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武王的创新及其作用

2011-03-31 02:16周家洪
关键词:周天子楚王楚国

周家洪

(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楚武王的创新及其作用

周家洪

(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楚武王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率先称王、首创县制、创立法治社会和任用人才等方面。率先称王使楚国的发展从此后不用受北方周天子的限制;首创的县制比分封制具有优越性,对古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出了贡献;创立法治社会使楚国从此走上法治轨道,为中国古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法治资源;任用人才为楚国后来任用人才奠定基调,对楚国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

楚武王;创新;作用

楚武王名熊通,是楚国勃兴期的第一个王。楚武王虽然没有楚庄王那样有名气,但在楚国崛起成为大国的过程中却很重要。楚武王是楚国开始崛起,称霸汉东时期的重要国君,所做的事是楚国前人没做过的,因此,楚武王的许多做法如率先称王、首创县制、创立法治社会和重用外国人才等都是创新,使楚国告别了对周王朝的朝贡臣服关系,为此后的楚国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楚国的发展壮大起了很大作用,有的创新还对古代中国甚至当今中国具有一定启发作用。

一、率先称王

楚武王第一个创新就是率先称王。在西周一统天下、分封诸侯之时,唯有周以“上天之子”称王,受封的各诸侯国君则只能分别以公、侯、伯、子、男的爵位相称,谁称王就是僭越,要冒招致周天子和各诸侯国讨伐的巨大风险,因此,北方各诸侯国国君在几百年之内都不敢称王。

楚国开国之君熊绎受周成王册封时只不过是地位并不高的子男爵:“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史记·楚世家》)到熊渠时曾经称过王。当时周王室微,各诸侯有的不朝贡,有的互相征伐,有的甚至还征伐周王国。熊渠在江汉一带强大起来,于是兴兵征伐庸、杨粤、鄂等地,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都在江上楚蛮之地。到周厉王之时,熊渠害怕周厉王伐楚,才撤销他儿子王的封号。这次称王主要是熊渠的儿子称王,而不是熊渠自己称王,因此不能算楚王称王,但给熊通称王做了准备。

熊通是第一个称王的楚王。公元前740年熊通成为楚君,这时楚君的封号已是公。熊通想通过伐随迫使随代为向周请“王”这种尊号:“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史记·楚世家》)于是,熊通第一次率兵攻打随国,随国战败,被迫代楚去向周天子请“王”尊号。周天子当然不允许。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蚤终。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史记·楚世家》)熊通就于公元前704年通过沈鹿会盟自称王,与会的巴、庸、濮、邓、鄾、绞、罗、郧、贰、轸、州、申、江等国都贺喜熊通,与楚结盟,承认了熊通的称王之举,只有黄、随两国没有到。作为“汉阳诸姬”之首的随国不参加会盟自然是秉承了周王的旨意。熊通意识到,要取威中原就得先威服随国,于是他在派人责备黄国的同时,自己亲率大军第二次讨伐随国。随国战败,随侯不得已与楚订立了盟约,尊楚为王。这样,楚国的称王不仅得到了周边诸侯国的认同,而且得到了随侯的承认。

当然,这之后还有反复。熊通五十一年,周王召随侯,谴责随侯承认楚为王的行为,随与楚国即疏远。熊通很生气,以为随背叛了自己,于是又带领军队第三次讨伐随国。随侯被迫再次认可熊通称王。此后,熊通僭号自称的王位也就顺理成章合法化了。

熊通敢于称王,没有一定的综合国力和巨大的勇气是不可能的。可以说,熊通率先称王是楚国强大的结果。熊通称王大大早于其他诸侯国国君。楚国称王后,直到公元前369年,魏惠王才在北方称王,比楚国迟了三百多年,因此,熊通称王开诸侯对外称王之先。

熊通率先称王对楚国后来的发展意义重大。楚武王未称王前,干什么事都得考虑周天子和北方诸侯国的反应,有的甚至还得周王的批准。称王以后,楚武王以南方天子自居,根本不用考虑周天子和北方诸侯国的反应。因此,楚国建立王制,否定了周天子的权威地位,在国体上第一次超越了北方诸国,与周天子分庭抗礼,并驾齐驱。这样,楚国可以放手在南方发展而不用受周天子和北方诸国的限制。历史事实证明,从此楚国走上蒸蒸日上的发展时期:楚武王之孙楚成王成为无霸王之名的春秋霸王,成王之孙楚庄王成为名副其实的春秋五霸之一,进入战国,楚国也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因此,楚武王称王对楚国解放思想,破除束缚,起到了巨大作用。

二、首创县制

楚武王第二个创新是首创县制。建立权县之前,楚国对新征服的地方和北方周王朝一样采取分封制。《左传·庄公十八年》追述了楚武王灭权为县的过程:“初,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在熊通初灭权国时,他沿用惯例保留了权国,只任命斗缗去监理权国旧地。斗缗在权国遗老遗少的唆使下反叛楚国,于是楚武王以重兵平定权地的反叛后,改设权县,将权国的遗老遗少全部迁移到了那处,将原权国故地设为权县,派阎敖为县尹管理权地,所有赋税全部上交楚国国库。权县是楚国第一县,相对封邑制来说具有更大的优越性。此后,楚武王、楚文王等对新占领的地区不再采取分封制,而是建立新县加以管理。县成为楚国境内楚王直接管辖的一级行政单位,与封邑制长期并存。

县制的创立体现了楚武王与时俱进的精神,是楚人善于选择比较,勇于革新创造的体现。楚武王、文王时期的县都在楚国北境,是楚国北进争霸中原的战略要地,对楚国后来的与晋、吴争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县制的创立,加强了君主专制,削弱了世袭贵族的势力,楚王可以直接掌控、调动县的军队,增强了楚国争霸战争的实力,在后来的争霸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由于县制的实行,楚王直接委派县公治理,增加了楚国的赋税收入,增强了国家实力。[1](P70~71)总之,县制普遍建立,县内官员的任免、军队的指挥和调动、土地的占有形式等发生一系列重大的变化,引起了楚国政治、经济、军事、赋税制度的深刻变化。地方政治经济军事权力集中在楚王手中,加强了楚王对地方的控制力,对楚国的崛起、强盛起了巨大作用。“县制的创立为楚国中央集权政治奠定了基础,为楚国迅速的发展壮大起了重要的作用。”[2](P128)

夏商西周一直只注重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建设,而不注重地方各级机构的建立。春秋前期,诸侯国对地方的统治仍然沿用西周所确立的世袭采邑制。受封贵族对采邑内的土地、人民以及军政事务具有绝对支配权,役使家臣替他们处理日常事务,他们对周天子已经没有了早先的尊崇与服从。春秋中叶以后,群雄逐鹿初现端倪,而已经尾大不掉的采邑封侯却已不再从人力、物力上对周天子提供毫无保留的援助与支持,到春秋末年分封制的弊端已显现出来,因而有必要进行改革。但北方诸侯国都不敢改革,直到楚武王灭权设县才完成这种改革。楚武王建立权县很长时间以后,中原各国如秦、晋、齐、燕才仿效楚国,先后采用了县制。其中我们知道的秦国郡县制是比较有名的。其实楚国的县制比秦国的设县早了近400年,因此,权县不仅是楚国第一县,而且是全国第一县。

在秦统一中国后,郡县制作为一种地方政权组织体系最终确立起来。此后虽王朝更迭,县以上的行政建制屡有更改,从郡县制到州郡县制再到省、路、府(州)、县制,县以下也反复出现过乡、亭、里或党、里、邻等的区别,但县这一行政建制却历两千年而不变。由此可见,楚武王首创的县制成为我国行政管理史上一项划时代的变革,至今仍有生命力。

三、建立法治社会

楚武王第三个创新就是建立法制社会。从历史事实来看,楚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有司法机构司败、廷理;楚国有众多法律,如楚国最重要的根本大法是“国典”,楚人将各类法律条文编辑成《鸡次之典》,楚文王时有《仆区之法》,楚庄王时有“茅门之法”等;审判程序甚至具有现代审判的要素;上至国王下到百姓法律意识较强,等等。楚国法治社会的形成与楚武王的努力分不开。楚武王之前,楚国从颛顼前后到鬻熊前是神治(巫治)阶段,从鬻熊到熊通前是道治阶段,自熊通开始是法治阶段。[1](P4)熊通制定了一些粗略的法律规则,如楚国王制、县制、出师大败主帅自杀、群帅自囚以听刑、楚王有过必受刑等规定,开始了楚国由道治向法治的转变。这些规定尽管还算不上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条款,但仍可算雏形的法律规定,充满了法律精神,对以后的楚国影响巨大。以后各位楚王据此制定出不同时期的法律条款,由此形成楚国的法治社会。当然,楚国实行的不完全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楚武王创立法治社会使楚国从此走上法治轨道,为中国古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法治资源。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实行人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国家,也是中国古代实施法治成功的国家之一。秦统一以后,法家思想成为治国思想,但一者法家之法只保护皇帝一个人的权益,与现代法治的宗旨背道而驰,二者秦国只存在短短的15年,因而秦国的法治不能成为我国古代的法治资源。西汉前中期是道家“清静无为”思想,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指导思想,因此,中国古代社会法治资源是很欠缺的。在欠缺的资源中,楚国的法治资源就显得很可贵。

四、重用人才

楚武王第四个创新就是重用人才。从现有文献来看,楚武王之前的较有名国君有熊绎、熊渠等人,但没出现辅佐之人的名字,这表明他们没有使用人才或缺乏人才。到楚武王就不一样了,文献记载了楚武王之外的许多人才名字,表明楚武王任用了许多人才来辅佐他,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楚武王起用屈瑕、斗廉、斗伯比、蒍章、斗祁、屈重等人取得军事上、外交上一系列胜利,并最终确立了楚在汉东的霸主地位,尤其是楚武王还能够大胆起用他国人才为楚国服务。据《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楚武王重用鄀国俘虏观丁父做军率,观丁父为楚国建了大功:“观丁父,鄀俘也,武王以为军率,是以克州、蓼,服随唐,大启群蛮。”(《左传·哀公十七年》)因此,楚武王对国内外人才的使用也是一种创新。

楚武王重用人才也给楚国后世君王做出了很好的示范。由楚武王开始,楚国历史上各位楚王都大量任用人才辅佐自己。楚文王时期的保申、鬻拳,楚成王时子元,庄王时孙叔敖、武举、苏从等等,为楚国的崛起强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以后几位楚王也像楚武王任用观丁父一样任用外国人才为楚国服务,著名的有楚文王时的申人彭仲爽、楚共王时的晋国伯州梨、楚昭王时的吴国沈尹戌等,其中最有名的当数楚悼王时卫国人吴起。这些外国人才对楚国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贡献。楚文王用俘获的申人彭仲爽做令尹,彭仲爽不负所望,战胜攻取,使楚国的边界达到中原的汝水流域。伯州梨在晋楚邲之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于吴起进行变法作用更大,为楚宣、威王时期楚国的强盛创造了条件。“(吴起变法)对楚国社会的继续发展,特别是对稍后楚宣、威王统治时期的强盛,是有直接影响的。”[1](P251)纵观楚国八百年历史,凡楚王用人包括对外国人才使用得当,楚国就获得较快发展,逐渐变得强大;凡楚王用人不当,楚国就没有多大起色或衰落,甚至跌入低谷,以至于最后灭亡。因此,楚武王用人得当,尤其是敢于大胆重用他国人才,对楚国的崛起壮大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总体来看,楚武王的创新体现了楚文化上升期那种蓬勃向上的生命力。楚武王的创新不仅使楚武王时期楚国强大,还为此后各楚王的做法起了示范作用,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为楚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的创新还对古代中国甚至当今中国具有意义。

[1]魏昌.楚国史[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2.

[2]罗运环.楚国八百年[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

K92

A

1673-1395(2011)01-0006-03

2010 10 -15

周家洪(1965—),男,湖北荆州人,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文化及其转型与楚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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