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核心利益问题研究

2010-11-16 06:36王代钢
丝绸 2010年10期
关键词:蚕丝产业链利益

王代钢

(安康学院 陕西省蚕桑重点实验室,陕西 安康 725000)

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核心利益问题研究

王代钢

(安康学院 陕西省蚕桑重点实验室,陕西 安康 725000)

用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核心利益调整问题,重新认识产业链各节点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提出了重塑蚕丝业发展主体群,创新蚕丝业产业链架构,形成产业链内部交易利益合理分配机制,探索产业布局新模式等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新论点。

蚕丝业;既定态势;转变发展方式;核心利益

尽管蚕丝业对中国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社会、农村、产业等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有关蚕丝业发展方式核心利益问题,长期以来存有认识“禁区”,并以一种“既定态势”阻碍对其探讨[1]。在蚕丝业相关出版物上大量发表的分析文献,都受制于“既定态势”的约束,千面一孔地重复表述,难以起到点石成金的作用。林林总总的建议主张,都是基于“既希望于政府发挥调控与管理作用,又希望于市场发挥调节与规范作用”的混合认识方式的结论[2-3]。两种似乎很矛盾的诉求,却希望在一种认识方式中得到两方面利益惠顾的发展寄托,让人感到十分困惑与无奈。

社会实践在变,人们认识方式也在变。对于中国蚕丝业近期所表现出的种种现象,只要转变一下认识方式和视线角度,重新对蚕丝业发展方式核心利益问题进行思考与探索,就能从思想、方法上突破“既定态势”的约束,寻求现代蚕丝业突破发展的动力与措施。

1 对蚕丝业核心利益问题的重新认识

中国蚕丝业发展方式存在的问题有各式各样,只有对问题的表象进行归类与提炼,汇集成几个主要核心利益问题,才能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对其进行换位分析与重新认识。

1.1 中国蚕丝业发展的本质属性

蚕丝业在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不寻常的地位和作用,以至于人们对蚕丝业发展利益本质属性产生了“认识误区”。

改革开放以前,蚕丝业作为中国能够出口获取外汇的极少数商品之一,具有极高的生产附加值,给国内生产者带来极为显著的经济利益。蚕丝制品以高档消费奢侈品面向国外消费者,国外消费方式变化对国内生产方式几乎不产生任何直接的调节作用。蚕丝业在计划经济高度控制下,受到地方政府的鼓励性调控与管理。地方政府将蚕丝业发展规模作为突出政绩表现形式之一,以“增加农民收入,增强企业实力,增长地方经济”为目的,制定地方蚕丝业发展目标,构成一整套人们所熟知的发展方式。

改革开放以后,蚕丝业特殊外贸地位和为国家获取外汇的作用日渐减弱。机电数控装备、高新技术产品等取代农业资源初级产品的外贸出口地位。真丝绸制品出口贸易值占中国出口贸易总值的比例持续下降,到2009年仅占有0.240 %(表1),事实上不再具有特殊外贸地位和换汇作用。外贸出口结构性变化结果没能引起蚕丝业内部的足够重视,依旧强调特殊外贸地位、政府计划管理、生产统一运行、利益平均分配的“既定态势”理念,限制了对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创新探索。

表1 真丝绸制品出口贸易比例 亿美元Tabl.1 Silk Products Export Ratio(Hundred Millions of Dollars)

蚕丝业的外贸地位和换汇作用具有特别的历史性特征。但是,作为一种高档奢侈品生产的本质而言,蚕丝业的生产过程就是地地道道的经济活动过程,与其他生产豪华汽车、高档手表、高级服饰一样,具有自身的经济发展规律和与其相适应的发展方式。地方政府对待蚕丝业发展与同其他高档奢侈品生产一样,保持鼓励性政策支持和尽可能地完善产业发展环境,但对蚕丝业发展成败与否,不再负担过分的社会政治责任,也不是地方政府政绩的积累形式。

蚕丝业要主动解脱不必要的社会政治负担,用纯粹的经济理念重新认识发展核心利益的本质。地方政府的行政引导方式要彻底地改变,这也是地方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结果。

1.2 产业链内部交易利益分配保障机制

蚕丝业的产业链很长,横跨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范畴。每一次生产交易行为都不是产品最终消费的交易行为,而是产业链内部生产原料的交易行为,与大米、小麦、玉米、蔬菜、鱼禽、畜牧等大宗农产品交易行为的性质完全不同。产业链内部交易的方式和目的都很单一,难以形成开放式市场交易环境,难以用普通市场交易行为原则去衡量链内交易行为的公正性。链内交易利益分配保障机制成为众多学者与管理者不懈努力探索的对象。

建立何种类型的链内交易利益分配保障机制,是中国蚕丝业发展方式选择的核心利益问题。当然,选择计划经济模式即可,选择市场经济模式亦可;那么,选择计划模式下的市场方式或者市场模式下的计划方式都是可以的。

中国蚕丝业消费终端在国外,全产业链的政府调控与管理行为和市场调节与规范行为,都存在有远不可及的环节部分。链内交易利益分配保障机制的原生动力,必会萌生出含糊不清、易于异用、滋生矛盾等高危因素。从20多年来多次爆发“蚕茧大战”的根源分析认为,部分链内交易主体异用利益分配保障机制的获利行为,是导致“蚕茧大战”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4]。

蚕丝业特殊的获利模式导致了在政府与市场两方面利益模式上选择困难,加大了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工作难度。选择必然要进行探索与讨论,开展对中国蚕丝业发展方式核心利益问题的探索与讨论,是新时期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需要,也是改变“既定态势”认识方式的关键突破点。

1.3 产业链利益博弈与共性利益放大机制

交易利益博弈行为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现象,是市场利益合理分配的有效机制。生产主体为了自身利益而行使各式各样的博弈行为,其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受“既定态势”的深刻影响,平衡产业链利益分配行为自然成为了地方政府忙碌的“大事”,也是服从于计划调控与管理的表象指标,对生产实践中表现出博弈行为现象,自然而然地会形成某些不正确或不全面的理解与限制。

维系产业链正常运行的原始动力是各节点必须要充分获利。蚕丝业特殊的链内交易获利模式,使得各节点间利益关系十分紧密,而节点连接方式却十分简单,节点利益调整方式与渠道同样也很单一。

既然蚕丝业是一项生产经营行为,有交易必然有利益相争。如果单纯使用利益博弈行为来调整节点利益分配的话,也就是承认选择了市场经济行为模式;如果单纯依靠统一利益分配行为来进行调整的话,那就是承认选择了计划经济行为模式。然而,中国蚕丝业发展方式的选择并不是如此简单,多种经济模式的可选择性实际就是各节点主体地位博弈结果的选择,折射出农村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问题[5]。

那么,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层次问题尚未明朗下,蚕丝业发展方式可以先同于市场经济模式进行探索。博弈就是产业链内部交易利益分配机制的一种重要行为,建立各节点间地位相当的主体是保证利益分配机制公平性的基础组织保障。当节点间主体地位平等时,就能形成主体共性利益的放大机制,促使各主体在自己环节利益范围内,创新利益获取方法,增强节点间主体链接紧密程度,抑制盘剥其他节点主体利益的非法获利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目前蚕丝业面临的发展困境,实现产业链共同强壮的发展方式。

1.4 蚕丝业生产要素配置变化本质

生产要素配置变化的动力来自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转变发展方式的动力起源于生产要素重新配置的结果。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带动了生产要素配置变化,进而促使发展方式的转变,发展方式的转变又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生产要素、发展方式三者之间呈现出螺旋式上升发展与下降调整的双向关系。

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动力来自于蚕丝业生产要素配置发生了重大变化,也是起源于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结果,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必然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新发展。所以,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要服从于生产要素重新配置的现实,从上升动力和下降应力两方面形成有利于蚕丝业健康发展的态势。

“既定态势”认为:生产要素配置要服从于产业发展的需要,并限制生产要素的公共性配置行为。为了构成有利于蚕丝业发展的单一态势,人为地大肆进行生产要素配置行为,并将此行为树立成行政推动蚕丝业突破发展的决心。具体表现为:向地方政府下达蚕种发放任务、蚕茧生产任务和蚕茧收购指导价等单向发展任务指令;要求完成桑园建设任务、蚕种繁育任务、生丝缫制任务、蚕室建设任务等,原本应由生产主体依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而进行生产要素调节配置的行为。这些包含有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方向探索问题的行为矛盾,直接引发农村基层组织对发展蚕丝业的行为措施产生出反感抵触行为。

蚕丝业生产要素所具有的公共性配置利用特征,是不会受制于人为特殊垄断或行政调控行为而发生性质改变。任何希望通过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对生产要素进行直接配置的发展理念都是错误的。它只会使蚕丝业发展动力的作用方向发生本末倒置,脱离中国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6]。至于涉及农村社会经济深化改革未解矛盾问题,在实践中应采取只做发展,暂不讨论的缓冲措施,在生产要素配置结果决定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改革方向上开展探索研究与实践。

1.5 原料茧的生产价值

蚕茧既是农业生产的产品,也是工业生产的原料,它不具备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或消费品的基本特征。虽然蚕丝业最终产品生产价值定位于高档奢侈消费品,但在其漫长的产业链内生产交易过程中,丝毫不具有高档奢侈消费品的生产交易特征,不能用国外消费方式来衡量确定生产价值。

丝绸制品的高档奢侈属性产生于面料服饰等极后端生产交易环节上,与农业属性的前端生产环节没有直接关系,原料茧生产价值与其他农作物生产价值是一样的。在市场信息充分透明,生产技术完全公开,资源配置充分流动,市场交易自由放开时,生产价值的比较就是其发展方式和生产模式的择优性比较,不存在有绝对的生产价值特殊性和交易价值垄断性。

1.6 原料茧价格形成机制

原料茧价格形成机制取决于对生产规模决策与供需弹性利用的策略上。

高档奢侈消费品的消费特征在生产规模、市场容量与消费方式之间不存在正向相关关系,相反地表现为负相关。高档奢侈消费品的市场容量与消费方式取决于消费国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和人文宗教习惯行为,消费量相对稳定,市场容量变化较小[7]。那么,原料茧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策略应当调整为严格控制或适当减小产业链前端生产规模,增大产业链的生产附加值,维持高档奢侈消费品在国外高位消费成本,凸显丝绸制品的“纤维皇后”地位。绝对不能因为生产附加值增高,而肆意扩大前端生产的规模。

供需弹性利用是产业链内部交易获利博弈的主要方式。适当地制造供需弹性变化,不仅可以丰富利益博弈方式,活跃产业链内部生产交易气氛,而且能够抑制利益盘剥行为,强化节点间主体的关联程度。用市场经济行为调整蚕丝业产能,强壮产业链结构,规范利益合理分配行为,对稳定蚕丝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如果将蚕丝业终端产品由外贸消费型转变为内需消费型,原料茧生产价值和价格形成机制就要另当别论了。

1.7 主体缺失与缺陷的产业链利益冲突

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最大难点就是中国蚕丝业存在有主体缺失与缺陷的先天不足[8]。它直接导致中国蚕丝业发展方式长期在计划经济模式与市场经济模式之间摇摆不定,诱发出“既希望于政府,又希望于市场”的混合认识方式。产业链节点主体都想在政府与市场两方面都得到充分的利益惠顾。无论政府出台任何平衡调节利益的政策措施,都难免表现出或者被理解为是要抑制某一方面利益的倾向,以至于调控新政策在制定出台之际就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公正性,产业链节点利益冲突就在这政策矛盾中不断地发生。

原料茧本身是一种易于投机获利的产品,当原料茧价格形成机制被异化利用时,加重了产业链内部节点的利益冲突。中国蚕茧生产环节主体缺失问题是由历史原因所致,地方政府不得不出面充当蚕农主体利益的保护者,替代行使蚕农的主体功效。地方政府又要参与原料茧价格形成过程,常被指责为“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导致原料茧价格形成机制长期被异化利用,所制定的链内交易利益平衡政策不可能获得主体双方的满意和理解。然而,地方政府又不可能完整地行使蚕农主体功效,更不可能直接参与节点利益博弈行为,这又为一些节点主体肆意盘剥其他节点主体利益留下了很大的投机空间。

在蚕丝业生产环节转换过程中,原料茧产出呈涌流模式,原料丝产出呈常流模式,两种产出模式之间转换时,必须有一种转换冗余缓冲机制,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和宽阔的存储空间。那么,产出模式转换冗余缓冲机制成为了产业链内部利益投机的环节缺陷。弱小主体缺乏制造供给弹性的主动权,强大主体能够利用资金、信息、技术和空间优势,肆意制造有利于自身利益的需求弹性种类。强弱地位不对等的主体间供需弹性利益博弈行为,自然会使产业链前端环节长期处于跌宕起伏的不稳定状态。谁在供需弹性利用策略上做得好,就越容易获得更多的利润空间。在产出模式转换冗余缓冲环节上投机供需弹性,是蚕丝业产业链节点利益冲突的焦点。

2 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点

2.1 缓解节点矛盾,宣扬转变发展方式新理念

系统地开展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理论探索研究,对发展核心利益等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用市场经济准则统一产业认识,完善以市场经济模式为主的蚕丝业发展方式理论体系。将发展方式新理论要点融汇成指导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工作的理念,通过大规模培训和广泛宣扬活动,推动节点主体转变发展理念,摒弃盘剥投机等非法获利行为,主动缓解节点主体矛盾冲突,共同营造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良好氛围。

用发展方式新理论指导地方政府制定重建产业链独立节点生产体系政策,重点对节点产能进行整合、关停和消化。制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有效控制产能增长方式的政策,调整生产技术研发方向,重点解决养蚕劳动力数量缺乏、集约化生产效益偏低、技术体系与生产体系不配套等关键性问题。完善效益评价体系政策,对蚕丝业生产技术进行全面的效益评估,放弃某些应用效益过低的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技术的效益水平,果断地转变生产技术研发方向[9]。

2.2 政府积极推动,重建蚕丝业发展主体

确定建立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蚕丝业产业体系,尽快解决蚕丝业发展主体缺失与缺陷等核心利益问题,重塑蚕丝业发展主体群是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

中国农村养蚕生产主体功效还很弱小,不能够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利益的博弈行为。农村家庭经济发展又是农民家庭的内部事务,履行家庭生产主体功效即是蚕农的基本权利。地方政府要积极推动重建蚕丝业发展主体的工作,协调好发展主体与政府主导、自主发展与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关系。充分尊重农村家庭生产实际,尊重农民发展家庭养蚕生产的主动性。通过引导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增强企业与农村养蚕户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以内部提升、外部联合的方式构建经济联合体,共同履行节点主体功效,切实保护农村养蚕生产的经济利益[10]。

地方政府既是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倡导实施者,也是农村养蚕生产主体利益的保护者,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实施主导与保护功效,都不能对农村养蚕户节点主体地位构成威胁。不能越位充当发展主体,更不能自主决定取而代之。否则,发展主体问题不但更加难以解决,而且还会加深发展主体与主导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使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工作陷入发展主体与经济形式相争的乱局里。

2.3 培养新型人才,重新架构产业链结构

解决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所需生产、技术、管理、科研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是成功架构蚕丝业新型产业链的关键,是知识创新,人才创新,最终实现产业创新的重要环节。

蚕丝业发展主体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产业链节点主体的人才结构成分也会发生很大变化,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知识结构要求也会发生很大变化。培养蚕丝业所需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方式,决定了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节点的结构状况,以及蚕丝业产业链的整体结构状况。

以往为地方政府、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模式,重点培养产业管理、技术指导、技术研发、科学基础等相关人才能力,执行地方政府、事业单位用的人才标准。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将根据产业链环节主体的需求,重点培养企业经营、生产实施、技术执行、科技研发等专业人才能力,适合于产业链环节主体的人才标准。地方政府所需的产业管理人才,将由基础经济管理专业培养。这样,不仅明确了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结构,也明确了培养方法和就业渠道。

2.4 主动市场导向,创新产业链运行机制

创新产业链运行机制是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目标,是维护产业链利益合理分配的关键措施,是以主动性市场为导向,提升蚕丝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步骤。

在产业链国内环节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对产业链运行监管,制定鼓励性产业政策,全面维护以市场利益博弈行为为中心的产业链利益合理分配机制的正常运行,使其产生出能够使蚕丝业稳定发展的原始动力。只有公平利益博弈,才能提高产业生产水平,增强产业发展的资金实力,促进蚕丝业健康有效发展,避免产生大起大落的动荡态势,消除盘剥其他节点利益的非法行为,形成有利于蚕丝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对产业链国外环节部分,应组建独立于地方政府、丝绸企业、养蚕农民之外的市场监测研究机构,替代现有的外贸、海关、协会等简单监测数据发布功效。以国家丝绸强国利益为准则,研究发布市场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市场变化趋势,供国内蚕丝业者决策使用。制定针对丝绸制品出口市场的引导式调控政策措施,维持出口数量与消费容量的基本平衡,保障丝绸制品高位消费成本的高附加值生产利益。重点研究传统丝绸消费国的社会经济、宗教文化、国民习惯等高档奢侈品消费模式变化,研究开拓新兴市场的产品结构和贸易方式,逐步增加国家丝绸制品有效出口消费的数量。只有国外丝绸制品消费数量持续增加,才能维持国内蚕丝业高附加值的生产方式,稳定蚕丝业发展的整体利益。

3 结论与讨论

3.1 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当前国内蚕丝业出现了许多无产业结构性调整意义的波动现象,一些地方蚕丝业生产规模与效益大幅度下降,地方政府发展蚕桑产业的政策失去了阶段性目标。但是,产能过剩、产业综合效益降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突破“既定态势”思维方式,探索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式,重新形成蚕丝业发展的原始动力,摆脱农村社会经济改革不彻底的局限,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工作势在必行。

3.2 探索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新理论

当前,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指导性理论几乎还是空白,以前许多发展方式理论要点,或多或少地继承了“既定态势”思维方式。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涵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放弃“既定态势”的惯性思维方式,重新配置蚕丝业发展基本要素,重新构建蚕丝业发展的基础环境。

在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过程中,不仅要探索产业发展方式新理论,还要为产业发展方式平滑转变提供创新的工作方式。汇集产业经济学专家探索蚕丝业发展方式新理论研究,是成功实现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前提保障,也是决策中国蚕丝业发展方向的依据。

3.3 稳步实施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工作

蚕丝业发展整体利益是由许多地方利益集合而成的国家利益。在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过程中,必然涉及对产业链中不合理的产能进行调整。从地方局部利益认为,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会对地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会对地方政府的发展政绩产生诋毁现象。所以,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工作完全由地方政府主动完成,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风险。一些地方宁愿蚕桑生产规模下滑,也不愿意对产能进行调整;宁愿蚕丝业综合经济效益下滑,也不愿意承担减少产能的政治风险。

为了促使地方政府主动实施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工作,稳步实施转变工作是关键因素。产能调整工作步骤要求稳定缓慢,利用市场容量变化逐步减少配额,利用技术升级有效减少产能。注意掌控因技术升级而增加产能的规模,不要再次出现因技术升级造成产能大幅度增加的决策失误。只有实现产业链节点产能配置合理,过度产能资本消化退出有出路,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的过程就能够实现稳定,蚕丝业综合经济效益就会得到提升。

3.4 深化蚕丝业产业布局模式研究

随着转变蚕丝业发展方式工作的深入,还会遭遇事先难以预料的困难和问题。当实现转变发展方式工作以后,产业布局模式问题将上升为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入研究蚕丝业发展方式的深层次问题,通过产业经济政策引导,合理构成蚕丝业产业布局新模式。

目前,“东桑西移”产业布局模式已经在农村生产中获得成功。但是,“东桑西移”的主导思想依然沿用“既定态势”的思维方式,对“东桑西移”理论架构进行分析研究,继续观察蚕丝业产业布局模式变化状态,在经过一段时期后,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结论。也有专家正在研究“梯次递进发展产业布局模式”及“非竞争性产业布局模式”等新理论,这对于建立持久的蚕丝业产业布局模式十分重要,应当给予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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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Core Interests of Changes in Mode of Development for Sericulture and Silk Industry

WANG Dai-gang
(Shaanxi Key Laboratory of Sericulture, Ankang University, Ankang 725000, China)

The study about the adjustment of the changes of industry core interests in mode of development for sericulture and silk industry is analyzed and researched by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Understood anew the interests between each subject in industry chai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a new argument about reshaping development subject group of sericulture and silk industry, innovates the industry chain architecture of sericulture and silk industry, forms the rational interests allocation mechanism for insider trading in industry chain, and explores the new model of the industrial distribution, and etc.

Sericulture and silk industry; Given situation; Changes in mode of development; Core interests

F062.9;S88-9

A

1001-7003(2010)10-0054-06

2010-06-23;

2010-09-08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2010年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2010C001);陕西省“东桑西移”工程巩固提高配套技术研发项目(2009DSXY001)

王代钢(1958- ),男,副教授,主要从事农村蚕桑产业经济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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