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后中国所面临的国际贸易争端的新发展

2012-07-31 02:53左安磊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2年3期
关键词:争端国际贸易贸易

左安磊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国际贸易争端的背景与现状

(一)中国国际贸易争端的国内与国际背景

2008年以来,中国克服了全球金融危机的重重挑战,在保证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努力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发展转型,在国际上坚定履行国际义务,彰显负责任大国的形象。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 (GDP)为40120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10.4%,正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①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统计局发布2010年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实公告》,2011年9月7日发布,http://www.gov.cn/gzdt/2011-09/07/content_1942681.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 (GDP)2044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6%。②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统计局:2011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6%》,2011年7月13日发布,http://www.gov.cn/gzdt/2011-07/13/content_1905423.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

中国经济具有明显的出口外向型特征,“三驾马车”之一的外贸出口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尤其是中国加入WTO的十年,中国国际贸易发展一日千里,极大地拉动了中国经济体的成长。根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2月7日发布的《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从4.3%提高到10.4%,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其中货物进口年均增长22%,规模增长了4.9倍;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719亿美元增加到3624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成为世界第三大服务贸易进口国、第四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未来五年中国进口总规模将会达到8万亿美元。③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 〈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2011年12月7日发布,http://www.gov.cn/jrzg/2011-12/07/content_2013503.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第一大贡献国,为世界经济复苏、发展与转型提供了核心动力。

然而在如此巨大的成绩和贡献背后,中国的对外贸易也充满了艰辛和火药味。严峻的外需形势、国内经济转型升级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增大等诸多因素相互交织的大背景下,贸易争端的增多与产业冲突的升级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无法回避的挑战和症疾。美国次贷危机的暴风雨后,全球主要经济体在国际贸易中有意识的实行了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主义,尤其是对于迅速发展的中国。很多国家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实施既不合理也不合规的贸易救济措施,藉以实现促进本国相关产业复苏发展的目的。从中国国内经济结构角度看,我国由于劳动力廉价和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制造位置,出口的商品种类同一些国家的利益团体与劳动阶层存在生产同质性和市场竞争性,使得中国产品更易于引发国际贸易争端。①例如,美国国内团体针对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拟制出中国 “不公平贸易行为”。See Pasha L.Hsieh,China-United States Trade Negotiations and Disputes:The WTO and Beyond,4Asian J.WTO &Int'l Health L.& Pol'y 369,P3.

2008-2010年,涉及到中国的贸易争端调查、争端数量及比例急剧上升,贸易保护主义的态势一触即发。随着中国制造业参与国际分工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大,国际贸易争端和产业冲突不断增多的局面将会继续持续,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国已然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首要目标国和最大受害者。

(二)中国所面临的国际贸易争端现状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十年来,中国遭受国际贸易救济调查超过600起,合计金额389.8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约100起,欧盟发起的有70余起;反倾销调查510起,反补贴调查43起,保障措施106起,特保措施33起;中国已连续16年 (1995-2010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5年 (2006-2010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②孙韶华:《贸易摩擦现新局,四大趋势成焦点》,《经济参考报》2011年12月9日版,http://jjckb.xinhuanet.com/2011-12/09/content_348012.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按照世界贸易组织 (WTO)统计,2010年中国出口约占全球总量10%,而针对中国的贸易争端案件数量约占全球案件总数的35%。2010年全球新启动的15项贸易保护政策中,针对中国商品的占10项。

在2010年,我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66起,涉案金额71亿美元,纠纷对象既有美欧等发达经济体,也涉及巴西、阿根廷以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③例如,仅在2011年上半年,4月18日,巴西对我涂镀板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逾3亿美元,为巴西历史上对我发起的涉案额最大的反倾销案;5月16日,巴西对原产自中国的合成纤维毯发起首起反规避调查;7月12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三水阿莫西林开启“双反”调查,该案为拉美地区对中国产品的首起 “双反”调查。争端既有针对我国传统基础产业的,也有涉及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的。同时,贸易争端不仅体现在对中国产品的限制,也将愈发突出表现在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体制等宏观问题的碰撞。人民币汇率自主创新、新能源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等都成为贸易争端的新热点。

这些现象背后最核心的原因是,各国力图重新振作或建设本国制造业、清洁能源等产业时,发现中国的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行业和清洁能源行业都是典型的例子。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国内政治博弈的需要使得各国纷纷假借WTO贸易救济措施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WTO争端解决机制 “既往不咎”原则使得这样做的经济代价几乎为零,各国自然有恃无恐的挥起贸易救济的大棒。

以中美为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和商务部 (DOC)近年来对来自中国的产品施加越来越多不合理的贸易救济措施。下表是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官网资料,④Trade Remedy Investigations--Active Investigations,http://www.usitc.gov/trade_remedy/731_ad_701_cvd/investigations/active/index.htm,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Trade Remedy Investigations--Completed Investigations,http://www.usitc.gov/trade_remedy/731_ad_701_cvd/investigations/completed/index.htm,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2008—2011年美国发起的所有贸易救济调查数量以及其中中国涉案数量与百分比:⑤统计数量包括已经结案和正在调查的所有案件;涉及到中国的案件包括单独针对中国的调查案件,以及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的调查案件;此处涉及中国的案件仅指针对中国大陆的调查案件,不包括港澳台。数据采集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8日。

表1 2008-2011年ITC调查总数、中国涉案数量及百分比

美国ITC调查的矛头明显直指中国,涉及到的产品从低端的制造产品到较为高端的电子产品。可以说这是美国在金融危机之后的 “病急乱投医”,对中国的产品大面积的实施贸易限制措施。由此可见,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争端形势十分棘手,中国在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同时,烦恼和不公日益增多。

二、金融危机后中国所面临的国际贸易争端的特点

纵览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所遭遇的贸易争端,明显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动向,贸易争端的频率、强度、内容、手段都发生了升级。

(一)贸易争端数量居高不下,强度逐渐增大

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分别在2004年和2007年突破1万亿美元和2万亿美元。2010年,中国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占世界货物出口和进口的比重分别提高到10.4%和9.1%,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①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 〈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2011年12月7日发布,http://www.gov.cn/jrzg/2011-12/07/content_2013503.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截止至2011年11月,中国2011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已经达到3.3万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6%。其中,出口17240.1亿美元,增长21.1%;进口15856.1亿美元,增长26.4%。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1年11月全国进出口总值表,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4602/module108994/info337880.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在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中,对新兴市场国家贸易增长强劲,但主要贸易伙伴仍是欧盟、美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③对巴西、俄罗斯和南非等国家双边贸易进出口总值分别为775.6亿、720.5亿和414.5亿美元,分别增长36.7%、44%和82.5%,均高于同期我国总体进出口增速。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前三位分别是欧盟 (5171亿)、美国 (4054亿)和东盟 (3290亿)。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1年11月进出口商品主要国别 (地区)总值表,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4602/module108994/info337883.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

如此巨大的国际贸易量产生大量贸易争端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贸易争端的频率之高、爆发速度之快出乎意料。④赵淼:《中美贸易摩擦:现状、趋势和对策》,《安徽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第21页。从2009年9月到2010年6月,新增加的针对中国的已实施或待实施的歧视性措施增加了231项,达到407项,增长了一倍之多。⑤Global Trade Alert(GTA),Unequal Compliance:The 6th GTA Report,23Jun 2010,P.5,http://www.globaltradealert.org/sites/default/files/GTA6.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以欧盟为例,欧盟认为中国在透明度、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准入等领域存在大量问题,亟待解决;⑥Statement by EU Ambassador Angelos Pangratis on the Final Transitional Review of China's Protocol of Accession to the WTO Agreement-as delivered at the WTO General Council session of 30November 2011,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1/december/tradoc_148450.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在稀土出口贸易等问题上,欧盟也表示极大的关切。欧盟于2011年12月14日最新公布的WTO争端案件回顾中,特别针对美国和中国进行了阐述和介绍。⑦European Commission,General Overview of Active WTO Dispute Settlement Cases Involving the EU as Complaint or Defendant and of Active Cases Under the Trade Barriers Regulation,14Dec 2011,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07/may/tradoc_134652.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中欧之间的贸易争端数量不断增多,所涉及的产品种类、行业范围以及争端金额也不断升级,这种现状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的贸易冲突与摩擦,成为了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肆虐之地。截止至2011年12月22日,欧盟仍在进行的40项贸易调查中涉及到中国产品的占24项,占60%,远远超出美国等其他贸易伙伴;⑧European Commission,Trade defence-Investigations- Ongoing investigations,http://trade.ec.europa.eu/tdi/index.cfm?sta=1&en=20&page=1&c_order=date&c_order_dir=Down,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69个涉及中国的案件中有42项贸易救济措施正在实施。这与美国11个案件、4项措施正在实施有着天壤之别。

2010年4月17日,欧盟首次针对来自中国的铜版纸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⑨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Notice of initiation of an anti-subsidy proceeding concerning imports of coated fine paper originat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2010/C 99/13),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C:2010:099:0030:0036:EN: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随后在2011年5月14日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10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Council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No 452/2011of 6May 2011,imposing a definitive anti-subsidy duty on imports of coated fine paper originat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128:0018:0075:EN: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这是欧盟继美国之后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基础上进行的双反调查,中国面临双反调查的重大挑战。2010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产无线数据卡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11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Notice of initiation of an anti-dumping proceeding concerning imports of wireless wide area networking(WWAN)modems originat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010/C 171/08),30.6.2010,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C:2010:171:0009:0013:EN: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9月16日,欧委会又对该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该案是欧盟首次对中国同一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种调查,涉及中国企业出口额约41亿美元,是迄今中国遭遇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救济调查。①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Commission Regulation(EU)No 209/2011of 2March 2011terminating the anti-dumping and anti-subsidy proceedings concerning imports of wireless wide area networking(WWAN)modems originat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erminating the registration of such imports imposed by Regulations(EU)No 570/2010and(EU)No 811/2010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58:0036:0038:EN: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10月底,该案申诉方和中国企业达成合作和解协议后提出撤诉,欧盟委员会也于2011年3月正式终止调查。

从欧盟、美国同中国的贸易争端调查的现况可以看出: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同主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之间爆发了大量的贸易争端,数量居高不下,措施强度和涉案金额不断增大,中国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摩擦领域以传统制造业领域为主,开始涉及部分新兴产业领域

以2010年和2011年美国、欧盟与中国贸易争端涉及到的行业产品为例:

2011年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涉及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钢轮、镀锌钢丝、钢瓶、荧光增白剂以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等产品;②2011年12月29日美国最新对中国和越南产应用级风电塔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US ITC,Wind Towers from China and Vietnam,http://www.usitc.gov/trade_remedy/731_ad_701_cvd/investigations/2011/wind_towers/prelimphase.htm,last visited on 20 February 2012.2010年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涉及铝型材、草甘膦、多层实木复合地板、钻探管、编织电热毯、金属丝网托盘、钢格板、无缝管、无缝精炼铜管及管道、购物袋、钢绞线、石油管材、窄编织带、镁碳砖、磷酸钾盐以及铜版纸等产品。2011年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发起的贸易调查涉及到的产品有:有机涂层钢板、铝箔、柑桔类水果、钢铁紧固件、玻璃纤维、预应力钢绞线、塑料袋、麂皮、铝制散热器、酒石酸、玻璃纤维织物、文件夹金属件、糠醛、钼丝、大豆蛋白、环氨酸钠等产品;2010年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发起的贸易调查涉及到的产品有:醋酸乙烯酯、不锈钢紧固件及零件、钢丝绳及电缆、聚酯薄膜、硅铁、三氯异氰尿酸和塑料袋等产品。

显然,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摩易摩擦仍然集中在制造业领域的工业初级制品和相关原料上,其中钢铁制造业更是明显展现了这种特征。部分附加值较高的新兴领域产品也引发了贸易争端,例如中美在太阳能领域的冲突、欧盟对中国数据卡的调查。2009年4月印度对我国生产的同步数字传输系统 (SDH)发起反倾销调查,首次将中印贸易争端涉案产品扩展到高科技产品。但这些仍然只是个案,中国国际贸易争端仍然集中在制造业基础产品上。

这种特征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经济危机后力图 “重振制造业”战略的直接结果。加入WTO十年以来,中国已然成为国际制造业生产基地和跨国企业海外建厂的首选地。充足的技术劳动力、稳定的汇率和巨大的潜在市场使得制造业巨头纷纷将低端产业链部分转移到中国、印度等新兴发展中国家。③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Globally Advantaged Manufacturing Winning in the Downturn and Beyond,P1,http://www.bcg.com/documents/file20787.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虽然美国着重发展金融服务业等虚拟经济产业,但仍然对制造业转移带来的就业机会和科技创新流失充满了警觉。④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 &The Manufacturing Institute,The Innovation Imperative in Manufacturing:How the United States Can Restore Its Edge,March 2009,P24,http://www.bcg.com/documents/file15445.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金融海啸后,发达国家意识到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因此提出了 “重返制造业”的再振兴计划,希望通过此举重返全球制造业霸主地位。2010年11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 《美国制造业促进法案》以刺激本国出口,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 (PCAST)于2011年6月24日向美国总统奥巴马提交了题为 《确保美国在先进制造业的领先地位》的专题报告。据此奥巴马总统启动了美国 “先进制造伙伴”(Advanced Manufacturing Partnership,AMP)计划。

波士顿咨询集团2011年8月发布的 《美国制造:为什么制造业会重返美国》细致分析了美国制造业会再次腾飞的原因,显示出美国对制造业复苏带动整个美国经济重回繁荣的期待。报告将中国视为美国最大的制造业竞争对手,指出从2000—2009年美国因中国丧失了600万制造业就业岗位。⑤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Made in America Again:Why Manufacturing Will Return to the US,August 2011,P4-5,http://www.bcg.com/documents/file84471.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报告认为,中美制造业格局当下正在发生变化。随着中国劳动力红利的逐渐消失、运输费用的增加,美国正取代中国成为北美制造业的新选择。10年来中国的年均工资涨幅达16%,这在很大程度上缩小了成本差距。报告预测到2015年,北美地区制造产品成本,美国和中国将会基本持平。①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Made in America Again:Why Manufacturing Will Return to the US,August 2011,http://www.bcg.com/documents/file84471.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虽然中国作为 “世界工厂”的现状不会产生根本性变化,但是美国将有更多的机会抢占制造业的高地,尤其是依靠科技创新占领高附加值产品领域。②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Made in America Again:Why Manufacturing Will Return to the US,August 2011,P13,http://www.bcg.com/documents/file84471.pdf;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 &The Manufacturing Institute,The Innovation Imperative in Manufacturing:How the United States Can Restore Its Edge,March 2009,http://www.bcg.com/documents/file15445.pdf,last visited on 20 February 2012.

中国虽然在2010年制造业产值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但中国制造业仍然集中在中低端产品,初加工能力过剩、深精加工能力严重不足,高附加值终端产品少、外贸出口以量取胜。甚至印度的制造业也比中国更倾向于技术密集型而不是劳动密集型,越来越多的电子、汽车、医药行业在印度设立制造基地。这是中国经济结构的重大缺陷和潜在危机,也是中国产品会引发众多国际贸易争端的一大原因。金融危机的寒风中,美国与欧盟势必对中国制造业采取高压政策,③中美人民币汇率问题产生的部分原因也是金融危机后美国意图振兴制造业的需求。中国如不改变这一深层次问题,贸易争端数量和广度很难缓解。

(三)以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措施为主,技术性、绿色贸易壁垒开始增多

中国目前所遭遇的贸易争端,主要还是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反规避调查等WTO规则下的传统贸易救济措施。美国和欧盟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同时,近年来开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中美也在WTO框架内就该问题提起争端解决案件。在中国的努力下,法律解释支持了中国的主张。但是补贴调查已然进入了高发期。美国商务部近期公布了两项加强贸易救济执法政策公告,一是关于现行反补贴调查中国有企业专向性的认定方法,二是反倾销调查中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替代国价值确定方法。④参见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产业扶持政策成众矢之的,反补贴恐成贸易摩擦主流》,2010年12月14日,http://www.cacs.gov.cn/maoyijiuji/Show.aspx?str1=5&articleId=79607,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毋庸置疑,反补贴调查将会继续成为今后贸易争端的一大方面。

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壁垒逐渐弱化,反倾销措施仍持续存在,而技术性贸易壁垒则快速发展,逐渐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方法,主要涉及到WTO框架下的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 “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发达国家开始以保护本国国民健康或保护环境等为借口制定了众多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产品进口以保护本国产业。这些壁垒涉及到贸易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农产品、食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信息产业、家电、化工医药,包括它们的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制成品,涉及到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等环节。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这一特征的典型实证。

这些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合理性更加充分、非法认定更加模糊,难以迅速清除。金融危机之前,欧盟就在诸多指令和条例中制定了纷繁复杂的标准和规则,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披上合法的外衣。⑤例如,2003年欧盟发布的第2004/21/EC号条例 《关于限制使用偶氮染料的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WEEE指令)、《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化学品注册、评估与许可规则》(REACH规则)、《能耗产品生态设计指令 (草案)》、《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电磁兼容性指令》、《欧盟环境责任指令》。仅在2011年,欧盟就出台了 “欧盟reach法规新规”、 “新版 RoHS指令 (2011/65/EU)”、 “塑料制品特别措施指令 (No284/2011)”⑥该法案特别针对来中国大陆和香港的聚酰胺 (俗称尼龙)和密胺塑料餐厨具采取特别措施。参见COMMISSION REGULATION(EU)No 284/2011of 22March 2011,laying down specific conditions and detailed procedures for the import of polyamide and melamine plastic kitchenware originating in or consigned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China,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77:0025:0029:EN: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加上 “EuP指令实施措施和ErP指令”等之前的法律标准,中国产品出口面临的已然是技术标准的天罗地网。

美国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也经常推波助澜,在一些领域引发全球壁垒升级。例如美国制定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都设置了纷繁复杂的技术性壁垒。其他国家也有相应的动作。⑦参见香港贸发局: 《产品测试标准及企业社会责任》,http://www.hktdc.com/info/mi/pts/sc/产品测试标准及企业社会责任.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

在绿色壁垒方面,鉴于全球气候变化一议题的持续升温,发达国家除了要求中国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之外,还通过征收碳关税、建立 “碳标签”等多种贸易限制措施设定环保要求。例如,欧盟向经欧洲的所有航班征收碳航空税,尤其是在欧洲法院判定美国航空企业败诉、航空碳税合法之后,这一问题的国际争辩更加严峻。①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PRESS RELEASE No 139/11,Luxembourg,21December 2011,Judgment in Case C-366/10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of America and Others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http://curia.europa.eu/jcms/upload/docs/application/pdf/2011-12/cp110139en.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随着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到来,气候变化和国际减排责任引发的绿色贸易壁垒必将愈演愈烈。

(四)摩擦议题从具体产品、产业上升至相关经济制度、体制等层面

诸多发达国家及新兴发展中国家经济受到金融危机严重打击,除了在虚拟经济上一蹶不振之外,传统的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也是步履维艰。很多国家不满足于对中国特定商品的贸易救济措施,而是希望针对中国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设立某种标准或者原则,一劳永逸的削弱中国产品的海外竞争力,从而达到维持本国经济复苏的目的。贸易争端开始从部分产业升级到对中国相关经济运行机制、发展制度或者体制安排层面的发难。美欧对华实施贸易保护的领域从具体产品日益扩大到中国国内经济政策层面。除了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上加大施压力度外,又对中国的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频频发难。欧美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同时,开始尝试对中国进行反补贴调查,这就将汇率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土地政策都包含进来,远远超出了反倾销原有的影响范围。

欧美始终认为中国独特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扶持制度是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如此迅速的主要助推力,从这方面下手也不足为奇。未来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会更加激烈,直接涉及到国家战略和经济体制的对抗,更多宏观层面的问题会呈现。

(五)与新兴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争端开始增多

随着新兴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崛起,国际格局和平衡逐渐发生改变。以发达国家为核心的外交理念和国际贸易思路已经无法应对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和国内需求了。中国在保持与发达国家稳定经贸合作关系的同时,开始重视同以 “金砖五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大国的双边经贸关系,新兴发展中国家巨大的市场需求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

然而,发展中国家除了巨大的市场,还有廉价的劳动力和底端产品的生产能力,这就形成了与中国产品的同质性和竞争性,贸易争端因而产生。诸多发展中国家视中国为强劲的竞争对手,持有对抗心态。②See China in Latin America:Law,Economic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Envtl.L.Rep.News &Analysis,Vol.40,p.10171,February,2010.金融危机后发展中国家国内消费疲软,更加依赖于国际贸易。而鉴于中国经济产业已经基本成型,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较其他发展中国家有一定优势,双边贸易中中国一直处于顺差的状态,更易引发双边贸易冲突。

例如,印度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对中国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印度于2008年10月-12月对我国密集发起10起反倾销调查和2起保障措施,涉案金额约11亿美元;2009年印度对我产品启动25起贸易救济调查,平均每月启动2起案件,涉案金额同比增长20倍,其中反倾销10起、反补贴1起、特殊保障措施5起、一般保障措施9起;2010年印度对华启动12起反倾销案件。印度成为金融危机以来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案件最多的世贸组织成员,③何妮:《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印贸易摩擦》,http://gpj.mofcom.gov.cn/aarticle/d/da/201110/2011100777409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0日。涉及钢铁、机电、纺织、食品、轻工、建材、通信和化工等行业,其中钢铁、化工和机电产品是贸易争端最频繁的领域。

除印度外,中国同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争端也越来越多。根据全球贸易预警组织 (GTA)发布的报告,中国是阿根廷贸易保护措施影响最严重的国家:自2009年9月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以来,阿根廷政府实施了75项措施,其中33项措施直指中国,中国成为受阿贸易保护主义影响的 “重灾区”。④Global Trade Alert(GTA),Unequal Compliance:The 6th GTA report,23Jun 2010,P.144,http://www.globaltradealert.org/sites/default/files/GTA6.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

中国现在面临的国际贸易争端局势是前有发达国家 “老虎”、后有新兴发展中国家 “追兵”,中国国际贸易转型和法律应对局面不容乐观。

三、中国国际贸易争端发展趋势展望及对策分析

(一)中国国际贸易争端的发展趋势

WTO总干事拉米以及WTO诸多报告不断警告贸易保护主义爆发的危险和潜在可能,呼吁世界各国放弃实施进出口限制措施等贸易保护主义行为。①WTO,Reports on recent trade developments,http://www.wto.org/english/news_e/archive_e/trdev_arc_e.htm,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WTO、OECD以及UNCTAD 2011年10月联合发布的关于G20贸易和投资措施的报告指出,一些二十国集团成员宏观经济失衡和持续的增长疲弱使得贸易限制措施实施现状越来越不乐观,对现有经济困难的政治反应更加剧了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②OECD/WTO/UNCTAD,Joint Summary on G-20Trade and Investment Measures- Annex 1:G-20trade and trade-related measures(May 2011to mid-October 2011),issued on 25October 2011,http://www.wto.org/english/news_e/news11_e/g20_joint_summary_oct11_e.doc,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但长远来看,单方面限制国际竞争、保护国内产业与就业的行动只会加剧全球经济下滑,使各国在针锋相对的贸易争端中双双受损。

展望世界,美国仍然挣扎在次债危机带来的诸多后遗症中,失业率高、经济增长缓慢;欧盟则深陷主权债务危机当中,无暇抽身顾及其他,全力维持欧盟的存续;发展中国家的国内经济形势也不容乐观,除巴西等一些国家顺势而上外,很多国家出现经济衰退,但整体状况好于发达国家,经济复苏较快。中国目前虽然国内经济紧张因素诸多,经济结构转型问题任重道远,但整体上经济仍呈增长的积极一面。

这种背景下,中国国际贸易争端未来发展趋势基本可以明辨:

第一,贸易保护主义依然会继续,中国对外贸易争端不可避免,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都有可能保持高位水平。次债危机余波未平,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依然在急剧增加。③从2011年7月至11月,全球新实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数量是贸易自由化数量的3倍。See Global Trade Alert(GTA),Trade Tensions Mount:The 10th GTA Report,21Nov 2011,P.2,http://www.globaltradealert.org/sites/default/files/GTA10_0.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各个国家倾向于对某些关键产品和行业同中国产生贸易冲突,案件的解决难度与摩擦压力必然增大。同中国发生贸易争端的国家数量将会继续增多,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蔓延。中国同欧盟、美国以及新兴发展中大国如何解决相关争议对于其他国家是否对中国采取类似的措施有极大的示范效应,中国应当更加谨小慎微。

第二,摩擦所涉产品和行业领域的广度将会不断扩展,更多产品及行业领域的潜在贸易冲突将会引发;所涉及到的核心议题除现有的倾销、补贴之外,环境保护、公民健康等WTO例外条款议题将会被更多的讨论,国际投资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国际贸易平衡等问题将风起云涌。

第三,摩擦案件的手段将会从反倾销、反补贴等转向更加隐蔽、持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方面。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逐渐得到承认,反补贴的使用力度不断加大,美国不会轻易放手;④See Dukgeun Ahn,Jieun Lee,Countervailing Duty Against China:Opening a Pandora’s Box in the WTO System?14J.Int'l Econ.L.329.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措施将会以纷繁复杂的合法外表出现。

第四,中国国际贸易争端解决过程中的法律因素更加淡化,双边合作、谈判和妥协起到更大的作用。贸易争端会更多的涉及到现有国际法律框架中不明晰、不清楚的议题部分,法律规定更加模糊;并且更多国家采取的措施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这种情况下采用WTO DSB机制对中国的实际经济利益并没有帮助。⑤See Simon J Evenett,Did the WTO Restrain Protectionism During The Recent Systemic Crisis?CEPR Discussion Paper No.8687,December 2011,http://www.globaltradealert.org/sites/default/files/Evenett-2011.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这是一种严峻挑战,但对于经济实力大增的中国也是一种参与国际治理和国际秩序重构的机遇。

(二)中国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策略

在这种特点和发展趋势下,中国一方面要通过外交谈判和法律手段解决摩擦与冲突,冷静应对、合理解决,全力维护我国企业利益;另一方面更要不断反思自己在经济发展和体制安排上存在的问题,利用贸易争端的机会促进国内产业转型。

1.“临危不乱”,以平常心态应对摩擦,反思本国问题

中国经过加入WTO十年以来的发展,进出口量超越美国居世界第一。如此巨大的贸易量,产生一定比例的贸易争端问题是健康的贸易关系的一部分,⑥See Kara Loridas,United States-China Trade War:Signs of Protectionism In A Globalized Economy?34Suffolk Transnat'l L.Rev.403,Summer 2011.就比例而言也不过为1%,故而无须大惊小怪。美国和欧盟之间每年在WTO提起的争端解决案件数量巨大、涉及的产品众多、关注的问题敏感,但这并不妨碍欧美双方在经济上的互补合作和政治上的鼎力支持。WTO争端诉讼多,并不代表着双方贸易关系的恶化。①龚柏华:《中国入世十年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述评》,《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1年第5期。因此,中国首先要将这些贸易争端事件看作法律案件和经济纠纷来进行解决,而不能随意上升至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战争。形势再严峻也不过是双方在经济合作交往中的插曲,中国完全可以采取应对、反制、报复等策略进行相应的解决,而不能刻意 “上纲上线”,强调对立和紧张。从某种角度看,贸易争端的增多反而说明了争端双方是在法律机制内进行国际贸易交往。②See Pasha L.Hsieh,China-United States Trade Negotiations and Disputes:The WTO and Beyond,4Asian J.WTO &Int'l Health L.& Pol'y 369,P2.

一方面,其他国家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并不是不经任何程序随意施加,即便是某些明显带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或歧视性的措施,也是要经过国内的立法和司法等程序才得以施行,中国完全可以通过立法游说、司法诉讼加以制衡。该国国内救济未达到效果时,再通过外交或国际机制进行解决。另一方面,从中国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出发,的确存在某些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做法,容易被认定为违反了WTO规则。根据国际贸易预警组织的统计,金融危机后全球各国实施的贸易限制措施排名中,中国的出口退税措施和进口货物措施分列第1位、第3位。③Jumbo Measure No.1:China:Export tax rebates;Jumbo Measure No.2:USA:Buy Amercian provisions in stimulus package;Jumbo Measure No.3:China:Implementation of State Council Opinions on imported goods;see Global Trade Alert(GTA),Unequal Compliance:The 6th GTA report,23Jun 2010,P 107-112,http://www.globaltradealert.org/sites/default/files/GTA6.pdf,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由此可见,我国实施的某些措施的确存在限制性措施的作用和特征。从以往的WTO争端解决案件中也可以看到,中国自身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措施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西方国家指责中国的劳动者权益问题,中国法律不能完全地维护劳动者权益致使中国的产品变相价格低廉,其他国家很有可能以此为借口施加贸易救济措施。中国应该变国际压力为国内动力,适当进行国内政策的调整,不是单单强调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应当是外贸发展给本国国民和国内经济带来的裨益与平衡。在这些方面,中国的改革与转变仍停留在初步。

2.“反求诸己”,不断深化国内改革,以国内经济的发展带动国际贸易的平衡

第一个方面,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与对外贸易模式的角度看中国国际贸易争端问题。

中国同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或者贸易壁垒的产生,一些是因为具体产品的质量等因素,更多的则是由于中国与该国整体贸易状况的大背景引起的。也就是说,之所以美国等很多国家针对中国不断发难,基本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持中国与该国的国际贸易平衡,保护本国相应行业的生存。④See generally Economist Foresees U.S.Trade Sanctions Against China,CHINA DAILY,July 4,2007,available at http://www.chinadaily.com.cn/bizchina/2007-07/04/content_909975.htm,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See Heather Stewart,U.S.-China Trade War Looms,THE OBSERVER,Mar.26,2006,A1,http://www.guardian.co.uk/money/2006/mar/26/business.china,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Antoaneta Bezlova,China:Headed for Trade Wars with U.S.,INTER PRESS SERVICE,Apr.27,2007,http://ipsnews.net/news.asp?idnews=37521,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所有的对中国政策和体制的挑战无一不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都努力将发展国际贸易、扩大外汇储备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虽然至今中国外汇储备已经攀升至世界第一,无须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但这种发展思想带来的惯性仍然在继续。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如此重要的时刻,中国是否需要反思:中国是否应当改变这种底端产品出口的模式,改而追求高附加值的产品和产业的发展?

答案毫无疑问,中国有必要、有能力进行制造业升级和对外贸易转型。当然,这个问题的深入阐述需要涉及到更多领域的内容,但这种思路给我们面对贸易争端之后的反思提供了新路径。

第二个方面,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中国国际贸易争端问题。

WTO、OECD及UNCTAD2011年10月联合发布的关于G20贸易和投资措施的报告对G20各国的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措施做出统计,⑤OECD/WTO/UNCTAD,Joint Summary on G-20Trade and Investment Measures- Annex 2:Summary and Status of G-20trade and trade-related measures since October 2008,http://www.wto.org/english/news_e/news11_e/g20_annex_bis_oct11_e.xls,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中国、美国、欧盟的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 “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上,2009—2011年成为贸易救济措施的爆发阶段,尤其美国、欧盟,平均每年分别发起贸易救济措施23件、29件。但是在 “其他措施”上,中国存在大量措施阻碍或抑制国际贸易与投资的正常进行和自由往来,平均数量分别是美国和欧盟的4倍、12倍。

从这一点即可看出,中国之所以遭受到如此多的国际贸易争端,自身市场经济建设的不足是一个重要的内在原因,尤其是法律制度建设,同西方国家和WTO规则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发现,中国在面对国际贸易争端之时,应适当反思国内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改革的方向和进度。国际贸易的平衡稳定需要一个均衡健康的国内市场经济。

3.“礼尚往来”,利用国内法和 WTO法律规则进行抗衡

正如上文所述,国际贸易争端相关措施都是按照一国国内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没有一个贸易大国随意的、毫无根据的发动贸易救济措施。所以,如若其他国家针对中国产品发动大量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形式的贸易调查,中国完全可以按照我国国内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回应及报复。如若对相应的措施存在更多质疑或利益冲突,可以在分析利弊后,提交到WTO争端解决机制内进行解决。“抓好双边贸易争端大要案应对,依法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善于运用多边规则处理贸易争端”都是重要的方面。①参见余敏友:《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活动述评》,《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年第5期。

国际贸易争端只不过是各方对不同国家产品的异议和纠纷,无须太过紧张。适当的国内法和国际法救济与抗衡都不会引发贸易战,反而会制止和警示那些为保护本国利益向中国施加贸易措施的国家的行为。在 “临危不乱”的面对这些问题、“反求诸己”的反思这些问题之后,我们有必要 “礼尚往来”,用法律的方法和角度进行抗衡,保障产业发展和国家利益。

4.“坐而论道”,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解决核心问题

我国在WTO反倾销和反补贴制度中的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十分复杂,这需要外交和法律方面的 “持久战”。②参见余敏友:《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活动述评》,《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年第5期。中美、中欧之间的某些贸易争端涉及到较为深层次的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问题、人民币汇率问题、战略资源的出口限制问题。这些问题影响波及面广、相关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中国严谨细致地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和外交格局,制定应对方案。

面对这些议题,中国可以借助双边外交谈判平台和多边解决机制,有策略、有针对的协调解决。一方面在法律上,中国需要做好运用国际法相应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做到知己知彼、敢应敢战,而不是在磋商之后噤于诉讼经验不足立刻倾向于妥协;③See Pasha L.Hsieh,China-United States Trade Negotiations and Disputes:The WTO and Beyond,4Asian J.WTO &Int'l Health L.&Pol'y 369,PP.7-8.另一方面在外交谈判上,充分发挥中国巨大经济硬实力和国外政党角逐的多种突破口,做到底气十足、有理有据、灵活多变地解决核心问题。

中美WTO知识产权执法措施案中中国通过国际法律机制维护了自己的国家利益;人民币汇率是否构成补贴问题以及 “公共机构”的认定上,中国打赢了翻身仗;中美WTO案件中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 “双反”调查会造成双重救济问 题的判定,中国寸步不让……这使我们对中国之后如何恰当处理其他敏感、核心问题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四、结语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已遭遇以及即将面临的贸易争端形势,任重道远、荆棘遍布。国际贸易争端急剧增多只是国际贸易恢复和发展的小插曲,整个国际贸易的发展仍在向开放自由的方向前进。根据WTO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货物出口和GDP增长在2009年经历了10年以来唯一一次负增长之后,2010年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增长幅度分别约为14%和4%。①WTO,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11,Chart 1-Volume of world merchandise exports and gross domestic product,1950-2010,http://www.wto.org/english/res_e/statis_e/its2011_e/charts_e/chart01.xls,last visited on 20February 2012.所以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大环境是良好的,贸易争端在法律和外交框架内可以得到合理解决。我们需要在详尽分析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尝试用不同的解决机制和外交方法高效、明智地解决问题,为新时期我国 “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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