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六大机制 创建平安校园

2009-04-08 09:36白廷容
中小学校长 2009年3期
关键词:治安师生校园

郭 磊 白廷容

校园的安全稳定,是学校和谐发展最基本的保证。永川区深刻把握和谐社会的内涵,按照建设“平安永川”的要求,着力提高构建“和谐教育”的能力,把安全稳定作为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六大机制”,创建“平安校园”。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是创建“平安校园”的基础。要结合创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基础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完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以区教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稳定工作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监督组、法制建设工作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等职能机构,加强对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根据形势发展、人事变动、工作需要等情况,适时调整充实组织机构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机构不散,人员不减,工作不断。二是加强创建工作队伍建设。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学校义务消防、保卫、护校队伍建设,强化群防群治作用。三是加强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开辟“平安校园”建设专栏,公布“平安校园”建设方案。建立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和学校安全保卫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通过内部网络的运行,实现各学校之间安全信息、平安校园建设等资源的互动、整合与共享。

二、建立治安防控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犯罪

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以加强师生教育管理、强化“三防”建设为核心的校园治安防控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犯罪。

一是加强学校师生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计划和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广大师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提高师生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善于运用法制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坚持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他们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良好的教育和生活秩序。二是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选拔配备好政治思想过硬、道德素质良好、作风纪律严明、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业务素质的专兼职人员,承担和组织治安防控工作。通过对重点要害部位、案件易发部位加装防盗栅栏、防盗门、窗等防盗设施进行防范,使违法犯罪分子难以得逞。加快技术防范步伐,逐步增加投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防范,尽快建立起“三防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三是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师生日常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内保条例》,严格学校内部治安管理规章制度。把防火、防盗、防毒、防安全事故、防违纪违法作为安全保卫、维护学校稳定的重点和难点,切实抓紧抓好。四是加强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支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切实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人群复杂、摊点林立、占地争道、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处涉及师生安全的各类治安案件。

三、建立安全防范机制,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为主是我们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和中心环节。在预防问题上,要敢于“小题大做”,抓倾向性的问题。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全面培养师生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在紧急情况下的自保自救、互帮互助能力。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周、月)、班(校)会等时间,采取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交流展示、爱心活动等形式,寓教于乐,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强化安全措施,切实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学校防火安全。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火安全投入和培训,加大防火演练、检查、监督和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对火源、电源、气源、水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妥善处理好防火与防盗之间的矛盾,解决好学校公共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加强学校卫生防疫。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认真落实卫生防疫措施,讲究公共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消除疫病隐患,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注重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的能力。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好校舍设计、材料入口、竣工验收等关口,确保校舍修建质量:加强校舍的维修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理,消除隐患。

四、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的问题

加大对学校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对学校发现和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先由学校自行调处;学校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归口调处:归口调处不能解决的,由主任办公会研究调处。实际工作中,切实增强调处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坚持抓早抓小抓了,防止小事情发展成为大事端,个体事件发展成为群体事件,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信息预警处置机制,掌握维护校园稳定的主动权

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做到及时防范和处置,才能赢得工作上的主动权。因此,要高度重视信息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工作,要把信息的预警处置建立作为维护校园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前提,予以认真研究。一是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要认真抓好教育工程、放心工程、巩固工程“三项工程”,防止已转化的人员出现反复,防止出现新的“练习者”。要密切注视“法轮功”的动向,及时收缴其非法宣传品。二是严防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处置原则、处置程序、处置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在迅速报告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严防事态扩大。三是加强值班和保持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

六、建立责任监督考核机制,调动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考核杠杆的调控作用,发挥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结果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以结果性考核为主”的考核机制,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从根本上调动全区学校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一是继续开展安全稳定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区教委相关科室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按照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督促各校切实抓好各项量化指标的落实,搞好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坚决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二是严格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教委与各学校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学校要将目标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有关领导、科(处)室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治安案件、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和研究工作。创建平安校园,人人有责。教委、学校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典型经验,为全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委相关科室和学校要进一步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的理论研究,引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不断适应“平安永川”和“和谐教育”的新要求。

责任编辑:樊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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