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的主要方式研究——基于十六个区域人才开发的历史实践

2011-06-12 01:45陈书洁曹立锋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1年4期
关键词:区域人才

● 陈书洁 曹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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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完善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加快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推进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关键在于对合作方式的选择。

一、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方式的基本类型

区域人才一体化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必然结果和推动力量。进入新世纪以来,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实践蓬勃发展、合作方式多种多样。以合作紧密度为标准,可分为松散型和紧密型两种;以合作时间长短为标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以合作方向为标准,可分为单向型和双向型两种。本文以合作载体为标准,将其分为对话式、项目式、实体式和政策式四种基本类型。

(一)对话式合作

对话式合作是指合作倡议方和参与方通过会谈协商,最后签订人才开发合作文本或专项合作协议的一种人才开发模式。该模式主要包括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举办论坛和贯通信息网络等三种形式。例如,2004年广东、云南等泛珠三角九省区并香港、澳门两区联合成立的泛珠三角九省区区域人才服务合作;2010年8月,在成都召开了第十一次联席会议暨大型人才交流会。2005年筹建的中部六省人才合作创建了“中部崛起人才论坛”品牌活动,成为了六省市沟通协调机制的重要载体;2008年11月在江西南昌举办了第三届论坛。2007年江苏、浙江、上海三地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共同组建区域性共享网站“长三角地区人才网”,实现了三地人才供需信息饿共享。此外,类似武汉都市圈人才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西部人才论坛”、“中国中部人才网”等,均属于对话形式人才交流合作的具体实践。

(二)项目式合作

项目式合作是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最主要的方式。合作各方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实际出发,通过具体项目合作来进行人才交流与合作。该种方式既包括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性项目,也包括区域间的互助性项目。其主要形式包括人才培训合作、高级人才智力服务、共同组织招聘会、联合申报项目、人才派遣服务等五种形式。例如,2005年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启动实施了“长三角高等教育合作优秀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实践项目”,通过互派交流生、开展辩论赛和开办暑期素质拓展班等形式来联合培养人才。2007年,浙江省派出12名专家赴青海对当地旅游、畜牧、环保、矿产等12个项目提供科技咨询。2010年6月西安市牵头组织了 “关中——天水经济区域市人才合作联盟网络招聘月”,以关中——天水经济区范围内八个城市为主,涵盖了汉中、延安等五个城市。此外,浙江嘉兴派干部到上海挂职服务世博会,以及上海等六市开展的长江三角洲紧缺人才培训服务,都属于此类人才开发模式的范畴。

(三)实体式合作

实体式合作是指在区域内人才开发合作各方结合自身需求和优势,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和土地,为开展人才资源交流与合作提供载体的一种人才开发合作模式。主要包括共建培训基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人才市场等四种形式。例如,2005年11月,武汉人才市场孝感分市场成立,成为武汉城市圈中的第一家分支机构,推动了武汉和孝感两地之间的人才资源互补。2009年5月,上海东华大学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共建“东华大学——海安纺织科技园”揭牌,加速了东华大学科技成果在海安县的转换。

(四)政策式合作

统一的制度平台是促进人才资源自由流动的基础和前提,促进各项人才政策的衔接统一、平等开放是政府部门在推进区域人才开发合作中应履行的根本使命。合作各方梳理本区域人才吸引、流动、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革除各项不合时宜的规定,力求塑造一体化的政策框架,降低人才在合作区域内开发使用的成本,提高人才配置效率。主要包括共同制定新的政策和改革完善原有政策两种形式。例如,根据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签署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互认协议,长三角区域的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湖州六城市在物流、中高级口译、国际贸易单证、汽车营销等考试项目中已实现了统一。此外,部分中高级职称在苏浙沪三地都能被认可,不再需要复审、复评。珠海、中山、江门实现了社会保障卡在区域内通用。

二、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方式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1.从演进过程来看,以市场交流为主要突破口,逐步推进。表1中所列区域在开展人才开发合作之初,多选择共同召开现场人才招聘会或网络招聘会的合作形式。随着招聘活动的开展,逐步规范地区间人才网站的职位分类标准,统一搜索引擎功能,以提高招聘效率,降低应聘成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合作,调整人才政策之间的差异。但是,以市场交流活动为突破口,也容易导致后期工作推进不畅的问题。

2.以对话式合作为牵引,带动项目、实体和政策合作。为了保证区域人才合作的常态化,十六个样本区域大都建立了以联席会议或年度论坛为主要形式的定期对话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论坛,将区域内各地区、城市相关机构和人员聚集到一起开展磋商。在召开联席会议或论坛的同时,组织开展市场交流会,签订一些专项合作协议,以确定下一步合作的方向和具体项目。 但该种模式也可能导致议而不决、缺少实际行动和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3.基础性人力资源较多,缺乏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在十六个样本区域综合性合作协议中,绝大多数使用了“人才”的概念进行界定,但实际采用的合作手段如市场招聘、人才培训等,则更偏重于基础人力资源,重点解决的是就业问题。尽管,部分样本区域也实施了诸如高级智力资源服务等项目,但总体而言,对高层次人才的关注不够,也缺乏个性化的人才吸引方式。

4.突破性措施较少,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目前,我国的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总体态势良好,但多数措施仍停留在浅层次运作层面,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一些新建项目相对容易上马,但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和人才跨行业流动等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阻碍,地方各自为政难见实质合作。

三、思考与展望

区域人才开发合作依托于地缘、人文、经济、行政等基础条件,有赖于社会系统的整体改良与推进。推动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升级和效率提升,需要从总体思路、组织机构、战略重点和主要载体等四个方面着手,以实现区域人才开发的整体性治理。

1.遵循“促进发展、打造品牌、破除约束、市场为本”的总体思路。区域人才开发合作需以促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实现政府、用人单位和人才主体的多方共赢。以打造合作品牌为重点,以品牌活动提升影响力,提高区域对外部人才的吸引力。以破除体制机制束缚为根本使命,为人才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夯实基础。以发挥市场人才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为最终目标,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中介组织合法经营,通过价格、供求等要素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科学配置。

表1 十六个区域的政策文本中关于合作方式的界定

2.构建权威性合作组织机构。现行行政区划所导致的地方政府自我利益膨胀和行政分割已成为区域人才开发合作的主要阻碍。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存在两种思路。一是整合现有行政区域,构建等级制的管理范式;二是维持现有行政模式,通过参与各方让渡部分权力的方式,构建合作式管理范式。本文认为第二种思路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后者需要从明确政府职责、提高合作层次和充实力量三个维度对现有合作组织进行改革。通过明确合作规则和各方职责,建立和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宣传动员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等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合作组织的层次,突破部门限制。

3.确定高层次人才资源为战略重点。为提高区域人才开发合作的效果,在继续抓紧抓好高校毕业生等基础人力资源引进的同时,各合作地区应逐步实现战略重点的转移,将目标瞄准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措施有:各地联合组团赴海外招聘高层次人才,以提高招聘影响,降低招聘成本;在统一户籍、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先行试点并逐步推广;举办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

4.围绕经济项目加快人才合作。 “十一五”期间在我国的经济版图上,已经形成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四大经济板块和长三角、珠三角等若干个经济圈。经济开发决定人才开发,人才开发又对经济开发具有巨大推动作用,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势必将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推手,在区域协同发展、产业接续中发挥更大作用。因此,要更加注重以区域经济项目为载体的人才开发合作方式。同时,要大力引导和推动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围绕经济项目来培育、引进、聚合和使用人才。

1.叶忠海:《区域人才开发研究论集》,三联出版社,2006年版。

2.[美]理查德·D·宾厄姆:《美国地方政府的管理:实践中的公共行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王通讯:《区域经济与人才开发》,载 《中国人才》,2008年第9期。

4.叶忠海:《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的若干问题》,载《中国人才》,2006年第2期。

5.丁向阳:《探索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新模式》,载《中国人才》,2007年第1期。

6.于东山,娄成武:《省级政府竞争之弊与跨省区域治理》,载《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7.王佃利、吕俊平:《整体性政府与大部门体制:行政改革的理念辨析》,载《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1期。

8.孙忠法:《一体化遭遇的现实困局》,载 《中国人事报》,2008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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