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十天养蚕法” 破解蚕业发展瓶颈

2010-04-14 03:00余荣峰江祝全邵国昌严海建姜新来柯红成
丝绸 2010年12期
关键词:春蚕小蚕淳安县

余荣峰,江祝全,邵国昌,严海建,姜新来,柯红成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浙江 淳安 311700)

推行“十天养蚕法” 破解蚕业发展瓶颈

余荣峰,江祝全,邵国昌,严海建,姜新来,柯红成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浙江 淳安 311700)

1 淳安县蚕业所面临的困境

蚕桑不仅是淳安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全县农业产业化中为数不多的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业,更是农业产业化对外宣传的一张金名片。在最近的六七年中,淳安县蚕桑产业快速发展,年蚕茧产量从21世纪初的全省第八位跃居目前的前三位,蚕茧质量更是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然而,自2009年开始,全县的桑园面积、养蚕户数均在减少,减幅在10 %以上,从而导致全县年蚕种饲养量下滑、蚕茧产量下降。2006-2010年5年间,全县年蚕种实际饲养量分别是15.6,19.3,20.3,17,15.2万张,总体呈抛物线状,其中2006-2008年均是逐年递增的,至2008年达到顶峰,而2009-2010年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年比2008年减少16.3 %,2010年又比2009年减少11.8 %。如果说2009年蚕种饲养量下滑是因为2007、2008年连续两年茧价处于相对低位(横向比,仍比全省平均水平担茧价高出200元以上),影响了蚕农的生产积极性,那么,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到2010年上半年,茧价一直处于高位(2010年春夏茧收购价分别是1 800元和1 600元,再创历史新高),可养蚕农户仍在减少(2009年春养蚕户24 058户,2010年春养蚕户21 551户,减少2507户,减10.4%),秋种饲养量还明显低于2009年(2009年秋蚕种8万张,2010年7.3万张,低8.8 %)。

由此可见,虽然蚕茧价格对蚕桑生产的影响是巨大的,原以为只要蚕茧价格上去,农民种桑养蚕的生产积极性就会上来,其实不然,高茧价虽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没有想象中那么大。蚕茧高价位仅对现在正在养蚕的或近期想养蚕的农户会有积极效果,而对已经不养蚕的农户则没有吸引力。许多蚕农认为2010年春、夏茧价是正常的,而原来2007、2008两年的茧价则太低了,属于不正常。而当下高茧价的正面效应正在被物价、劳资上涨等因素所冲抵,茧价的负面效应则被放大。依笔者之见,淳安县蚕桑下滑应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原因:首先是蚕桑的经济效益和比较效益较低,而蚕桑对自然和生态环境要求却很高,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又非常大,机械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难以大规模化生产,一般而言,高风险必伴随着高回报,只有高风险却不能带来高回报,吸引力自然降低;其次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可供农民发展经济的选项(途径)比前几年明显增多,从而削弱了蚕桑作为主导产业的影响力;再者是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使更多的人从事二三产业,而有文化又年轻的农村劳力必然是首选。

那么,谁是养蚕人?通过对9个茧站2010年全县养蚕劳力结构进行随机调查显示:调查的10个村285户,从事养蚕劳力473人,户均桑园0.22 hm2(3.3亩),2010年户养蚕计划8.1张。年龄结构是:51~60岁的占49.3 %,61岁以上的占27.3 %,40岁以下的占2.1 %。文化程度为:小学以下占65.1 %,高中以上占5.3 %。由此可见,现在的养蚕人总体为:年龄50~60岁及以上的占绝大多数,文化程度基本在小学以下。

2 如何破解制约蚕业发展的瓶颈

就目前淳安县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看,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蚕桑产业仍将是主导产业,其他产业一时无法完全替代。要使淳安县的蚕桑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就必须正视现实,着力提高蚕桑的经济效益和比较效益,努力降低生产风险和劳动强度。而要实现以上目标不仅要加大必要的基础设施投入,更重要的是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蚕农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服务功能,使蚕农在生产中享受更多更好的社会化服务。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2010年推行的“十天养蚕法”等新举措就深受广大蚕农欢迎,它较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蚕农想做而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十天养蚕法”的推行有效地破解了养蚕生产规模小、缺技术、缺设施的难题,对大部分的蚕农而言,不仅缩短了生产劳动时间,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生产成本,还提高了蚕茧单产和茧质,从而提高了蚕桑经济效益。这使得那些年龄偏大,或生产规模较小,或缺技术、缺设施的养蚕人增添了养好蚕的信心,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蚕业发展的瓶颈。

3 “十天养蚕法”的内涵、特征及作用

蚕桑是一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蚕农从领取蚕种到上蔟结茧,一般要经过23~26 d,期间生产时间长,涉及精力多,劳动强度大。一方面就小蚕生理而言,小蚕对温度、湿度、叶质、防病有着比较高的饲养要求,另一方面小蚕又十分适宜集中饲养,而淳安县已基本具备了安全、高密度饲养技术(实施)等支撑条件。在经过2009年浪川基地一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0年春蚕期间在全县全面示范推广。

3.1 “十天养蚕法”的内涵

从蚕种补催青开始到4龄前中期的蚕都由少数养蚕能手进行专业化饲养,而一般养蚕农户从养蚕能手处购蚕,只需要饲养10 d左右就可上蔟结茧,这一过程称之为“十天养蚕法”。

3.2 “十天养蚕法”的特征

一是对养蚕过程重新进行细分是今后蚕桑产业的发展趋势,蚕农由订种逐步改为订蚕,少数人(5 %左右养蚕户)专养小蚕,95 %的农户只养大蚕,对此,相当数量的蚕农予以认同;二是具备了规模专养小蚕的设施:有了电子自动控温控湿器及适宜集中饲养和分蚕的叠式木框,房屋的空间利用率大大提高;三是具备了专养小蚕的技术支撑:原先有一批养蚕能手,通过技术培训及贯彻标准化饲养,能担当小蚕饲养重任;四是时机成熟,一是在农村务农的青壮年迅速减少,劳力价格上涨,劳力趋紧,二是随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加强及农村电价仍将处于低位,有利于养蚕电器化设施的推广。

3.3 “十天养蚕法”的作用

一是省工、节能、节本效果显著,由于小蚕实行了规模化饲养,能合理配置各种资源,能明显省工,充分利用空间,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水、电、消毒药品);二是有效提高蚕茧产量、质量,由于饲养条件改善和技术标准化的推行,小蚕生长强健齐一,养好小蚕一半收;三是明显降低蚕病风险,由于大、小蚕分开饲养,大大减少蚕病感染机会;四是有利于蚕茧收烘及秩序管理,由于小蚕统一饲养,整体发育齐一,整个庄口蚕茧质量一致,方便蚕茧收烘;五是有利于全县养蚕布局的调整和安排,由于大、小蚕分开饲养,可增加养蚕期数,秋蚕布局调整空间增大;六是有利于提高蚕农生活品质,由于大小蚕分开饲养,缩短了人蚕混居时间;另外还较好地解决了其他农事劳力冲突问题(如采春茶等)。

4 2010年春蚕“十天养蚕法”示范推广情况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高度重视“十天养蚕法”在全县的示范推广工作,2010年3月下旬,公司专门下发淳丝[2010]21号文件,就扶持政策、组织保证、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和6个总站立即行动起来,深入生产一线,向广大蚕农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努力工作起到了较好地示范效果。

4.1 试点数量

全县9个乡镇25个“十天养蚕法”标准示范点,共饲养蚕种660张,参加农户303户;一般示范点152个,饲养蚕种1 531张,参加农户732户。

4.2 产量效益

根据调查统计,全县标准示范点春蚕平均张产茧46.2 kg,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3.4 kg,干壳量高出0.3 g,张产值高出145元。又如2010年梓桐镇“十天养蚕法”标准示范点杏坡村春蚕饲养蚕种103.25张,平均张产茧44.8 kg,比上年同期增加4.8 kg,干壳量比上年平均提高0.5 g,两项合计张种增收222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4.3 成本调查

从全县22个“十天养蚕法”标准示范点春蚕统一供养成本调查,张种成本为138元,绝大部分在120~130元区间,其中张种用工平均1.8个,大多数在1.5个以内,用电6.8元,用药4.9元。与现行传统的养蚕方法对比,张种省工1倍以上,节电2倍以上,节约用药60%以上,房屋利用率提高2倍以上,张种节本90元以上。

4.4 主要做法

一是基本市场化运作法。如枫树岭镇伊川村村委高度重视,春蚕前召开蚕农座谈会,反复比较、审慎选定养蚕能手,牵头组织饲养小蚕,蚕农自愿报名购买其饲养的小蚕,报名踊跃,每张蚕种收费100元,因受房屋条件及劳力限制,饲养数量难以满足蚕农需要,村干部只有退出,全部让给一般蚕农,收费标准基本接近成本,由于统一饲养省工省力,蚕茧张产高蚕农收入增加,尽管张种付费是全县最高,还是深受蚕农欢迎。二是循序渐进引导法。如梓桐镇的2个标准示范点(杏坡村、大路源自然村),由村两委出面做工作,让全村养蚕农户全部参加,所以春蚕没有向蚕农收费,小蚕饲养费用基本是由总公司和村委承担,但蚕农自采桑叶。从夏蚕开始向蚕农收取35元/张小蚕饲养费用,秋蚕收取50元/张,蚕农反响很好,2011年春蚕开始全部市场化运作,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三是以总公司扶持为主。如姜家总站范围内基本上实行一个模式,选定养蚕能手,牵头饲养小蚕,蚕农自愿报名购买其饲养的小蚕,每张蚕种收费50~70元,不足部分由总公司贴补。

5 “十天养蚕法”推广前景

从2010年试点示范情况看,“十天养蚕法”成效显著,蚕农欢迎,当地政府评价也高,具有广阔的推广前景。

5.1 蚕农增收

根据2010年示范点的实绩看,每张蚕种增收110元以上(张产提高蚕茧3 kg以上,干壳量提高1个等级以上,茧价按1 600元/50 kg计),张种可节约成本90元以上,两项计张种节约成本增收200余元。2010年全县年蚕种饲养15万张以上,如全县全部推广“十天养蚕法”达到70 %,蚕农仅此一项就节约成本增收2 000万元以上。

5.2 产业稳定

由于蚕桑效益提高,蚕农劳动时间缩短、劳动强度下降,蚕桑生产自然风险降低,密切了总公司与蚕农的关系,有利于稳定蚕农情绪,同时进一步促进了蚕茧质量提升,“千岛湖”品牌蚕茧效应随之同步放大,淳安县优质茧基地更加巩固,蚕桑产业更加稳定发展。

5.3 公司增效

由于张种产量的提高,在不增加饲养量的前提下,如按2010年全县蚕种饲养量,则全县每年可增加蚕茧450 t,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可摊销成本百万元以上,公司间接增效明显,同时还有茧质提高带来的整体经营利润更是可观。

6 推行“十天养蚕法”的路径及配套措施

只要锁定目标,措施配套,全力以赴,坚持三年时间,全县“十天养蚕法”的覆盖率就可达70 %以上。当下,鉴于淳安县养蚕农户众多,地域分散,各地饲养条件、饲养水平差异较大的实情,初期应实行分类推行“十天养蚕法”的做法是可行和必要的,既有比较容易操作的大众式的小蚕共育,又有标杆式的“十天养蚕法”,它们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6.1 实现路径

借助行政力量,以梓桐的循序渐进引导法为借鉴,在全县蚕桑重点乡镇重点村全面铺开,以浪川基地的“十天养蚕法”为标杆进行引导、规范、提升,在蚕桑重点村有计划新建(共用)或改造1~2幢小蚕专用蚕室,并有计划地种植部分小蚕专用桑树,满足小蚕之需。

6.2 配套措施

一是县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力度奖励和扶持小蚕专业户及组织小蚕专业饲养做得优秀的村干部;二是调整有关蚕茧收购政策,鼓励蚕农积极参与“十天养蚕法”推广;三是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帮助下,积极探索人工饲料替代小蚕用叶,使小蚕用叶安全有保障;四是加强对小蚕专业饲养户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饲养水平;五是鼓励蚕桑技术人员深入蚕桑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六是建议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可把弃用的公房(如学校等)改建成小蚕专用室,或另行新建小蚕专用室,以租赁的方式租给小蚕专业饲养户,这样既可解决小蚕专用蚕室难题,又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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