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3-10-20 03:50杨耀明张力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3年9期
关键词:队伍建设党的领导

杨耀明 张力

摘 要:新时代检察文化具有先进性、法治性、廉洁性和开放性,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对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以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要做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挖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优势资源,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深入检察文化理论研究,为检察机关发展提供机制保障;以检察文化促进综合提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关键词:检察文化建设 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 党的领导 队伍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1]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具有增强检察队伍素能、更新检察执法理念、凝聚检察发展内生动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及促进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发展等作用。深化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对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高要求、更重责任的最好响应。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全部检察工作基础的基层检察工作必须要补短板强弱项,以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新时代检察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基于权力制衡、人权保障、公共利益保护及司法正义等需求,逐步衍生出的法律文化,检察文化以检察职业群体为主体、以检察实践和检察权运行为核心,伴随着检察制度的发展不断淬炼、不断丰富,推动了检察事业的持续发展。检察文化实质上就是检察职业的规定性,是对检察官群体性和检察工作共同性的体现。一般来说检察文化的内容包括检察物质文化、检察制度文化、检察行为文化、检察理念文化四个方面,而新时代检察文化在继承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新特征:(1)先进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社会主义法系在中国的新发展。检察机关在将马克思法治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和提升检察文化,保证了检察文化与时俱进的先进性。(2)法治性。检察制度由法律规定设立,检察权依据法律法规配置和运行,检察文化天然的具有法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3)廉洁性。廉洁既是司法的核心价值,也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更是新时代检察文化的基本品格。清正廉洁事关对党忠诚,直接影响党的执政根基。法律监督的宗旨是司法为民,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廉洁奉公、一心为民是人民检察官的厚重底色。(4)開放性。新时代检察文化兼容并蓄,不仅传承了我国传统政治文化、检察文化的精髓,而且吸收了前苏联和西方法律及检察文化发展的精华,在检察实践中不断融入检察干警的智慧和检察制度的创新,在动态发展中不断提升和自我完善。

二、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对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一)引领价值追求的一致性

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部分,深入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有利于为每名检察干警提供实现自我价值和集体价值相统一的精神支持,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和“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并重的执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根本任务,三位一体的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成为检察干警的价值取向、行为习惯和工作标准。

(二)规范干警行为标准

检察文化对检察干警具有约束力,既包括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也包括制度精神、心理、舆论等软性约束,从而使个体自愿与主流群体意识有机融合,正面引导、激励检察干警,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范围,限定底线,强化内部管理。其中,奖惩机制、典型示范、人文关怀等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人文精神的方式和手段,能够正面引导、激励检察干警,无形的规范检察干警的行为、心理和思想,并形成自我约束;制度规范能够刚性约束检察干警,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范围,限定底线,强化内部管理。

(三)强化内生凝聚力

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对于检察机关成为一个规范有序的体系而协调运转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其以检察干警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检察机关的内部团结,降低内部的沟通成本,协调和保持内部一致性。

(四)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文化育检,先进的检察文化在培养检察干警积极进取的职业精神和检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塑造着检察干警积极健康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以及在案件办理和重大问题处理中清晰的思路和准确的判断力,能够促进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新时代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检察文化建设存在错误认识

1.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是做表面文章。早期认为检察文化建设就是拉个横幅、挂个格言的,是对检察文化不理解的偏见。检察文化是物质、制度、行为、理念等多种内容及形态的组合,形神兼备且更加注重内在的精神核心。在基层检察机关,个别干警将职级待遇为自己的职业规划,并以此为目标作出自认为具有“性价比”的目标规划,一旦解决职级待遇后就“躺平”,“吃老本”“老好人”的行为表现较为突出,没有将检察文化内在的法治核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为准则作为自身的奋斗目标,检察文化的软实力未能转化为催人奋进的动力。

2.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是“不务正业”。基层院办案任务重且条线工作又一样不少,这就导致这些院产生了疲于应付的思想,认为在业务繁忙和经费保障不足的情况下搞检察文化建设是“不务正业”,无暇顾及。实际上,检察文化建设是更高层次的管理,能够改变传统强压、督促式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检察干警将检察文化蕴涵的价值标准和目标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提升职业素养和自律能力,提高工作质效。

3.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是一蹴而就。检察文化建设需要长期渗透在司法执法、制度及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一阵风、作秀式的抓检察文化建设,起不到真正作用,也不是检察文化建设该有的发展模式。[2]

4.认为检察文化建设万能。检察文化建设必须是基于众多物质载体和精神载体的融合发展,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固然,检察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但不能片面拔高,更不能吹嘘。部分基层院走极端,过分夸大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其中既有希望宣传本单位的虚荣心,也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作祟。

(二)偏离职业属性

1.将检察文化建设等同于文化建设。以书画摄影大赛、读书会等形式将与检察工作没有联系的诗词歌赋、照片、名著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间接去除了检察文化的职业属性,导致干警误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是附庸风雅、高不可攀的务虚之举,打击了广大干警参与检察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2.偏重物质建设,轻视精神建设。部分基层院在举办文化活动的过程中未能做到从精神内涵出发去统筹推进,导致无法在干警中形成统一的检察理念和共同目标,活动流于形式。甚至有个别基层院把改善办公条件和丰富业余生活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与检察文化建设的初衷南辕北辙。

(三)缺乏地方特色

检察文化因受到辖区内风土人情及地域文化的影响,应在检察共性的基础上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然而,目前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在内容、方式及模式上较为雷同,只是一味地模仿、照搬,机械的将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工作任务去完成。

(四)工作保障不足

1.缺乏系统工作机制。检察文化建设需要运行一整套机制才能够实现深入发展和科学推进。但实践中,大部分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管理、激励、评估监督及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健全。

2.经费保障不足。检察文化建设需要经费支持,而目前基层院普遍缺乏相应的保障标准和制度,检察文化建设受到经费限制。

3.理论研究不够。理论指导实践,在检察文化建设中也不例外。而现实是,检察理论研究偏重于检察业务,检察文化理论研究严重滞后。

四、以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路径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1.健全党建制度。坚持党建为引领,以“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委抓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模式,健全完善党内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细化院内政治生活细则,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2.以党建推动检察业务。发挥党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两个责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风肃纪规范司法等方面着力强化班子建设,教育引导中层干部向党组看起、一般干部向中层干部看齐、全院向党的领导看齐,将干警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全院工作目标上,将党建形成的战斗力转化为执法司法水平的不断提升。

3.紧跟政治发展方向。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指引,以满足人民美好新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治中国精神为灵魂,确保检察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围绕坚定职业信仰、培育职业精神、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塑造职业形象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

(二)深挖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优势资源,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1.丰富的检察工作实践经验。基层检察机关是检察实践的最前线,在长期大量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积攒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案件资源,在总结检察实践、提炼精神内核进而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具有先天优势。

2.贴近群众。检察文化建设需要在反馈中不断的修正和完善,而人民群众这一“镜子”就是对检察文化建设的最好反馈,可从人民群众的评价中梳理总结,给检察文化建设的调适提供最佳建议。

3.庞大的青年干警队伍。青年干警是生力军,是检察队伍中最有创造力和开拓精神的群体,这一群体在基层数量最为庞大。调动基层青年干警的积极性,能够为检察文化建设注入新鲜血液,提升创新能力。

4.多样的地域特色。基层检察机关分布在具有不同特色的地域上,辖区内的人文、自然环境以及传统文化对检察文化的建设均具有深刻影响,应切实挖掘、拓展、凸显这些特色,才能造就共同行为准则下具备地方差异性的检察文化,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多样性。[3]

(三)深入检察文化理论研究,为检察机关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1.以检察权为研究核心。沿着法律文化——检察权——检察文化的路径进行分析,从社会学和文化学的角度对检察文化属性及价值属性进行研究,将检察文化从其他法律文化中本质的分离出来,设计出更加适合我国检察权运行的检察制度体系。

2.以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对检察文化的研究要从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及历史学等多个角度进行,从而揭示其历史沿革、多维表象、本质及规律,深入对检察文化的认识,明确检察文化的发展方向。

3.以检察文化的建构机制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系统的机制建设,保障检察文化建设在科学道路上进行。

(四)以检察文化促进综合提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以廉政促作风。完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谈心交心及诫勉谈话等制度,领导班子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一岗双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常态化共同推进,切实把学习焕发出的政治热情和工作动能,转化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奉献、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行行动;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有效监督,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和廉洁从检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干警自觉把廉政理念运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强化廉政宣传教育,以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搭建廉政教育互动平台等方式营造“思廉、倡廉、从廉”的廉政氛围,提升干警的职业情操;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强化绩效考核、检察人员民主评议、纠正及追责机制,以优胜劣汰打破“慵懒散软”“躺平”等现实困境。

2.以学习促业务。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将提升业务能力、检察职业道德及综合素养作为干警读书学习的目的,以图书室、征订法律期刊、电子图书阅览等多种形式为干警提供读书学习便利;强化理论业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全院集体培训,选派青年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并将学习成果在全院分享,采取以会代训、干警自学等方式增强学习成效;开展检校合作,有条件的基层院与高校共同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检察官到高校进行实践教学,为学生增加学习途径,为检察官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和表达能力,邀请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业务培训,共同解决检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疑难负责问题。

3.以检察文化品牌选树促示范引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以新时代新征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新理念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展示基层优秀办案团队的锻造、先进工作机制的总结、精品案例故事的提炼、红色血脉的赓续、党建业务的融合等文化品牌建设成果,示范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以更高质量履职办案服务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

4.以机关文化促检察形象。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保持办公大楼和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规范检容检貌树立检察机关文明、亲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开展体育活动,将业余时间经常性体育运动作为提升队伍凝聚力和保持干警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将“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动力。

*本文为2023年度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文化理念实践探索研究”(GSJC2023-48-02)阶段性研究成果。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741000]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甘肃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成员[741000]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求是》2022年第21期。

[2] 参见张毅军:《正确认识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人民检察》2013年第10期。

[3] 参见石慧东:《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困境与出路》,《人民检察》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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