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湖南文化产业非均衡发展策略*

2012-08-15 00:44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湖南人才

周 亮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随着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湖南省《文化产业振兴实施规划》、《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09-2015年)》等文件的颁布和实施,湖南文化产业已进入发展快车道。据统计,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82.16亿元,占 GDP比重为5.2%(注:本统计数据均来源于湖南省统计网,以下同),成为湖南经济发展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即使这样,仍然与湖南省委提出的“文化强省”战略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差距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湖南文化产业在区域、行业、产业、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发展不平衡。

一、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特点

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着显著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表现在很多方面。

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及对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平衡。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是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的反映。湖南各市州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就反映到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中。湖南文化产业发展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和城市中心,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周边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2009年,全省14个市州中,地区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长沙,达3744.76亿元,最低的张家界,只有203.1亿元,两者相差17.4倍。人均GDP最高的长沙达56620元,最低的邵阳只有8857元,两者相差5.4倍。这种不平衡会极大影响到当地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支撑。从文化产业增加值看,2009年长株潭城市群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34.28亿元,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3.7%。而三市GDP占全省GDP总量的42.2%,三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GDP的比重达7.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同时,各市文化产业发展对全省经济贡献力和重要性也不平衡。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增加值682.16亿元,占GDP比重为5.2%,文化产业已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其中,长沙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71.8亿元,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GDP的54.5%,除张家界,株洲、岳阳和常德外,其余九个市州占比均在4%以下,娄底市仅占1.3%。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7.6%,但各市州文化产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很不一样,长沙市为19.1%,娄底市仅为1.6%。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也不一样。全省人均创造文化产业增加值7.02万元,长沙市人均创造增加值16.22万元,娄底市为3.36万元,两者相差3.83倍。

文化企业分布、发展、产业结构不平衡。文化企业分布和发展不平衡。一是地域发展不平衡。60%以上的企业在长沙。二是企业发展规模不平衡。2010年1-8月,营业收入过亿元的8家企业全部在长沙。长沙716家限额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7.49亿元,占全省的66.9%;实现利润总额7.83亿元,占全省80.2%。三是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程度低,长期处于“高度分散、高度弱小、零散化运作”的低水平发展阶段,没有形成拳头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2009年文化产业服务业、制造业、贸易业实现增加值375.46亿元、191.9亿元、114.8亿元,分别占全部文化产业比重达55.0%、28.1%、16.9%。层次发展不平衡。2009年,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实现增加值183.96亿元、274.3亿元、223.9亿元,分别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7.0%、40.2%、32.8%。四是行业发展不平衡。2009年,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71.83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的25.2%,高出新闻服务业(占文化产业的0.7%)24.5个百分点。目前,除长沙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外,大部分市州的文化产业发展基本上处于依赖某一行业,发展基础不牢固、发展模式单一。

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能力和水平不平衡,城乡差距大。消费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起点和落脚点。“消费者花费自己收入的方式以及收入的多少,会使经济生活过程,特别是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过程发生极大的变化。”[1]P562而城乡居民在文化消费方面的不足和不平衡影响着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湖南文化消费总量偏低,特别是农村文化消费水平低,文化消费支出小,农村居民消费低迷。200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828元,人均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为63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21元,人均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为91元。同时,文化消费结构不合理,层次不高。教育支出所占比重大,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比重小。

文化产业人才发展和结构不平衡。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但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在人才方面面临着行业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平衡困境。一是人才拥有总量不足。“文化产业领域人才需求严重短缺成了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因素。”[2]P89湖南文化产业吸引人才、接受人才、储备人才能力不够,分布不均衡。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从业人员97.16万人,不均衡地分布在14个市州,其中仅长沙市就有47万人,基本上占了整个产业从业人员的50%,而怀化市1.5万人,仅占1.5%。二是文化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不平衡,高层次人才主要集中在长株潭城市群。以高校为例,湖南重点高校全部集聚在长沙和湘潭,其他市州高校本身就少,层次也低,这造成了从业人员的职称和学历层次不平衡。三是专业结构不平衡。人才主要集中在生产、销售领域,文化管理和经营人才严重缺乏,形不成一个产业人才群体。

二、不平衡发展理论对制定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意义

(一)不平衡发展理论的内涵

不平衡发展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提出的,是指以追求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为产业(行业)间的非均衡发展。这种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发展中国家或某一地区不具备全面增长的资本和其它资源,平衡增长是不可能的。投资只能有选择地在若干部门或区域进行,其他部门或地区通过利用这些部门或地区的投资带来的外部经济而逐步得到发展。该理论认为:经济发展初期,资源是非常稀缺的,平衡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人力资源恰恰是不发达国家所没有的。因此,必须将有限的资源用来优先发展具有优势的地域和产业。德国经济学家赫尔希曼在《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提出了“不平衡增长”理论,他主要从生产要素的稀缺性角度,分析了平衡增长战略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不适用性。他认为经济增长过程是不均衡的,一个国家要实现其经济持续增长,需要采取一些不均衡的发展行为,而这些不均衡行为又会产生其他的不均衡效果,所以必须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经济增长过程就是在这种不均衡的调整过程中进行的。由此,他主张发展中国家应利用其有限的资本和资源优先发展具有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以此为经济增长点,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湖南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亦面临着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理论必须与实践密切结合才能突出理论的价值和意义。湖南在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时,必须考虑到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现实,充分认识到不平衡发展理论对制定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与意义。

(二)不平衡发展理论对于制定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意义

不平衡发展战略是指由于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产业进行倾斜的一种空间发展战略模式。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离不开不平衡发展理论的指导。

1.理论依据。不平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态,它存在于任何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何方面、任何领域和任何发展阶段。文化产业发展也不例外。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经济过程,是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与创新过程。只有承认并运用不平衡发展理论,才能制定出符合湖南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赫尔希曼认为,作为发展中国家,其主要稀缺资源是资本,若实行一揽子投资,则资本稀缺这一瓶颈无法突破,从而也就无法实现平衡增长。湖南作为中部省份和内陆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能力不足,资本缺乏是其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因此,采用赫尔希曼所谓踩跷板的推进形式,从一种不平衡走向新的不平衡是最终解决不平衡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另外,对于不平衡发展过程的解释,赫尔希曼“连锁反应”、斯特里斯“欲望合成代谢”和缪尔达尔“回流效应”的发展理念等对制定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不平衡发展理论中所阐述的“连锁反应”理论和罗斯托的主导产业理论,为湖南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提供了更具体的理论和操作方法。只有在不平衡理论指导下进行文化产业开发,才能应对国内外经济发展对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挑战。

2.实践基础。不平衡发展理论具有实践依据和可操作性。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是对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长远谋划,其基本结构主要包括战略方针、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等核心内容。因此,只有清楚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兼顾发展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才能科学制定出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总体上看,湖南文化产业结构仍然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比较低,文化产业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重小。而目前,湖南经济正处于“弯道超车”和跨越式发展的大好时期,这种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由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的,因此,加强对湖南文化产业不平衡发展的理论研究,推动各市州政府制定合理的文化产业政策,是推进文化产业的改造、升级,推动湖南经济发展、提升文化品牌附加值和关联产业的发展,制定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前提条件。

三、湖南文化产业非均衡发展策略

“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恩格尔系数降低,人们对文化的消费需求会随着增长,产业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其中文化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3]P65-92湖南文化产业发展速度与规模均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已成为湖南经济发展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然而,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影响湖南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实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政府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的角度,通过宏观调控,有重点、分阶段地全面解决各种类型的区域问题,逐步协调区域关系并促进各种类型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4]P1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努力缩小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统筹实现湖南各市州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和全省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进一步发展区域经济,优化空间产业布局,合理确立湖南及各市州文化产业的增长极。合理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有利于扩大产业的市场空间和生存、发展空间,获取持续的发展能力和最大的范围经济效应,最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社会效益提高,使文化产业具有发展张力。[5]P62同时,“增长极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区,而是以不同的速度出现在增长点或增长极,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扩散,对整个经济具有不同的终极影响。”[6]文化产业空间的合理布局,实质上是通过区域核心文化产业的确立,围绕核心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实现文化资源的合理、优化和充分配置,最大限度的发展关联产业,从而形成区域文化经济的有机整体。因此,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要根据整体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和各市州具体情况,要坚持统筹考虑产业、城镇和生态空间,促进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尽快形成以长株潭数字媒体、影视娱乐、出版发行和文化创意为增长极核心,大湘西旅游文化、大湘南历史文化产业为第二极的“品”形产业结构,其他市州形成自己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增长极的产业合理布局、错位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

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积极构建政企结合、行企结合等发展模式,加速实现优势产业集群化、集团化和园区化发展,加强塑造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平衡发展是使得区域内优势行业从规模不经济到规模经济的重要途径。通过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湖南文化产业要发展,就要重点做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娱演艺和体育服务四大产业,实现湖南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产业强省的转变。要继续做大做强湖南文化产业的优势行业,通过优势行业和文化企业的资本和技术的集聚,形成规模经济和关联企业的外部经济;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以优势产业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的扩散效应,实现湖南省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具体而言,要继续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文化产业的规划和布局为重点,将长株潭打造成湖南文化产业的核心增长极,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动漫、文化艺术等行业,加速实现湖南优势产业集群化、集团化。积极帮助长株潭周边市州和边远市州立足区域特色,实现优势产业合理转移,形成省会带地市、城市带农村的产业互动,继续巩固全省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多元化投资结构,构建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努力培育一批大型、有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促进企业的集群式发展和合理分散。文化体制及其制度环境决定产业投资结构与企业产权结构,决定文化市场的空间,而市场发育的程度决定产业的组织形式。[7]P145文化产业集群的崛起是文化产业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是文化企业为创造竞争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而形成的一种产业空间组织形式。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就是要建立以文化产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等方式,组建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提高企业开发与营销能力,增强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培养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综合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建设一批如动漫产业、娱乐产业等文化产业研发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同时,要实现文化企业的合理分散。企业的集中必须在一个适度范围内,超过一定限度,必然引发和导致恶性的市场竞争。因此,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按照中央确定的“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文化企业自主发展、依法经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的投融资体系,稳步推进政企分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有竞争力的民营文化企业。大力开辟新的文化生产和服务领域,培育网络文化、数字文化等新兴文化行业,提供更多的符合社会需求的娱乐和休闲产品。

打破市场壁垒,鼓励国内外、省内外市场开放,建立健全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湖南文化产业要发展,必须打破市州区域界限和流通、销售、传播的市场壁垒,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流动。同时,进一步推动长沙、张家界、岳阳、常德四个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改革工作,努力构建合理化的市场化体制和机制,确保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市场竞争和扩散、辐射作用;完善基本文化经济制度,形成文化产业市场竞争格局;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大力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产业带、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鼓励长株潭地区文化产业率先发展,其他地区迅速崛起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积极推动湖南各市州文化产业面向省内外市场,不断推出具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使文化市场在价值规律、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通过文化市场的市场分工和市场运作,使文化产业的发展获得长期持久的动力,确保市场统一、公开、公平和公正。

促进文化产业消费结构调整,提高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和合理安排文化消费层次。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具有导向作用和拉动作用。文化消费能力、需求结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决定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结构以及整个地区的文化产业结构。因此,政府要主动适应居民文化消费要求,通过制定正确的文化消费发展政策,充分发挥企业、消费者组织和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有意识地引导文化消费主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进一步优化文化消费市场环境,着重调整消费结构,努力解决城乡、区域文化消费发展不平衡问题,构建覆盖城乡、发展平衡、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的消费网络,促进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机制,努力实现区域文化产业人才在各市州的自由流动,构建合理的人才结构。人才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是经济发展第一资源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和根本问题。产业布局的发展要与区域的人才结构相适应。合理的人才结构才能实现物质、技术和资本的使用效率的提高,并引起投入各产业的各种要素的合理流动。[8]P21要实现湖南文化产业人才结构的合理配置,各市州要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继续打造广播电视、卡通动漫、潇湘晨报、“快乐购”等人才团队;要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和文化专门人才。要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评价体系、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的股权、期权分配激励机制;要依托各市州地方高等院校,积极培养本土文化经营人才和文化专业人才;要加强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合文化产业人才特点的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实现湖南文化产业人才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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