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使人适应,还是训练使人衰竭
————关于“结构决定功能”有关问题的认识

2010-12-08 06:58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余维立
中国体育教练员 2010年2期
关键词:刘翔适应性专项

●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余维立

● YU Wei-li

训练使人适应,还是训练使人衰竭
————关于“结构决定功能”有关问题的认识

●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余维立

Train to Adapt or Exhaust: Understanding of Questions on the View of “Structure-determined Function”

● YU Wei-li

Lacking in deep and systematic understanding and study of biological adaptability theory leads to apparent deviation and errors in the integr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in track and fi eld exercise and training. In order to reveal and publicize the meaning of biological adaptability, at the basis of thorough analysis and conclusion only from the aspect of speci fi c human movements in the fi eld of athletic training, we have made a reconsideration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fundamental process of human adaptability.

为推动田径运动各项目的训练变革与创新,宣传、推广和贯彻以生物适应性理论为基础的运动训练领域人体适应性过程的生物学观点,曾是我们一项重要的工作。但是,由于我们对生物适应性理论缺乏深入了解和研究,致使在理论与实际结合方面存在明显的偏差和误区。为此,有必要在深入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重新对其进行思考和认识。

一、对“人的适应性的基本过程”的理解和认识

在宣传和推广生物适应性理论时,对人的适应性的基本过程有过这样的理解:“第一,给什么刺激产生什么样的反应;第二,多次刺激产生适应性;第三,适应性的过程是自组织的。自组织就是自动的、自发的;第四,长时间多次接受某种刺激,人体就会从反应到产生适应性,再从适应性到形成适应性结构。达到稳定状态,人的适应性能力将发生重大的变化,形成适应性结构。这种适应性结构就是我们想通过训练达到的目标。”以上内容形成了我们在训练工作中的理论依据和训练要求的出发点——结构决定功能。

众所周知,竞技体育界绝大多数人对生物适应性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在不同领域的运用情况知之甚少,所以,在宣传和推广这种理论时应尽可能准确地表达其本来的涵义和正确的解释。我们仅从运动训练领域具体的人的活动情况出发,对以上(人的适应性的基本过程)的理解和介绍提出质疑。首先,人是具有思维能力的。所以,人对于外界刺激的反应或接受是有条件的、因人而异的,而不是无条件的、完全一致的,不可能“给什么刺激就产生什么样的反应”或接受相同刺激后就会产生一致的反应。所以,在运动训练领域,除了肌电治疗(如电针灸、电按摩)等物理性刺激,可能会产生不通过大脑思维的自组织式的反应外,其他一切刺激(量、强度、难度、密度、动作的准确性、实效性、节奏等)的适应过程都不可能是所谓自动自发即自组织的,因为这一切外来刺激都必须经过人的大脑的思索、认识、选择,以及神经肌肉系统的配合工作,才能确定其反应和适应的程度。也就是说,对于外部刺激,人是具有主观能动作用的。其次,所谓“多次刺激产生适应性”和“长时间多次接受某种刺激,人体就会从反应到产生适应性,再从适应性形成适应性结构”的认识,只阐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因为在人的实际训练活动中,还存在刺激产生不适应和长时间多次接受某种刺激,但由于刺激不当而引发各种问题的另一方面情况。这就是20世纪60年代前苏联训练学专家曾提出的“训练使人适应,还是训练使人衰竭”的著名论断,它是我们检查和衡量训练方法、安排及要求是否正确,是否合乎实际的重要标准。

二、对运动训练的认识

按照以上对人的适应性基本过程的片面理解,自然会对训练形成这样的认识:“按适应性规律采取尽可能以实战强度或高于实战强度组织训练,运动员会不断适应这种强度,并逐渐产生适应性变化,形成稳定的与实战强度或高于实战强度相符合的神经肌肉适应性结构。”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如果教练员经常安排运动员现有水平的85%的强度训练,因为强度达不到现有能力的100%,而人的反应是自组织的,本来可以举100kg的运动员,如果总是举85kg,他的神经肌肉肯定有15%在偷懒,他的神经系统、肌肉系统都只用85%的力量去举,时间长了,就会把原来的水平往下拉,在85%的水平上进行适应。如果长期安排这样的练习,就会在这个水平上建立适应性结构,本来运动员水平挺高的,如果给他负荷强度不到位,就会产生从高平台往低平台拉的适应性反应,这是一种破坏性的适应性变化,我们不少项目的训练正犯着这样的错误。”以上结合运动训练的认识和对训练工作具体的要求,表面看来似乎很有道理,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企求,包含着对训练实际的简单、静止、片面的理解,在实践中既不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与项目训练进步的实际过程及规律相去甚远。当时还曾以孙海平和刘翔为证:“如果保持高强度的刺激和持续较长时间的积累,这个负荷刺激将会引起整个神经肌肉系统发生适应性变化。由于反复多次的刺激而产生的这个高水平的适应性平台,持续刺激的时间越长、练得越多,它就越巩固、越厚实,任何时候去比赛都可以表现出高水平,这就是刘翔的训练。刘翔的训练安排,每天都是非常宝贵的,而且他总在这样的高平台上走,越走越高。”同时,还列举刘翔训练的一些特点:“主导训练内容都高于比赛强度,他们都是用高于比赛的负荷来刺激运动员形成生物适应性结构的。”刘翔的专项技术课“强度基本上是比赛强度”、“刘翔训练的特点就是强度!上了跑道低于13s就是垃圾训练!”这里所举刘翔训练的实例背离了事实,使人产生了错误的联想和效仿。

首先,在运动训练中,把运动员是否能够产生适应性变化的过程与专项训练最高强度要求直接挂钩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我们承认“运动训练从本质上说是对人这个生物体进行适应性改造,甚至是结构性改变”的过程以及“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形成和专项运动成绩的提高是长期运动训练后身体器官适应性的结果”,那么,在训练中我们面对的是身体各个方面都需要适应、改造和提高的工作(如神经系统的高度集中和充分动员能力、各部位肌肉力量的增长、神经肌肉系统的协调配合、技术的学习与掌握、动作的速度、幅度以及准确性与实效性,包括数量、强度、难度、密度等综合因素在内的负荷能力、正确节奏的学习与掌握以及思想认识、意志品质、比赛经验等),需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用多种方法和手段,通过合理的安排和恰当的刺激,在综合与平衡基础上力争达到适应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促进专项训练最高强度的进步与提高。应该说,“等同于实战的强度或高于实战的强度”,是运动员通过训练产生适应性变化后的结果,而决不是适应性变化的开始和过程。所以,所谓“采取尽可能以实战强度或高于实战强度组织训练”,是完全不可能在实践中做到的幻想。因为这里所说的“实战强度”就是最高强度,而实践中最高强度的出现是需要诸多条件的(就是我们提到的上述各方面工作),即使在比赛中也不可能经常出现或长时间保持。训练中偶尔出现的超强度,不是训练中强度表现的常态和规律,不可能以此为据组织训练。这种情况的训练在实践中根本没有组织的可能。以举重重量为例所提出的具体训练要求,当然更经不起认真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把人对外部刺激的反应定性为自组织,似乎与人的主观意识和主观能动作用完全无关,运动训练中不是头脑指挥肌肉,而只存在机械的“戳一下,动一下”似的纯物理性反应,其最大的问题在于完全脱离了训练实际,仅凭主观想象去诠释训练工作复杂的“刺激—反应—适应”过程。由于没有全面地理解神经肌肉系统的工作特点和规律,而把强度作为唯一的训练刺激和适应的标准,就漏洞百出了。试想,所有项目运动员在达到一个强度水平后,就只能以高于(至少是等于)这个强度水平的强度要求去训练,决不能出现低于这个水平的强度,那么,所谓训练不就成为一个直线上升、不断拔高的空中楼阁了吗?什么强度、节奏以及大小、高低这一类概念,也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连续直线上升式要求的高强度训练,其结果究竟是适应还是衰竭呢?2008年奥运备战中,不少这类例子可能已经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

其实,运动员如果达到举起100kg的能力后,要举起110kg或者更重的重量,他有许多工作要做(包括神经系统的,肌肉系统的,技术学习与掌握的,负荷能力的,意志品质的,比赛经验的,等等)。其中涉及训练强度的部分,低于100kg的强度仍然要占相当大的比例,而高于100kg的强度可能只占极少数。这种不同强度的配合与平衡是上述许多工作的需要,也是能力提高的正确过程,其目的只有一个:举起一次110kg或更重的重量。此外,训练中许多实例可以直接证明,所谓人的适应过程不像上述理解的那样简单、静止和片面,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未知的领域还十分广阔。比如:2006年初刘翔因脚踝扭伤,近90天未穿钉鞋进行跑和专项技术练习,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专项强度刺激特别是高水平强度刺激。按上述理解,刘翔的适应性结构水平已经被“往下拉”,而且因为时间很长,已经可能产生“一种破坏性的适应性变化”了。但3个月后,经过很短时间的恢复专项训练,在仅参加两场比赛的情况下刘翔打破了世界纪录。此外,每逢大赛,全世界所有项目的运动员都会进入为期3-4周或4-5周的赛前训练。赛前训练的共同特点就是调整放松,储备体力,以各种方法和手段保证神经系统逐步达到适宜的兴奋动员程度,保证肌肉系统良好的工作状态。具体方法包括:逐步降低训练的总负荷,适当减少专项训练课次,减少每课负荷量,适当回避专项,有计划地控制专项强度,适当增加一般性练习内容等,而其中控制专项强度是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运动员在大赛前都要有意识地降低以强度为核心的所有方面的“适应性”标准,事实证明,这样才能赛出高水平的成绩。

刘翔的训练主导内容和专项技术课的强度,除极个别情况接近比赛强度外,绝大多数情况都低于比赛强度(主导训练内容如果也包括专项身体素质训练,那高于比赛强度的成分会有所增加,但总量不会太多,且与专项技术相比是另一种表现形式)。至于“上了跑道低于13s就是垃圾训练”一说,早就被孙海平和刘翔所否认。2004年初,孙海平在“对强度训练的几点认识”一文中阐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比赛的强度都比训练要大。”“在实践中,我们侧重抓强度训练,以强度为核心、突出训练质量。”“大强度的训练固然对提高运动水平有利,但如果控制不好,或一味地追求专项训练中的强度,就有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如伤病、神经系统过度疲劳等。因此,在进行大强度训练前,有一个准备训练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对每次课和每个练习都有明确的要求,我们称之为高效益的全面训练。目的是先对运动员机体各系统进行改造,要求练习的准确性和实效性,逐步加大强度,为后继的强度训练打下扎实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再进行大强度训练就有保障了。”同时,他例举高强度训练的具体要求:过去每周安排的跑量一般都在7 000-8 000m,强度为平均强度;现在每周一般在3 000-4 000m(包括跨栏在内),规定了最低强度,即每次跑不能低于一个预先规定的强度,同时要求有突出强度,如8×100m,平均强度10s60、最低10s90、最好10s20,专项技术课有时还有个别当时状态下的极限强度要求。这反映了刘翔训练的真实情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包括田径、游泳、举重等主要体能类项目,运动员在训练中都不可能始终用比赛强度或高于实战的强度进行训练,因为人的神经肌肉系统的负荷能力是有限度的,是随时需要调节、放松和休息的。一旦在训练中表现出最高强度,也就意味着神经肌肉系统的动员达到了最高潮。这也意味着低潮的开始或即将开始。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不可能像无生命的机器一样“给什么刺激产生什么样的反应”,训练使人衰竭的危险始终存在。当运动员的肌肉每天重复最大强度收缩时,显微镜下肌腱和纤维的损伤以惊人的比率增加。多年前,国际上对世界优秀短跑运动员的调查表明,全世界所有优秀运动员的最高速度(强度)跑的训练量只占总跑量的11%-14%,且主要出现在比赛中。其他项目运动员专项最高强度训练量的比例当然不会与短跑项目完全一样(如跳高、撑竿跳高项目可能稍低,部分投掷项目可能稍高),但不会偏离很大的范围,而且多数也主要出现在比赛中。

三、“结构决定功能”实质上就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在训练工作这个很小的范畴,所谓“结构决定功能”实质上就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追求的就是不同等级和水平的动力定型。所以,这里的“结构”二字,除了“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的原意外,更多的含有“性质”和“条件”的意思。如果训练工作的任务就是改变或改造结构,那么加上一句“方法(手段)决定效果”,可能会更全面地说明问题。

自2006年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竞走等长距离耐力型项目从过去的“量大质低”状况一下子跳到“量小但要求绝对强度”的另一极端,完全背离了这些项目的有氧特点和需求(过分强调“以强度为核心”,有的竞走运动员每周完成量仅四五十公里),不仅影响到部分优秀运动员的训练水平和比赛成绩,而且导致这些项目整体水平的下降。竞走项目从2006年起整体水平开始有所下降,世界大赛也连遭挫折,2007年8月世锦赛上几乎全军覆灭。一切围绕“强度”运转,这种做法在当时即受到来华讲课的意大利著名教练达米拉诺的质疑,认为违背了人体自然生物周期和项目训练规律。2008年奥运会,我们获得男、女20km竞走两个第4名,与争夺冠军的目标相去甚远。由此说明,因材施教是训练工作能否进步和成功的重要原则。在部分项目中,我们对运动员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和压力(主要是强度方面),使他们承受了不能适应的刺激,结果产生了“刺激-不适应-伤病-衰竭”的结果。据统计,2008年奥运会比赛中,我国有24名运动员(占全部参赛运动员的36.92%,超过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13人)因为伤病问题而影响到比赛的发挥和最后的结果,最严重的是刘翔,因伤退赛。时至今日,包括相当一部分项目的教练员在内,对运动员伤病问题仍缺乏正确认识,认为伤病与训练没什么关系。我们必须懂得,绝大多数情况下,造成运动员伤病的主要原因是训练安排不当或掌握欠妥。而在所有这些问题中,强度是最主要的因素。量大强度低的训练不容易受伤而容易使人疲劳或厌倦;控制掌握不当的高强度训练才是破坏身体健康水平和产生伤病的主要因素。因此,所谓“训练使人适应,还是训练使人衰竭”,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强度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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