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

2011-04-11 11:45李桂芹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非农产业纯收入黑龙江省

李桂芹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关于黑龙江省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

李桂芹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按照这个发展速度,黑龙江省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9 000元以上,年递增6.5%。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在抓好粮食和畜牧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体措施是:利用大项目牵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促进农民非农产业收入,通过提高农民文化技能增加农民收入。

黑龙江;农民增收;问题;措施

“十一五”时期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这是黑龙江省各级政府贯彻中央惠农方针,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千方百计扩大粮食产能,连续刷新粮食总产记录的成果。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与各省市区尤其是与发展较快地区相比,黑龙江省农民增收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这种状态将会大大挤压农民增收的空间,从而对黑龙江省“十二五”时期的农民收入增长形成持续的压力。对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一、黑龙江省农民增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资性收入过低

2006—2009年,黑龙江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分别为654.9元、773.9元、916.8元和1 019.6元,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2009年,黑龙江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全国排序居第24位,落后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11位)13个位次。2009年,黑龙江省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全国排序居第28位,落后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11位)17个位次。

在“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与全国大致持平的条件下,其工资性收入总量和比重却低于全国20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工资性收入长期过低是拖累黑龙江省农民增收的主要“短腿”。

2.非农产业收入过低

2006—2009年,黑龙江省农民家庭经营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总量仅为全国同口径的 26.2%、25%、29.6%和29.5%。同时,农民家庭经营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分别仅为全国同口径的20.3%、19.1%、22.9%和22.5%。

同样,在“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与全国大致持平的条件下,从农民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总量和比重低于全国同口径379元和16个百分点中可以看出,非农产业的收入总量和比重长期过低是拖累黑龙江省农民增收的又一“短腿”。

进一步分析我们看出,黑龙江省农民非农产业收入过低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偏低。2006—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非农产业的就业比重比全国同口径分别低5.3个百分点、5.1个百分点、5.4个百分点和约5.6个百分点。根据近年黑龙江省农村非农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为农村第一产业的3.3倍研究数据推论:高收益的农村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过低,意味着黑龙江省农民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从非农产业获得更多收入的机会。

3.农村投资过低

2006—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在全国排序分别居第20位、21位、20位和23位。尽管黑龙江省农村投资总量持续增长,但其居全国位次总体呈下降态势。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6.6%。发展经济学认为,投资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投入不足即意味着发展动力不足。因此,黑龙江省农村投资总量和比重长期偏低,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客观的。

4.种植业土地产出效益偏低

2009年,黑龙江省高收益的蔬果种植面积为334.4万亩,占同期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8%,其比重仅为全国的9.7%。可以看出,黑龙江省高收益农产品种植面积过低不仅导致了土地产出效益下降,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失去了获得更多收入的机会。

5.有效就业水平偏低

一是第一产业富余劳动力巨大。黑龙江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有效就业水平仅为55.2%。二是从事大田种植的农户有效就业时间过低。主要从事大田种植的农户年有效就业时间为65天左右。这部分农户的年有效就业时间仅为26%,这是影响农业与非农业劳动力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三是“半年闲”是黑龙江省诸多农民的常态。从事种植业的农户,除适时出售粮食外,多处于“猫冬”状态。四是农村妇女就业水平更低。由于相当多的妇女以家务劳动为主,或只是农忙时参与一些生产活动,有效就业时间比男子更少,实际就业收入很少。

6.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偏低

农村劳动力文化技能水平偏低,主要表现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比重过低。如除普通力工外,工业中的车、钳、铣、电、焊等技术工种甚至城市锅炉供热运行管护用工,已普遍要求中专起点并同时具备相应资质,而第三产业中的计算机传输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和科教文卫岗位,已普遍要求大学本科甚至研究生学历。转移出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与其文化技能水平呈较强的正向关系。尽管近年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对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但总体上看,低学历低技能已成为农民竞争高收益就业岗位的严重障碍。

二、黑龙江省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解放思想

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贯彻实施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确定的“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目标,形成推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赶超思维并制定与此相适应的推进措施。

一是将2015年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列为“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中央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中央的要求是就全国城乡而言的,同时又是留有余地的。从黑龙江农业大省和农村发展相对落后以及近年农民收入与辽宁、吉林的差距拉大现状,同时考虑到我省农民增收的巨大潜能,特别是从赶超发展战略思维出发,黑龙江省应将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设计为15%左右。将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写入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不仅顺应了全省农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也是加速民生改善的重大举措。同时,还是对发展质量的强有力约束。因此,应毫不动摇地实施。

二是将消除人均纯收入低于2 000元的低收入人口列为“十二五”时期目标。考虑到现有人均1 196元的贫困线五年后的增长水平,以及现有2 000元水平的生存难度,从城乡统筹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战略视角和可行性考虑,消除此类收入水平人口不仅有利于拉动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还可以起到弱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

三是制定相关推进措施并严格考评。应明确市(地)、县(市)农民增收的第一责任人为地市、县(市)委书记,由省领导与各市(地)、县(市)委书记签订确保本地区农民增收达标责任状并实行阶段性目标考核。对本地农民增收达标的市(地)、县(市)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要给予有力度的物质奖励和提拔重用;对不达标并考核排序末位的书记及班子主要成员坚决予以淘汰,并原则上不得平调。实践证明,末位淘汰制度与评优制度比较,具有更大的激励作用。其最主要的功效是从后位产生推力,从而形成“追赶机制”。而采用“追赶机制”对于促进黑龙江省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以及发现人才是十分经济和有效的。

2.利用大项目牵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是一个渐进过程。但是,从尽快推进黑龙江省农村全面发展的角度考虑,大项目牵动发展的作用仍是不可替代的。力争将“八大经济区”之一的“黑龙江省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以获取国家的有力支持,并加快区域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民持续增收。

3.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一是继续鼓励农村劳动力流动增收。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不仅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和二元结构的转换,还能够有效地提升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水平。

二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增收。应及时把握国家“十二五”时期实施“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的政策机遇,结合黑龙江省各地农产品优势,尽快全面启动对国内外农产品加工知名企业的省、地市(地)、县(市)多层面的招商活动。从而,有效提升全省农产品深加工水平,并拓宽农民的就业领域和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是鼓励农民合作社规模经营增收。适时召开全省农民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同时出台有力度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合作社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

四是发展对俄劳务输出增收。一方面,“十二五”时期应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俄远东地区实行全面开发的难得机遇,积极实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尽快提升对俄农业合作规模。加强双方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由省农垦系统为龙头,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全面参与俄远东地区的农业开发合作项目。

4.提升非农产业收入水平

一是调整农村就业结构增收。将2015年全省农村非农劳动力就业比重达36%设为就业结构调整目标。这样,不仅有利于农业人均效率的提高,还可使农民从高收益的非农产业中获得更多收入。

二是发展乡镇企业增收。“十二五”初期,黑龙江省应尽快出台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以促进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比重尽快提升。这样,不仅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还有利于提升农民非农收入水平。

三是加快农村城镇化增收。“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要像抓交通建设那样,全面地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1 000余个完善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大量地吸纳农民工就业,有力地拉动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而且建成后的小城镇还会自然生成对中小加工业和包括家庭店铺在内的服务业的市场需求。

5.调整产业结构

一是靠发展水产养殖业增收。发挥黑龙江省水域资源丰富的优势,综合开发水域资源,加强渔业资源增值保护,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名特优鱼类养殖品种,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规模养殖,提高寒带水域养殖水平。大力发展专业养殖大户和现代水产养殖企业,尽快把水产养殖业做大。

二是靠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增收。深入实施“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突出抓绿色食品总量扩张、深化加工、提高质量、全程监管、品牌整合和市场开拓,实现提质增收,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升级。

三是靠发展特色产业增收。组织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行动计划,突出发展设施农业、现代园艺业、食用菌等特色种植业,加快发展蚕蜂、野生动物和皮毛动物等特色养殖业,开发观光果园、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推进特色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四是靠政策增收。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强化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健全农业补贴制度,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种粮补贴与农民种粮面积挂钩的补贴机制。完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制度,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

6.提升有效就业水平

一是大规模发展棚室经济增收。黑龙江省总体上为鲜菜净输入地区,大规模发展家庭经营的温室蔬菜生产不仅可满足省内需求,而且俄远东地区和国内市场也很可观。因此,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省市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技术培训支持,在全省大中城市周边大规模发展温室蔬菜产业。这样,不仅稳定了城市的“菜篮子”,又可显著提升农民的有效就业水平并增加收入。

二是发展“农家店”增收。“十二五”时期,随着黑龙江省旅游业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可以预期,各类“农家店”将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多。因此,我省应适时出台鼓励、规范各种“农家店”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农家店”的健康发展和农民就业和收入水平的提升。

三是发展家庭手工业增收。一方面,将农产品手工编制业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并给予扶持政策。另一方面,鼓励各地成立区域性行业协会,以适时发布供求信息,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服务。

7.提升文化技能水平

一是将农村教育纳入城乡统筹。如农村学龄人员或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孩子一样,能够进入收费低廉而资质更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则意味着学生家长或农民工的收入相对提升和教学质量的改善。因此,应尽快在教师水平、收费标准和学校硬件设施上实行城乡统筹。如此,为提升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并增加预期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力度。一方面,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转移培训支持力度。农民工的就业培训费用应由目前的政府部分补贴逐渐转向政府全额承担。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科目,应从目前主要集中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状态,向科技含量较高的第三产业扩展。这样,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

·经济探求·

F323.8

A

1008-8520(2011)04-0038-03

2011-04-12

李桂芹(1964-),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责任编辑:梁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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