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镇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增收的探讨

2012-07-30 07:59宣威市来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55400冷丽凡
云南农业 2012年8期
关键词:来宾龙头企业集体经济

□宣威市来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55400 冷丽凡

农民增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来宾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但目前仍有许多潜力可挖,在此特作初浅探讨。

1 基本状况

1)来宾镇位于宣威市北部,距市区12km,国土面积241.66km2,辖14个村委会,92个村民小组,124个自然村,有耕地 8666.67hm2,种植花椒 333.33hm2,泡核桃2400hm2,低产果园改造666.67 hm2,中低产田改造440hm2。总人口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万多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8万人,是宣威市的农业大镇。2010年,来宾镇粮食总产量29579t,农民人均有粮从2006年的320kg增加到385kg,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6年的2404元增加到3805元。

2)我镇现有农业产业化组织12个,龙头企业9个,其中,规模以上有6个,农业合作社有3个,主要以生猪养殖和火腿加工为主。

3)自2006年开始“三村四化”建设以来,我镇14个村委会相继展开了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给农村注入了“新鲜血液”,累计投入水、电、路、气、房等新农村建设资金2.3亿元,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另外,税费减免,农民实现零税费,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再加上粮食补贴、综合补贴等一系列惠农资金的逐年增加,“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最快。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因此必须要有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从来宾镇实际情况看,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依然在农民增收上存在着一些问题。

2 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

1)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每个村都有集体土地、山林,有的村有果园、煤矿、沙石厂等集体资产。但由于疏于管理,少数人说了算,低价出售、出租、发包集体资产,有的长期拖延、拖欠承包费,导致了集体资产的流失,集体经济收入减少。另外,村级组织,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意识不强,没能够充分认识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

2)农业产业化组织程度较低,虽然有9个龙头企业、3个合作社,但真正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机构没有,龙头企业辐射和带动能力较弱,大部分农户还处于分散经营状态。

3)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一是种植业以粮食为主,农民收入仍以粮食收入为主;二是畜牧业以生猪养殖为主;三是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

4)农村市场化水平低。一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流通成本高,农民的经济利益受损;二是市场交易不规范,产销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整体,相对比较混乱;三是难以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

5)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处于自发状态。有的村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村里只剩老人、妇女、儿童,90%以上的务工人员以体能劳动换取劳务收入。因此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有序转移等问题还有待解决。

3 农民增收对策

3.1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1)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要选举具有开创精神、有远见卓识、有责任感、素质好的带头人。作为村干部要意识到,不抓集体经济发展就是失职,抓不好集体经济发展就是不称职。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农村经济工作总体规划中,同时应充分认识到,集体经济发展了,就会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能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2)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来宾镇14个村委会,村与村之间存在区域差别,发展不平衡。其中2个村有属于集体的煤矿,3个村有集体果园、2个村有集体沙石场,14个村有集体土地、林地,各村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一是要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应用效益,明晰产权,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由镇农经站对村级账务进行代管,严格规定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切实履行村务公开制度,搞好民主理财,管好用好集体资金。三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搞好资产运营,盘活现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4)加大力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奖励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带头人;二是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3.2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

自烤烟生产实行“双控”以来,来宾镇烤烟面积逐年递减,由以前的800hm2减至今年的133.33hm2,这表明烤烟生产已不再是农业大镇的支柱产业了。近几年来,种植业主要以玉米、马铃薯、水稻为主。新形势下,农业结构急需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势在必行。一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粮、蔬、花椒、核桃”为主要内容的种植业,巩固提升玉米、马铃薯、水稻的产量和品质;培育壮大以核桃为主的林果产业;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打造绿色经济产业。以养殖“猪、牛、羊”为主要内容的养殖业,建成以畜牧养殖为主的示范村5个,生猪养殖小区30个,养牛小区5个,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比如观云、来宾等村,应在蔬菜种植方面特别是绿色产品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朱屯、宗范、盘龙、大屯等村,应在粮豆间作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普仓、龙洞、新田、河东等村应在林果产业方面,特别是泡核桃、花椒的种植方面取得较大突破;虎头、后夸、所乐、徐屯等村,应在畜牧业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大力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二是促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首先是通过龙头企业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大力发展第一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尤其应抓好农产品加工业,以本地优势农产品为原料,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强、效益好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此,要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贷款贴息等办法,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力度,提高其生产及加工能力,增强带动农户能力,在政策层面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多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从机制上不断健全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带动、大户带动,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其次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目前,来宾镇只有3个养殖生猪的专业合作社,规模小、结构单一、带动农户数少,缺乏利益联结机制。镇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引导、支持、保护”,在财政、税收、信贷方面给予支持、优惠,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将分散的农业生产资料整合起来,将产—加—销联接起来,形成产业化经营,从而延长产业链,拓宽农民增收空间。

3.3 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体系

首先,扩大农村集贸市场的规模,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其次,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引导一批有创新意识的农民走上经商之路,使之从农民中分离出来,承担联接农村与城市的责任,从而实现城市与农村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畅通,对已初具规模的贩卖户,引导他们实行企业化经营,从税收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发展成为农产品流通企业。最后,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对农户关心的市场行情、需求趋势做好分析、预测,为农民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避免盲目生产而出现“谷贱伤农”现象,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对市场和农业结构的调节作用。

3.4 加速城镇化建设,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目前,来宾镇城镇人口约3.2万人,城镇面积达3km2,城镇化率达到31%,中心集镇规划建设滞后,带动第三产业聚集发展的能力不强,1.8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面临转移,因此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小城镇的发展可以带动人口、信息、资金等的聚集、流动和重组,产生对服务于生产、生活的运输、商贸、金融、服务、信息咨询等的旺盛需求,为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提供动力,促进农村就业结构调整,拓宽城镇就业空间。

应根据来宾镇的实际情况,把加快小城镇建设列入未来5年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建成以来宾、观云、所乐、虎头为核心,以河东新村、大屯、盘龙、徐屯、新田为卫星小镇的城镇体系,到2015年,建成城镇面积达到4km2,人口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2%。小城镇不仅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重要的场所。实践证明,城镇建设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是很大的。另外,小城镇接近于农村,农民离土不离乡,实现就地转移,既可降低转移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也可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同时,要加强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以适应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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