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提摩太与“丁戊奇荒”

2011-08-15 00:49郭少丹孙宝根
关键词:救济金赈济赈灾

郭少丹,孙宝根

李提摩太与“丁戊奇荒”

郭少丹,孙宝根

19世纪70年代,中国北方发生了持续时间长达4年之久的严重旱灾,史称“丁戊奇荒”。阐述了以李提摩太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自发进行的赈灾活动以及李提摩太在赈济活动中的贡献。

丁戊奇荒;西方传教士;李提摩太;赈灾活动;救济方式

光绪初年,中国北方发生严重旱灾。此次旱灾从光绪二年(1876)持续到光绪五年(1879),受灾地区以山西、河南、陕西、直隶(今河北)、山东等北方五省为主,北至辽宁、南抵苏皖、东至齐鲁、西达四川,均受波及。由于此次旱灾在1877年(丁丑年)和1878年(戊寅年)灾情最为严重,故称“丁戊奇荒”。

一、灾区惨状

旱灾时间延续较长,各地农田多颗粒无收。进入春季,在饥饿的驱使下,灾民开始吃树皮草根。一些灾民将各类树皮与麦糠、麦秆、谷草等,和着“死人之骨、骡马等骨碾细食之”。到了秋天,树皮草根食之殆尽,一些灾民“取小石子磨粉,和面为食”,或“掘观音白泥以充饥”,以致于“不数日间,泥性发胀,腹破肠摧,同出于尽”。各地还大量出现了卖人口的现象。“单独在灵邱县,就有十万以上的妇女和孩童被出卖了”,而价格特低,“卖妇女有一二百钱者,有一二饼易之者”[1]。当一切能吞食的都被消耗掉后,便出现了人吃人的凄惨景象。1877年入冬以后,灾区就出现人吃人的现象。有小孩死后被弃于道,马上就被饥民偷走肢解取肉。“有御人于不见之地而杀之,或食或卖者;有妇人枕死人之身,嚼其肉者。层见叠出,骇人听闻。”[2]平阳府1878年正月报有食人案十余件。洪邑城内一案城外一案,都是妇女致死幼童以图食。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在饥荒面前,“食子”这样的事件屡见不鲜。“最苦者襄垣县潞城县屯留县,屯留县城外七村内饿死一万八百人,全家饿死六百二十六家。王家庄一人杀吃人肉,人见之,将他拉到社内,口袋中查出死人两手。他说已吃了八个人,有一女年十二岁,活杀吃了。又有一家常卖人肉火烧。有一子,将他父亲杀了吃了。”[3]

“丁戊奇荒”达到了古代史书中所描述的“饿殍遍野,十室九空,赤地千里,活人相食”的惨烈程度,而死亡人数更达一千万之多,受灾人口在一亿六千万到两亿之间[4]。面对灾荒,众多在华外国传教士参与了赈济工作,其中尤以李提摩太颇具代表性,贡献甚大。

二、李提摩太的赈灾活动

李提摩太是英国浸礼会传教士,1870年来华,初期在山东、山西传教。1876年旱灾爆发后,李提摩太即在山东主持赈济工作。期间他写了很多信给他的朋友,介绍山东灾区的惨烈情况。他的朋友们将这些信翻译成中文,题为《西教士劝捐书》,发表在1877年4月3日的《申报》上。在上海的西方人被李提摩太所描述的惨烈灾情所震撼,决定成立“山东赈灾委员会”,向在上海的西方人募捐,募集到的银两则交予李提摩太发放。

随着旱情的加重,西方人在上海成立了“中国赈灾基金委员”,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募捐。此时处于灾区的李提摩太,给委员会提供了具体建议。1878年3月,李提摩太记述山西灾荒情况的旅行日记在英国出版,引起英国及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英国一些要人成立了“救灾捐助基金”,在中国北方的旱灾消退前,该基金会共募集赈济款项6000英镑。募集到资金后,传教士们即在灾荒第一线发放救济。熟稔中国事务的李提摩太,为了防止有人冒领,在发放救济金时,让领过钱的中国人在手上涂上墨水作为标识。但仍然有一些人把墨汁洗掉后又跑来领钱。“每当干干净净的手伸出来,我们就会怀疑这些人早己领过救济金,只不过用力把墨汁洗掉罢了。这样,我们只继续向剩下的那些依旧脏兮兮的手上发救济金。”[5]82李提摩太后来设计了一个相对比较可靠的救济钱发放方式,即在发放救济钱之前,先去灾区调查,将最需要帮助的人的名字记下来,然后先发给他们一张票证。到发放救济钱的时候,凭票领取。在赤地千里、无米可购的情况下,发放救济钱仍然无法解决饥馑。在交通条件得到改善,米粮能运输进灾区之后,从事赈济的传教士即将现金发放方式改为直接发放赈灾米粮。

赈灾款项除用于救济灾民外,李提摩太还在山东建立孤儿院5处,每处可收留百名孤儿。“有某者在青州府属见此等幼孩,晚饭共计一百名,盖收养后分作数处居住也。时见佣人挑小米饭两桶来,各小孩俱环立桶旁谢天而食。”[6]收养众多小孩,开销颇大。“男女幼孩四百数十人每日饭食需钱十余千文,无法支持。”李提摩太准备将这批小孩送往上海,交给租界内的绅商领养,但山东本地一名巨绅称“洋人收养童男童女不过欲取用其心肝与耳目而已”[7]。迫于谣言的压力,李提摩太不得不将这些小孩送还各自本乡,花钱请当地人代养。李提摩太传教士的敏感身份,容易招致一些仇视西方的地方官员猜疑。曾有山东灾民两次找到李提摩太,要求他带头造反,被他予以严绝。在山东昌乐,由于李提摩太优先赈济当地秀才,导致地方官怀疑他收买读书人,欲图煽动百姓造反。在山东青州赈灾的过程中,有妇女将他与当地官吏进行比较,并对官府的不作为表示痛恨。李提摩太立刻离开了青州,以避免招惹地方官员的猜忌。

虽然有各类波折,但李提摩太还是将赈济工作进行下去。仅在太原附近他就发放了救济金八万六千余两,赈济灾民四万余人。灾荒结束后,山西平阳府的绅士立碑铭刻李提摩太等人的善举。一些得到救助的灾民,还派代表找李提摩太等传教士索要他们的照片,供奉在庙宇里,表示感恩。

三、别样的救灾方式

除了李提摩太外,还有一批传教士在中国各地从事赈济工作。传教士在救灾过程中,共计发放救济金约二十万两,救济的灾民,依西方人士的说法有十万家之多。虽然与清政府在救荒中所发放的数千万两赈济银相比,传教士们募集发放的救济金不过杯水车薪,但他们的救济工作却给当时之中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就捐助款项的来源、数额、用途、余额、捐款总数的更新等各个环节,负责募捐的委员会均及时一一在《万国公报》《申报》等报纸上加以公布。救济款项发放的各个环节也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及时在各大报纸上公布。所有参与灾区赈济工作的传教士,他们的一切费用均需自理。在各灾区的传教士均尽心尽力,专心于赈济工作。《申报》评价道:西人办赈“不外以实心行实事而已”。美国长老会传教士魏丁,送赈银到山西时,受疫情感染而死。安葬他及购买墓地的钱也由教会支出,而不从赈灾银中开列。魏丁去世后,山西巡抚曾国荃欲赐抚恤金四百两,被李提摩太谢绝。

传教士们在赈济工作中财务透明公开、严格监督,而清政府的一些官员则将办理赈济视作发财的好机会,“官则自肥营私,吏则中饱滋弊”。赈灾过程中许多官员丑态百出,或将赈灾钱财挪用克扣,或将应进行赈济的灾民遗漏,不该领取的却冒领等现象更是常态。传教士所募集的资金虽然有限,但却被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在灾区,传教士每次给灾民发放的救济金不多,如在山东每日发给金钱20文,在山西每人给钱200文到800文不等,直隶大体相当平均每人每日10文到20文不等[8]。这些钱虽然只够饥民买一些最粗陋的食物果腹,但是由于传教士赈济工作的持续性,灾民能得到长期稳定的救助,从而在漫长的旱灾中得以维持生命。

在灾区的选择上,传教士们常基于两点考虑:选择地理位置偏僻、官府救助不能到达的地区和灾情特别严重的地区进行赈济。传教士们在很多偏僻地区的工作,填补了官府赈济工作的不足,使得偏僻地区的灾民得以幸存。

以李提摩太为代表的传教士们不仅在赈灾中出力颇丰,他们还积极为预防灾情建言。早在1876年7月,李提摩太在济南会见山东巡抚丁宝桢时,就将发生旱灾的原因归结为滥伐林木、滥用地力、农业知识落后等经济因素,并建议进行某些经济改革,以防止可能再次发生自然灾害。灾后李提摩太亲自翻译了《农学新法》一书,介绍农业化学基本知识。此外他还在山西为地方官员讲解科学知识和西方文明,以期影响他们去修建铁路、开掘矿藏、改善自然环境,避免灾荒再次发生。由于在“丁戊奇荒”赈济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在华传教士赢得了一大批中国信徒,并改善了传教士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李提摩太等传教士因为赈灾行动而名声大振,结识了一些当时中国最有权势的人物,如左宗棠、曾国荃、丁宝桢、张之洞等,并通过与他们的良好关系,为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四、结语

传教士对中国走向现代社会,借鉴吸收西方文明,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在近代中国各次灾荒中赈济灾民的所作所为,更是值得大大嘉许。近代中国有盲目排外的痼疾,传教士往往被赋予了诸多不光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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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999(2011)19-0147-02

郭少丹(1985-),男,河北邯郸人,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5)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从事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

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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