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大众传媒的文化品位

2009-03-19 04:37巴晓芳
新闻前哨 2009年2期
关键词:通俗受众内容

巴晓芳

[摘要]大众传媒应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工作,努力将处于低俗阶段的作品点化、提升到通俗阶段,让产品健康、有益、有品位,在提高人们的阅读品位、审美情趣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大众传媒文化品位思考

低俗节目面临全面抵制

据人民网报道,继对涉案剧、选秀节目、涉性节目+观众参与整容类栏目发出“禁令”后,广电总局日前向全国各地方台下发了一则“整改令”,禁止情感类节目低俗化。

此前,包括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在内的全国62家电视制作单位,日前发布行业自律的《南方宣言》。据了解,《南方宣言》是全国一个由本行业集体发布的自律宣言,宣言倡导主旋律,反对低俗庸俗之风,是电视传媒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

除了电视传媒,眼下,低俗现象遍及所有介质的媒体: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所有传统媒体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低俗现象。还延伸到广义的媒体,如平面出版物;光碟、歌带等声像制品;电影;网络游戏;文体表演;各类选秀……几乎影响到每一个领域,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内容粗俗,经常涉及到“性”、“星”、“腥”等题材,“拳头”、“床头”、“血腥”的场景不时见诸荧屏报端。“炒作”、“恶搞”、粗俗的噱头层出不穷;对受众尤其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个别甚至不无诲淫诲盗之嫌。

对此现象,尽管人民群众不满,管理部门有约束,可媒体仍然乐此不疲——或敷演应付,或视上面政策和社会压力适度调整对策,缺乏刚性的自律约束。不变的是,为了经济效益,唯发行量和收视率马首是瞻,要他们抵制粗俗似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至于主管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下杀手锏。

传媒的低俗之风为什么如此顽固?导致这种普遍现象出现的原因何在?

追逐低俗是传媒的某种“本能”

媒体大体有严肃媒体和大众化媒体两类,对应各自的目标受众。说白一点,就是媒体有雅俗之分。严肃媒体自然不存在低俗问题,如《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等。这里探讨的对象主要是非高端、市场化程度高的媒体。

在“发行为王”、“收视率为2E"、“吸引眼球为王”的导向下,追求尽量多的读者和观众认可是媒体特别是市场化程度高的媒体的共识。

不少学者指出,最受读者欢迎的新闻都是些通俗的、大众的、娱乐的题材。美国政治学者兰斯,班尼特说:“实际上,最受欢迎的新闻题材是那些在生活方式和消费领域对他们有影响的话题,例如犯罪、名人、明星绯闻、健康以及娱乐。”

被誉为“英国汤姆森基金会二十余年教学经验结晶”的新闻教科书分析道:“到茶馆、咖啡馆或酒吧间去,听听他们的议论。他们议论的和记住的往往不是当天最重要的新闻,而是引起乐趣的消息、丑闻、披露内幕、猎奇或是当地发生的事件。”这本书还列举了20种题材,以说明“读者感兴趣的是什么?”如金钱、犯罪、性、冲突等。

这就是多数受众的口味,两千多年前的“下里巴人”现象就曾一语中的。追求发行量和收视率的大众传媒,当然不会放弃这个人数最多的群体了。这些“茶馆里的”群体,无数次上演着当代“下里巴人”传媒版。

传播界这种下里巴人现象,是社会生活中的客观存在。在市场经济程度越来越高的商品社会里,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价值追求很实际。他们固然不乏伟大理想和高尚追求,但更注重现实生活,平日念叨的、经历的、需求的,是平凡的日常琐事:衣食住行、上班、休闲、娱乐……生活本身“世俗”得很,反映生活的文化多半也不会高雅到哪里去。

对受众而言,“下里巴人现象”,既是情趣的需求,也是接受的可能。著名传播学者德弗勒指出:“因为能够欣赏低俗内容的受众最广大(这不代表教育受得高的人不接受低俗内容,只是程度有差别而已),低俗内容最容易争取并维持注意力。替传播组织吸收广告,开辟财源。此所以低俗节目牢不可破。如果压力团体不断加以攻击,媒介即使暂时有所收敛,但长久来說,低俗内容毕竟是根深蒂固、盘据不去的。”

广义的媒体也不例外。在充满竞争的文化市场上,团体和个人,无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拼命争夺读者、观众、粉丝,稍不留神,就会被淘汰出局。为了避免被淘汰,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无不使出浑身解数来迎合“最广大受众”的口味,有的不惜自骂自贬,哗众取宠:甚至有的女性不惜“用身体写作”,比起这种文学和这些手段来,新闻的低俗不过小巫而已。

低俗是一种客观存在

那么,为什么“欣赏低俗内容的受众最广大”呢?是媒体引导了受众,还是受众造就了媒体?

这是一种怎样的因果关系?

1“低俗”的新闻:具有最广泛的适应性

最接近生活、离百姓最近的文化,大多比较“俗”。“高雅”的新闻,报道的事情可能比较严肃高深,一般老百姓也许不感兴趣,也许看不懂;其表现形式,从文字到体裁,可能“门槛”较高,一般人跨不进去。而“低俗”的新闻,从内容到形式“门槛”低,具有最广泛的适应性,从而能够赢得最多的读者。

低俗的内容大都是一些社会新闻、奇闻异事、娛乐新闻以及各种突发性事件新闻,如车祸、火灾、凶杀、歌星、球队、名人故事等等。从新闻角度讲,它或者比较有新闻价值,或者对读者有吸引力,因此读者也就最多。从表现形式看,它的情节简单,文字明白浅显,用语口语化,注意地域性,不避方言俚语,以增强对本地读者的亲和力。写作通俗,明白如话,让识字不多的人也能够看得懂。这就为争取更多的读者创造了尽可能好的条件。

2欣赏“低俗”:很多人的基本需要

“低门槛”新闻的大范围敞开性,不止争取了最广大的“低门槛”受众,而且,能迈过“高门槛”的人也不排斥跨“低门槛”。正如德弗勒所说的:“能够欣赏低俗内容的受众最广大”,并且特别指出:“还不排除教育受得高的人”。一针见血地点明——高雅(教育受得高)的人也欣赏低俗内容。

那么,为什么看“低俗”内容的人如此之多呢?

第一,满足好奇心。很多西方新闻学者认为,“新闻传播起源于人类天生的好奇心、获取信息的本能或欲望。”当代最有影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精神健康的一个特点就是好奇心”,“好奇心是一个全人类的特点”,并举出大量事实予以证明。在那些“低俗新闻”中,千奇百怪的新闻应有尽有,在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乃至猎奇心这一点上,自然能够吸引更多的读者。

第二,放松娱乐的需要。休息有多种方式,轻松阅读、放松视听都是一种休息。晚上读报的目的之一就是一种休息,一种紧张之后的松弛,正如赵超构讲的:“我们需要高尚的情操,需要愉快的休息,……作为晚报,应该把这个任务担当起来。”这也是晚报产生的一个客观条件。如今晚报这种“愉快休息”的功能,有不少被电视所分担。时下流行的手机短信“段子”,很多也“俗”得很,

但是能赢得人们的笑声,并被频繁转发,这其实也在行使放松娱乐的功能。

第三,寻求刺激。人们喜欢平静的生活,但往往又受不了长期的平静,企图打破一下沉闷,从而寻求刺激和发泄。寻求刺激的一个基本层面是满足心理上、情绪上,乃至生理上的冲动追求。有的人就通过阅读报章杂志和欣赏影视上的打斗、色情的情节画面,释放其情绪和生理上的压力,获得某种精神满足和情绪宣泄。日本学者小关三平认为晚报的主要功能就是“消除疲劳和为消除疲劳的消遣”,“疲劳的身心不需要高格调的电压,‘色情、‘无聊和‘小道消息、‘空虚一类的消遣最为适合。他们把这作为一种‘男性的圣母玛利亚,用以缓和大脑新皮层的压迫,解放旧皮层,从而恢复精神平衡。咽这恐怕也是打斗片历久不衰,色情作品长期禁而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看起来,低俗是世俗生活的内容之一,一个不必回避的客观存在。

走向通俗——改变低俗的现实选择

尽管“存在是合理”的,但仅仅“合理”还不够,“合理”不一定合适,更不是尽善尽美。尤其是格调低下、过分粗俗的新闻传播内容,至多给人感官刺激,不会给人带来心灵的审美享受,不可能获得大多数人的长期兴趣。

但是,指望人们都去追求高雅,既不现实,也无可能,因为生活是世俗的,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并存的现象存在了几千年,并将继续并存延续下去。大众文化将永远是大众传媒的重要内容,“俗”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理想的局面是:既有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活化、平民化内容,又比较“干净”、没有什么色情和血腥——这大概就是通俗罢。

所以,走向通俗是改变低俗之风的一种现实而明智的选择。

从现实情况分析,大众传播中的通俗文化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在文化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一方面,影视作品、流行音乐、报纸等文化的消费市场持续火红,其中通俗内容起了主力作用。这种“消费”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并为一些人热捧。另一方面,一些“纯文学”、“高雅”文学纷纷向大众文化靠拢。不少文学期刊突破小说、散文、诗歌、评论“老四块”的模式,尝试将新闻纪实、社会问题、生活观察、热点讨论、时装衣饰、流行话题等接近市民大众生活的内容纳入其中,将纯文学刊物变成了一种“泛文化”的大众读物,使得“精品”向“快餐”的转型几乎成了一股潮流。这种变化使得文化的精品意识趋于淡化,大众通俗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视听媒介似乎比印刷媒介影响力更大,因为它更通俗,接受门槛更低。

这些年大众传媒中的通俗文化,不仅满足了人们的文化消费,在文化建设方面也功不可没:它刺激了文化消费,看看各地火爆的的歌会、演出市场;它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各地以大众化报纸为骨千的报纸市场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也加速了文化多元化发展的进程,文化消费多了选择性,任何一种文化产品不再像以前那样强迫人们接受,而只有依靠自己的質量和文化消费的自身规律去赢得读者……而通俗的大众文化正是这诸般演变的催化剂。

从文化发展过程观察,通俗文化还为严肃文化提供了“基料”。后世被称为“经”的《诗经》,大部分最初是民歌:号称文学奇葩的宋词,当初也只是在坊间传唱;现为“经典”“名著”的《三国演义》等,在其产生的当时也不能登大雅之堂,只在市井陋巷流传。可以说,没有当初的大量“俗品”,就会少了许多流传后世的“精品”。可以说,任何时代的通俗作品,在满足当时的社会文化需求方面,是当时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从文化传承和作品的历史影响来看,则是文化历史接力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那么,低俗离通俗有多远?

其实,低俗与通俗的区别是很难说清楚的,也许就隔一层纸。即使传播同样的内容,如果选择的时间、传播的对象、视听的环境不同,得出的结论可能绝然相反。比如,同样谈“性”,在课堂上面对大中学生,是普及科学知识,而在三代同堂的电视机前,无疑是低俗。在婚礼酒席上讲笑话是凑趣,但是这个笑话如果出现在丧礼酒席上,就是粗俗。女子穿三点式在海滩泳场没事,出现在大街上则是低俗、恶俗。有的富豪征婚新闻,尽管用词体面,却是十足的低俗、粗俗。所以,一个东西是否低俗并没有一个客观固定的标准,而看传播的对象与环境是否合适得体;大多数受众是否觉得舒服自在;是否符合社会的良风善俗。因此“适宜性”也许应该要作为判断是否低俗的主要标准。

由此看来。只要找准合适的环境,合适的对象,就可以避免低俗、恶俗的传播。这就需要媒体有恰当的议程设置,还涉及分众传播,媒体的分类管理的问题。

还有,要使下里巴人的内容有更大的传播市场,有的内容本身需要做点手术——低俗只要稍作整理就到了通俗的地界,民歌俚语经过孔子整理不就蜕变为《诗经》吗?

所以,大众传媒应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工作,努力将处于低俗阶段的作品点化、提升到通俗阶段,让产品健康、有益、有品位,在提高人们的阅读品位、审美情趣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如果能像诗经、宋词、三国那样,最终将通俗升华为经典,那就是最高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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