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媒介空间存在结构失衡与空间不正义等问题。再地方化作为应对之策虽已形成共识,但主要是将乡村作为媒介空间再地方化的主导。要实现城乡媒介空间正义,关键在于形成城乡融合共通的社会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媒介空间生产的结构调整。基于上述考虑,乡村并非媒介空间再地方化的最佳主导,而县城在这方面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被忽略了。本研究认为,以县城为主导的城乡媒介空间重构正在以县级媒体融合为突破口全面展开,这也成为破解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的有效实践。县城在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和消除空间不正义中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以县城为方法将为再地方化的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带来更多可能。
【关键词】县城 媒介空间 空间正义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3)12-064-06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3.12.009
媒介空间是“在一定社会范围内,由人们共同参与媒介活动所形成的公共传播情境以及在该情境中聚合的公共传播网络”。[1]城市与乡村在由现代媒介塑造的媒介空间中相遇并形成了流动的传播关系网络,但囿于城乡媒介资源、市场要素、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城乡媒介空间存在结构失衡、空间不正义等问题,亟待以城乡融合为契机重构城乡媒介空间。以往相关研究存在两种取向:一种是以城市为中心,主要将城市与乡村置于现代与传统的框架下,认为现代化进程中,城市与乡村形成了中心与边缘的不对称关系,且在现代媒介的中介作用下,乡村正在经历现代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