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评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的核心特征

2023-08-07 10:21余国江孟雪楠
关键词:新一轮办学分类

余国江 孟雪楠

2021年,教育部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简称“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对我国即将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作了总体的部署和制度安排。文件要求:在“十四五”期间,所有已接受审核评估或已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本科院校均需接受新一轮审核评估,此项工作在五年内完成。(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1/s7057/202102/t20210205_512709.html。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在清华大学、安徽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衢州学院等7所学校完成了试点工作,即将在全国本科高校全面铺开。由于新一轮审核评估几乎涉及已经接受过上一轮评估(或已通过合格评估)的所有普通本科院校,涉及的学校众多,牵涉到的面广,再加之新一轮审核评估亮点较多、特征更加鲜明,对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特征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发展历程及上一轮审核评估情况概述

我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已有40多年的发展历史,期间经历了合格评估(1994-2002年)、优秀评估(1996-2002年)、随机评估(1999-2001年)、水平评估(2003-2008年)。2004年3月3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文件,决定在我国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首次确定“实行以五年为一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之后于2011-2018年开始开展第二轮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整个评估分为两类:一类是对2000年升本的新建本科院校开展合格评估;另一类是对通过水平评估的办学历史较为久远的高校,以及已经通过了合格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开展审核评估。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实践和总结,我国基本建立了多主体、多形式有机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体系。(2)吴岩:《高等教育公共治理与“五位一体”评估制度创新》,《中国高教研究》2014年第12期,第14-18页。

在我国“五位一体”质量保障体系中,审核评估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国从2013年开始进行审核评估(简称“上一轮审核评估”),截止到2018年底,共有650所高校参加了上一轮审核评估。上一轮审核评估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提出了本科教学评估的中国标准和方案;推动了高校本科教学改革;实行了管办评分离,促进了多元主体参与;推动了本科教育跨省交流;完善了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相对完善了评估培训体系。(3)陆根书、贾小娟、李珍艳等:《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成效、问题与发展策略》,《大学教育科学》2020年第2期,第90-96页。但是,上一轮审核评估也有需要改进的方面:如在立德树人、落实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新要求、高校分类发展范围等层面不够完善;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评估理念层面落实不到位;在评估专家工作量、评估刚性、社会参与的组织实施层面上还存在不足。

自2021年初,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发布起,就受到了广泛的热议,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分析。别敦荣指出,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具有方向性、目的性和可行性等特点,包含了分类评估、分级负责、两线评估和建改结合等特色。(4)别敦荣:《新一轮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的特点、特色和亮点》,《中国高教研究》2021年第3期,第7-13页。袁益民将两轮审核评估方案进行比较后认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在质量文化、基准比对、风险规制、结果使用和评审方法等方面有若干新举措,并提出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要实现角色、价值与方法的三大转变。(5)袁益民:《审核评估要实现角色、价值与方法的三大转变——对于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的学习体会与政策建议》,《高教发展与评估》2021年第3期,第1-9、45、109页。李志义介绍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设计背景,分析出其主要特点之一是突出科学分类。(6)李志义:《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设计与实施要点》,《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21年第3期,第9-15页。

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亮点频出,学者们从其总体特点和框架上对其进行了深度分析和论述,但是鲜有学者从其核心特点——“分类评估”上聚焦分析。上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存在对所有高校都采用相同的评估范围,没有根据不同层次、类型高校设计不同的评估范围等问题。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总结了上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经验教训,并根据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现状与现实需求,突出分类评估的指导思想,科学制定分类维度,细化分类评估指标。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最大的特点和亮点之一,就是提出了“两类四种”评估方案,这是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下个性化设计评估工作,明确分类指导理念、多主体参与、线上线下方式结合等基础上,合理设计出的重要方法。(7)刘振天:《教学评估:是“指挥棒”,还是“测量仪”》,《光明日报》2013年10月23日,第16版。综上所述,“分类评估”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核心特征。因此,笔者从“分类评估”入手,对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进行深度分析。

二、“分类评估”的概念、类型及其遵循的原则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对高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分类评估”促进了高校特色发展,鼓励不同类型高校在各自领域争创一流。但目前对于高等教育“分类评估”的相关理论研究不够,相关概念尚不明晰,对其划分的类型、遵循的原则探讨不深。

(一)“分类评估”的概念

评估是高校发展过程中的指挥棒,通过“分类评估”可以引导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避免“千校一面”。潘懋元先生曾在2007年的一次采访中提出,在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系统里,学校类型很多,单一化的评估指标体系会驱使不同的院校挤在一条独木桥上。(8)洪彩真:《高校评估亦喜亦忧——访我国著名高等教育家潘懋元教授》,《教育与职业》2007年第7期,第40-41页。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对高校办学水平定期开展评估;同年6月,“高等教育工程教育评估问题专题研讨会”召开后,“分类评估”一直是高等教育领域热议的话题。(9)曹声远、姚炎祥、陆伟琪等:《关于高等工程学校的目标评估及其当量化的评估指标体系的探讨》,《高等建筑教育》1985年第3期,第25-33页;田锋:《关于“分类指导、分类评估”的研究综述》,《高教发展与评估》2010年第3期,第32-37+121页。“分类评估”之所以受到人们的欢迎,是因为它体现了“质的一致是可比的前提”这一科学原则。(10)王朝亨、段林:《试谈分类评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87年第1期,第33-36页。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之后,我国教育理论界和教育管理部门提出,我国高等学校数量多、类型广,可以根据不同高校特点,制定不同的评估方案,实施分类评估,从而提高评估的有效性、针对性。(11)陈玉琨:《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问题与改革》,《复旦教育论坛》2008年第2期,第5-7+29页。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即是按照我国当前高校的特点设计出的一套分类评估方案。

(二)“分类评估”的类型

客观的分类标准,是“分类评估”顺利实施的前提。由于我国高等学校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分类评估”的标准并不唯一,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依据高校的办学层次进行分类。在李小梅等人的研究中,提出按照重点院校与一般地方院校进行分类。(12)李小梅、屈琼斐、李延保:《高校本科教学分层次评估的可行性研究》,《高教发展与评估》2006年第5期,第24-29页。针对更高层次的高校,其评估标准应从硬件、软件等方面增加更高的要求,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种是设有研究生院的综合性大学,研究生比例较大,是国家重点高校,数量较少;第二种是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的高校,也设有研究生院,既包括单科性高校,也包括综合性高校;第三种是以专科教育为主的高校,以培养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人才为主。三种层次的高校基础不同、条件不同、职能不同,其评价标准也不相同。

第二,依据高校的学科分布进行分类。即以学科分布特点的综合性、多科性和单科性为标准进行分类。这对于本科教学分类评估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但是我国目前有14个学科门类,按这种分类标准实施评估,操作性较为繁琐,存在效率不高的风险。

第三,依据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分类。在首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结束后,钟秉林等提出,可以根据高校有没有设立研究生院,以及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时间这两个维度来开展分类评估,构建指标体系。(13)钟秉林、魏红、樊哲等:《坚持分类指导 制定分类标准 实施分类评估——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基本问题探析(二)》,《中国高等教育》2009年第6期,第34-36页。第一类为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第二类是虽然取得了学士学位授权,但未通过第一轮评估的高校;其余为第三类。

高校的属性是多元的,按照不同属性都可以制定不同的分类标准。高等教育教学分类评估的标准应按照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灵活调整。因此,评估方案的发展需以高校的发展阶段不同进行及时调整。

(三)“分类评估”的原则

高等教育教学“分类评估”旨在引导高校分类发展,在实施“分类评估”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可指导原则。指评估方案应促进高校自主反思,在评估中查缺补漏,实现以评估促发展的功效。一般而言,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应体现多方面的发展需求,既要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的需要,同时还要关注高等学校以及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从当前阶段来说,分类指标体系应引导高校形成各自的办学特色,并重点解决当前阶段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第二,可比较原则。指评估结果有利于高校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比较,横向指和其他同类型高校对比,纵向指高校在发展历程中自己和自己比较。横向和纵向上的比较,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调动高校各方面的积极性。横向上的比较,有利于高校自我反省,在时间维度上,合理安排发展计划。纵向上的比较,有利于高校在分类评估后提高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营造高校之间互相交流学习的氛围。

第三,可预测原则。指通过评估,揭示高校各项工作的发展趋势和高等教育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教育部关于评估的“二十字”方针准确地概括了我国评估的目标:评估只是手段,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强才是目的。在引领高校建设中,关键在于预测高校未来可能发展状态,并合理制定个性化发展规划。因此,需重视不同类型被评高校的办学特色、发展阶段,分类做好动态评估。另外,由于评估周期一般为五年,时间跨度较大,坚持可预测原则尤为重要。

第四,可组合原则。指评估指标需包括“必选项”和“可选项”。无论是何种类型的高校都必然具有一定的共性。“必选项”可以保障我国高校的统一办学要求,比如立德树人的办学要求。但是由于培养的人才类型不同、高校发展阶段不同、所属地区不同等,不同高校的发展方向也具备不同特色。因此,在构建分类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既要考虑高校共性指标的设计,又要突出各类型高校的办学特色指标。“可选项”是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评估的类型,更好地体现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的评估理念。

三、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分类评估”的必要性

高等教育教学分类评估是我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举措。新一轮审核评估中体现的“分类评估”理念是顺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新阶段、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发展新阶段、高等教育体系发展新阶段、高校发展新阶段、学生个性化发展新阶段和教学评估发展新阶段的客观需要。

(一)社会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

为了适应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高校本科教学评估需要新理念、新内涵、新手段、新方法。高等教育是国家经济产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引擎,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重视发展高等教育,提出了高等教育发展新方向,擘画了高校评估发展新蓝图。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高质量发展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人才为首要资源,对于人才的需求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高校的基础职能是培养人,延伸职能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评估作为高等教育发展道路上的“指挥棒”,当前提出分类评估正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多元化人才需求的回应。

(二)高等教育体系发展新阶段的需要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和改革相伴相随,紧密相连。(14)王红:《治理视域下大学分类和高等教育评估嬗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第80-86页。不同时期高校功能有不同的侧重点,高校评估也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在读学生最多的高等教育体系。(15)教育部:《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http://www.moe.gov.cn/jybxwfb/gzdtgzdt/s5987/202103/t20210301516062.html。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自此,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评估正式进入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评估”一词也在我国高等教育政策中高频使用。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日益扩大,相关利益方逐渐增多,高校发展需求也开始增多,这对评估提出了新要求。因此,高等教育体系进入新阶段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也需做出相应的调整。当前,应用型高校在高校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的“两类四种”方案中,对应用型高校的评估指标做了特殊规定。这一最新调整,顺应了高等教育体系发展新阶段。

(三)本科高校发展新阶段的需要

《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探索构建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其中本科层次主要是研究型高校和应用型高校。(16)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1/201702/t20170217296529.html。研究型高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培养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并支持促进科技前沿发展,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经济社会主战场和世界科技发展前沿,推动国家产业转型升级与服务地方重大创新。(17)宋旭红:《学术型-应用型:我国普通本科高校分类之论》,《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第95-106页。2015年,国家开始实施“双一流”政策,这是继“985工程”和“211工程”后的党中央、国务院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的又一重大战略。“双一流”政策旨在探索世界一流大学的中国道路,促进优势学科建设和特色发展。研究型高校是当前国家战略重点建设高校中的重要部分。应用型高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主,服务地方(区域)发展。随着促进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和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应用型高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政策支持下,应用型高校近些年来迎来了全面提速扩容的新阶段,其呈现出数量多、分布广、类型多样等特点。

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中对研究型高校和应用型高校的评估指标做出了明显的划分。“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中,第一类和第二类中的第一种方案设计主要针对的是研究型高校,第二类中的后两种方案主要针对的是应用型高校。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明晰了自己的办学定位,强化了应用型高校和研究型高校只是人才培养目标不同,而不存在层次不同和地位不同。

(四)学生个性化发展新阶段的需要

《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4.4%。(18)教育部:《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103/t20210301516062.html。潘懋元先生提出,我国已经达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初级阶段水平,每个人都有机会上大学,但是存在大学、专业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适应问题。(19)潘懋元、贺祖斌:《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的大学治理——访著名教育家潘懋元先生》,《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120-128页。普及化高等教育与大众化和精英化高等教育相比,最显著的差异是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的数量增多,这意味着学生的个性特点越来越多样、教育需求和学习兴趣差别越来越大。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学生的中心地位更加突出,学生的需求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以学生发展为本位,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变革,即充分考虑学生需求,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新阶段。

学生自身的能力和意愿不同,其相适应的人才类型也不同。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中的评估可选指标给予了高校更多的发展空间,促使高校根据自身不同的发展条件,制定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

(五)高校评估发展新阶段的需要

从世界范围来看,高校评估历程约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有计划、有目的、有系统的高等教育评估历史有40余年。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把我国高校评估分为不同类别,如依据主导评估主体的不同,可以把我国高校评估分为政府主导的评估、高校开展的自我评估、第三方组织的评估。依据评估对象的不同,可以把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分为针对新建的、基础较薄弱的高校,以认证模式为主的合格评估;针对基础较好、水平较高的高校,以“选优”为主的水平评估;针对已取得一定进展、需继续调整的高校,以促进高校自我改进的审核评估等。按照评估内部元素不同,可以分为以设施条件、教学经费、师生比等为主“硬件”评估;以办学定位、专业建设、教师教学水平等为主的“软件”评估。

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的核心部分,分类评估一直贯穿于教育教学评估之中,只是不同时期其分类的维度不同。如1996-2000年,优秀评估按照高校所属的不同学科体系进行分类,包括综合高校、财经高校、医学高校等10种评估方案。从根据学科体系进行分类,再到当前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根据人才培养类型和发展阶段不同双重标准进行分类,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的分类标准是顺应高等教育评估发展新阶段的成果。

四、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评估”的特征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分类评估”内涵是指根据高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阶段,选定指标体系,并分类设置常模数据帮助高校进行对照比较,以持续改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新一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分类评估”具有以下特点:

(一)具有鲜明导向性

新一轮审核评估适应普及化高等教育阶段下的高校多样化发展需求,对接“双一流”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校改革发展、高校内涵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首次提出“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供高校自主选择。高校在申请评估时,针对所提供的导向鲜明的“两类四种”评估指标体系在综合考虑下自主选择评估类型。另外,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和高校办学实际相结合,引导和激励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特色发展。新一轮审核评估从可操作性和人才培养的类型出发,将分类指导作为基本原则,对不同类型高校提供不同的评估方案。其导向鲜明的分类指标体系引导高校特色发展,形成百花齐放的高等教育体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高校,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建设各种高质量的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有针对性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完善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

(二)实行柔性分类

新一轮审核评估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阶段等因素,采取柔性分类方法,以“不贴标签”的方式引导高校多样化发展。一方面,高校可依据自身发展现状自主选择类型。同时,在二级指标以及审核的重点方面设置了不同类型的选项,包括“统一必选”“特色可选”“类型必选”“首评限选”等项。另一方面,分类评估并不是将高校分等。分类评估对影响教育教学及其质量保障的关键要素给予了重点关注,引导学校提升内部质量治理能力和质量文化建设。

(三)促进高校追求卓越

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设置常模数据帮助高校进行对照比较,以持续改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即定量指标可作同类常模和他类常模比较。同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选取同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他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自主选取、量身定制不同类型(可以为多个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各类常模数据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提供,选择分为必选和自选,其中自选至少一种。第一类评估的必选常模是我国已确定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数据。第二类第一种评估的必选常模是国内有博士点高校的数据;第二类第二种和第三种评估的必选常模是本省或同类型高校的数据。分类设置常模数据供参评学校作对照比较,可以帮助学校找准与同类院校、标杆学校的差距与不足,激励高校追求卓越。自选常模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可以选择多个,但如果确定了选择哪类常模,则所有定量指标均需要与此类常模作比较,不可以有选择性地进行比较。

(四)与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发展接轨

分类评估方案体现了国际高等教育评估的共性趋向。1976年,美国学者将“审核”的形式引入高校评估。(20)李志义、朱泓、刘志军:《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方案设计与实施重点》,《中国大学教学》2013年第8期,第72-77页。美国在不断完善高校审核评估的同时,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将“审核”引入认证评估。美国整个评估体系以自主性、自愿性为特征,以第三方中介机构为主导。认证体系没有统一标准,评估过程中给予引导和提出建议。美国的评估体系在对高校认证过程中,以高校的标准为参照,体现了分类评估的特征。2000年,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成立,其和英国的高等教育质量审核机构相似,都是非营利性的、独立的中介机构,审核评估中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给予高校多样化发展空间,鼓励高校分类发展。评估已经成为国际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手段,各国趋向于积极运用评估引导本科教育教学发展,促进高校个性化发展和高等教育体系分类发展。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教育教学评估发展的新阶段,其分类评估改革体现了与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发展接轨的特点。

五、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评估”的内涵

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是“分类评估”理念在实践中的首次落地,其内涵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评估”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培养目标分类、指标体系分类和评估程序分类等方面。

(一)培养目标分类

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高校,提出不同的发展要求:一些经过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的研究型大学需要完善质量保障文化机制;已参加过上一轮审核评估、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高校仍然需要强调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保证的过程和产出要素;合格评估获得“通过”且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且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本科高校还要关注质量保障的输入性要素,要增强质量意识、建立教育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培养目标分类具体体现在“两类四种”方案中。第一类主要评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能力,以及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与成效,这一类以清华大学为代表。第二类主要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要素。第二类第一种方案适用于已参加过上一轮审核评估,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重点,两次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安徽大学选择了第二类第一种方案。第二类第二种方案适用于已参加过上一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其选择了第二类第二种方案,常熟理工学院也选择了这一类。第二类第三种方案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但没有参加过上一轮审核评估的高校,衢州学院就选择了此种方案。

(二)指标体系分类

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指标体系从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求出发,为所有类型的高校设置了一套柔性方案,该方案呈现出开放性和动态性的特点。第一类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以及审核重点38个;第二类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7个以及审核重点74个。

高校可以在二级指标的各类选项上自主配套,然后连同其他高校的常模值,形成个性化指标体系方案。其中,“统一必选项”和“首评限选项”体现了统一性,展现了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类型必选项”和“特色可选项”体现了多样性,展现了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四种选项的指标组合,将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相融合,量身定制适合自己的尺子。

(三)评估程序分类

新一轮审核评估基本流程相对于上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增加了四道程序。其中,“评估申请”是“分类评估”的前期准备阶段,也是与国际高等教育评估接轨的重要步骤。英、美、法等国家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主要以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主导,也是由高校自主申请为开端,强调被评单位的自评工作。在我国新一轮审核评估中的评估申请阶段中,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高校自我定位的类型不同,负责审核的部门也不同。申请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中,部属高校向教育部提出评估申请;地方高校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申请第二类审核评估的高校中,由中央部门领导的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所属教育管理部门领导的高校向所在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高校按照要求撰写《审核评估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说明。高校提交评估申请的过程即高校自我定位的过程,也是各高校接受“分类评估”的过程。

六、结语

“分类评估”是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理念在实践中的一次重大突破。“分类评估”不等于“分等评估”,不是把高等学校分成三六九等,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中的“两类四种”评估指标体系针对的高校只是评估类型不同,不存在层次的差异。“两类四种”评估指标避免了分等评估的区分等级高低的弊端,也使得同类型高校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可以自主选择数据作对比分析,通过强化评估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各安其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作为被评的高校要明晰“两类四种”评价标准,选择出适宜学校的个性化评价标准。高校在领会“分类评估”制度设计时应做到明确学校办学定位、提升特色办学模式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办学定位上,高校需进一步将办学定位放在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第一类以办成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其办学定位应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中。第二类高校量大面广,占我国普通本科院校的95%以上,其办学定位的逻辑应从跟随复制发展模式转为扎根地方、服务地方、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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