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4-01-02 06:36王长明曲常胜
山西化工 2023年9期
关键词:污染源污染物污染

王长明,张 强,罗 浩,丁 亮,曲常胜*

(1.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9;2.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9;3.江苏省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19)

0 引言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已趋于饱和,人口密度也不断增长,因此引发了更多新的环境问题。其中,少量区域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现象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因其隐蔽性和难治理性等特点,尤其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态系统稳定构成了威胁。针对这一现状,本文从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角度出发,对其成因开展了分析,系统讨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对策,以期为我国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1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协同共生联系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十分重视,建立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的整体,它包含着许多互相依赖的因素。因此,在利用自然资源时,一定要遵从其发展的特定法则,并注重实施针对性的综合防治措施。另外,不同区域的环境中均存在土壤与地下水,通过两者的协同管理,可以有效的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因为表层的泥土可以为一切生命的繁衍提供充足的营养,而隐藏在岩层裂缝里的地下水,则是储存物资的重要储备,两者密不可分,互为补充,共同维持着物资的流通[1-2]。

土壤与地下水存在一定的联系。由于工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会向地面渗漏,从而污染了地下水体;同时因大气降雨和废气沉降的作用,造成了地表的污染,会造成区域里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发生恶化。而一旦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了污染,就会间接危害人类健康,且地下水与土壤的修复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两者都不能靠自身的短期净化功能来清除污染问题。因此,必须采取防控和管理相结合的思路,只有打通两者的内在联系,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3]。

2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及主要污染途径

土壤地下水的污染源有农业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染源。农业污染物的产生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体,如使用化肥、杀虫剂、各类除草剂以及污水灌溉等。各种工业化工产品、原辅料、三废(废渣、废料、废气)、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是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染源的主要污染排放途径。地面各类污染物均是随入渗水体通过土壤层而迁移进入地下水的。

2.1 农业面污染源的入渗途径

一般而言,农业污染物会通过土壤层、耕作层、犁底层、包气层和地下含水层等五个阶段,虽然各个土层都有一定的自我清洁作用,但是如果污染的速度超出了其自净速度,则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目前,我国的化肥施用面广量大,化肥、杀虫剂等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累积速度远高于其降解速度,从而使土壤中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染物持续上升[4];且由于河流水质受到污染,为减少污水处理成本,很多地方都在使用污水进行灌溉,造成废水中的污染物随着水体进入地下水。

2.2 工业及生活点污染源入渗途径

污水主要有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两类,特别是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含量会相对较高。工业污染可分为连续性和间歇性两种方式。这两类入渗污染源通常都是从非饱和带流入地下水的,自洁能力差。此外,该两种污染源所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面积虽不大,但局部地区仍有一定程度的污染。在污水池、污水洼地等地的连续点源中,有大量的污染物从非饱和区或直接入渗到地下水中。断续点源以地表工业固体废弃物、有毒废物、生活垃圾等为主要来源,在雨水冲刷过程中,会有一些污染物进入地表,对地下水造成污染[5]。

2.3 城市及污水处置系统的污染源入渗途径

地埋式的城市雨水和污水管道渗漏,及输油管损坏等途径通常是连续的非饱和引入渗流,或者是直接渗入地下水。该污染途径由于隐蔽性而不易发现和检测,但会造成严重的地下水危害,尤其对于少量北方开采地下水做生活饮用水的城市危害更加巨大。

3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治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使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稳定地发展,从而对生态环境的威胁构成了较大挑战。一些在产的企业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还处在初步摸索和发展过程中,其运行制度、机理还不够完善,使得环保工作更加困难;而我国虽然发展了“绿色石油化工”,但由于各类新兴工业的兴起,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新型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的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另外,许多农村还没有切实履行农药减量、化肥减量的工作,没有形成强烈的危害性意识,也没有主动履行自己的环境保护职责。目前,我国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规体系还在不断健全,一些地区的环保主管部门并未对其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上述问题表明,当前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3.2 污染防治技术支撑与人员监管薄弱

一是目前各监测系统缺乏统筹协调,监测对象交叉,点位设置方法不一致,指标各不相同,工作方式的互补性、可比性不强;二是监测仪器设备落后,乡镇、农村普遍没有使用土壤快速测试仪器,而在环保执法中,土地管理工作还未全面将土壤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监管中;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节奏快、任务重、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而基层环保部门的人才储备、技术支撑和环境监督管理水平都十分欠缺,亟待提升。造成以上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没有针对现实状况强化系统的培训和教育,这些都是有待改进的问题[6-7]。

4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有效路径

4.1 明确职责范围和防控目标

在实践中,由于行政权力分散,制约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致使各单位在处理土地、水源等方面存在着相互推诿、责任不明等问题,影响到了社会整体发展的协调与稳定性。所以,各行业在处理环境问题上要齐头并进,力求形成协调和协作的局面,同时也要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各部门权力与责任的范围、边界,比如土壤环境主管部门要对全国的地下水资源进行统一的指导,定期编制环保简报,并将最新的信息公布给地方政府,以达到信息的互通共享。同时,要继续实施“市级统筹、区县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年度完成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的防治工作能够真正落实到县区基层。如有需要,应设立专业的区域执法与监控队伍,以定期明确土壤和地下水的受污染状况。

4.2 突出技术层面的综合升级

一般来讲,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是评价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依据。而从各地目前执行情况来看,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不断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控,以及修复治理工作的同步进行,相应技术的提升也是必不可少。例如在实际的防治过程中,可以探索将微生物技术与传感技术相结合,实现技术上的全面提升,同时也要开发出更多的抗干扰设备,以适应现实需要。由于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需同步开展,政府层面需要加大对相关技术的资助,建立地质学、生物学、化学、环境等多学科支撑平台和队伍。因此,相关技术的研究也可以通过多个领域的合作来完成,而不仅仅依靠研究基金,而应为研究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8]。另外,有关单位要率先选取有代表性的土壤、地下水受污染地区开展试验,采取多种修复与管控的方式,全面研究和监控,若能取得良好的成效,可进一步的宣传与推广。

4.3 构建技术人员队伍和综合平台

随着监测技术、治理技术的进步,对土壤、地下水的防治技术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行业还存在着大量的人才短缺,急需加强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其中,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引进,尤其是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吸纳,确保在职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基础的检测技术和管理方法。而对符合条件的录用员工,在正式入职前要进行教育和指导,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任务。同时,地下水的监测工作,由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共同承担,不仅要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更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平台,建立专门的环境监控网站,针对同级别、不同资源、不同需求的地区,建立一个统一的监控模块,便于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4.4 推进修复工程及其示范作用

在治理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问题时,既要强化治理的程序,又要加强治理工作的科学化、高效性,同时也要把治理成果公开,以便于为其它地方的治理工作做好借鉴。不断将治理范围扩大到城市外延,包括城镇,以及其它区域。持续加强对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公益广告推广,使人们能够切实承担起保护土壤地下水的职责,实现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重大项目的投资。要积极申请专项经费,加强对城市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控制,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整改。在该系统的指引下,制定系列的、科学的、合理的土壤和地下水治理技术规范,保证了其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9]。

5 结语

治理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有关方面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正视问题,直面困难,以达到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目的。因此,本文从责任的精益、技术的提升、法律规范、团队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了土壤与地下水的发展状况,提出了一种既有理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又有现实借鉴作用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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