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项目法人如何做好建设管理工作

2011-08-15 00:42陈庆胜
山东水利 2011年6期
关键词:项目法人发包人承包人

陈 琦,陈庆胜,程 红

(1.垦利黄河河务局,山东 垦利 257500;2.阳谷城乡供水总公司,山东 阳谷 252300)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拥有者、筹资者和建设组织者,处于建设项目管理的中心地位,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者。而管理工作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成败。因此,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是项目法人的中心任务。

1 项目法人的职责

1.1 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法人应当好主管部门的参谋,在选择开发项目、论证建设规模等方面提出建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项目法人应积极参与,重点放在资金筹措方案和投资估算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选择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项目法人应积极组织和指导初设工作。初步设计批准后,通过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分别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书和施工合同书。

1.2 履行义务

项目法人要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提供施工用地和部分施工准备工作,移交现场测量基准及有关资料,及时提供图纸以及必须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协调好外部关系,使承包人能顺利地开展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主持和组织工程验收。

2 项目法人要正确行使权力

项目法人要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程实施计划,按工程具体情况,确立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及时为承包人办理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批准重大的合同变更和工程设计变更。同时,赋予监理工程师决定工程的开工、停工和复工权,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验收和质量检查核准或否决权,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和修改审批权,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的审批权以及有合同规定的解释权等。

3 项目法人要处理好各方的关系

3.1 处理好同主管部门的关系

主管部门是项目法人的直接领导,并负责项目的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制定政策、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项目法人虽有项目建设的自主权,但应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2 处理好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项目法人与承包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都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承担风险,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法人应在合同范围内,尽量为承包人施工提供方便。

3.3 处理好与监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项目法人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之间的关系。监理合同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理人员则按照监理合同规定去完成项目承包合同的监理服务任务,项目法人应依据合同所规定的授权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具体工作,而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践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行为公正,既要维护发包人的利益,也要尊重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3.4 处理好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是合同关系。合同规定设计单位在工程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详图设计与制定技术质量标准。但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质量标准,均应事先经代表项目法人的监理工程师核定。核定的依据主要是对照招标时的图纸和技术质量标准,如有差别,将进行合同变更,并引起工期和费用的变化。如果属于重大设计变更,则应事先经过项目法人确认和确定修改原则,设计单位应依此原则进行修改设计。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质量标准的核实,并不解除设计单位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责任。

4 结语

项目法人要搞好建设管理,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要积极参与和协调,在设计和实施阶段,要搞好管理和监督。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在合同范围内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联系应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以避免造成承包人对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误解;二是对承包人提出的问题,发包人要及时作出回复,避免造成损失;三是发包人对监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有问题的应及时处理。四是发包人要充分相信监理工程师,要充分授权,不直接干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猜你喜欢
项目法人发包人承包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浅析
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分析和探讨
律师解疑
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重要性、问题和措施
关于深化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责任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合同法》中“主体结构由施工总承包人自行完成”之规定的探讨
建设单位如何防范承包人施工索赔
印章之争
未经验收已被使用的工程欠付的工程款是否具备支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