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傅山对荀子天人观思想的阐发

2012-08-15 00:49王丽桃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关键词:天人傅山荀子

王丽桃

(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

荀子身处战国晚期,是儒家继孔子和孟子之后在儒家思想上作出显著贡献的又一大家。他的很多观点与前期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有了很大的不同,比如在天人观上,荀子在批判与继承孔孟“天人合一”基础之上又大胆吸收道家的天人观思想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观点。傅山身处明末清初,和战国晚期一样也是个社会动荡、朝代更迭的年代,这个时期傅山对这位先秦哲人的思想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反复探讨。现在留存的傅山研究《荀子》的手稿就有藏于北京图书馆的《荀子校改》和藏于山西博物馆的《荀子评注》,而这两种直接的一手材料表现出这位明清实学时潮代表人物在研究荀子思想方面做出的努力。傅山在对荀子“天人相分”观点做出认真解读的同时,进而阐发了自己在天人观上的见解。论文就傅山对荀子天人观思想的解释与阐发做出探讨,重新反思这两位不同时代的先哲在天人关系上的闪光之处,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迪意义。

一、荀子的天人观思想

早期儒家代表孔子的天命观主要是提倡敬天、畏天,到了孟子的时候就发展成了顺天思想。他们认为,天是有意识、有神性的义理之天,人的所有的行为与活动都受到天道的感染与影响,应该顺应天命,是在此基础上的“天人合一”,相对来说,在人的主动意识方面是被动消极的。荀子作为先秦时期儒家的后期代表,作出的主要贡献是兼综道家,调和儒法,将早期儒家的天人观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庄子·天运篇》中解释天地日月运行规律时曾说:“其有机缄而不得已”,“其运转而不能自止”,在此可以看出,道家理解的天就是自然,提倡“道法自然”。荀子受此影响,在认识天的时候提出了有别于孔孟的思想。荀子认为的天和道家认为的天一致,认为也是一种自然的东西。荀子著名的《天论篇》就阐述了这种观点。《天论篇》中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袄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荀子认为,“天”就是我们自身生活的自然界及自然界的一种自身发展变化,进而指出这种自然界的变化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不会受到人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人无所谓一味地畏天或敬天,天的运行不会因为你态度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内在运动规律。在这里,他把孔孟眼里不容侵犯的天和人分开来看,即荀子著名的“天人相分”观点。

《天论篇》中曰:“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

荀子在“天人相分”的基础上,又提出假如人能遵循自然界本身的运行规律,天就不会给人带来灾祸;假如人与自然界的运行规律背道而驰,就会遭遇很多灾祸。人遵循自然界的规律,通过有效合理的手段是可以改变自然的。对天被动的“敬”和“畏”不如转化为对天运行规律的探讨,进而有效地以改造自然达到对人类有用的目的。今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来看,荀子其实看到了主体人对于客体即自然是有积极能动作用的,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的这种观点在先秦后期是个很大的进步,将早期儒家消极被动的“天人合一”提升到了人积极能动的“天人合一”,为以后两千年来中国传统哲学中天人思想的发展留下了光辉的一笔。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两个观点:首先,荀子的天人观是“天人之分”,但这种思想的终极目标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天人合一”。其次,荀子的天人观吸收和借鉴了儒道两家的天人观,是一种折衷后的提升。实际上,荀子“天人相分”的观点由于没有适应当时新兴封建统治者的利益与统治需求,在其后两千年的封建统治中一直被冷落,一直被搁置。

二、傅山的解释及阐发

历史跨越两千年后,明朝后期清初之时中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人在自然面前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与此相适应,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天人关系的思想也出现了新的发展。

傅山在批注研究先秦诸子思想的时候,对荀子的天人观思想进行了反复研究,在重新审视和挖掘荀子的天人观思想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首先,傅山肯定了荀子的“天人相分”观点。

荀子的“天人相分”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不同的两个领域,两者都有着自己的运行发展规律。自然并不具有随意降临给人类福与祸的超大能力,不能把自然和人类两者混淆起来,两者是各不相同的。傅山对荀子的这种观点是持赞同态度的。他在批注荀子的《天论篇》中的“不与天争职”一段中发表了自己的理解。他说:“言天道虽深远,至人曾不措意测度焉。以其无益于理。若措其在人者、慕其在天者,是争职也。”

从傅山的这句批注可以看出,他在肯定荀子的观点上又解释了自己的观点。他赞同荀子提出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有别的特点,并且认为在自然界是看不到人世间的是非恩怨的,自然界不具有这样的情感因素。冰球认为天道与人道各司其责,不能相互混淆各自的规律。

其次,在对待孟子的天人观时,荀子的态度是彻底反对,而傅山并不赞同荀子的这种态度,而是认为孟子的“天人合一”有其思想的合理之处。

孟子在天人关系上认为天和人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天在这种关系中处于主导的地位,而人却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人生命的本原来自于天,不仅肉体的本原来自于天,而且人在道德思想方面等的精神的东西也来自于天。由于天和人具有这种紧密的关系,所以孟子认为的天和人的内在属性是相互贯通的。虽然天命是人性的依据,但人性则是天命在属人层次上的最高表现。“天”不是在人的外面,而是蕴藏在人的生命中的。这就是所谓的“物皆备于我矣”。因此,在孟子看来,尽心、知性、知天三者的关系是一致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所以在孟子学派这里认为,人生修养的终极目标就是“天人合一”。

荀子却不赞同这样的观点,如前所述,他认为“天人相分”。把人看作是一种有自己肉体与精神的独立存在,而这些也不是上天给予的,实际上是提高了人的地位。

傅山则没有像荀子那样坚决彻底地反对孟子的观点,而是认为孟子的“天人合一”中也有合理的因素。傅山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孟子“天人合一”的合理性。一是人来自于自然界,死后也要回归自然界。二是自然界给人类提供了生活所需要的一切,人离开自然界是不能生存的。所以,人是不能彻底脱离自然界的,这就要求人要顺应自然界的规律。傅山认为,人在自然界及其规律面前应该服从于自然规律,这样才能从自然界获取人类需要的东西,才能利用自然。他说:“凡事天胜,天不可欺,人纯天矣。不习于人,而自欺于天,天悬空造不得也。人者,天之便也。勤而引之,天不深也。”

在这里,傅山认为“天”就是自然之道,自然规律不能凭人的主观意志去改变,但人只要勤奋努力,认识和遵从自然规律,就能够有所作为,对“天道”即自然规律要通过“人事”去认识、去利用,只要努力,“天道”并不是高深不可企及的。

以上关于傅山对荀子天人思想的阐发可以看出,傅山在肯定荀子的“天人相分”观点的同时,并将它加以一定的发展。他认为,盲目敬天和畏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应该看到人的实际行为的重要性。傅山并没有对孟子的“天人合一”观点完全摒弃,而是在承认“天人相分”的同时,又承认“天人”是有着一定的关系的,也可以“天人合一”,但这种“合”是指人应该服从和利用自然规律。

总之,在天人关系上,他很重视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反对消极被动的观念,继承和发展了荀子关于天人关系的思想观点,既承认天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又肯定天人之间的必然联系,将天人关系辩证地统一起来,主张为人在自然界找到合理的位置,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

[1]傅山.霜红龛集[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

[2]梁启雄.荀子简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

[4]侯外庐.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魏宗禹.傅山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

[6]陈文洁.荀子的辩说[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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