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存在论根基

2010-08-15 00:48单传友
滁州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对象性存在物思想者

单传友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自我”的存在论根基

单传友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自我”意识之觉醒是当下的普遍追求,“自我”的存在论根基在于在“对象性”活动中自我与他者的积极呈现,“自我”之觉醒目的在于“自我”与他者走向和谐。

“自我”;思维;存在论

某同学反映其宿舍两个人成了死对头,两人只要一说话就吵架,关系严重僵化。于是,笔者把两人同时请进了办公室,了解情况。真相大白,原来,双方都认为自己应有自由之精神,都应是独立的“思想者”,拒绝接受对方任何观点。于是,两人从最初的争论走向了互不理睬。笔者不禁大吃一惊,好一个“自由之精神”、独立的“思想者”!难道问题出在这里?我们每个人不应追求“自由之精神”,成为一个独立的“思想者”吗?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从陈寅恪先生提出的“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就可以看出这理应值得肯定。事实上,这一思想原则不仅是“五四”运动的内在精神之一,也是启蒙的内在要求。但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独立的“思想者”为什么会形同陌路?其内在的根源是什么?把“自我”等同于独立的“思想者”有没有问题?独立的“思想者”的内在根基是什么?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厘清前提,划清界限。

一、“自我”等同于“我思”

把“自我”等同于独立的思想者即“我思”,实是启蒙运动的口号。这一标志着“现代”的口号是由笛卡尔提出的。笛卡尔为了给人类知识找到一个确定可靠、毋庸置疑的前提,开始怀疑一切假设。当他发现感官给我们的诸多知识都是不可靠的、值得怀疑的时,唯有一样东西不可怀疑,那就是“我在怀疑”不可怀疑,这一“我在怀疑”即是“我思”,所以在笛卡尔看来,“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者一个理性”[1]26,“我”即是“思”,这个纯粹的自我,是“客观形式之纯粹的否定”,是“不束缚于任何特定存在的”自我意识的纯粹抽象。这种抽象的自我意识立场构成近代抽象理性形而上学的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成为了近代哲学的基本建制,近代哲学“并且以消除这一对立作为自己的任务。”[2]5那么这种自我意识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呢?在康德看来,自我意识“只会看出它自己根据自己的策划所产生的东西,它必须带着自己按照不变的法则进行判断的原理走在前面”,“他必须不把任何东西、只把从自己按照自己的概念放进事物里去的东西中所必然得出的结果加给事物”。[3]13黑格尔则明确地概括,自我意识要求一种“绝对的权利”,这种“绝对的权利”实质上是一种“纯粹否定的态度”[4]100由此可见,自我意识首先具有内在性,其他事物只是以抽象意识的形式在其内部存在,它永远只是在自身内部的运动;其次,自我意识以知性范畴——概念的方式对对象进行抽象以达到纯粹的否定。切莫以为“自我意识”的主体性形而上学只是哲学对时代的单纯反思,正如哈贝马斯概括:自马丁·路德开始,宗教信仰变成了一种反思;在孤独的主体性中,神的世界成为了由我们所设定的世界;《人权宣言》和《拿破仑法典》使意志自由成为国家的实体性基础;自我意识通过自然科学解开了自然的面纱;现代道德是以肯定个体的自由为前提的;现代艺术在浪漫派身上显示了其本质;浪漫派艺术的形式和内容都是由绝对内在性决定的。[5]21-22由此可见,在现代,宗教生活、国家和社会,以及科学、道德和艺术等等都只不过是“自我意识”抽象主体性实现其本质的途径。

这种抽象的自我意识形而上学虽然使人们“摆脱了恐惧,树立了自主”,创立了现代世界。但“被彻底启蒙的世界却笼罩在一片因胜利而招致的灾难之中”[6]1,“人类为其权力的膨胀付出了他们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不断异化的代价。”[6]6,这种普遍的异化,首先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在这种抽象的内在性中,“自我意识通过自己的外化所能设定的只是物性,即只是抽象物、抽象的物,而不是现实的物”,[7]323,这种抽象物与其说是“纯粹的客观性”,不如说是“抽象的唯心主义”,“人立于自然之外并且公平地行使一种对自然界统治权的思想就成了统治西方文明伦理意识的学说的一个突出特征。”[8]28,但不无遗憾的是,“每一种彻底粉碎自然奴役的尝试都只会在打破自然的过程中,更深地陷入到自然的束缚之中。”[6]9,面对这种自我束缚,人们往往总是寄希望于同样立基于抽象主体形而上学之上的科学技术来解决,这就忽视了追寻控制自然的观念论根源。“控制自然”实是一种意识形态,“人类控制自然观念的主要功用之一(即它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作用),是阻碍对人际关系中新发展的控制形式的觉悟。”[8]6控制自然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功用在于控制人。这是异化之二,也是更为根本的异化。把“自我”抽象为“我思”,每一个独立的“我思”都确信自己的存在,每一个自我意识都有另一个与之相对立的自我意识,而且每一方“必须扬弃那另外一个独立的存在,以便确立和确信它自己的存在”[9]123,对方在它看来是非本质的、否定性的对象。“因此两个自我意识的关系就具有这样的特点,即它们自己和彼此间都通过生死的斗争来证明它们的存在。”[9]126由此可见,把自我等同于“我思”——抽象的“自我意识”——导致的意识的内在性和绝对的否定性带来的是对自然和人的双重控制。从根本上讲,则是对他人的绝对控制,“人们从自然中想学到的就是如何利用自然,以便全面地统治自然和他者。这就是其唯一的目的。”[6]2而最终,“在这两种支配下,正是获得自由的人最终变成了‘群氓’”[6]9。

二、“自我”与“他者”的内在关联

这种抽象的“自我意识”立场为什么会带来“自由”与“群氓”的双重吊诡呢?答案的探寻须从其存在论根基谈起。如前所述,其存在论的根基在于把“我”等于“思”,等于一个抽象的精神、一个纯粹的思想存在物。而一旦把“自我”这样一个充满生命活力、有血有肉、有理性、有感情的存在抽象为“思”,并将之实体化,就遗忘了真实的存在。“我思”的建制与根基的遗忘相形并生。问题的解决也因此必须从根基的破除开始。虽然在哈贝马斯看来,黑格尔是意识到以抽象理性为原则的现代性问题的第一位哲学家[10]51,黑格尔也的确指出了,“思想的真正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an sich),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11]120但“只要人们从Ego cogito(我思)出发,便根本无法再来贯穿对象领域;因为根据我思的基本建制(正如根据莱布尼茨的单子基本建制),它根本没有某物得以进出的窗户。就此而言,我思是一个封闭的区域。”[12]55马克思则更为清楚地表达:“正像本质、对象表现为思想本质一样,主体也始终是意识或自我意识,或者更正确些说,对象仅仅表象为抽象的意识,而人仅仅表现为自我意识。因此,在《现象学》中出现的异化的各种不同形式,不过是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不同形式。”[7]319那么,如何才能真正破除这一根基呢?这就必须从一个不同于“我思”的存在论原则出发。马克思哲学“对象性活动”原则的确立,开启了自我与他者内在关联的存在论新视域。

在马克思看来,“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活动。”[7]324这就表明,人的本质力量在于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活动的主体性不是经过“我思”抽象出来的主体,而是首先在活动中才呈现出来的,这就超越了“我思”形而上学带来的抽象的主体与客体二分的建制。在这种新的存在论建制中,人与自然,自我与他者的原初关联才相互呈现。首先,自然对于人来说不再是抽象的“物性”,“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7]325自然界不是我们要加以的克服的他者,而是我们的生存之基。这一生存之基是通过人的对象性活动揭示出来的,“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7]326,这就超出了朴素的自然意识,使自然的观念有了“社会历史的性质”,所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7]310。人和自然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其次,人通过自身的劳动形成人的历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孤立的、否定性的关系,而是一种积极的相互确证,“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3]56,他人不是我实现自身的手段,而且自身得以存在的条件。每一个人只有存在于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才是现实的个人,历史的个人,而不是“思维”的存在物。甚至,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也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谈论思维的客观性问题只能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问题。不仅如此,如果把人仅仅理解为“我思”的自我意识存在,那么就永远不可能真正解放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13]74也只有在现实的基础上,人才能真正切中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遗弃、被蔑视和被遗弃的东西的一切关系”,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总之,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存在根基在于人的对象性活动(实践),在对象性活动中,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相互确证,相互呈现。人的本质在于现实活动中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此基础上,“共产主义决不是人所创造的对象世界的消逝、舍弃和丧失,即决不是人的采取对象形式的本质力量的消逝、舍弃和丧失,决不是返回到非自然的、不发达的简单状态去的贫困。恰恰相反,它们倒是人的本质的或作为某种现实东西的人的本质的现实的生成,对人来说的真正的实现。”[7]331借用一个成语“画龙点睛”倒是可以形象地说明这种关系。每一个人都相当于“画龙点睛”中的“点睛”,每个人的对象性活动就是一种“点睛”,每个人正是通过“点睛”的活动才使自身和他者相互呈现,相互确证,构成一个整体,整个世界才因此明亮鲜活起来。

三、走向和谐的联合体

澄清了“我思”的根基,划清了“自我”的前提,横亘于“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坚冰已经融化,这就为“自我”与“他者”走向和谐指明了航程。马克思主义具有原则高度的存在论变革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西方文明的成果亦是不可或缺的资源。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建制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合一”,即“天人合一、万物一体”。泰初本是一体,只是由于万物一体,一人一物的存在才有了支撑,所以每个人首先应当以“民胞”、“物与”的态度对待他人和他物。也正因为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才坚如磐石,为历代中华儿女传承称颂。西方文明自黑格尔之后也展开了对抽象“自我”建制的深刻批判,现代西方哲学“主张哲学应当从抽象的天国回到具体的人间和现实生活:反对主体与客体的二分,强调人与世界合一、物我交融的生活世界。”[15]6,这种主张人与世界合一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内在精神的契合,这种契合也构成了其与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良性互动、圆润会通的结合点。

当代中国正处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我们的确需要培养“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者,但我们必须清楚地明白,这种独立的思想者的存在根基在于实践活动中“自我”与“他者”的积极绽开。如果忘却了我们的存在之基,那么我们每一个独立的自由者就只能变成空中楼阁,“他人”只能是“地狱”,人与人之间只能是“人为鱼肉,我为刀俎”,最终每个所谓“自由的人”只能变成“群氓”。而只有“脚踏实地”,立于我们生存之基,“自我”和“他者”才能走向和谐,才能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力量”,才能构建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能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

[1]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M].賀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3]康 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M].賀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6]霍克海默,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片段[M].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8]莱 斯.自然的控制[M].岳长龄,李建华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9]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賀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10]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11]黑格尔.小逻辑[M].賀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2]费迪耶等辑录.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版纪要[J].丁耘摘译.哲学译丛,2001(3).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B017.9

:A

:1673-1794(2010)06-0007-03

单传友(1982-),男,硕士,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安徽师范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009xqnzc07)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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