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大限将至,行业准入条件即将推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产业是机遇?还是挑战????

2011-08-15 00:45
资源再生 2011年10期
关键词:准入条件管理条例电器

对于资源短缺的中国来说,处理“电子垃圾”不仅是一个环保问题,也是一个资源战略问题。

2009年6月我国开展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初期在9个试点省市实施,然后在全国进行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一方面大力促进了新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产业体系的建设。因此,规范产业发展是必然的选择。

当下,国内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似乎是形势一片大好、欣欣向荣的景象,拆解处理企业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受益良多。在国家推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激励下,家电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传统回收企业、处理企业纷纷加入回收大军。人们形象地把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叫做能“吃干榨尽”废料的工厂。但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大限将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相关办法即将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即将推出,在这样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将向何处去?政府有什么新的措施继续引导电器电子废弃物行业良性发展?行业又该如何把握发展方向?

自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以来,旧家电一直供不应求。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规定,中标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事实上,消费者“买旧换新”的做法刺激了二手旧家电交易市场的火爆,一些以旧换新的旧家电流向二手市场,而许多废旧家电不能“完好无缺”地进入拆解处理企业,指定拆解处理企业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今年12月31日是政策实施的大限,这意味着:消费者以后将不会享受10%的“以旧换新”补贴。那么,对拆解企业来说,到底是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器产品生产者需缴纳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对此,分析人士认为,政策的实施规范了市场,对废弃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非常有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办法预计在明年初可以正式公布并实施,在当下的国情,政府、电器电子生产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到底谁应该来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买单?这已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此,本刊专门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采编了相关文章,藉此让读者深度解读新《管理条例》和《准入条件》出台的历史背景,进一步了解电器电子废弃物的目前的现状,通过专家的解析,明确发展趋势,进一步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链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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