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问是一种责任”

1991-07-15 05:29
读书 1991年3期
关键词:同音做学问楚辞

宋 远

《楚辞校释》是作者毕数十年之功,覃思精研而成之著,于校勘、辨韵、辨字、明表达、明义蕴等,皆有深相发明之处。尤对《楚辞》中一些比较重要、且又历来纷争不已的问题,提出了足以服人的见解。

当然推翻旧注并非易事。千百年来,究心于是者,何能尽数。所注所解,竟能瞒过众人之眼么?但也许正因此,辨误愈难。作者也并非凿空臆说,故作新奇之论,而是暂置旧疏于一旁,径自“本文”入手,凡以为句法不合,文义不明者,便详加揣摩,并从同代人著述中寻找旁证,故每立一训,则“精义古音,贯串证发”,期以“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必求的解。如认为皇考不是父,而是祖先;离骚二字不可分解,而是古楚语中的叠韵词,合表心烦虑乱,忧愁幽思与怨恨之意;又寻常只注为“语词”的“羌”与“些”究竟为何义?作者并有详审的考订。又《离骚》中的“既替余以蕙兮”,及《九歌·云中君》中“龙驾兮帝服”,二句语义不明,作者乃审订为“替”系“簪”之错文,“帝”系“虎”之错文,正此传写之误,则宿疑也便得获一解。

用力最著者,是为“乱曰”的辨正。历来治《楚辞》者对之解甚多,然终觉不确。作者乃从“”的字形、字义、字音入手,推原其始,寻绎其变,勾画出演化的历史,从而得出结论说:原本是治理的治字,是本字,音治,治是同音假借字,不是烦字(即今繁体字乱,汉代之后,二字因形近而混;更后,废,行,而失其本义,故后人释义造成混乱),而《楚辞》中“曰”的“”就取的是本义,在此作终篇讲,即今语所谓结尾。

此说是否可作不刊之论,固难骤断,但的确有理有据,难以驳倒。

更值得注意的是,由治、乱之辨而涉及的反训问题。按此说由晋代注《方言》的郭璞肇其端(汉人传注经籍虽已有“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之说,但并非言反训之理),而推衍于清人,及至今日训诂学的讲授及论述亦多承此说,以为定论。所谓反训,即持说者举苦为快,臭为香,乱为治,徂为存等例,以为“诂训义有反复旁通,美恶不嫌同名”。作者以为大误,并逐条予以辨析。说颇详,此不遑举。

在齐佩的《训诂学概论》(初版于四十年代,中华书局一九八四年再版)中,也谈到过反训问题。作者认为反训之说由来有五:一曰不晓同音假借而误认为反训;二曰不达反训原理而强以为反训;三曰不识古字而误认为反训;四曰不知句调为表意方法之一而误以为反训;五曰不明词类活用现象而以为反训。总之,反训只是语义的变迁现象而非训访之法则,它的“奥秘”只在相反相因:相因者,原始之本义;相反者,后来之分化,不可知今而昧古,以为相反即可相训。

两著参读,可明反训之非(至于借反训说所持诸例在语原的推求上观其汇通,则属另一事。如钱著《管锥编》每每拈取反训说的例证,于人情物理,作汇通之观,此乃别申一辞,别辟一理,借题发挥,是洞究事理,而非体察文义,已不可作训诂论)。

《校释》之前,作者著有《离骚语文疏解》,出版于五十年代。若干疑难,当日已得破解。尔时至今,数易寒暑,自又多所创获。然治学之则,却一仍旧贯。故“排难解纷”之外,我以为,《校释》的意义更在于显示了一种严谨的学风和科学的态度。作者在其另一部著述《古语文例释》中言道:“做学问是一种责任”,又云:荀子说: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并述《例释》之作乃是“于古籍及前人注解,疑其所当疑,信其所可信。反复辨正以示其当疑,严密论证以明其可信。一义未安,稿不敢定。期于达到信信疑疑之信。”《校释》尤为作者平生矜慎之著,其成,亦莫不如是。其份量,亦当在是。

“期于达到信信疑疑之信”,凡治学者,岂可不奉为座右?

(《楚辞校释》,王泗原著,人民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年二月第一版,〔平〕6.95元;〔精〕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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