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群体性事件研究
——基于法社会学视角分析

2023-04-15 03:11江娴
公关世界 2023年4期
关键词:群体性社会学法律

文/江娴

高校的稳定在社会稳定中占据重要地位。高校群体性事件的频发,不仅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且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也遭到破坏。目前,在社会转型和高校扩招、教育改革交织在一起的新时代背景下,高校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以法社会学为研究视角,分析高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因素,寻求高校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对策,促进高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治理机制建设。

一 、高校群体性事件的法社会学属性

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和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新兴边缘学科。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和法律有关的行为,法社会学贴近社会现实,注重法的作用,认为法律结合社会实践才能充分发生效力,因此法社会学倡导研究“行动中的法律”。法社会学摆脱了实证主义方法论中的机械性,转向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提出法学研究不仅要通过理性去发展,也要注重通过经验来完善的主张。

1.社会学属性

基于社会学角度分析,高校群体性事件导致学校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出现失衡,发生对抗、冲突等事件,违背了当前的相关教育法律或管理规章制度。高校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一个缩影,主要是由于内部矛盾没有得到适当处理而导致的。纵观中国近现代史,在具有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中有许多是高校引起的。因此,它的社会学属性集中表现为社会冲突。高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将会造成学校管理失范和教学失序。甚至,对师生的生命财产都具有一定的威胁。而这些现象会让民众降低对学校的信任感,开始质疑现有的学校管理制度。但是,高校群体性事件是一把双面镜,虽然带来了消极影响,但也发挥了其积极作用。高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可以促使有共同利益的成员更加团结,也能使冲突各方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与改善,对原有的规则制度进行优化和调整,最终达成共识。[1]另外,高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反映出高校管理相关制度存在的问题,促使高校管理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2.法学属性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高校群体性事件表现为权利的私力救济。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当学生自身面临一些问题时,其中不仅有生理和心理等内部因素,也有社会等外部因素,他们往往采取集会、游行、示威,甚至冲击学校管理层等救济方式,以引起学校的重视。或者是当学生的公力救济渠道不畅、对公力救济不信任时,选择了私力救济的方式。私力救济是人类社会最初的权利救济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当过度成为暴力性事件,则有可能导致出现违法行为。因此,法律需要在适用条件上对私力救济进行必要的规制,使其具备合法性,这也是它得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源。

二 、高校群体性事件现状

按照事件的性质将高校群体性事件划分为高校政治性群体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内部管理性引发的冲突事件,大型集会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聚众闹事群体性事件、群体性械斗事件等。这些事件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事前教育,重视程度低

树立危机意识是防范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立足点与出发点。研究近几年高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发现,我国高校对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意识不够强,缺乏足够的重视。大部分高校只注重专业课程而忽视了校园安全方面的教育课程,甚至有些学校未开设这方面的安全教育课程。因此,即使在预测到潜在的群体性事件,但因为意识不强而未能引起管理层的重视,错过阻止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最佳时机,导致事态的严重化、扩大化。另外,高校群体性事件防范教育不够全面,仅仅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个表层,缺乏系统性。

2.应急机制不健全

许多高校的预警机制与应急机制还存在空白,使得高校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缺乏高效的组织结构,简洁明确的工作流程以及可以遵循的标准和规章制度,同时还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因而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不能迅速高效率地控制解决而贻误了最佳时机,导致损失增大。[2]另外,预防系统缺乏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即学校与学生、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缺乏深入了解与交流,意见不能充分表达及利益需求得不到满足,从而导致矛盾不断积累。并且,高校主要依靠教育与行政干预的手段来应对群体性事件,手段单一、被动,往往不能有效地解决事故。

3.利益表达诉求机制缺乏

由于高校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和自我维权意识增强,在平常学习生活中遇到学校管理问题,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他们往往会通过诉求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利益申诉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对公力救济途径的不信任,大学生往往选择私力救济来表达。另外,目前大学生利益诉求机制渠道欠缺,缺乏直接有效、可操作性的维权途径。大学辅导员身处基层,只是管理大学生日常教育,其权力有限,一般情况下只能是一层一层地反映问题,最终在学院部门层面进行协调解决。这样就使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利益诉求无法实现。而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在内的学生正式组织不能独立发挥作用,虽然不定期举行的座谈会为学生诉求提供了一种平台,但仅仅是流于形式的座谈会决定了效果甚微,根本无法落实。学校官方网站的留言板或邮箱缺乏专门的管理与维护,基本上是无人答复。大学生自身的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效的反馈和解决,就容易产生压抑和不平衡心态,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产生攻击、冲突等行为,从而形成群体性事件。

4.高校管理机制亟需完善

随着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高校管理机制的建设没有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容易存在群体性事件的隐患。首先,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方式落后。并且,部分管理人员认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是约束和管理学生的有效工具,很少去考证规章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只注重管制规范和统一,忽略学生个性和主体地位。把管理过程单纯地看作是一个物质技术过程,对人缺乏个体的、价值理性意义上的理解与尊重,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规律。[3]其次,对于思想多元化、激进的大学生,高校部分管理制度已经与时代脱轨,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已经解决不了学生的现实问题。部分应急管理规定制度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未付诸实践。再者,资源支持缺乏和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的制约,使其不能起到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理的效果。最后,部分管理人员存在服务意识淡薄,素质较低的现象。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后勤社会化以后,部分管理人员不能真正理解高校与学生的契约关系、服务关系与市场平等关系,无法做到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他们执行制度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这些极容易引发大学生的不满或抵制,产生矛盾和冲突。

三 、对策分析

1.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行政规章制度

法律是社会上各类事务管理的制度保障,只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管理才会做到俨然有序。法治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制度在国家社会各类事务管理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相关机构应该基于法社会学视角,注重考证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加大力度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制定《(高校)校园安全法》或《高校突发事件法》。法律制度是理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想真正解决高校群体性事件,仅靠法律制度是不够的,还需要科学严格的执行。[4]所以,高校管理层应该强化法治观念,依法管理、依法治校,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明确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管理范畴和权责,以便妥善解决高校各类群体性事件。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以‘生’为本”的法治理念意识的培养,促使高校的管理向服务的转变,营造民主和谐的“三全育人”环境。

2.建立健全高校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从法社会学角度来看,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失范与社会失序。一个社会要形成良好的法治秩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前采取了预防机制。因此,只有建立预警机制,才能做到常备不懈, 防患于未然。首先,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调动其积极性,建立由“学生-寝室-班级-学院-学校” 组成的完整的、系统的学生思想情况搜集机制,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动态地掌握学生们的思想状况。其次,建立健全申诉机制,健全申诉处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申诉流程等,保证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实现公平价值,充分保护申诉学生的利益。最后,与社会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引入社会和家庭力量,结合各高校经验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建立信息共享、统一协调应对的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为妥善处理高校群体性事件提供有力保证。

3.高校群体性事件处置策略

高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坚持“稳定大局, 化解矛盾和满足合理要求”的原则。尽快做到由治理向善治转变,尽最大努力平息事态,将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首先,初期, 是高校主动应急的最好时机。一旦发生,高校就要在第一时间介入,充分了解事态的来龙去脉,迅速判断形势和发展趋势,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采取适当的宣传教育进行引导, 防止事态进一步激化。[5]接着,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有针对性地对核心人物进行合理干预,以积极、真诚的态度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正面回应学生的诉求,防止事态蔓延扩散,从而逐步达到瓦解的目的。最后,注重信息渠道的畅通,采取柔性化方式善后。在平息事件后,也需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各班级可以通过召开班会形式,由班干部领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另外做好事件中对学生的承诺落实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布事件经过和真相。关于后期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学生在高校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影响和出发点的不同进行区别对待,以教育为主,柔性化处理,合理善后。

4.转变观念,提升水平,加强管理教育

学校的主体是学生,学生的成长、成才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心。只有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才能构建和谐校园。所以,高校应注重以人为本的宗旨,提高教育者对高校群体性事件的认识,加强专业素养的提升,与学生、家庭和社会共同塑造“三全育人”和谐氛围。首先,通过树立“用人唯能”的用人观念,实施绩效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不定期培训等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及管理效率。其次,在管理学生工作层面上,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转变管理模式,实行民主管理,注重灵活性与实效性管理模式。[6]高校应通过开设课程、讲座及实践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民族精神与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和法治文明意识。这有利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从而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结语

高校不仅是社会集知识、科技于一身的地方, 也是一个敏感的地方, 是国家政治、思想、文化的核心区域。尤其是处在复杂的大数据时代中,高校的稳定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成分。因此,在对待高校群体性事件时,结合法律与社会学属性,坚持预防原则,加强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与安全有序的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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