事上全面进攻失败,为挽救败局,7 月即颁布了《总动员令》。其中规定:“凡怠工、罢工、停业、关厂及其他妨碍生产及社会秩序之行为均应依法惩处。”㉑中共上海地下党当局表示要冲破国民党的禁令,积极配合国统区第二条战线的开展。

上海金都戏院发生的国民党警宪冲突,对于这时期的中共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此事件一发生,中共上海地下党市委直接领导的地下组织“警委”立即对这一事件作出了详细了解。警委书记邵健随后即向中共地下市委书记张承宗汇报。市委指示,要不失时机地利用敌人内部矛盾,扩大影响,造成声势,发动全市警察大罢岗,来粉碎蒋介石的反动禁令,并要求党员骨干一定要站在斗争的最前列,利用警宪冲突,“有利有理有节”地在敌人心脏里开展“游击战”。㉒邵健向警委传达了市委的指示,中共地下警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下一步行动。警委领导连夜便开始了行动,分头向各分局支部传达布置,激发警察对宪兵的不满。口号则为:“为当局卖命,生命无保障。”“要为死难同人报仇雪恨”“惩办杀人凶手,还我弟兄英魂”㉓。一场特殊的斗争逐渐展开。这不仅是中共地下党员的个人意志,也是敌后第二条战线的任务。

7 月28 日,黄浦分局的中共地下党员刘效琅和杨儒珍利用敌人内部的矛盾,发动群众进行斗争,不失时机地在警察中鼓动起来。“我们的生命得不到保障,还上什么岗!”“罢岗,看他们怎么样!”“全上海两万多警察,还怕他一千宪兵不成!”地火在国民党统治的后院逐渐燃起。一辆乘有三四十个警员的大卡车,从黄浦分局出发,沿着中正东路向西行驶,一路上进行宣传。不过半天时间,怒火传遍全市,沿途得到老闸、新成、卢湾、嵩山等区交通警察的响应。上午10 点,全市交通警察全部罢了岗。上海陷于混乱之中,十里洋场,竟没有警察站岗。㉔据黄浦、老闸、新成等三个分局不完全统计,在半小时内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3 起。㉕交通陷入一片无序状态。

面对警察罢岗,马路上无交通警察指挥管理的局面,警察局长俞叔平连忙调集各分局的内勤警察、保安警察、义务警察,上街维持交通,以补罢岗之遗缺。警备司令部宣铁吾为维持治安,立即将所属的9 个稽查大队及义务稽查第一第二大队全部出动,巡逻要区。㉖但临时拼凑之举,效果可想而知。市中心的商店,害怕在混乱中遭抢,也都纷纷关门停止营业。于是,宣铁吾于上午至新成分局训话后,俞叔平局长亦竭力劝导制止罢岗。

警察本是维持社会治安的主体力量,却呈现集体罢岗之态。警察罢岗的消息很快传到南京,南京内政部方面闻悉之后,亦急电上海市政府速谋复岗。吴国桢市长并于28 日下午2 时亲赴黄浦、老闸及新成分局,召集警员训话,叮嘱警察安心工作,切勿疏怠职务。吴国桢对记者称:本人亲往各警局谈话,警员均深明大义,已恢复站岗工作。㉗事实上,罢岗的逐渐平息,并非完全因吴国桢的劝导,而是在罢岗当天,中共地下党员刘峰将罢岗情况向张承宗汇报之后,张承宗对刘峰指示:“利用扩大军警矛盾的斗争,要适可而止。要隐蔽自己,要积蓄力量,防止组织遭到破坏。”㉘中共地下警委也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考虑到发动罢岗主要是为了冲破国民党当局的禁令,在政治上造成影响,目的已达到,便决定适时收兵。㉙至30 日下午,罢岗基本结束。

罢岗行为虽然结束,但斗争并未停止。在罢岗的同时,28 日上午由新成分局一名警士提出成立上海金都戏院警察惨案善后委员会(以下简称“善委会”)。警察罢岗并成立“善委会”,使国民党当局惊恐异常。 7 月30 日,“善委会”旋即组织警察请愿。200 多名请愿代表除20 多人北上南京请愿外,其余则分赴上海市政府、市参议会、淞沪警备司令部。其中上海市政府最具典型性。市长吴国桢在市政府接见了请愿代表,表示对于此次惨案,极为重视,连日来多方查勘,并具报中央,要求彻查真相,还表示达不到请愿者之合理要求,当辞去市长职务。吴国桢对请愿代表所提的五条要求,作出相关的答复:“1.惩凶问题,现由最高当局莅沪要员组织军事法庭,循法律途径解决,务必彻查主使犯、开枪行凶犯,按军法惩处;2.由市政府拨款各受难者,抚恤3000 万元,伤者依伤势轻重,分别抚恤;3.同宪兵当局再行磋商,明确划分警宪职责;4.追悼会俟本案解决后即扩大举行,本市长亲自参加;5.惨案责任查明后,对死伤市民再行抚恤,决不推诿。”㉚

1947 年8 月4 日凌晨,吴国桢在市政府会议室再次接见“善委会”代表。吴国桢面对“善委会”代表,坦率地承认,金都事件已不是警察局单独之事情,实为全市市政问题,必须予以公正的裁决。

此后,“善委会”还发动了全市警察为死难者进行公祭,实为一场颇具声势的示威游行。“善委会”的代表提出要公祭死难同仁,为同仁伸冤,并慰问家属。中共地下党组织于是决定趁机组织一次示威活动。在上海中共地下党员的发动下,8 月2 日,警察训练所的学员与教职员工460 余人分乘11 辆大卡车和4 辆轿车前往殡仪馆参加公祭。㉛途中经过宪兵23 团时,有意在周围转了3 圈,车上警察高呼“杀人者偿命”等口号。

令国民党始料未及的是,“善委会”中仅中共地下党员就占了18 名,另外还有一些倾向中共的积极分子。这些人成为“善委会”的中坚力量,左右“善委会”的一切主张和行动。㉜“善委会”一成立,便运用舆论工具,争取社会同情。㉝于是“善委会”立即编辑出版了《伸雪报》,中共地下党员蒋复强、范白苹担任编稿、选稿工作。7 月30日,《伸雪报》创刊,发刊词中鲜明提出“公理定会战胜强权”“团结就是力量”等口号,公布了血案真相。《伸雪报》创刊的第二天,即遭到军统的查禁。军统特务章承祖扬言,如有不服,将按戡乱条令治罪。

警察罢岗请愿的一系列活动引起了蒋介石的高度重视。蒋随后即向上海市长吴国桢发去电报:“查金都戏院宪警发生冲突死伤多人一案,业经饬由有关机关从严查办,在此积极侦查审判期间,无论任何方面应侯依法解决。乃据报尚有少数员警意图扩大事态,仍有张贴标语、简报及发动请愿情事,殊属影响治安,淆乱听闻,特电希即妥为制止为要。”㉞

1947 年正是国民政府从“训政”转入“宪政”标志性的一年。年初公布了由国民大会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4 月政府完成改组。1947 年7 月国民党刚颁布“戡乱总动员令”,但令国民政府未曾想到的是,“动员令”才发出不久,混乱竟然出现在警察身上。这正是对“动员令”的极大讽刺。国民党更没有想到,中共巧妙利用了这次案件,扩大了军警的裂痕,冲破了所谓“戡乱”的禁令,取得了斗争的胜利。㉟而国民党对于警察罢岗事件的调查,却一度认为“金都事件发生后,长警情绪虽曾一度较为紧张,但经劝导,均能安心服务,静待上峰解决。”㊱

金都案件发生后,中共抓住时机,因势利导利用警宪之间的矛盾,采取了合理、合法的斗争,成功地发动了警察罢岗、请愿、公祭等系列活动,冲破了国民党的“戡乱动员令”。对于中共而言,这场斗争一方面打击了国民党,使统治阶级内部引起混乱,动摇了国民党的统治;另一方面使警察内部发生分化。为中共地下党的警委在警察中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创造有利条件。㊲警察中有更多的人向中共靠拢,由此积极配合了敌后第二条战线的开展。此次事件之后,国民党内不少警员认识到为国民党效力,得不到生命保障。尽管国民党“诱、骗、恐吓”,也无济于事。到解放前夕,中共地下警委系统已有地下党员470 多人。这就有力地打击了国民党警政当局,为中共最后接管上海警察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明晰权责:南京国防部的审判

金都戏院警宪冲突及由此引发的警察罢岗、请愿等一系列事件,不仅震动了上海当局,同时也引起了南京国民政府当局的高度重视。

金都事件发生后,时任上海市长的吴国桢对这一事件作出了报告。明确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一是使复杂事件简单化,依照国法、军法,按是非办理。二是宪警职权亟应划分清楚。㊳吴国桢随即向国防部请示。此外,吴国桢还电呈蒋介石,请求予以指示。蒋介石于31 日电复吴国桢,指示两点:一是宪警冲突案,亦饬陈诚总长派员克速赴沪,彻查法办具报。二是关于宪警职权之划分事宜,现行法令本有规定,应否重行划分,已交国防内政两部会同检讨研议具报。㊴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呈请国防部与宪兵司令部迅速派遣高级职员到上海调查处理。宣铁吾一度与蒋介石通电话,请示处理金都事件之方针。并在电话中曾婉辞处理之全权,蒋介石承允饬国防部再派大员来沪调查处理。警察局长俞叔平亦电请警察总署派员来沪。

另外,金都事件的发生,致使本应在1947 年9 月下旬召开的参议会提前召开。休会期间,议长潘公展约集各参议员茶会,茶会到会参议员约70人,讨论宪警冲突事件。潘公展于29 日茶会招待上海市军政首长及全体参议员。潘公展及参议员多人发表意见,均主持请中央迅将宪警职权分清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金都戏院被捣毁,应给予损失赔偿,负伤人民应予从优抚恤。㊵

除上海当局及时向南京国民政府汇报沟通外,蒋介石本人对于金都事件也表现出极大的关注,饬令严肃处理此事件。南京方面先后派出军警宪官员,组织调查会共同对金都事件进行处理。

金都大戏院7 月29 日晨,内政部警察总署所派督导王哲与宪兵司令部所派少将高级参谋李成仁分别由南京抵达上海。据李高参表示:其主要任务是调查警宪双方因何至误会冲突而复扩大。另一任务则是代表张司令向受伤警员及死亡警员之家属致慰问之忱。王哲督导于抵沪后,偕同吴市长、俞局长,莅临新成分局向全体员警训话。王督导表示其主要任务为三点:一是调查事件真相;二是劝阻事态不能再扩大;三是慰问受伤警士及死亡警士之家属。随后两人会同上海方面三人小组作进一步之调查。警备司令部、警察局及宪兵二十三团三方面组织之调查委员会完成初步报告后,7 月30 日奉命根据初步报告再作深入之侦查。7 月31 日下午在南京西路警备部第六稽查大队队部传讯有关证人。传讯之证人有出事时驶经该处之装西瓜卡车司机张年发,金都戏院稽查赵庆良等10 余人。一直审讯至晚上深夜才完毕。㊶李、王二人对案件的审理收效有限。蒋介石认为其审理不力。因此继李成仁、王哲对金都案件的审查之后,蒋介石又命国防部次长秦德纯亲自到沪主持军事法庭,秦担任审判长。秦德纯于7 月1 日晚上乘快车离开南京,在上海大致停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8 月6 日返回南京。据秦德纯告诉记者称金都事件之调查工作暂告一段落,“即将由有关方面依军法及民事两方而分别审讯。”㊷关于此案之责任问题,据秦调查结果,宪警双方均须负责。

8 月11 日,国防部军法处长刘慕曾少将又抵达上海主持审理金都案件。至8 月14 日,金都案件的侦讯已到最后阶段。金都戏院案件先后收押宪警共19 人,其中宪兵11 名,警察8 名。下午2 时30 分刘慕曾处长等人到金都戏院察勘院内外的痕迹和地形,约4 时许离开金都戏院。在金都案件于上海的审理即将结束之际,计划却突然发生变化。据刘慕曾处长抵京后告知记者称:“金都案原定15日会审,因临时奉到最高当局指示,全案移京审理。”㊸刘认为案件真相已大致明了,并表示宪警双方均应承担相当责任,至于孰轻孰重,则需待会审后始能决定。原来羁押警备部看守所中的11 名宪兵,8 名警察,已于15 日晚11 时半,由警备部特务连第二排排长陈道新率士兵20 名押解,乘夜车赴京受审。㊹至此,案件的审理由上海移交南京。

随后上海宪兵二十三团奉令全部调京待命,上海方面由原驻京之宪兵独立第三营前往接防。根据当时的情况,在沪一个团的兵力尚且不够,一个独立营则更显不够。宪兵并不是调不出一个团来,可能这是对整个宪兵组织给以无形的“惩罚”,以免除警察方面出现不良的余波。㊺金都戏院宪警冲突血案,全案移京继续会审。11 月28 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国防部等机构,对金都警宪冲突案分别作出处置裁决。国防部于11 月28 日签呈:对宪兵司令张镇及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拟予记过处分;对上海市新成分局长卓清宝进行撤职;宪兵排长王廷鋆、任亚夫拟撤职处分;宪兵23 团团长及该营营长各降一级。㊻同年12 月15 日宣布最高当局批准之判决,并即时执行。首犯罗国新处死刑,立即枪决;彭光浩、鲍开良两宪兵,各处有期徒刑15 年,褫夺公权10 年;杨变开、顾明辉等各处有期徒刑8 年,褫夺公权5 年。李豫泰、吴伯长各处有期徒刑2 年,褫夺公权2 年;王廷鋆、任亚夫受微职行政处分。在押8 名警察因非军人身份,不予受理,移转南京地方法院审理。㊼时达4 个月之余的金都戏院案件,至此才算结束。1948 年1 月,国防部签呈给行政院长张群签署生效,并训令上海市政府遵照执行。㊽

抗战后,随着宪兵带着巡视督察的授权走上街头,警察的权利逐渐受到削弱,警察的威势不断受到宪兵的挑衅,双方为争夺势力范围,屡屡发生冲突。1947 年的金都戏院事件,因一张戏票而引起的警宪冲突案,表面上看似乎是警宪之间个人的冲突,实际上却属于警宪权责不清所导致的权力之争。对于金都事件,蒋介石亲自批示:以后宪兵在各处只服行其军队有关之任务,不许执行社会有关,如戏院、公共场所之任务。㊾经过这次宪警大纠纷,在警察总署署长唐纵的建议下,由内政部草拟,与国防部会同答请行政院批示的关于警宪职权调整办法,就原有法规重予申论,明确规定宪警行驶职权范围。其要领为关于一切治安问题,由警察全权负责处理,宪兵不得越权;有关军人违反治安行为,应由宪兵执行处分,警察亦不得干预。㊿这就明文规定了治安问题由警察处理,军人违反治安的案件则由宪兵处理。

至于一般的治安秩序,则规定:若经宪兵查究而须处理者,应即转知当地警察前往执行,宪兵不得越权;反之为警察发现有军人不守治安秩序者,亦当立即请由当地之宪兵前往执行,警察不得干预;若无宪兵驻守之地区,警察得代行宪兵之职务,未设置警察之地区,宪兵亦得代行警察之职务。这样军民之间有纠纷,军人交宪兵,普通百姓交由警察处理。只有在未设置宪兵或警察之地,才能由对方代替执行相关职权。由此宪兵与警察争权夺利的问题才得到暂时解决。

四、结语

警察与宪兵本为南京国民政府维持社会秩序之主力,但上海金都戏院事件,却因一张戏票而引起警宪大动干戈,酿成惨案。这一事件引起南京蒋介石的高度重视,不仅对上海当局领导人提出最高指示,另亲自派国民党高级官员前往上海主持案件的审理,在最后进行会审的关键时刻,将案件移交南京审理,长达近5 个月之久,案件才最终宣判。警察与宪兵均为维持社会秩序之主要力量,但其自身却引起冲突,成为社会混乱之源。一方面反映出在当时动荡的背景下,警察与宪兵对于国民党统治的全局意识不强,将自身的利益视为高于全局利益;另一方面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国民党统治的失序状态。金都戏院事件发生后,蒋介石记道:“军纪、国体丧失无遗。忧患中更增此不测之耻辱,悲愤尽极。部属无知无耻,亡国之象已成。”而在血案已经发生,警察反抗以致罢岗请愿的事态扩大过程中,中共积极参与,巧妙利用国民党内部的矛盾,将警察的反抗情绪激化。这样,中共地下警察党委在配合第二条战线中,形成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成为整个地下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冲破1947年国民党所谓的“戡乱总动员令”的禁令,取得斗争的胜利。1947 年12 月25 日,国民党政府颁布《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对涉及中共的案件作出严厉的规定,“意图妨害‘戡乱’、扰乱治安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等。此后,国民党在其后方各地加强了对中共地下党活动的镇压。但中共的地下活动并未停止,渗透到国民党军警宪部门,直接动摇和威胁着国民党后方的统治。此时国民党的统治,不仅面临军事上的溃败,国统区的后方统治也是一片失序混乱。

战后上海处于重建的关键时期。国共双方在上海收复初期,都在调动自己的政治资源并进行角力,国民党想尽快恢复上海的战后秩序及政治稳定,以稳固政权。但事与愿违,在诸多法规和市政不完善和重建中,仍有许多政治空隙。共产党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并通过地下党组织的运作,试图在战后上海,争取到更多的政治资源,以恢复或扩大在战后上海的政治地位,为最终胜利做出充分的准备。中共与国民党在战后上海的政治博弈中,客观上能够推动上海制度重建,同时也突显了南京国民政府在恢复战后上海秩序中的裂痕与疏漏。

注释:

① 马玉生:《中国近代中央警察机构建立、发展与演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第146 页。

② 魏文享、庄蕊蕊:《秩序与市场:1940 年代上海国民党军人“看白戏”问题》一文中涉及到金都戏院案件的论述时,主要阐述的是金都戏院警宪冲突发生后,上海电影院商业同业公会竭力与政府交涉以图安定影院秩序。秦维宪的《上海金都戏院大血案》及肖舟的《震惊上海的金都大戏院血案》两篇文章对于金都戏院案件的经过作了概述性的介绍。

③ 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年版,第586 页。

④ 金瑞林:《本局的施政方针与工作计划》,《上海警察》1946 年第3 期。

⑤ 宣铁吾:《认识警察》,《上海警察》1946 年第1期。

⑥ 韩延龙:《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612 页。

⑦ 徐百齐主编:《中华民国法规大全》第二册,商务印书馆1936 年版, 第1687 页。

⑧ 《军事法规:警备部颁布之宪兵令》,《军事杂志》(南京)1932 年第47 期。

⑨ 李士珍:《视察西北警政记》,《警声月刊》1942年第7 卷第3 期。

⑩㉙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上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第1734、1736 页。

⑪ 《刘君复陈述笔录》,《为本月27 日金都大戏院发生宪兵枪杀徒手警员及市民惨案询查经过情形由》,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431-5-809。

⑫ 《赵庆良陈述笔录》,《为本月27 日金都大戏院发生宪兵枪杀徒手警员及市民惨案询查经过情形由》,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431-5-809。

⑬ 《张镛根陈述笔录》,《为本月27 日金都大戏院发生宪兵枪杀徒手警员及市民惨案询查经过情形由》,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431-5-809。

⑭ 《茶役顾永泉口供》,《为本月27 日金都大戏院发生宪兵枪杀徒手警员及市民惨案询查经过情形由》,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431-5-809。

⑮ 《昨夜金都大戏院警宪冲突》,《大公报》1947 年7 月28 日。

⑯⑰⑱㉓㉔㉕㉘㉚㉜㉟ 易庆瑶:《金都惨案——旧上海警察系统中共地下斗争纪实》,上海文化出版社1991年版,第39、39、41、45、184、222、222、49、48、185页。

⑲ 《金都戏院案件报告》,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31-5-808。

⑳ 《为本月27 日金都大戏院发生宪兵枪杀徒手警员及市民惨案询查经过情形由》,《全案概要》,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431-5-809。

㉑ 彭明:《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6 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256 页。

㉒ 邵泽林:《金都惨案与警察大罢岗》,载《上海文史资料存稿汇编·经济金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年版,第176 页。

㉖ 《中央宪警大员来沪彻查金都血案责任》,《申报》1947 年7 月29 日。

㉗ 《金都戏院事件余波》,《大公报》1947 年7 月29日。

㉛㉝㊲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上海史(1920—1949)》(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第1738、1737、1739 页。

㉞ 《蒋主席电令指示:金都案静候解决》,《申报》1947 年8 月9 日。

㊱ 《为奉察煽动本市/局长警罢岗请愿事电处疾核由》,上海市档案馆藏,缩微号:Q131-3-390。

㊳ 《吴市长宣司令出席报告》,《大公报》1947 年7月30 日。

㊴ 《金都宪警冲突事件:蒋主席指示两点》,《申报》1947 年8 月2 日。

㊵ 《沪宪警冲突事件,责任问题正侦查》,《大公报》1947 年7 月30 日。

㊶ 《奉命处理宪警冲突血案,秦德纯次长今到沪》,《申报》1947 年7 月31 日。

㊷ 《沪金都事件,宪警均有责任》,《大公报》1947年8 月6 日。

㊸㊹ 《金都案临时奉命移京审理》,《申报》1947 年8 月16 日。

㊺ 王廷鋆:《金都血案的真情实况》,载《上海文史资料存稿汇编·经济金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年版,第193 页。

㊻㊽ 静安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静安区志》,1996 年内部刊印,第1147、1148 页。

㊼ 《金都血案在京宣判》,《申报》1947 年12 月16日。

㊾ 周美华编:《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70),“国史馆”2008 年版,第448—449 页。

猜你喜欢
宪兵戏院国民党
像素下的微观世界——MCL数码港戏院
快过关了
兵王要飞第五话宪兵之争(连载)
西班牙宪兵用佩枪换毒品
走近意大利宪兵
“宪兵娃娃”助阵征兵
忆和平改编国民党第16军第94师
国民党军曾大量使用过化学武器
国民党军“五大主力”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