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伦理的和合精神

2010-04-11 14:17郭新和
关键词:伦理精神传统

郭新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2)

论中国传统伦理的和合精神

郭新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2)

处于东亚大陆环境中亚细亚生产方式背景下的中国传统伦理,向来崇尚和合精神,这种精神不仅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价值追求和内在品质,而且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外相特征和延续保证。和合伦理精神在历史上曾经发挥维系中国式家庭、巩固社会秩序、促进民族团结、安顿精神家园等社会功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传统文化;伦理;和合精神;和谐社会

中国是以伦理见长的国度,中华民族是高度重视道德的族群。梁漱溟称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费孝通称中国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社会,都是说古代中国具有浓郁的伦理色彩。《管子·兵法》说:“和合故能谐。”伦理思想追求和谐秩序,伦理实践实现和谐秩序,和谐秩序则基于和合的“必然之理”与“当然之则”的有机统一。江泽民指出:“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家留下了丰富的思想财富,其中‘和’的思想尤为重要。”[1]95和合精神在中国传统伦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当今文化多样化、价值多元化的环境中,深入研究和大力弘扬和合伦理精神,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启迪意义。

一、中国传统伦理蕴涵和合精神的主要原因

中国自古流传着“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理念,强调既等级有序又和谐统一的社会伦理,构成了中国伦理的“古今通理”。为什么会这样呢?中国传统伦理之所以具有浓郁的和合精神,主要是由于中国半封闭的大陆性地域、农业经济格局、宗法与专制的社会组织结构相互影响和制约,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独特的、稳定的生存系统,适应了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反映了中华民族阴阳平衡的致思倾向。

第一,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地理环境既是人类历史创造活动的舞台,又是人类历史创造活动的重要对象,是物质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2]。中国位于亚洲东部,背靠大漠,面向大海,地域辽阔而又相对独立,四通八达而又相对封闭,疆域内部特别是中东部,沃野千里,山川秀丽,气候温和,物产丰富,而周边地区环境相对恶劣。李大钊指出,西方文明属于“北道文明”,东方文明属于“南道文明”:“南道得太阳之恩惠多,受自然之赐予厚,故其文明为与自然和解、与同类和解之文明。北道得太阳之恩惠少,受自然之赐予啬,故其文明与自然奋斗、与同类奋斗之文明。”[3]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也是中国传统伦理蕴涵和合精神的自然基础。在这种环境中繁衍、生存的人们,不仅需要修好内部关系,完善道德生活,而且形成了内聚性的思维习惯和稳定性的价值追求,进而培育了和合精神的文化传统。

第二,农业经济的社会基础。中国传统文化是典型的大陆型农业文化,以农为主、重农抑商一直是历代统治者积极推行的政策。长期从事农耕的中国先民,习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成了安土重迁、稳定和谐的思维原则、价值尺度和心理习惯,从农业生产中体认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自然规律,进而形成了形而上的伦理观念。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4]孟子将天道、人道、王道一以贯之,阐明了“适时”与“适势”的关系,揭示了天、地、人相互和合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农业生产及其发展,不仅需要农民勤于耕耘,而且需要风调雨顺的自然条件和政通人和的社会条件,既促使父权家长制的大家庭制度及其伦理的形成,又促使专制集群的社会组织及其伦理的形成,以适应携手合作、兴修水利、抗击灾害、发展生产的社会需要。长此以往,自然而然地培育了人间伦理的和合精神。

第三,多族群共居的社会氛围。中华民族在长期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促进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在抵御自然灾害和外来侵略的斗争中,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增进理解、增进友谊,融汇成为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小聚居大杂居的多民族融合历史,充分证明了“和则两利、分则两损”的道理,培育了中华民族崇尚和合的伦理价值观。

第四,宗法社会的制度规范。中国传统伦理最重要的社会根基,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及其意识形态。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指出:“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重的社会生活,亲戚邻里朋友是中国人第二重的社会生活。这两重社会生活,集中了中国人的要求,范围了中国人的活动,规定了其社会的道德条件和政治上的法律制度。”[5]中国历史由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没有像希腊、罗马那样发生奴隶主民主派推翻氏族贵族统治的过程,而是氏族首领直接转变为奴隶主贵族,由家族走向国家,以血缘纽带维系奴隶制度,形成一个“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国以家为基,家以和为贵。家庭和谐是家族社会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是谓“家和万事兴”;如果家庭内部冲突与矛盾不断激化,那么家族制度就难以维系,是谓“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这种思想在古典文献中屡见不鲜。如《国语·郑语》中说:“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百姓者也。”即契能把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家庭伦理道德规范融会贯通,用来治世安民。《墨子》中亦写道:“内者父子兄弟作内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由此及远,以家庭为单位,逐步向外辐射,形成以家族、宗族为纽带的社会网络。以亲情为基础编织起来的社会网络,形成了注重血缘关系的社会心理,推演出社会伦理,凸现了和合精神。

第五,多元汇聚的文化生态。考古事实说明,中华文明是多源的,遍布了中华大地各个地方,直到秦统一之前,中国仍然处于分裂状态,政治上诸侯林立,文化上异彩纷呈,各国都有自己的传统习俗和法度礼仪。伴随着民族交往、国家统一的进程,文化融合与更新同时发生,演化成了兼容并包和与时俱进的双重文化品格。文化共存承认了差别与独特,文化交流铸就了包容与渗透,即建构了和合的文化结构和文化状态。这种文化结构和状态,滋生了和合伦理精神。

二、和合精神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基本精髓

在汉语中,“和”与“合”最早是两个单音字,前者原意是指声音相应,演化为和谐、和睦、和善、祥和等,后者原意是指上下嘴唇合拢,演化为汇合、结合、合作、凝聚等。到了春秋时期,两者组合成一个具有独特意义的词,成为一个整体概念。如果说“和”的前提是不同主体差异性并存,体现为“二”,那么“合”的结果则是不同主体共同性汇聚,体现为“一”,“和合”就是“二而一”的过程和状态,即多样性的统一。尽管有学者指出“‘和合’一词具有多义性”,“本身没有什么哲学深义”[6],但是,不能否认“和合”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语义的概念。和合概念说明,各种不同元素、不同事物可以互相调和、互相补充,取长补短、存优去劣,达到最佳秩序和组合,并促进新生事物产生和发展。和合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历来对事物整体辩证认知的优良传统,是中国传统伦理和核心和本质。

第一,和合精神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价值追求。价值追求是主体对人生观的基本问题的答复和规范自己行为的指针。中国传统伦理的价值追求,就是在对天人关系、人我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行考察的基础之上而确定的理想坐标,这个坐标的根本指向和终极节点都归结于和合秩序与状态。在礼制规范方面,传统的主流思想崇尚“礼之用,和为贵”。礼的应用,就是要达到和实现和谐状态;礼的功能,就是要调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礼的精神,就是要体现和合的价值,外化的制度与内化的精神刚柔相济,不可或缺。在社会伦理方面,传统的主流思想崇尚“天下大同”。《礼记·礼运》中写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无论是“大同社会”的理想追求,还是“小康社会”的美好憧憬,毫无例外地反映了和合精神的价值追求。在族群伦理方面,传统的主流思想崇尚“协和万邦”,就是以道德修养和教化为本,以治理好自己的家园为前提,去感化其他的民族和邦国,以达到“近者亲、远者来”的目的,实现族群之间和谐共处。在自然伦理方面,传统的主流思想崇尚“天人合一”。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了天人一致的关系;董仲舒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强调了天人互通的关系。朱贻庭指出:“所谓‘天人合一’,从伦理思想的角度来看,可以称之为‘宇宙论理模式’,即视‘人道’(伦理关系)为宇宙的有机构成而与‘天道’合一。”[7]在行为伦理方面,传统的主流思想崇尚“中庸之道”。孔子把中庸视为最完美的道德,即“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中庸的核心思想就是强调人们在为人处事上坚持适度和守常,从而做到“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成为道德君子。一言以蔽之,和合精神是中国传统伦理的首要价值。中国传统伦理崇尚和合,鄙视分裂,追求和合,护土独立,是为中西伦理之根本不同。

第二,和合精神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内在品质。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道、释三足鼎立为主线,呈现出不同的风格与气度,但是在伦理方面无不强调和合的重要性,无不弘扬和合精神。《周易》从自然现象出发,推此及彼,强调“保合太和”。在一定意义上,儒家伦理本身就是和合伦理。《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荀子》说:“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多力则强,强则胜物。”道家更是论证了和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规律性。《老子》指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天道》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佛教更是讲“因缘和合”,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众多因缘和合而生成的,称为“和合性”。其他诸子也同样提出了和合伦理思想,如《管子·幼宫》说:“畜之以道,养之以德。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习故能偕。偕习以悉,莫之能伤也。”这些思想成为中华多元文化中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的指向,并贯穿中国礼乐文化的各个层面,如天文地理、农学医学、文学艺术、政治外交,无一不以和合为指导原则。钱穆说:“西方人好分,是近他的性之所欲。中国人好合,亦是他的性之所欲也。今天我们人的脑子里还是不喜分,喜欢合。……全世界的中国人,这都喜欢合。”[8]中国传统伦理把协调人际关系放在首要位置,强调和睦相处、天下一家。在中国古人看来,和合具有普遍意义,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都是多种多样的元素、事物并存对立而构成的有机整体,它们在矛盾共同体中互相作用、制约,相克相生、相辅相成,达到平衡协调状态,实现多样性统一和多元一体。由此看来,和合精神体现着中国传统伦理的根本精髓和独特品质。

第三,和合精神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外相特征。中国先人向来有着一种整体主义的思维偏好,把自然和社会理解为统一体,善于从总体上把握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在伦理构建和伦理秩序上强调和合统一体。“中西文化基因在思维方面的最大差异,在于中国文化向来更倾向于综合思维,西方文化向来更倾向于分析思维”[9]。综合思维方式和传统习惯反映在伦理方面则表现出对和合的精神追求和行为选择。中国人的哲学观念中渗透着“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等思想。《吕氏春秋》指出:“天地和合,生之大经也。”《淮南子》强调指出:“阴阳和合而生万物。”在自然伦理方面,表现为“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在家庭伦理方面,表现为“父慈子孝”为核心的大家族制度;在人与社会方面,表现为“群体主义”的社会生活;在政治构建方面,表现为“同舟共济”的君臣关系和君主专制;在国与国的关系方面,表现为“协和万邦”的睦邻友好关系。所有这些在外在形式上都表现出和合的外相特征。普遍联系的原则和整体主义原则在中国传统伦理中展现得特别充分,因而中国古代有大家庭、大社会的秩序状态。

第四,和合精神也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延续保证。人类社会的一切精神构造都是表层构造,唯有经济基础是决定性因素;而经济基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伦理道德和社会规范也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动而变迁。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系列中,“三纲五常”贯穿于中国传统伦理发展的全过程,它们既是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又是一种道德意识和理念,在中国历史上影响人们两千多年。“三纲”表现出的是“差序和谐”的追求和状态,“五常”则表现出的是“平等和谐”的追求和状态。“差序和谐”与“平等和谐”交相作用,构成了社会和谐伦理体系,规制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和发展方式。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有许多伦理道德规范延续数千年而仍有生命力,成为人们长期遵循的准则。究其原因,除了适应经济基础、反映人伦自然之外,也在于中国传统伦理提倡一种和合精神,这种和合不仅反映在横向坐标上,而且反映在纵向坐标上,即保持“新、旧”贯通融合,创新而不弃旧,其中一种极端的说法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因而保持了伦理道德规范的连续性和发展性。

三、中国传统伦理和合精神的社会功能

中国传统伦理的和合精神,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实践、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着人们对社会伦理秩序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中国传统伦理乃至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内在本质。郭齐勇说,儒家“伦常之道,有助于社会秩序化、和谐化、规范化,其生聚教训之策,更足以内裕民生而外服四夷”[10]。中国传统伦理特别是其中的和合精神经过长期积淀和发展,已经深深地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文明的基本特性和独特价值,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

第一,和合伦理精神维系与强化了中国式的家庭秩序和家族制度。我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亚细亚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社会形态,它与西欧社会伦理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家庭伦理构建,西欧传统文化重视区域伦理秩序。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中国国家起源于亚细亚方式,家庭是它的根基,故伦理思想极为重视调节家族内部关系,可以称之为家族主义伦理;西方国家起源于雅典式,它打破血缘家族关系进入国家,故而伦理思想十分重视调节个人和地域群体的关系,可以称之为地域主义伦理。”[11]中国传统伦理把家庭伦理置于社会伦理之上,把家庭道德规范看成是首要的伦理原则。《孟子》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其中有三个伦理关系属于家族内部的道德规范。《礼记》所列出的“十义”中,有八个道德规范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关系的。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中有二纲属于家庭伦理。《大学》提出“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把家庭伦理看成是社会伦理的基础,甚至看成是“平天下”的基础。家庭伦理的出发点和致用之功都是和合,即“家和万事兴”。这种思想在明代洪应明所著的《菜根谭》中得到了集中反映。该书写道:“天地不可一日无和气,人心不可一日无喜神。”“家庭有个真佛,日用有种真道,人能诚心和气,愉色婉言,使父母兄弟间形骸两释,意气交流,胜于调息观心万倍矣。”[11]由此可见,和合精神始终是家庭伦理的根本主旨,始终是家庭伦理的主要功效。和合精神指导下的家庭伦理,维护了中国传统家庭秩序,强化了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也为社会奠定了稳固根基。

第二,和合伦理精神巩固与延续了中国式的封建统治秩序和封建专制制度。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在经济关系中的地位不同,相应它们的利益要求就不同,因而不同阶级的道德观念也必然不同。恩格斯指出:“如果我们看到,现代社会的三个阶级即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各有自己的特殊的道德,那么我们由此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13]在阶级社会中的伦理规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阶级有不同的善恶观念和价值诉求,表现出各种形式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尽管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有利于统治阶级的伦理规范始终占据统治地位,强化了阶级剥削与阶级压迫的阶级关系,但是,在政治和伦理一体化的古代中国,和合伦理精神具有双向劝导作用,尤其是“仁爱”教化,既劝导统治者“为政以德”、以民为本,又教导被统治者“下顺乎上”、以君为纲。董仲舒把伦理原则与政治纲领统一起来,提出三纲治天下。朱熹的《朱子文集·读大纪》中强调:“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把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神圣化,无限夸大为自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服务。《周易程氏传》表明,程颢、程颐直言不讳地说:“下顺乎上,阴承阳,天下之至理。”任何下抗上,打破、打乱等级秩序的行为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孔子则主张德治教化,官民同享同乐。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孟子则把这种思想发展成为“仁政”。由此可见,和合伦理精神从“克己”、“节欲”出发,既要求被统治者忍受“勿反抗”,也要求统治者爱民“施仁政”,从而缓和对立阶级的紧张关系,维系了封建统治秩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中国封建制度,并使之长存两千年之久。

第三,和合伦理精神维护与加强了中华民族团结。1993年第三届“中华民族精神与民族凝聚力”国际讨论会纪要称:“源远流长的和谐意识是中国社会自秦以来高度统一的重要原因之一。”张岱年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即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程思远把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和谐与统一的特点界定为“中华和合文化”,并认为:“中华民族已经形成了运用和合概念与和合文化研究自然界的生成和人的生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研究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人的身心统一规律和养生之道的文化传统。”[14]和合伦理精神所产生的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整合力和生命力,调和了人与人、族与族的诸多关系,孕育了中国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处格局,促进了中华民族大家庭发展共荣。

第四,和合伦理精神抚慰与安顿了人们的心灵和精神家园。和合精神具有终极关怀的人文情愫,彰显“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生命感通,在礼乐伦理教化中达到修身养性、完善自我、成就自我的目的。中国传统伦理特别强调修身的重要性,始终从“自我”角度出发,达到“仁”的境界。这可以从《论语》和《菜根谭》两部伦理学典籍中得到充分的证明。其中《菜根谭》说:“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张本;待人宽一分是福,利人实利己的根基。”[12]9中国古代所有的道德文章,几乎毫无例外地规劝人们要“厚德载物,雅量容人”。比如《礼记·礼运》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德、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十义。”“十义”均强调从内敛、克己出发,通过修身养性,达到心平气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实现人的内心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四、中国传统伦理和合精神的现代启示

与西方传统文化相比较,中国和合伦理精神足以发人深省。由于生活环境和社会实践不同,西方人历来重视事物之间的分立与斗争,正如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名言,“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率先揭示了由对立而斗争以生成万物的宗旨,这与中国和合伦理精神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曹洪欣指出:“我国思想家最主要的贡献是将和合文化运用于社会人际关系中,强调社会要保持和合的整体性。”[15]虽然中国历代思想家“最主要的贡献”并不仅限于此,但是,和合伦理精神确实影响了中国文化发展和中华文明进步,是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历史遗产。和合精神至今仍然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仍然是衡量人们道德素质的重要尺度,为我们今天建设和谐文化提供了丰富而厚重的思想资源,对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

第一,遵循“和实生物”的发展规律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一个民族的整体思维方式由于受民族文化基因的影响,往往形成一种集体无意识,表现出共同的思维特征,即民族性思维。自从五四时期提出“打倒孔家店”以后,众多革命前辈坚决反对“阶级调和”,适应了革命时代的需要,但也造成了人际关系紧张的后遗症。由于革命的“破坏性”和建设的“巩固性”的发展方式不同,因而也形成了革命性思维和建设性思维的差异,前者凸显了冲突与否定,后者凸显了融合与肯定。在建设时期,我们应当转变思维方式,改弦更张,以继承的自觉、坚持的毅力、发展的眼光、建设的主动,深刻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传承传统和合伦理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刘云山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任务,这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的文化自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继承中华民族‘和合’文化传统,汲取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大力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和谐文化,打牢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16]中国先贤哲人提炼的和合理念,有其特定的社会内涵,不同阶级或阶层对和合的理解和诉求是不同的。对中国传统伦理中的和合精神应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坚持“两点论”不搞“一点论”,既要看到其理念的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又要看到其理念的合理性和价值性,在积极意义方面予以理解和传承,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继承不是墨守成规,对体现和谐思想的传统文化资源,必须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新的时代精神,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第二,维护“和而不同”的整体性思维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中国传统和合伦理精神的最高境界是实现天、地、人之间的和谐统一,把三者视为一个整体,尤其倡导家国一体,把个人、家族、国家、天下视为一个系统,构建由家及国的社会结构,强调人的“群体”属性,确定个人在群体坐标中的具体位置。在计划经济时期内,人们过分强调了整体性,而忽视了个体性,过分强调了统一性,而忽视了差异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又过分强调了个体性,而忽视了整体性,过分强调了差异性,而忽视了统一性。其实,中国传统和合伦理精神的本质在于在承认差异性基础上达到有机统一,即“和而不同”。在现代社会中弘扬和合伦理精神,就要承认并保障人的独立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求同存异”、“兼容并包”,达到整体和谐统一。一方面,宽容个体差异。《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7]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实现并保障人权是现代社会的文明特征。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进一步促进人的解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即承认个性差异,鼓励个性发展。另一方面,实现整体和谐。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群体性存在,一旦脱离群体就不可能存在与发展,所以人伦关系的意义即在维护其群体性生存与发展。表现在社会关系上,伦理要求就是要实现整体性生存与发展。因而,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即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就具体组织或单位而言,同样要维护其共同价值准则之下的整体,也就是要适当限制个体特性的无限张扬。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培养“守柔谦让”的国民品质以融洽社会人际关系。在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形成对抗的局面,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我国自从民主革命以来,张扬了斗争哲学,因而培育了“刚强进取”的国民性格;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张扬了竞争哲学,因而又培育了“奋发取胜”国民性格。特别是在社会大变迁过程中,国民普遍滋长了浮躁情绪,激发了极端个人主义,进取心切,急于求成,因而造成了各种关系紧张,甚至时常引发“社会灾害”。在这种背景下,特别需要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的和合伦理精神,提倡和培养“守柔谦让”的道德品质。在中国历史上,高明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提倡“守柔谦让”的行为哲学。如《说苑·敬慎》中记载,齐桓公说:“金刚则折,革刚则裂;人君刚则国家灭,人臣刚则交友绝。夫刚则不和,不和则不可用。是故四马不和,取道不长;父子不和,其世破亡;兄弟不和,不能久同;夫妻不和,家室大凶。”由此可见,守柔谦让不仅是个人修养的重要表现,是传统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遵循自然规律的表现,是实现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守柔谦让的本质是要“克己”。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尤其应该继承和弘扬守柔谦让的伦理传统,践行守柔谦让的行为准则。

第四,坚持“开放包容”的对外政策以促进和谐世界建设。江泽民指出:“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1]522这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只要各国结合本国的实际,顺应时代的潮流,弘扬和运用这些具有东方特色的传统和智慧,同时积极吸收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一切进步文明成果,就可以为不断发展提供精神的动力。各国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应该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从而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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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359(2010)06-0006-06

郭新和(1954—),男,河南淇县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2009B2X003)阶段性成果

2010-09-28

[责任编辑 张家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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