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学科升级的思考

2023-09-06 06:48李彤
中国书法 2023年5期
关键词:美术学书法艺术汉字

李彤

就书法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而言,书法学科建设的步伐较之于我国高等书法教育发展态势明显滞后。不论是从书法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基础、书法的学理研究基础,还是书法学科的发展现状来看,书法成为一级学科都有许多亟待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书法的学理研究基础

『书法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的追问直接关乎书法在现代学术体系中的归属。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专业协会的成立、专业书画院院所的设立、专业学术刊物的创办以及专业展览、学术研讨会的兴起,还有高校书法专业的设立,书法迈开了其专业化步伐。于是关于『书法是什么』的讨论,自然成为学术界首要的研究论题。比照其他的艺术形式,书法的独特性是显而易见的。作为汉字文化的产物,与书法更多相关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其核心基础则是汉字、汉语言。由于书法自古以来就少有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化』职业书法家和书法专业研究者,为数不多的以鬻书、鬻印为生的书法篆刻家也不构成完全意义上『专业化』,因此在书法步入专业化之始,从事书法行业的基本都是兼职书家或研究者,其中以从事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及美术学中国画等专业为多,因而连书法是不是艺术,应该隶属于汉语言文学还是美术学都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好在当时艺术与汉语言文学皆隶属于文学这一门类学科,所以不论书法专业开设在中文系还是美术系,都属于同一门类学科。

书法具有审美性是不争的事实。时至今日,由于时代的发展、科学的昌明、工具的变化,语言的记录方式也随之改变,使得文字书写的审美绝大部分不再栖身于实用之中,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应该说基本已脱离了日常书写,作為一个独立的艺术存在,审美成了其存在意义之旨归。按照这样的理解,书法是艺术应当不是问题,但若进一步追问,书法是艺术,那『书法是什么艺术呢』?回答这一问题,自然将关系到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存在的合法性与身份的确立。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书法界『关于书法是什么艺术』曾有过广泛的讨论,但身处以西方文化为中心的当代学术话语体系中,特别是在当时,仅仅以西方艺术分类学的标准,将书法定为造型艺术,隶属于美术,认定为一种抽象造型艺术,并以此为基点,审视和阐释书法艺术,而不是从书法艺术自身出发,去研究其艺术的特质,将书法定义为『线条的艺术』『以线条构筑空间的抽象艺术』,在今天看来,是十分值得商榷的,但这一认定不仅使得我们将书法划归为美术的范畴,而且直接将之推进了美术学科,同时理论的误导也使我们对书法艺术产生了误读,其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当代『书法美术化』的倾向。

当然,这一讨论在当时不论是从书法学术研究来看,还是就书法学科建设而言,都有积极的意义。但结论的偏颇和讨论的不了了之,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如果说专业人才的匮乏和具有现代学术意义的书法理论研究基础薄弱是根本的原因,那么传统文化的缺失以及西方强势文化特质的艺术观念对书法艺术进行的干涉,则更为明显。

我们知道,作为一门较为特殊的传统艺术,书法即便是在完全自觉之后,也往往没有或是少有纯粹『为艺术而艺术』的创作,其与汉字的实用书写有着本乎天然的关联,这既决定了书法的独特存在方式,同时也决定了书法的审美特质、审美标准和审美方式。可以这么说,在书法艺术的审美中,汉字是身兼两职的,其不仅只是构筑视觉形象的基本单位,充当一个『有意味形式』的构筑元件,展示有意味的汉字形体,作为语言载体的汉字,其字形承载的语意,也是接受者审美的重要资讯源,因而传统书法的创作与欣赏,汉字的权重不可谓不高。可以说,书法的审美是建立在对汉字形和义感知的基础之上的。之所以说书法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艺术,而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视觉艺术或抽象造型艺术正缘于此。但遗憾的是,相当一部分当代中国书法研究,不是机械地照搬西方艺术观念来剪裁书法,就是以视觉艺术特别是抽象画的标准来衡量和改造书法。这一多少有些方枘圆凿的尴尬研究现状,要么是『张冠李戴』,要么是『削足适履』,或为了与世界艺术接轨主动地『自我他者化』。

伴随着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存在的身份确立和合法化,在理论上的一些对书法艺术貌似『学术』『合理』的曲解又进一步在『理论上』弱化了作为书法艺术核心和基础——汉字在书法中的权重。因为,这种干涉是在通过书法获得一种所谓符合当代艺术理念的艺术身份的认同来实现的。虽然我们不能说,认同本身导致了书法艺术的异化,但认同后的阐释却使得书法异化在貌似合理的状况下,得以实现所谓理论上的合法。它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丢失了对书法传统的坚守,而仅仅一味在形式中经营所谓的艺术趣味,使书法蜕变成了所谓的『视觉艺术』。说到底,书法也就浅薄地成为以汉字结构为造型基础的抽象画。

当然,就当代书法发展的总体状况而言,『书法是汉字的艺术』这一基本观念在艺术界并没有受到根本动摇,但汉字在书法艺术中权重的降低确是不争的事实,其具体表现在对于书法,无论创作还是欣赏,皆以一种近乎对待抽象绘画的审美态度与审美理解,将关注点集中在所谓线条的『线质』和『线形』以及其空间的构筑之上。也就是说,之所以不丢弃汉字,是因为汉字对一种叫『书法』的抽象艺术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意义,而并不是心悦诚服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对汉字敬畏,对业已形成的书法艺术规律的尊重。

应当承认,书法作为以汉字为载体的艺术,在汉字『形』『音』『义』三要素中,与汉字『形』的关系最为密切。从某种意义上说,书法创作就是建立在汉字『形』基础上的『形』的再创造,并通过字与字之间的空间和位置关系的处理,来表达创作主体的艺术匠心。

但应当注意的是,书法创作虽然从过程和手段来看,也可谓是一种『有意味』的『形』的构造,但这种『意味』绝不等同抽象画,是此而非彼,是一种中国传统文化的涵养、是中国书法艺术五千年的积淀。书法艺术的最小的『形』的单位是汉字,而不像抽象画是色彩、线条和块面,仅仅由有表现力的线条和有意味的空间,是不能构成书法作品的。线条、块面、对空间的分割即使再有意味,也只是抽象画的审美元素,如果脱离了汉字本身,他们将不具有任何的书法意义。

不可否认,书法的点画与结构本身具有独立的形式美感,但这种形式美感还应与汉字特定的书体相维系,而不能游离于汉字书写之外。我们知道,书法艺术作为以汉字为载体的造型艺术,就决定了它不同于纯粹的抽象造型艺术,点画作为汉字字形的构筑材料,也是有着一定的规范限定的。不用说作为规范字的正书,就是行书乃至狂草的用笔,也不能完全随心所欲、信手涂抹或完全按照所谓『有意味的形式』去创造,因为不论是哪一种书体,其构成字形的元件——点画都有着具体的形态特征,一旦失去了这些点画特征,不仅会使得书体不成立,甚至会使得『字将不字』,也就更谈不上以文字为基础的书法艺术了。因此,书法艺术的创作应当是『写』字,而不能是『画』字,这也是书法艺术讲究笔法的原因所在,更是书法审美标准不同于抽象画的根本因素。

书法进入现代学术研究体系存在诸多争议,除了书法自身的独特性以及书法的学理研究不充分,也和在西方较为成熟的学科体系中并没有书法一科的存在,没有既有的模式可参照不无关系。但如果我们能认真地考察一些现代学术和高等教育体系中关于学科形成和设置的历史和学理依据,并摒弃那种『形而上』的研究理念和学术话语『西方中心』论的思路,进一步从书法艺术自身出发,加强对书法艺术理论的基础研究,许多问题应该是可以逐步明晰的。

这次书法学科升格与美术并列,在我看来,就学理上来说,有其合理的一面,书法艺术从创作层面而言,将其定义为造型艺术无可厚非,只不过它既不同于美术学科中具象造型,也不同于美术学科中抽象造型,而是在汉字造型基础上进行的二度创作;而就审美而言,虽也可视为视觉艺术,但却有不仅限于『形』,而与『形』所示的『义』不无关系,因此从美术学科中升格出来,与美术并列,应该说就是对书法这种独特的以汉字为造型元素艺术特质的充分肯定。但问题是,就书法学科发展的现状来看,书法具备一级学科的水准吗?

书法学科的发展现状

学科的设置,从根本上说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化,社会分工在研究领域和教育上的体现,其目的就是使学术研究和人才培育不断专业化,从而使得『术业有专攻』,而学科层级则表示上一级学科对下一级学科的统摄,包含若干下一级学科,或者说是下一级学科的集合;下一级学科则是上一级学科某个领域或方向的子集合或分支。因此,不论是学科的进一步细化和学科的升格,其实都是该研究领域不断研究深入化、分工细致化的结果。

目前我国高校的学科划分一般为三个层级:一是学科门类;二是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三是学科专业(二级学科)。而在学科专业之下又有专业方向,而就教学而言,每个专业方向又有若干个专业课程来支撑。

艺术在成为门类学科后,其下属五个一级学科,分别是: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舞蹈学、电影电视传媒学;而作为一级学科的美术学包含六个二级学科: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以及两个特设学科:中国画和书法。

如果从学科建设来说,其基础当是专业课程建设。正如前文所回顾的那样,书法进入現代高等教学,正是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上海美术专门学校以课程的方式开始的。一九六三年,浙江美术学院开办书法专业,在学科体系中其实并没有其『合法性』的隶属,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书法专业才真正隶属于当时的二级学科美术学下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中的一个分支;二〇〇〇年书法曾短暂被教育部设为专业方向和国画并列,也正是借此契机,中国美术学院成立了书法系;二〇一二年,书法才真正和中国画并列作为专业方向隶属于绘画专业;其后,书法和国画作为特设专业升格与绘画并列,成为二级学科美术学下的专业设置;随着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书法再次升格,成为一级学科美术学旗下的二级学科。

也就是说,在经历了一百多年,书法从课程开始逐步发展成了隶属于一级学科美术学的二级学科。但书法学科建设的步伐较之于我国高等书法教育发展态势明显滞后,就课程建设而言,尚未形成较为明晰的专业意识。例如时至今日,还有人在疾呼要把『中国古典诗词做法』作为专业课来开设,甚至在一些国展上也把自作诗词作为书法艺术评价的一个指标来强调。强调书法工作者的综合素养,特别是国学修养十分必要,尤其对在把『艺术』浅薄为『技术』的当下,更有其相当的针对性,但理应清楚的是,国学修养并不是以会作诗为标尺的。就书法审美而言,水准平庸的自作诗不仅不能为书法作品增色,反而会减低作品的品位。其实岂止是书法,任何一门艺术都是作者综合素养的体现。如果说『中国古典诗词做法』重要,那么『中国传统哲学』『中国古代史』等就更重要,因为这些课程的学习更有利于认知和理解中国传统文化。而另一方面,理应成为专业课程的诸如『历代书论』『历代印论』『篆刻史』『书法美学』等在相当一些学校中却并没有列入专业课程计划之中。如果放眼其他较为成熟的学科,专业课和文化基础课之间的界定基本是很少有争议的。

学科的进一步细化和学科的升格其实都是该研究领域不断深入化、分工细致化的结果。而分工细致化是以研究的深入化为基础的,就书法而言,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始,学术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其研究的深入程度还没有到研究必须进一步细致化分工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书法各个研究领域或分支的研究范围和研究范式,也没有在学术研究的深入中历史地形成,因而不可避免在书法升格为一级学科后,感觉到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不好充分细化,甚至难以支撑一级学科的成立。我们一直引以为自豪的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似乎瞬间让我们觉得可研究范围和可细化的研究方向相当有限。这当然不是书法本身不具备一级学科的资质,而是我们书法研究自身的研究水平担当不了一级学科的重任。

理应承认,研究的『专业化』虽然有利于使学术研究的深入,但视阈局限和在研究中由于囿于学科和专业方向而对研究对象的研究不够全面客观的弊端,也是无须讳言的,因此强调学科融合,打破原有的学科壁垒是当下学科的一个发展方向。虽然在书法学科建设中也应该避免过分『专业化』的弊端,但对于书法来说,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学科建设、完善学科体系才是重点,对于一个还处在建设和完善阶段的学科而言,强调所谓的学科融合只能是奢谈。

大约十年前,中国美术学院想要开设书法理论本科专业,这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说是书法专业发展的自身要求,它预示着书法在『专业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但遗憾的是最终只能以交叉学科『书法教育』获批招生。究其因,自然与人们对书法学科『专业化』『分工细致化』持怀疑的态度不无关系,这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了社会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书法学科的看法和定位。

从书法理论专业设置的不认可到将书法升格为一级学科和美术并列,无疑不仅有书法学科自身发展的因素,也与政策面不无关系。关于书法升格为一级学科,陈振濂先生在《『书法学』学科建设的时代命题》一文中坦言,『我们必须冷静地明白:这只是借助于国家教育科研体制对书法所作的特殊政策倾斜与全力支持。』有政策倾斜对于书法学科建设和发展无疑十分重要,但真的能跻身一级学科,书法准备好了吗?

作者单位:南京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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