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倒老年人的应急救助困境与对策探讨

2012-08-15 00:45肖云陈涛
中国全科医学 2012年29期
关键词:救助者救助困境

肖云,陈涛

跌倒老年人的应急救助困境与对策探讨

肖云,陈涛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老年人跌倒后能否得到及时、合理的救助是关系到老年人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社会保障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针对频繁出现的老年人跌倒瞬间救助不及时或救助措施不当等救助困境,从个人和社会两个角度分析原因,进而从制度、法律及道德3个层面提出应对老年人跌倒救助困境的政策建议。

意外跌倒;老年人;急救医疗服务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因。遗憾的是,近年来老年人跌倒后常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老年人跌倒救助主要是指老年人跌倒瞬间是否有社会好心人及时将其扶起并送至医院等一系列应急救助活动,并不包含后续救助工作。老年人跌倒后是否得到救助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医学问题。当前,即使有一些做好事的公民去扶起跌倒的老年人,却因不具备正确合理的救助知识,经常是帮了倒忙,也容易造成救助者和老年人家庭之间不必要的纠纷。本文对造成这一救助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探究科学的应急救助对策,以期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1 跌倒老年人应急救助困境及原因分析

跌倒是指突发、不自主的、非故意的体位改变,倒在地上或更低的平面上[1]。跌倒在老年人群中是一种普遍的严重公共卫生事件。老年人跌倒后及时、合理的救助是保障其身体健康及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

1.1 跌倒老年人应急救助困境 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的调查数据显示,65岁以上老年人跌倒的年发生率为

33%,其中半数以上会发生再次跌倒;而80岁以上老年人跌倒的年发生率高达50%,女性跌倒率为男性的2倍[2]。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到1.5亿。这部分老年人跌倒的情况时有发生。众所周知,若老年人跌倒后得不到及时的救助就可能会导致伤残或者死亡,救助不当也可能会加重老年人的病情、伤情,甚至导致其失能或半失能。近年来我国社会对跌倒老年人应急救助的现状并不乐观,存在很多问题。

1.1.1 跌倒老年人救助知识的普及任重道远 老年人跌倒不仅与年龄和健康状况有关,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针对不同情况,救助措施应有区别。如果救助不当,可能会增大老年人受到伤害的风险。因此,在遇到老年人跌倒时,要分情况进行处理。目前在这方面知识的普及上,我国各级政府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依然任重而道远。

1.1.2 现行救助制度不能解决老年人跌倒救助难题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长期生活救助、专项分类救助和临时应急救助为基础的社会救助框架。具体来讲,这是一种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救急制度、医疗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济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并与慈善事业相连的社会救助体系[3]。从这个层面讲,老年人跌倒救助应划归到临时应急救助中。但是从总体上讲由于我国社会救助体系起步晚,建成时间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实践方面存在很多现实问题。社会救助的目标定位是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所在,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并没有单独针对老年人跌倒救助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实践过程中现行救助制度并不能妥善地解决老年人跌倒应急救助的难题。

1.1.3 司法实践不能为救助跌倒老年人可能面临的纠纷提供有效保障 近年来,众多媒体纷纷报道救助者与老年人家庭之间产生纠纷的社会事件。我国法律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也就是如果受害者或者其家属认为施救者就是侵害人,那么他们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是我国司法实践对类似纠纷的处理并没有严格依据这一原则进行。通常情况下,由于双方都不能拿出可靠的证据,所以无法追究责任,法官会采取一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家人和救助者分摊跌倒老年人的救助费用。从这个层面讲,我国司法实践并没有为扶起跌倒老年人的救助者可能面临的风险或是纠纷提供可靠保障。

1.2 跌倒老年人应急救助困境的原因

1.2.1 社会原因 近年来众多媒体纷纷报道救助者扶起跌倒老年人反被诬陷成肇事者,最后在司法决策中由于纠纷双方都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己方说辞,导致救助者赔付巨额医疗费用的案例。社会上已形成这样一种潜在风气:从跌倒老年人及其家人角度来讲,他们常效仿这种做法,非但不感谢救助者,还要诬陷其为肇事者,以此来获取自己的利益;从救助者角度来讲,扶起跌倒老年人就意味着可能会被诬陷为肇事者,而且还承担赔付大量钱财的风险。这就给有心做好事的公民带来了一种“怕麻烦”心理状态。因此,社会上的好心人遇到老年人跌倒的情况三思而后行以及由此产生的来的跌倒老年人的应急救助不及时也属情理之中。

1.2.2 个人原因 救助跌倒老年人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纠纷,从个人角度来讲这与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特性是分不开的。以经济学的角度看,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人们会永无止境地去追求自身的利益。没有底线的利益追求就容易带来道德的沦丧。因此具有“经济人”特性的老年人及其家人很可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感恩救助者。

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我国贫富差距依然存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拉大的趋势。有些跌倒老年人家庭生活贫困,在救治过程中要承受医院巨大的经济压力。单靠自身力量和现有的社会救助制度,难以摆脱困境。在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的前提下,跌倒老年人及家属也就很可能在救助者身上寻求应对措施。

2 解决跌倒老年人应急救助困境的对策

如果能对老年人跌倒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减少直至消除老年人跌倒事件的发生,这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但是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真正实现起来存在诸多困难。因此,在老年人跌倒后应急救助环节困境凸显的当下,探讨老年人跌倒后的应急救助对策显得尤为重要。幸运地是,政府机构、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公民都已逐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予以广泛关注,开始尝试和探索解决对策。但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并不完善,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各方也缺乏统一的思考和设计[4]。现针对如何及时合理对跌倒老年人进行救助,提出以下对策。

2.1 完善老年人跌倒应急救助的制度体系 卫生部于2011-09-06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指出:老年人跌倒后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例如,在观察跌倒老年人的表情神情后,如发现其神智清醒,应立即询问跌倒的原因,坚持就地抢救,酌情采取治疗措施,再视病情后看是否需送医院进行救治。

这份指南从技术层面解决了如何对跌倒老年人进行救助。技术要为普通大众所掌握仍需一个普及的过程。而且有些时候老年人跌倒后情况比较紧急,按此技术救人可能就会延误施救,对老年人人身安全造成损害。因此这份指南解决的只是老年人跌倒后“怎样去扶”的问题,不免有其局限性。

要解决老年人跌倒后“要不要扶”、“敢不敢扶”以及如何避免扶起之后可能面临纠纷的社会问题需要统筹规划,综合考虑。首先,卫生部的《指南》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让普通大众掌握并在实践中合理地加以运用。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跌倒老年人的救助终归是社会救助体系内部的事情,因此,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对于解决跌倒老年人的应急救助困境是大有用处的。再次,要设立专门的针对老年人跌倒后应急救助的制度,应包括政策支持、技术提供、司法援助等[5-6]。

2.2 构建老年人跌倒应急救助的法律体系 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新加坡等国的法律中都有见义勇为者免责、见死不救者受罚等类似的规定。其中,美国有法律要求,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7]。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特殊国情,通过构建老年人跌倒救助的法律体系,免除或者减轻善意救助者的责任,从立法角度塑造公民的救人意识。具体讲,国家应为公益提供保障,尽快出台专门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而且要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其次,我国司法部门也应站出来直面舆论,在因救助跌倒老年人产生纠纷的案件判决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对公众进行法理上的解释,保证判决的公正性。例如,发布文件以阐释对相关案件的判决,也可用相关司法指南的方式来进行普法教育,进而从司法层面托起社会的道德底线。

另外,我国法律应增加讹诈钱财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目前,如果讹诈钱财者被揭穿,他们受到的只是道德上的谴责,在法律层面并未规定他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我国法律可以考虑增加对以怨报德者追究责任的条款,不给讹诈钱财者投机的机会,改变当前其在极低的成本和可能的巨大收益前提下往往做出错误选择的困境,减少直至消除讹诈丑剧。

2.3 化解老年人跌倒应急救助的道德困境 解决老年人跌倒的救助困境终究还是要回归到道德层面。首先,公众应努力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遇到老年人跌倒要敢于去扶、及时去扶。重拾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尊老传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积极行动。无论如何,“扶起跌倒老年人”是应该的,即使判决不公,那也只是小概率事件。真正的道德信仰者,扶老年人是良心促使自己做出的选择,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做,自己心安、自己快乐就可以了[8]。

其次,遇到救人者被诬陷为肇事者的情形时旁观的路人应给予真实客观的证明,以确保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有路人目睹助人为乐者扶起跌倒老年人的全过程,而如果老年人及家属与救助者之间产生纠纷甚至是诉诸法律,这些路人就应当及时做出回应,起到旁证的作用,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不公正判决。

最后,老年人及其家人也要自知,形成一种自我认知的社会风气。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具体讲就是老年人及其家人要克服自己内心对利益的追求,换位思考,应去感恩而不是讹诈救助者,相信有关部门能把真正的肇事者抓到,也要相信会有完善制度保证老年人的治疗。

总之,解决老年人跌倒“该不该扶”、“敢不敢扶”的救助困境既要靠道德,也要靠法律。而要解决老年人跌倒“怎样去扶”的问题就要靠技术。只有各部门齐管共抓、社会大众积极配合,才能有效解决老年人跌倒的救助困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王秀华,何国平.老年人跌倒相关因素的研究进展[J].当代护士,2004,11(10):91-92.

2 张丽,翁长水,王秋华,等.老年人跌倒的评估与干预策略研究进展[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0,16(1):11-13.

3 刘丽娜.关于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救助构建的思考 [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2010,9(2):83-84.

4 窦波,马娟.浅谈转型时期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 [J].商业文化 (上半月),2011,(3):367.

5 李显坤.建设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J].克拉玛依学刊,2011,1(1):70-72.

6 邓菲菲,甘秀妮,唐玮.防范住院患者跌倒的管理策略研究及其实效观察[J].中国全科医学,2011,14(3):794.

7 单士兵.社会救助何以失灵 [J].政府法制,2011,10(28):25.

8 廖盛芳.扶起陌生老人 [J].中国人大,2011,20(20):52-53.

Dilemma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Emergency Rescue of Falling Old People

XIAO Yun,CHEN Tao.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Chongqing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44,China

Falls are the leading cause of injury deaths of 65-year-old or older people in China.Whether elderly can get timely and reasonable aid is an important factors related to personal safety of elderly and one of important issues for social security studie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from angles of individuals and social,and provide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aid for falling elderly from systems,laws and morals.

Accidental falls;Aged;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R 161.7

A

1007-9572(2012)10-3339-03

10.3969/j.issn.1007-9572.2012.10.04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2BSH071)——我国失能老人多元需求分析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构建;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10YJA840047)——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研究

400044重庆市,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2-05-16;

2012-09-14)

(本文编辑:陈素芳)

猜你喜欢
救助者救助困境
论受救助者失信行为的法律规制
易孺詞律觀探微兼論四聲詞之困境
由“中华富强”轮失火救助引发的思考
浣熊与救助者
危难救助中受助人的补偿责任研究
水下救助抢险
困境
救助小猫
必须正视的理论困境
中国“富二代”家庭教育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