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创新模式与保障机制

2023-10-27 05:43钟学进蔡银潇
关键词:南岭走廊共同体

陈 炜, 钟学进, 蔡银潇

1.南宁师范大学 旅游与文化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2.广东理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肇庆 526100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2019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指出并强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2]。该意见的颁布为新时代背景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载体方式提供了指导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历史文化的积淀。进一步探索并深化非遗族际共享,有助于延续非遗的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南岭走廊是我国三大民族走廊之一,是多民族聚居区,各民族在此创造出特色鲜明、璀璨夺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不仅体现出岭南地区与中原地区在文化上的交融,亦承载着各民族优秀的文化基因。南岭走廊非遗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精神的凝结和升华,是促进当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桥梁纽带,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对于促进非遗传承高质量发展,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问题的提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非遗保护传承问题,是当前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并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国内学术界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与非遗共享的关系、非遗共享路径与方式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讨,取得了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借鉴。

就中华民族共同体而言,诸多学者已对其内涵进行阐释,如詹小美、揭锡捷以“共建—共担—共享”的层次链接,阐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系统性内涵[3];郑旺全、赵晓非从“认知—情感—行为意愿”三个维度阐释以“五个认同”为核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体系框架[4];詹小美、刘棁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包括根基性情感维度的身份归属、文化性价值维度的共识凝聚和政治性国家维度的利益共享[5]。于玉慧、周传斌从各民族共同开拓疆域、共同书写历史、共同创造文化、共同培育精神四个方面详细论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基础[6]。以上学者基于不同视角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进行阐释,为进一步深化非遗族际交流与共享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与非遗共享的关系研究方面,杨刚、祁茜指出非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程中发挥着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7]。袁同凯、赵经纬认为非遗以其传播能力和传播范围兼备的发展形态,成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文化来源,要不断强化其社会共享性,才能在更高层面实现文化认同[8]。王丹指出非遗表现为交融聚合的共享状态,具有多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传承、共同分享的生活属性,彰显了多民族的共识价值理念体系,能够促进族际的往来互动,强化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9]。胡兆义、林继富认为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非遗的保护要强化其整体性、生活性和共享性,维护文化多样性,促进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掘、弘扬非遗宝贵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资源[10]。马银指出通过开展丰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活动,有助于非遗在不同群体的文化适应与调适互动中不断地再创造,为人们提供持续的认同感[11]。

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区域合作过程实际上亦是各利益主体不断冲突、博弈、协商与妥协的过程,需要在复杂的利益关系中寻求平衡点,因此,有必要完善利益平衡机制,激发各主体参与非遗族际共享的内生动力。政府部门统筹规划、企业主动参与、民间组织有力支持、传承人有效供给以及社区居民价值认同共同保障着非遗族际共享进程的有序推进。为此,在识别、梳理非遗族际共享利益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利益治理,制定各主体各成员应当遵守的活动规范和行为准则,厘清各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利益分配原则、资金调配原则进行细化和明晰;随着环境变化调节各类主体的互动关系,对不同位置的资源配置进行调整,凝聚各类利益相关主体的共识基础,构建利益网络中各主体的平等、互惠与信任关系;搭建良好而有效的沟通协调渠道,加强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过程的日常管理,使各利益主体保持平等、信任的沟通和协调,最终汇聚形成非遗族际共享的强大合力。

大型的免耕播种机械设备具有结构复杂,操作技术水平要求高,作业效率高的特点。现阶段,在西北农区,大型免耕播种机械设备推广应用力度较差,某些农作物联合收割机推广应用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农业机械设备的性能较差,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故障,再加上农机手专业技术不足,缺乏必要培训,使得农机设备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多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探讨,对区域性中观层面的关注较少,尚缺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模式构建和保障机制问题的研究。当前,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仍然面临着顶层设计和保障机制缺失、共享载体单一、受众覆盖范围有限、共享内容深度广度不足等问题,致使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发展进程缓慢,非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独特功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有鉴于此,本文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角,探讨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创新模式,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机制,以期为新时代背景下优化创新非遗共享模式与路径,促进非遗保护成果全民共享;通过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效机制构建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为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益借鉴。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创新模式

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模式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和客观规律。郝亚明指出,要素重叠、纽带联结、功能依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维持的基础所在[21],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要求在要素重叠层面挖掘民族共同性、在纽带联结层面挖掘民族互嵌性、在功能依存层面挖掘中华民族的共生性。本文结合此观点,进一步综合关于文化共享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特征与实践,将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模式划分为“要素重叠—教育传承”“纽带联结—数字化推广”“功能依附—公共文化服务”三个维度,依照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成演化逻辑,最终构建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创新模式。其中“要素重叠—教育传承”在该模式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强调南岭走廊各民族非遗之间的共同性问题,这种共同性是共同体形成与维持的首要基础,为互嵌性和共生性提供共享要素和根基;“纽带联结—数字化推广”强调南岭走廊非遗的关联性问题,通过非遗要素共享使各民族处于一种相互交织、相互嵌入的状态,在文化、社会与结构上为强化共生性扫除障碍;“功能依附—公共文化服务”则在于安全感的获取和意义感的供给,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出发,满足南岭走廊各民族延续和个体生存的特定需要,形成各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坚实依托,这是共同体共生性的基本逻辑,而这种共生性亦会深化南岭走廊非遗共享要素以及纽带联结(见图1)。

图1 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模式基本框架

(一)基于要素重叠的教育传承模式

要素重叠是指在南岭走廊区域范围内各民族共同享有的非遗文化要素,包括非遗资源及其所饱含的民族历史文化记忆。依托于学校及社会教育传承,非遗共享主体不断扩大,非遗文化要素得以在南岭走廊各民族间持续强化,原先主要由区域内部分民族享有的非遗文化逐渐发展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这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对应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依赖于传承主体对非遗艺术生命的延续,非遗族际共享的过程亦是传承主体对非遗文化不断操演和持续创新的过程。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是培养非遗认知者、认同者、传承者和传播者的主要途径,它能够实现对南岭走廊非遗内容和形式的一体化传承与传播,不断增进南岭走廊各民族的共同性。

纽带联结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强化各民族非遗要素之间的关联与互嵌,提升各民族非遗相互之间的包容度和吸纳度,以非遗共享为载体,强化各民族之间的利益相关、感情相通和结构相连,使各民族能够频繁有序地交往交流交融。如通过数字融合、网络媒介等方式,强化各区域之间的合作,拓展非遗共享主体、提升共享内容的全面性,缩小各民族之间的信息鸿沟和心理隔阂,在南岭走廊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氛围,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这对应了中华民族的互嵌性。以数字化技术为依托推广南岭走廊非遗具有独特的优势,它能够从受众的角度出发,寻求非遗传统文化形态与现代人们生活方式和信息方式的契合点,整合多种数字化技术,实现南岭走廊非遗传播和推广效果的最大化,对于提升各民族非遗的吸引力,消解民族文化隔阂,形成和谐的族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在学校教育方面,可以通过非遗课程与教学改革,制定非遗教育的课程目标,补充非遗课程内容,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评价制度。在非遗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层面,组织教师参与非遗实践,多渠道提升教师对非遗的认知,聘请非遗传承人兼任学校教师,扩充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非遗师资队伍。此外,还应注重非遗文化场域营造,将非遗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内外举办非遗传承讲座、成立非遗保护社团、开展非遗校园展演,搭建非遗科教平台,实现非遗资料的共享。如2021年11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主办“非遗进校园·美育润人心”活动月,该活动包含“设计+非遗”作品展览、非遗团扇体验工作坊、“发现美·传承美”讲座、旗袍仪态培训、设计创意集市活动等多项内容,依托学校美育中心和非遗实践基地,以特色活动为依托、以校园文化为载体、以艺术展演为补充,通过创新设计让非遗活化焕新。学校赋予非遗鲜活而持久的机制性生命力,让学生在老艺术家的身体力行中感受到非遗的魅力,成为非遗的保护者、传播者。社会教育在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中具有独特的优势,非遗作为区域性的优秀文化载体,在社会中产生与发展、传播与共享,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教育契合拓展了非遗族际共享的渠道和方式,是非遗族际共享的理想途径。如开展博物馆非遗教育,以“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等灵活的教学方式,通过展示特定主题的非遗文化,使群众从博物馆中受到教育、娱乐身心;同时,群众还可通过参与非遗文化旅游、民俗非遗文化活动,近距离接触非遗,深入了解并参与保护、传承非遗。社会教育能够整合调度多种教育资源,凝聚多方力量,通过科技应用、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充实非遗共享的内容、形式和手段,更大范围实现非遗共享,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见图2)。

图2 南岭走廊非遗教育传承共享模式

(二)基于纽带联结的数字化推广模式

第五,进一步规范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要深入探索水利基建财务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要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合理界定核算主体在水利基建资金管理中的责任分工。要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做到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资金安排和项目进度相协调,严防挪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要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型项目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报账制、先建后补等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要建立健全基建项目法人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在非遗族际共享的实践中,非遗的公共文化属性愈发明显,已成为南岭走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基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非遗族际共享模式。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包括省(区)、市、县级的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以下简称“综合性非遗馆”)、非遗传习所、非遗展示馆,以及社区非遗文化活动中心等。除了专门的综合性非遗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亦是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所必须依托的基础设施。如位于邵阳市绥宁县的阿苗千千民族艺术馆,馆内收集了1 000余件苗侗传统服饰和苗族非遗物件,自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了200余场公益文化活动,成为当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窗口。以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载体,南岭走廊非遗公共文化产品得以生产和输出,其包括非遗代表性项目丛书、非遗影视音像作品、非遗数字资源等,而线上文化服务平台的推出,使群众能够更加高效便捷地获取公共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为进一步满足南岭走廊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如非遗项目展演、民俗节庆活动、民族运动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文化艺术节等多样化、个性化的非遗文化活动。如2022年6月,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办的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王仙岭景区广场举行,郴州50个民族非遗项目和近200名非遗传承人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由南岭走廊非遗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和共享实践可知,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包含了共知、共建、共享的内容,其以公共利益为旨归,本质是异质区域内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过程,要求南岭走廊区域范围内群众需求的满足以及非遗资源的科学整合。为此需要回应政府部门、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社区居民、非遗保护机构以及非遗传承人多方主体的现实诉求,加强不同主体和部门之间在非遗共享中的分工与协作,培育社会力量,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见图4)。

图3 南岭走廊非遗数字化推广模式

(三)基于功能依存的公共文化服务共享模式

功能依存是指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终极目标在于能够满足个体的安全感和意义感,能够展现群体价值和塑造群体团结。对于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而言,其要求非遗共享更为多元和全面,涉及公共文化服务的各个方面,使非遗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精神文化更为深入人心,能够向南岭走廊各民族传递安全、认同、团结、凝聚的情感体验,为各民族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最终以非遗为载体建立起彼此命运相依的紧密关系,这对应了中华民族的共生性。南岭走廊非遗根植民间、源于生活、内涵底蕴深厚,是最具凝聚力的公共文化资源,长期以来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量大质优的公共文化产品,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南岭走廊非遗能够在较大范围实现共享的重要前提是利用数据管理技术建立起非遗数字档案库,如借助数据融合、三维注册、三维扫描、三维建模对南岭走廊各民族非遗传承人和非遗项目进行记录和储存,集合图文声像等多媒体资料、口述材料以及文献材料,建设南岭走廊非遗“数字博物馆”、主题网站等。社交媒体技术具有信息量大、聚众效应强、技术多元、功能强大等特点,其不但以创新方式传播非遗,同时也拓宽了非遗消费的场景和市场空间,实现南岭走廊非遗共享主客体的拓展,强化各民族的情感联系。通过各类云平台、短视频以及新媒体,可以为用户呈现更多真实有趣的非遗文化故事,传播非遗深厚的文化内涵,使群众产生情感和价值共鸣。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实现非遗产品的推介,对接大量观众和投资,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营销。如2022年6月广西首届“非遗购物节”桂林分会场在雁山区举办,该购物节充分利用电商平台资源,在多个互联网平台进行“非遗好物”展示展销活动,以线上直播“带货”、线下探店等形式推广传播非遗文化、销售非遗产品。人工智能技术为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提供了数据支持和算法支撑,是非遗族际共享的全新路径,其侧重于非遗的体验式和场景化推广,能够有效带领群众走进非遗的“内心世界”。在智能推送方面,人工智能技术能实现对潜在用户的精准识别和推送,VR/AR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则从多维度、多视角对非遗进行场景式还原,搭建一个仿真环境,以更加生动的方式进行展示。人工智能技术强调个人视角和自主意识,并提供了简洁的交互方式,能够有效提升南岭走廊各民族公众的文化参与自觉,拓展非遗共享的主客体,提升非遗族际共享实效(见图3)。

图4 南岭走廊非遗公共文化服务共享模式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保障机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民族理论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亦是民族团结进步、为社会稳定发展凝心聚力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五个认同”思想为引领,以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非遗保护传承有关政策方针为指导,明确构建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进行制度创新,积极为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就当前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实际发展而言,应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社会利益平衡机制、优化共享平台运营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机制以及增强信息教育培训机制,确保非遗族际共享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民族地区非遗传播共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加强科学规划引领,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是由众多子系统组成的体系,涉及不同区域、不同民族公共文化服务的合作,其顺利运行和发挥最佳效益有赖于行政力量和政策导向的引领,建立健全的组织保障机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为此,要确定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目标、方针、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引领,以非遗活态传承为核心任务,全面调查和掌握南岭走廊非遗资源分布现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分散、庞杂的非遗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将其整合成为一个整体,保障非遗信息资源的供应;建立一套非遗数据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建库到共享应用、信息发布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各区域、各民族、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主体责任;对共享主体进行统筹管理,制定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政策,建立起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上,则需要根据国家、地区的宏观指导,设定具体的非遗共享目标和任务,结合自身具体情况逐步实施,实现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管理。

所测试项目均符合预期目标,并且APP在运行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异常,测试顺利结束。游戏运行界面如图3所示。

目前,虽然环境影响评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环境影响评价的普及程度仍然不够,因此,需要加大环评工作宣传力度,使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在这方面,环境管理部门应重视环境影响评估。将环境影响评价宣传工作深入基层,还要宣传与普及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意义有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偏远地区以及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更要宣传是否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估,防止这些地区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

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相关战略规划实施需要强有力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对“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进行集中管理。如南岭走廊地区可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成立专门的非遗共享管理机构,统一部署非遗共享事业的发展,优化配置,对非遗族际共享体系的资源、技术、运营、服务、财务、人事等进行协调管理,构建地区协调、行业联合的多层次非遗族际共享管理体系,落实并监管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各层次的具体工作。此外,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还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以支持具有共享价值的重大项目建设,坚持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促进南岭走廊非遗在各民族之间的广泛、深度共享。

(二)强化区域沟通协作,完善社会利益平衡机制

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离不开各地区间的支持与合作,其要求地区之间形成共识,打破区划限制,积极寻求非遗共享的契合点和突破口,为非遗资源合作开发创造条件,强化非遗跨地区、跨民族交流传播。为此,需要构建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在地方政府间展开多次对话和协商,寻求区域人力、物力、财力的互补与整合,协同开展对各民族非遗共享信息资源的收集和整理,探寻不同类型非遗与产业、公共服务、国民教育的契合点,提出责任明确、权责清晰的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整体规划及具体方案。在宏观、中观及微观政策的制定上坚持合作导向,以实现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为目标,发挥各区域优势,加强政策制定过程的交流和协商,寻求最大范围内的相互配合与支持。

主审法官津村洋介准备了几个问题,来确定真正赵碧琰的身份。“我想请问各位,你能确认自己是赵碧琰吗?”津村法官问。泰国赵碧琰抢先答话:“当然,我自小就叫这个名字,难道还会有错?”香港赵碧琰和新加坡赵碧琰也相继这样说道。“我的祖籍是中国辽宁,1921年嫁给赵欣伯先生后随夫改姓叫赵碧琰。”马来西亚赵碧琰的回答言简意赅。轮到来自北京的赵碧琰了,她第一句话就语出惊人:“我不是赵碧琰,真正的赵碧琰已经死了。我的真名叫耿维馥,是在出嫁后应丈夫的要求改用他前妻赵碧琰的名字。”

在非遗族际共享的路径与方式研究方面,学界已展开广泛的讨论,如建设开放共享的公共文化空间[12]、建立宏微观的协同联动机制[13]、开展文化共享工程建设[14]、引入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15]、构建多元参与机制等[16],王永友、史君指出应切实关照人民群众这一逻辑主体,着重增强非遗文化共享能力、提升共享意愿、保障共享条件[17];为保障非遗文化共享,刘建华、张蕊提出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标准体系以及构建服务体系[18]。就非遗族际共享模式构建而言,李懿从区域、空间、文化共享的视角出发,探讨构建非遗保护模式,强调了传承人对非遗文化的交流和资源共享[19];孔令瑾提出了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模式的构成要素和基本框架[20]。

(三)推动科学技术运用,优化共享平台运营机制

数字技术具有操作简单、传播即时、传播效果广泛的优势特点,为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有效拓宽了非遗共享的空间范围。在非遗族际共享中运用数字技术能拓宽非遗共享主体、丰富非遗共享内容,弥补传统媒介耗时较长、保存失真、储存介质易损坏等缺陷。因此,推动科技运用,优化共享平台建设是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政策保障的重要内容。根据南岭走廊非遗的具体情况,采取积极和稳步发展的方针,确定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技术保障的目标、途径、标准、实施方法和步骤;制定南岭走廊非遗数字资源建设规划、网络化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规定各层次非遗共享平台的具体目标,明确各单位和个人非遗数字资源建设的分工和任务。

在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过程中,树立“信息数据化”的理念,力求将非遗信息转化为开放数据,对数据信息和共享规则进行标准化处理,方便各民族群众查阅、下载和使用,促进非遗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在非遗信息资源分类组织、建构、检索与传递中,要制定并形成较为统一的分类和格式标准,确保数据从收集、调用、整合、开发、上传、流动、提取到最终由公众获取和利用的全过程具有高效性;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积极开发各类非遗数据应用技术,重视公众的参与、反馈和评价,以提升非遗共享的效果。非遗族际共享最便捷的路径是数据库和现代通信网络的结合,因此,有必要加强数据库建设,利用技术手段对非遗史料文献、影卷、传承人、田野调查资料、代表作名录、研究成果进行充分整合,在通信网络建设方面实现非遗数据、声音和图像的综合传输,为非遗族际共享提供良好的设备条件。

(四)推进知识产权工程,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机制

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之下,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不免会遇到网络安全、版权纠纷等问题,保障数据安全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健康规范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有必要制定与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当前对于著作者权益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也明确提出要保护非遗知识产权。对于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而言,应当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推进实施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更为细化的区域非遗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完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家库、评审程序、推广审核等制度,增强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法制保障。

以数字化赋能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需要重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寻求非遗数据开放共享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有效平衡。在数据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为非遗族际共享数据安全保护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障。为切实保护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数据安全,应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和法人负责机制,出台并实施更为细化的数据安全保护方案,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对非遗共享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使他们对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全方位保障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安全、健康、稳定、可持续地运行和发展。

(五)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增强信息教育培训机制

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是一项涉及范围极为广泛的系统性工程,不仅是文化领域的一项重大工程,更是经济、社会层面的重要课题,其发展亟须多种层次、多种类型人才的投入和支撑,如非遗传承人才、数字技术人才、双语人才、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等,以持续挖掘共享潜能,实现非遗高质量传承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一方面,可设立保障机构保证培训经费比例和切实可行的培训措施,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如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培养非遗传承人才和高级双语人才;定期对技术人才进行技能和业务培训,学习技术标准、应用流程、检索方法等;在产业实践中挖掘并培育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人才吸纳机制,制定必要的补贴措施和激励手段,吸收各地优秀人才参与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打造一支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非遗共享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可持续发展。

2.缺乏系统的制度管理工作。内部控制建设成果的表现之一就是固化的管理制度,系统化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立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我国公立医院虽然建立了许多适合医院经营的制度,但是建立的制度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医院各部门权责不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性不高,部门的效率低。缺少制度化、系统化的制度管理部门,制度缺乏严谨性,不利于科学化、系统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能够有效改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对当地环境进行仔细勘察,尽量选择陆生生物较少的地区进行建设,以免对大量野生生物造成伤害。在工程施工时,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减少建筑垃圾的乱排乱放现象,对施工中产生的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后再排放到河流中。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对管理人员进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培训,促进工程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群众信息素养培育和提升亦是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人力资源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信息素养体现在各民族群众信息意识、信息检索技能以及文化传播能力的提升,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南岭走廊群众对非遗文化获得和传递的速度和效率。因此,注重对非遗共享的用户进行培训和教育,如开展远程教育服务,通过门户网站开展用户信息检索培训,唤起并提升用户使用网络获取非遗信息、观看非遗视频、进行信息反馈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非遗共享氛围,强化区域内群众对民族非遗文化的感知和认同,构筑南岭走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结 语

新时代背景下积极探索民族地区非遗族际共享的创新模式与政策保障,是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内在要求,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涵要求存在高度契合。南岭走廊民族成分多元、社会文化环境独特,其所创造出的类型多样、内涵丰富的非遗,已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文化资源和构建国家认同的重要文化纽带。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框架下,探讨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的模式和保障机制,既有利于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亦是对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筑南岭走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积极回应。然而,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涉及层面较广、要素复杂,如果不能充分认知和理解南岭走廊非遗的基本内涵,不遵循科学的技术应用规范,则会造成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曲解,使得共享进程处于无序状态,进而影响民族文化传播与交流乃至民族文化自信。因此,南岭走廊非遗族际共享创新模式的顺利实施和落地仍需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在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应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等方面,需要构建起成熟稳定的制度体系和监控机制,为非遗族际共享的高质量发展,助推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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