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科层布局失衡分析

2012-11-20 02:52容贤冰张恒波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关键词:硕士导师研究生

容贤冰,杨 峰,张恒波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广西 桂林 541004;2.怀化学院体育系,湖南 怀化 418008;3.长江大学,湖北 荆州 434023)

有高等教育学名片美誉的潘懋元教授在其专著《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结构与体系》中指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不同教育层次、学校定位、科类层次、专业分布、地区布局、评价体系、课程设置、准入准出机制等共同构成了多元的、立体的科层结构,这个结构被称之为科层布局。本研究旨在正视当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层布局,理性剖析存在的问题,仔细探讨消解问题的对策。

1 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科层布局的现状与教育质量评价分析

1.1 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授予点科层布局

据《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 2010-2011》[1]及《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0-2011》资料分析,我国体育学本科、硕士培养高校其区域分布见表1。

表1 2010年体育学本科、硕士招生高校区域分布(单位:所)

上述高校包括单科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三类,其院校数量、招生学科专业、不同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归类统计见表2。

1.2 我国高校体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

邱均平教授课题组持续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进行了评价,依据评估组2006-2010年的研究结果,可以得出我国体育学研究生招生单位教育评估结果(见表3)。

表2 2010年我国三类体育硕士招生高校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统计(单位:所或次)

表3 2006-2010年我国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单位:所)

依据上述评价结果可以得出:综合类院校非体育院系、综合类院校体育院系、师范类体育院系、单科体育院校培养的体育研究生教育质量依次上升,但与师范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培养研究生质量的总体水平尚有差距。

2 我国体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科层布局十大失衡现象分析

2.1 金字塔培养层次结构失衡

从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数据看我国体育学专科招生单位有25所、体育本科招生高校有247所(是专科层次的9.9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招生高校有119所(是本科层次的48.2%)、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高校19所(是硕士层次的15.9%),较之与1999年的相关数据比较,不难得出,本科层次的招生高校规模比例过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规模急剧增多,博士授予单位随着硕士招生单位增多而迅速增加,专科层次的招生单位严重萎缩,规模偏小,呈现出“争博扩硕,升本去专”的“头重脚轻,硕大无比,金塔失衡”之病像,打破了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稳定金字塔结构[2],大有高层次教育取代低层次之势。因此,需要在学士、硕士、博士授予点高校的数量上保持金字塔结构;需要在招收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人数上保持金字塔结构。

2.2 办学定位与院校校情失衡

“层次求高、专业求全、服务求远”是办学定位与院校校情失衡的写照,其理由如下:一是在层次定位上,层层追高,从高职高专到专升本,到二级硕士点,再到一级硕士点,再到申报博士点,步步攀高;更有甚者凭借知名大学的优质资源,跨级申报高层次授予点,短期急剧拔高培养层次。二是在类型定位方面,重学轻术,重教轻训,导致学术型人才充斥供给市场。三是在学校的水平定位上有偏差。四是战略都是“立足全省、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三步走;服务区域很少立足本市和本地辐射区。再者,就是学科专业上求多求全。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学校决策机构要:以政策为依据、以校情为基础、以专家为中心,固好本位,适度拓宽,规模与影响要恰当定位;以学术为卓越、以技能为根本,以特色为专长,“有所为有所不为”,类型和专业定位要明确;立足本地,辐射周边,稳步提升,服务地方,服务体育,服务区域要明确。[3]

2.3 培养单位地区与城市分布失衡

当前我国各省体育学硕士招生高校数量悬殊很大。每省0-2所的省份有11个,其中西藏、宁夏为0,河北、青海、新疆仅有1所;每省3-5所的省份有5个;每省6-9所的省份有7个;每省3-9所的省份有13个;每省10所以上省份有13个,其中湖南和河南各14所,江苏、江西、湖北各15所;四川、陕西各16所,山东、广东各18所;而且从不同的行政区域、从省会一线城市或二三线城市来看,这些单位集中分布在东部地区的省会城市。

针对不均衡分布提出“扶持1所,培育2所,发展3所,控制4所”的倾斜政策:即争取政策、寻求合作支持,依据教育部学位〔2008〕29号文件确保每省有1所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授予高校;条件成熟可以适度发展到2-3所;现有3-5所授予资格的省份,严格控制新增硕士授予点;现已有6所和6所以上的省份,不仅要严格控制新增硕士授予单位,还要对现有硕士授予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实施末位淘汰制。

2.4 学科专业设置与分布趋同失衡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科设置存在以下问题:其一,从横向上看学科专业比例失调,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占84.0%,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占57.1%,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占37.8%,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占36.9%。其二,从纵向看专业层次失调,体育教育训练专业相对于249所本科体育教育授予点和70所运动训练授予点的比值是31.4%;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相对于148所本科社会体育授予点的比值是45.9%;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相对于30所本科运动人体科学授予点的比值是150.0%;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相对于35所本科民族传统体育授予点的比值是125.7%。其三,从学校类型看,单科体育院校招生单位数量少,招生学科专业齐全,偏重体育教育训练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师范类与综合类院校招生单位数量多,但招生专业参差不齐,多侧重体育教育训练学和体育人文社会学两个学科专业。因此,应严格限制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授予点的增幅,要适当控制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的增速,要创新发展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要大力扶持和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发展。

2.5 课程体系设置与需求创新失衡

主要表现为:其一,课程统一性偏重,不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几乎雷同。其二,课程要素“本科化”色彩较浓,缺乏研究生课程层级性,与教育对象求知程度脱节。其三,公共课程比重超过25%,时间安排在1-2年,长于体育专业课程1年的时间。其四,跨专业选修课程比重太小,学术讲座决定专家而非学生之需,实践课程流于形式疏于内容和效果。[4]

优化课程设置的策略:第一,优化外语、政治等公共课程的比重和内容,尤其是外语要和体育专业外语紧密相关。第二,优化以专业学科为基础的课程,强化以专业方向为基础的课程,拓展以体育学为基础的课程,不断更新体育学相关的前沿知识和创新知识课程体系。第三,建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各类课程动态模块课程资料库。

2.6 师生关系异化与导师制度失衡

主要表现为:其一,师生比例失衡,有的导师门庭若市,有的导师门可罗雀。其二,师生关系疏远与紧密两级分化。其三,师生关系以就业与毕业为中心,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中心就是顺利毕业拿到文凭,待业者攻读毕业是前提,就业是关键等,硕士学位论文成为师生关系的核心枢纽。其四,学徒式导师制多采用单导师模式存缺陷,而导师组指导要么是无导师组,要么是有导师组但无指导活动,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功能难以发挥。

要处理好这些关系:第一,设置师生比合理波动区间。超过上限和下限均要受到处罚。其二,建立导师或导师组与学生的学术交流频次、时长、内容等互动记录制度。第三,充分发挥导师组的作用。导师组的不同资历、职称、学历的人员分别担任研究生的第一导师、第二导师和助理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

2.7 公体部师资与可持续发展失衡

孙麒麟等对我国985高校中具备培养体育学研究生的24所高校(其中12所为公共体育部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环境进行研究,认为[5]:第一,985高校作为我国顶尖大学,教学科研资源十分丰富,但是从体育部门单独科研资源看,其高职称师资人员数量少、学历偏低,年龄偏高,缺乏体育学类专业科研资源。第二,985高校中公共体育部工作任务是负责本学校日常体育课的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训练与竞赛工作,多数导师终身致力于公体教育,缺乏体育专业教育经历,缺乏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指导经历。第三,从公共体育部招收的研究生来源看,大多数都是本校体育部的职工或附近高校的在职体育教师,应届大学生来源极少,缺乏可持续性。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普通高校体育教学部授予硕士点要慎授,对公共体育部的硕士导师要进行硕导资历培训。基于办学条件的原因,要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授予单位的办学条件严格把关,定期测评,优胜劣汰。

2.8 教育质量评价与体育行业失衡

主要表现为:第一,评价工作政府干预过多。第二,社会评价力量薄弱,缺乏影响力。第三,高校自主性评价不明显。第四,评价体系指标过于统一,层次化、专业化和特色化明显不足。第五,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中比重较轻,而且体育学科专业评价高度缺失。第六,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价的结果中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质量差异没有引起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重视。第七,硕士授予点现行评价机制均是以及格制为主,淘汰制形同虚设,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较差或持续处于末尾的单位缺乏惩罚机制。第八,硕士生的评价是诊断性、终结性评价为主导,形成性评价形同虚设。面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价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适当降低官方行政性评价的比重,鼓励或扶持民间机构的社会评价力量,激发高校主动参与和执行教育质量评价的力度,建立“体育专业学科评价体系”,提高形成性评价的比重。

2.9 入学录取口径与就业需求失衡

主要表现为:其一,在校大学生报考体育硕士研究生的关键动机由自我实现因素和求知进取的因素转变成为生活方式因素和外界因素。其二,为获取工作机会几乎成为待业人员考研的唯一动机。其三,在职人员、自由从业者、高水平运动员等人员的考研动机中获取学历、资历、荣誉的比重远远高于提升个人学术能力的比重。其四,极少数官员、商人或其他所谓成功人士读研,只有读硕之名,没有读书之实,助长了考研不良动机。其四,用人单位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应聘条件越来越高,违背了招生入学条件。其五,由于招聘条件的制约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就业标准逐年下降。第六,专业与职业分离。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第一,要调节体育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动机,激发学生追求学术的主动性;要调节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准入条件和晋升激励机制中学历的比重,增加能力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考研动机中的能力取向。第二,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规范招聘用人单位制度,取消与录取入口相矛盾的条款。第三,加强体育学科专业授予点的布局和考核,合理控制录取人数。

2.10 准入准出标准与淘汰机制失衡

主要表现为:第一,体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只有准入没有准出。第二,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准入标准各异,准出标准形同虚设,硕士导师终身制虽已打破,但主导地位未被削弱,优胜劣汰的聘任制实行力度不够。第三,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严进宽出。针对淘汰制不强的情况,今后需要加大入口的难度和入口控制的次数,要加强运行中期的形成性评价的力度,要建立健全出口的及格制和淘汰制结合的效度,直至完全实行淘汰制。

总而言之,我们要正视当前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科层布局中存在的十大失衡现象,要全面科学分析其成因,要准确合理的寻求应对措施,要从国家教育部门、社会组织、学校、体育行业、个人的层面呼吁督促落实。

[1]邱均平.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2010-2011)[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11:49-107.

[2]匡勇进,张恒波.中国普通高校体育学教育态势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8(9):94-99.

[3]陈宁.论高等体育院校的办学定位[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1):87-91.

[4]张瑞林.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调查与分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9(5):20-23.

[5]孙麒麟.基于波士顿矩阵管理对我国985高校体育学研究生科研环境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10(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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