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前期的改革并非“无为而治”

2008-03-30 06:51沈祖伦
足迹 2008年5期
关键词:无为而治商品经济王芳

沈祖伦

党史研究室的同志几次对我说,他们搞口述史,希望我能说点什么。我同他们说,当务之急是抓紧征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特别是前十五年的历史资料。趁当时亲历的领导人和关键的知情者大多健在,抓紧请他们说说,把这段历史留下来。不然,过一段时间会有困难。可能,持这种意见的不只是我一个人。所以党史研究室很重视,就有今天的座谈会。这个会我想可以是漫谈会。通过漫谈互相启发,唤起回忆,自然地集中到一些题目、线索。然后由党史研究室有目的地跟踪找一些人访谈。我想可以各人说各人的,不强求统一,不要求有什么结论。我的理解,口述史无非是把大家的记忆留下来,作为历史的素材。

今天,我想说说时下人们谈论浙江改革前期历史的某种说法,觉得需要商榷。因为研究总结这段历史的多是年轻的同志。而当时亲历的领导人,有的没有去关心这段历史的总结,有的由于某种原因不太愿意主动去澄清有关情况。这种说法就是认为,浙江改革是群众自发的产物,是浙江省各级领导对改革采取听其自然、不干预态度的结果,把浙江改革前期的领导,归结为所谓“无为而治”。也有人从文化因素解读人们所谓的“浙江现象”,这原是很好的。但他们偏重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上层文化的影响,对于深刻地渗透在广大人民生活习俗中的近现代工商传统研究发掘显得不够。他们尤其忽视了浙江改革发展中最直接起作用的,建国以来在骨干队伍中形成的“注重民生、崇尚实际”这一精神文化传统。因而也不能更好地总结历史经验。

我说过,不管哪里的哪一项改革,只靠群众自发,没有领导,是不可能成功的。即如包产到户这样的事,群众自己分土地,没有生产队干部、会计的参加,没有人算账,没有公道的人订方案,怎么行?土地有好坏、远近之分,有多少个等级。正如农民说,“猪头猪脚爪”要合理搭配。家庭承包后耕地的细分化,每户人家分得的土地为什么会有七八块、十几块之多?就是因为必须合理搭配,不然要打破头。还有分山,更是困难。浙江又是多种经营发达的地区。有的专业性生产不好按人平均分包。拖拉机、加工运输机械,拆零部件分掉,那不是破坏生产吗?还有规模养殖等,你只能搞专业承包。这些都比较复杂。至于其他改革,如企业改制,更需要有领导、有秩序地去进行。那不知经过多少次领导试点,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曲折,经历过来自同级的、高层的多少干扰,才逐步推开,得以有今天。

浙江改革初期,从农村家庭承包说,在全国不是走在前面。这有客观原因。因为改革的直接动因源自农民的日子难过,而浙江不少地方相对说,农民的日子比别的省要稍好一些。所以我省几个主要领导人开始不赞成包产到户。我那时在下面,起初对维护集体经济、公有制的立场,也很坚定。但是这个情况后来有变化。特别是包产到户在一些贫困地区、在浙江的周边省突破以后,事实教育了我们,懂得了农业家庭经营在现有生产力条件下的普适性。包产到户在温州,当时是袁芳烈同志违背省委主要领导的意志,以分管副省长的名义压着温州地委领导首先突破。以后又有厉德馨同志在金华、衢州地区相继推开。这是在浙江的欠发达地区。至于发达地区的家庭承包,情况复杂,统一思想难度也大。但是经过努力,特别在中央领导的指引下,终于也在杭嘉湖宁绍等地推开。而且工作做得比较细,生产力得到较好的保护。家庭承包责任制本身,在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生产经营特点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完善。家庭承包在浙江的推行,总的说经过省委内部认真的思想交锋、统一认识,这个问题还是解决得比较好,为浙江农业、农村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制度基础。

浙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是从1983年开始。也就是从王芳、薛驹同志主政浙江开始。作为改革的动因,群众要改变困难的现状,有自发的要求,这一点浙江与其他省基本相同。这是基础,是改革的群众条件。但只有这一点还不能决定问题的全部。就是除了群众条件,还要有领导的条件。而对于改革的领导,据我的比较研究,觉得浙江与有些省存在一定的差别。

首先是改革的领导思想。浙江把市场取向的改革作为目标和方向,在全国比较早。这当然得益于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地区的启示,以及当时中央领导和经济学界先驱者的指引。同时也应该说,浙江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近现代工商传统,对这一点也有重要的关系。

有人提出,有的全国先行包产到户的地方,为什么那里农民的富裕和农村发展,落后于浙江与之毗邻、条件近似的一些地方?我思考,问题可能就在改革的领导思想。有的地方率先推行家庭承包,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包产到户的推行,1982年、1983年、1984年全国农业连年丰收。1984年,全国粮食总产达8100多亿斤,赵紫阳总理通告联合国粮农组织,中国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这样奇迹般的大好形势,一方面促进了人们思想大解放,推动全国改革开放的开展。但同时也使一些干部满足于家庭承包以后农民的积极性。用他们的话说,农民种田种得真有味道!似乎由此就有了社会主义的美好前景。我们在中央开会,总能听到来自一些地方陶醉于包产到户的声音,一听说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就很反感。包产到户在全国推开后,浙江等部分省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大声疾呼把发展商品生产作为农村的主要任务,一些省并不很感兴趣。他们对发展二、三产业的要求,敏感性不如广东、江苏、浙江这些地方。这当然有客观原因,就是那些省人均耕地多。而我省农民只有几分地,靠它种粮食日子好过不了。所以,尽管1984年、l985年的两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发展商品经济(先是提发展商品生产)的任务,但各地理解和接受的程度有不同。有的最早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发展农村工业迟了一步。有的发展工业,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重视不够。

浙江的农村改革,既着眼于克服农业生产经营上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着眼于农业、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着眼于商品经济的大发展。把让农民真正成为有活力的主体作为实现商品经济大发展目标的必经步骤。所以,我们一待家庭承包全面推开,就以更大的力量和更多的精力抓中央提出的农村第二步改革。其实,浙江因推行包产到户相对较晚,许多地方在包产到户时就把它与农村第二步改革联系起来。就着眼于腾出农业劳动力、腾出干部的手来,便于发展多种经营,发展农村的二、三产业,把农村劳动力大批从农业上转移出来。浙江省委在1984年初,就提出把推动商品生产大发展作为农村的主要任务。1985年初又根据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提出发展大规模的商品经济。那时,我们头脑里已经有一个市场取向改革的目标。为了解除人们对商品经济姓资姓社的困惑,王芳同志代表省委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报告,详尽地论证了商品经济并非资本主义专利的道理,使全省农村干部顿开茅塞。并且为了具体指导商品经济的大发展,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系统地总结各地的创造,特别是温州发展的经验。

我希望研究浙江改革开放史的同志,要重视1985年王芳同志率领部门赴温州进行较长时间深入调查和系统总结经验后,写出的关于《温州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调查》(报送中央并在《求是》杂志发表)。这个报告以鲜明的态度肯定了温州的发展道路,同时也在大体上为整个浙江走自己的路所涉及的一些方针政策问题,提出了明确的预示。

这里还请有关同志注意,义乌的发展与省委省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分不开。对义乌的做法,包括对义乌县委书记谢高华同志的看法,当时存在争议。1984年、1985年两次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特地把谢高华请到会上发言。发言的题目“兴商建县”及其具体内容,事先经过有关领导审定。目的就是显示对义乌的肯定和对发展专业市场的倡导。用王芳同志的话说,“发展一个市场比搞多少工业项目对当地经济的作用要大”。义乌最初的市场是马路市场,占用当地的公路。薛驹同志应义乌的要求,指示交通部门公路改道,支持义乌建设市场。对当时市场建设,省政府不论是土地审批和银行贷款都给予了特别的支持。市场的开幕式,省政府由我去讲话,就引用了上述王芳同志关于市场推动当地经济的那句朴实而经典性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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