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舍身求法的人”

2006-04-06 12:53胡秀灵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6年10期
关键词:教参佛法字面

《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鲁迅先生义正词严地批判了当时对抗日前途悲观的亡国论调,热情赞颂了“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那么,这里“舍身求法的人”应指哪些人?课文注释没有涉及,而“教参”则认为:“舍身求法的人”是指历经艰险,探求佛法教理的人,如法显、玄奘等。并且几年来一直沿用此说。我认为这种理解值得商榷。

文中,作者首先针对敌方“中国人失掉自信力”的谬论,进行直接反驳,接着从正面立论: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并以“……有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作为事实论据进行证明。就是这些“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就是这些“中国的脊梁”,对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们是彪炳史册,光耀千古的,这里,被鲁迅先生热情赞颂的“中国的脊梁”中舍身求法的人,应指什么人呢?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明确“舍身求法”中的“法”作何解释。教参释“法”;为“佛法”,“舍身求法的人”理解为法显、玄奘等人。这种解释,仅仅是从“舍身求法”的字面义进行理解。“舍身”,原为佛教语,即牺牲自己以示虔诚,“法”也有“佛法”的义项。法显、玄奘以坚定的信念、执著的追求,在文化交流方面作出了贡献,精神可赞,教参之说似不无道理。但如据此把“法”认定为“佛法”,我则不敢苟同。

我认为,舍身求法的“法”,在这里应广义地理解为“真理、信仰、理想”,而不能拘泥于字面理解为“佛法”。舍身求法的人,应包括所有对真理、信仰不懈追求,乃至献身的人。既包括法显、玄奘,更包括历史上那些为强国富民, 勇于改革变法的人,如王安石、谭嗣同等。他们置安危于度外,为“求法”而“舍身”,的确称得上是“中国的脊梁”。只有这样理解,才能更准确、全面地领会鲁迅先生作品内容的精神。

(胡秀灵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满硐乡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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