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当代文学作品研究中的“过度诠释”现象研究

2024-01-28 23:36
名家名作 2023年25期
关键词:现代文学过度文学作品

黄 喆

“过度诠释”是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内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它使现代文学研究呈现出一种“新瓶装旧酒”的态势。它主要表现为:通过对现代文学作品进行重新解读,寻求对现代文学作品的新诠释,以达到某种理论建构或学术研究目的。这种“过度诠释”脱离了文学文本自身的特性,同时也导致了对文学文本的误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正确的解读和把握,以更好地推进现当代文学作品研究。

一、“过度诠释”的界定

从诠释学的角度来看,“过度诠释”是指在文学研究中,受以西方现代思潮为参照的普遍主义和特殊性思维的影响,研究者在文本中寻找特殊的视角、特殊的意义来进行阐释。这种阐释方式虽然能够使研究者获得一种独特的解读方式,但也存在“过度诠释”的问题。这种“过度诠释”会使研究陷入片面化、简单化、碎片化等误区,对文学作品产生负面影响。

文学研究中出现的“过度诠释”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文学作品本身含义过于复杂,造成阐释上的困难;二是在对某一历史阶段或者某个作家作品进行深入研究时,由于对文本意义理解不到位,导致对作品的解读出现了“过度诠释”。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研究中出现的“过度诠释”问题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研究者过分强调作品所表现出的历史意义和作家自身的特殊经历,将作品中体现出来的历史内容视为唯一真实;二是研究者在解读文学作品时过于强调作者意图和作家生活经历,导致对文本意义理解出现偏差。

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中出现“过度诠释”问题不仅会使研究陷入片面化、简单化、碎片化等误区,还会对读者产生负面影响,使其无法真正理解和把握文学作品中蕴含的丰富信息和复杂内涵。另外,“过度诠释”也会使研究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研究者被文本束缚,陷入作者意图、作家经历、作品主题等条条框框中去理解和把握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丰富信息和复杂内涵。

二、现当代文学作品与“过度诠释”现象的关系

(一)作品本身的特殊性

文学作品是人类精神生产的成果,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通过劳动、感知、体验而创造出来的艺术产品。它不同于其他文本,其特殊性表现在:首先,它具有创造性和艺术性。文学作品的产生是作者思想、情感的自然流露,其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情感是丰富多样的,所以在文本解读时需要结合作品自身的特点。其次,文学作品具有历史性。不同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不同,导致了作家和作品的创作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同时,由于时间的推移和时代变迁,作家会根据自己所处时代与社会现状来重新创作作品,这就决定了文学作品是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的产物。最后,文学作品具有思想性与艺术性。文学作品是人类精神生产的成果,它要表现和反映一定历史时期内人们的思想、情感、社会生活等。它具有思想的艺术性和思想性,是高度凝练的精神产品。在研究现代文学时,我们应该把握这些特点,在结合现当代文学创作背景和社会历史现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研究。当然在研究过程中不能脱离文学文本自身和发展规律,不能以现代人的视角来看待古代文学作品。

(二)文本解读的主观性

文学作品作为一种文本,它的形式和内容都是固定不变的。而在实际的文学文本解读过程中,由于读者主体的主观性、主观能动性,文本的意义常常会发生变化。这是由文学文本自身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文学文本的意义是由文本自身所决定,而不是由读者主体所决定。这是因为:其一,文学文本是作者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进行思考和体验的产物,它既包含作者对现实生活中各种矛盾的认识,也包含作者对这些矛盾本身进行思考和体验。由于这些矛盾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因而具有不同程度上的复杂性,这就要求读者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理解才能准确把握。其二,文学作品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即文学作品是一种开放、变化、发展着的东西。这种开放和变化给读者理解作品带来了一定难度。如果读者不能对作品进行深入解读,就不能准确把握其意义和价值所在,更不能准确把握作品所反映出来的各种复杂关系。

因此,文学文本解读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主观性,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主观性在文学文本解读过程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读者主体在对作品进行解读时往往会带有一定程度上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要求我们在对作品进行解读时,要根据文本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以及其本身所处环境等因素,尽可能地站在与之相适应的高度去理解作品中所蕴含的意义和价值。当然,这里所说的“相适应”并不是指读者主体对文学文本有一个完全统一、客观、正确的理解和认识,而是指在进行文学文本解读时应该尽量使自己以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作品。

(三)阐释对象的多义性

文学文本是一个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开放系统,而阐释对象也是一个开放系统,它必然具有多义性。对于文本的多义性,不同的读者会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在现代文学作品的阐释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制约,文本具有了一种“不确定性”。因此,要对现代文学作品进行新的诠释和理解,就必须先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使之符合客观实际,而这正是所谓“过度诠释”产生的根本原因。

例如,在对鲁迅小说《阿Q 正传》进行新的诠释时,有许多学者认为《阿Q 正传》是一部“典型意义上”的作品;在对巴金小说《家》进行新的诠释时,有许多学者认为《家》是一部“典型意义上”的作品。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不同标准给现代文学作品研究带来了许多困惑。因为这类“过度诠释”往往只停留在文本内部,没有跳出文本来看问题。这种“过度诠释”最终导致了对文本内部规律与外在影响之间关系研究上的缺陷。我们在正确地把握和理解现当代文学作品时,既要看到其外在表现形式上和思想内涵上所具有的艺术特点、艺术风格与审美追求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性,又要注意到它所具有的内在规律性。

(四)理论建构的功利性

“过度诠释”现象的出现,还与现代文学研究中理论建构的功利性有关。在对现代文学作品进行解读和阐释时,我们所秉持的一种观点是:要让现代文学研究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必须把现当代文学研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研究现代文学作品时,我们不能再单纯地停留在文本上,而要从文学文本背后发掘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在进行理论建构时就不能停留在对文本的解读上,而是要以一种批判的、审视的眼光来看待文学作品。也就是说,我们所作的理论建构要以一种学术批判意识为基础。也正因为如此,现代文学研究中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为了构建一种新的理论体系,就会对已经存在的某些观点进行质疑和批判,对一些与理论体系相悖的观点进行消解,这就造成了我们在进行理论建构时表现出明显的功利性。

(五)“过度阐释”中的误读

“过度诠释”的出现,是由文学文本的复杂性和文本自身的特性决定的。对于文本而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必然会受到自身知识水平、文学经验、阅读目的等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使读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在不同的层面上进行理解和阐释。但是任何一种对文学文本进行解读、阐释或创造出来的结果,都不可能是“完全正确”和“完美无缺”的。因此,在对文本进行解读和阐释时,就必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误读”。误读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它是指对文学文本进行不符合文本自身特性和规律的阐释或创造出来的结果。误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文本阐释的深度与广度。在现当代文学作品研究中,我们也会碰到一些误读现象。

三、“过度诠释”对研究的消极影响

在现当代文学作品研究中,研究者对文本进行“过度诠释”,往往会给文学研究带来消极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破坏文学作品的完整性。文学作品具有完整性,是其自身价值所在。但在“过度诠释”现象出现后,研究者对文本进行“过度诠释”,会使文学作品失去原有的完整性。比如,当研究者对“鲁迅为什么不吃鸡蛋”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时,却忽视了鲁迅对社会发展、民族命运的思考以及他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感。第二,扭曲读者对文本的理解。读者对文本进行“过度诠释”时,其解读会出现偏差。这主要是因为在进行文学作品研究时,读者通常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阅读文本,这种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读者对文本的正确理解。研究者对文本进行“过度诠释”后,必然会使读者不能正确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第三,影响研究者自身专业素养的提升。在“过度诠释”现象出现后,研究者通常会将自身所学知识应用到对文本的解读中去。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就会发生变化。比如,研究者可能会根据自己掌握到的知识来对作品进行解读;在这种情况下,其往往无法从宏观上把握作品所表达的思想和情感。

四、“过度诠释”的成因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过度诠释”现象的出现,首先与研究者自身的理论背景有一定的关系。研究者的理论背景与西方传统文化相结合,对文学作品进行阐释时,就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同时,由于不同研究者之间的理论背景存在差异,在具体研究方法上也有差异,因而对文本的解读也就有一定的差别。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对文学作品进行诠释时必然会受到一定因素的制约,例如:研究者的学术背景、学术观点和学术立场等。以西方传统文化为背景,研究者在诠释文学作品时就会受到其哲学思想和哲学立场等因素影响。比如:西方传统文化中存在一种二元对立观念,这种观念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在文学作品研究中,研究者在理解文学作品时也会受到这种二元对立观念的影响。

其次是研究者所接受的教育背景与其实际研究能力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接受过传统文化教育或是现代教育的研究者在诠释文学作品时,就会受到其自身所接受教育程度和其实际研究能力之间的影响。比如:如果研究者接受过高等教育或是现代教育,那么就会更容易对文学作品进行诠释。

最后是研究者对文学作品解读时所采取的理论方法和研究视角不同。比如:有些研究者认为文学作品是一种语言符号系统。他们在对文学作品进行诠释时,就会更关注语言符号系统本身所蕴含的意义和价值。而有些研究者则认为文学作品是一种哲学思想、美学思想或者是文化思潮等精神层面上存在着巨大差异的事物。

五、解决问题的路径

为消除“过度诠释”现象给文学作品研究带来的影响,研究者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和策略来解读文学作品。具体而言,研究者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树立正确的研究理念。研究者在对文本进行解读时,应充分考虑文本本身的意义,努力实现对文本意义的挖掘和发现。研究者应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摒弃那种只从自己出发,只注重研究对象本身意义而不顾其他因素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对文本的客观解读。第二,遵循科学研究的原则。研究者在进行文学作品研究时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在尊重文本本身意义的基础上,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文学作品。第三,避免主观情感和主观性解读。研究者在对文学作品进行解读时,应始终坚持理性、客观原则。

六、结语

“过度诠释”现象的出现,给文学作品的解读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使得研究者在文本解读上存在误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也是一种文学研究中的“误读”。面对这种情况,研究者应正确认识到“过度诠释”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方法来改变这种现象。具体而言,研究者应转变思维方式,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解读文学作品;要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文学作品中蕴含的哲理;要尽可能地把握文学作品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注意对文学作品进行整体把握;要适当地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储备。此外,在解读文本时,还应注意充分调动各种感官,在感知文学作品中各种元素时形成全面、深入的认识。总之,在文学作品研究中,要正确对待“过度诠释”现象,并采取适当的方法来消除其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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