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衡 谭清立 黄颖 陈昊 游慧
(1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 中山 528400;2广东药科大学护理学院 广州 510000)
近年来,我国低迷的出生率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口老龄化。失能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始终严峻,并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而日趋严重,相应地,长期护理需求也越趋复杂。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约达4063万人,约占同期全人口的2.94%,并且预计在2030年前后我国将有1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1],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保障和制度建设迫在眉睫。2020年,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要求进一步拓展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试点城市范围,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在全国各地进一步开展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主框架、多类筹资手段并存、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的长护险保障机制创新。为解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难题,2021年,国家卫健委发布《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国卫办医函〔2021〕560号),在山西、吉林等15个省份开展试点,搭建多类服务平台,旨在推进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发展和建立健全护理需求保障机制。
推进精细化护理保险改革有利于长护险体系的发展,增强长期护理服务的多元性与服务水平。但是,各试点城市社会整体护理资源不足,表现为长护险服务机构注册护士床占比失衡、服务机构数量缺乏和区域性失衡、患者多元诉求难满足等资源性供给问题[2-4],这也将是未来全国范围推广和发展长护险制度需面对的首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