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提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的方法

2023-09-20 17:49曲婧喆李天雨
食品安全导刊 2023年9期
关键词:检验员原始记录报告

曲婧喆,李天雨,张 潇,李 丹,侯 宇,刘 洋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吉林长春 130000)

把控好食品检验关意义重大,食品抽样检查时,检验员必须严格遵守检验标准,同时根据标准规范编写检验报告。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强化食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本文从检验报告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发,探讨如何提高检验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提出相关策略,从而使报告的后续处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 食品安全抽样检查质量报告中的问题

“十三五”国家粮食安全规划中,制定了粮食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全国各地相关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4 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食品抽样检验程序具有严格、规范的步骤,相关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卫生标准、公告等要求,对抽查的产品进行质量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报告依旧存在问题,具体如下。

1.1 检测资料的可追溯性较差

原始记录是检验工作的客观证据,是检验报告中检验资料的基础来源。实验室必须对所有的检验和测试资料进行全面的记录。食品安全取样需要完整的原始资料,以便日后可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查询,从而判定出有无问题存在。如果原始数据记录出现问题,将会对数据的追溯产生一定的影响,问题严重会影响到整个食品安全采样报告的正确性。而造成原始记录错误的原因可能是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进行记录或疏忽导致;或安全检验员未签署,在检验中发现的计量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测试设备未达到规定要求,检验证书未在有效期内,试验用的标准溶液的浓度太低或太高;在试验中对数值的记录存在偏差,记录的资料有篡改的现象等,这些原因均会对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生影响。

1.2 检查方法错误

由于食品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不同,检测的前期处理、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也各不相同。正确地制定检测标准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同一种物质仅存在一种标准的检验方法,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般标准、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如果同一物质或同一种食物基质存在多种检验方法,则由检验实验室自行确定。例如,在《绿色食品食用盐》(NY/T 1040—2021)检验标准中,对亚铁氰化钠的检测方法,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亚铁氰根的测定》(GB/T 13025.10—2012),而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GB 5009.42—2016)。在实践中,检验人员往往采用自己惯用的简单的检验方式,而忽略了方法使用的范围和顾客的需求。例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GB 5009.120—2016)中,采用蒸馏和直接浸出两种方法进行试样处理,豆类产品中丙酸的预处理采用蒸馏法处理,而检验人员则采用常规的直接浸取法[1]。

1.3 检查的结果有误

1.3.1 产品类别不正确

食品归类不同会给食品安全抽样报告产生不同的标准指向。例如,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豆芽为豆类,规定污染量为0.2 mg·kg-1。而 GB 2762—2017 中的豆芽是一种茎状的蔬菜,其污染量的限量值应该是0.1 mg·kg-1以下。再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类食品不能使用的山梨酸钾限为“一种风味豆制品中的山梨酸钾0.324 g·kg-1”;但风味豆干属于再加工,山梨酸钾的限量为1.0 mg·kg-1,即为合格。由此可见,不同的归类标准将会对产品的检验产生一定的影响[2]。

1.3.2 参考标准不正确

检验机构应当跟进相关标准的更新情况,在判断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时,要综合考虑产品生产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标准过渡情况等因素,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豆制品铅限值为0.5 mg·kg-1,该样品判定合格,而该产品明示的企业标准铅限量值为0.4 mg·kg-1,该样品判定合格。当产品有多种参考标准时,产品的标签上标注的数值应当按照严格的限量值进行判断。此外,在判断时也要注意食品添加剂的引入和本底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不允许在酱卤肉类中使用苯甲酸,如一只猪耳朵中含有的苯甲酸是0.009 g·kg-1,若该物质中的苯甲酸未超过按照生产过程中酱油的使用比例折算后的含量,则应判定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由此可见,产品在制定检测报告时,一定要选好标准,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3]。

2 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测质量的对策

2.1 搜集较为全面的汇报资料

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报告的格式要符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规定,对检测单位名称、检测报告的使用方式、检测的程序进行详细的登记,数据要真实、准确。抽样所获取的信息是检验工作的开始,它直接影响到后续的检查和核查处理工作质量。抽样单的信息主要包括抽样单位信息、样品信息、生产企业信息和第三方企业信息等,每一信息都含有大量的内容,因为信息的数量庞大,很容易出错。员工在填写样本资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在填写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时,确保字数和文字的准确、企业名称填报数字精准等问题。在填写备案记录时,要以经营许可证为准。此外,若样本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场所进行取样时,要记录被取样单位的摊位编号。②如果样品名称有误,则按标签上的明示、价签或被取样单位所提供的名称进行标注[4]。此外,如果不能反映出产品的真正属性,需要加以备注。③取样数量应符合检测、复检的规定,以确保检验数量能满足检测、抽检的需要。④样品的取样日期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家粮食安全监督抽检制度默认取样日期为系统提交的时间,因此必须在取样当天进行数据的存储和递交,否则系统将根据数据进行统计,造成系统和报表中的采样日期与当天的打印样本数据不相符。在系统中,如果采样地点与检测单位距离较远,当日无法送检,则默认日期会导致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样程序和样本的真实性提出疑问,因此样品接收单位应当在样品到达日进行修改。

2.2 落实食品安全检验职责,标准化检验数据

一套完整的食品抽样检验报告的完成需要抽样人员、接受样品、检验、报告编制和审查批准等不同岗位共同编制,检验机构应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相互协作,严格把控食品检验的各个环节,才能确保检验报告的质量。由于食品安全检验的取样实验数量多、覆盖面广,因此在食品取样时,应认真填写资料,不得有疏忽、漏填、误填等差错,字迹要清晰,不得有任何模糊不清的地方。接收样品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样本认真检查样本资料,如有问题,要与取样人员进行交流。检验员严格按规范进行检查,及时、真实、准确且完整地填写原始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追踪性。报表编制人员要认真核对抽样单、流转卡、原始记录等资料,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此外,有关领导应进行严格的审核,以保证测试结果的正确性。

2.3 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素质

提高员工技能素质是提高检验和提高报告质量的关键环节。检验员不仅要有专门的技术和知识,还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检验机构应分阶段监测和评估检验员的工作能力,并根据考核结果与机构的业务发展需求,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人员培训、人员的流转更替。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定期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宣传,让检验员了解各岗位的职责、关联性、重要性及风险点,增强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员工有关基础标准、检验标准等技术标准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检验技术水平。报告编制人员在编写报告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核对抽样单、流转单、原始记录以及测试中的样品信息和数据信息,并与检验员交流,确认是否满足测试标准的使用范围。此外,检验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的检测手段,定期更新相关的技术,以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性[5]。

2.4 确保检查报告的品质

食品安全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必须符合标准。在编写报告时,应认真核对样品的标签,明确样本种类,严格遵守检验规范,详细地记录试验方法与环境、试验数据、试验图谱等,得出准确的结论。审核员需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项数据,充分考虑各项检验数据是否符合规定,确保检验结论的准确性,谨慎出具合格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报告。检验机构可建立内部报表和考核体系,按规定的时间对发放报告进行抽查。组织编制报告品质审查小组,其人员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要与单位出具的报告内容相符。审核小组对所选报告进行审核,填写审核记录,记录发现问题,同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记录整改情况,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分析,提高报告的质量。

2.5 仔细核对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是实验室进行试验的客观依据,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直接影响到检验报告的可追踪性。在原始数据核对与检验中要注意以下细节。①资料尽量完备。原始记录应当包含每个检验作业或检查数据的时间和负责人员。检验人员要及时核对生产实践中所检验样品的信息,如工艺、类型等,明确生产环境信息,样品制备、样品前处理、标准物质信息和谱图信息等,以便于后续安全检验报告的精准性。②注意对原始记录数据保持修改规范,实验室必须保证修改后的技术记录可追溯到以前的版本或原来的观测结果,保留修改日期、修改内容以及修改人员的资料。此外,如果在实际检验中存在数据无法识别、变更处未签字、未加盖印章等,食品安全检验员要及时和生产车间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③有效数字的缩写规范。实际测量值或计算值的有效位数应按照规范标准进行修订,当产品标准与方法标准不符合时,则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数量的修订要符合GB/T 8170—2008 的规定;如果没有规范,只要量具、仪器的分辨力足够,也可由对应的数字为单位,但在计算时必须满足GB/T 8170—2008 的要求。④原始记录和报告中的计量单位要彼此对应,报告中的计量单位应当与判决所用的计量单位相符合,按所确定的计量单位进行检测,如果检测方法与所用的计量单位不相符,应转换为与判断标准相符的,以排除单位换算导致的错误问题。

3 结语

抽样检查是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基础之一,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利益、信用,也关系到监管部门、承检单位的信用。检验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强化报表的质量管理,为出具准确、有效、可靠的检验报告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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