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家购物”到万劫不复

2013-07-12 18:49惠之
检察风云 2013年18期
关键词:计酬加盟商购物

文/惠之

从“万家购物”到万劫不复

文/惠之

“万家购物”井喷式发展

2012年6月11日,浙江金华市公安、工商以涉嫌传销罪,查封了总部在金华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金华市政府于6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这起传销案涉及全国2300多个县区,共有9.4万个加盟商,182万名会员,其中拥有分红权的高级会员75万人之多。一个曾经深受消费者喜欢,国家授予消费机制创新标准化试点单位的“万家购物”,一夜之间突然坍塌,全国无数个从事“万家购物”的代理商,也成为网上传销通缉犯。此案令万人瞩目……

说起“万家购物”,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那就是现年40岁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建成,这位一时被民间炒得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就是“万家购物”模式的创始人。2010年5月,应建成与朋友杨江峰、邵康、胡伟四人组建了金华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网站也应运而生。

“万家购物的模式,我借鉴了很多种营销模式,汲取其精髓,将客户的利益最大化。”应建成曾这样跟别人介绍自己的经营模式。对于互联网,他曾说,“这是人类有史以来发明的最有用的工具,给我们带来便利、低廉、速度。我希望能通过互联网干一番事业。”带着这样的想法,应建成找到认识多年的邵康和杨江峰,希望和他们一起创业。邵康当即答应合伙,杨江峰随后也入股参与。

2013年6月18日,曾被传为神话般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在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董事长应建成等15名涉案公司高管集体受审。此案涉及金额高达240.45亿元,涉案人员近200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目前已知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8月7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七个月后,公司陆续新增了叶飞林、奚爱民、肖中、王萍、乐慧玲、方国仙、朱小霞、余翠珍共八个股东。金华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最早成立时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2011年6月,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同时股东由原来的四名增至12名,最初四名股东每人持股25%,随着其他股东进入股权被稀释,但应建成个人持股则增持至30%,位列最大股东。同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之初,“万家购物”只是一家年营业额为165万元的第三方导购网,网站业务只限于金华地区。随后,公司通过“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这样诱惑性极强的返利模式,吸引众多人员和加盟商成为“万家购物”会员。

按照“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加盟商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万家购物”,这16%就是“万家购物”的返利来源。譬如,加盟商销售价值1000元的商品,就必须拿出160元上缴给“万家购物”。

对消费者而言,“万家购物”以每500元划为1个分红权,就是说消费者购买价值500元的商品,就可以得到1个分红权,1000元就是2个分红权。以此类推,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如果你消费了500元,一天可能收到1元钱,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从理论上分析,500天后,消费者便可能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成本消费”。

由此,“万家购物”的会员数量迅速剧增。一段时间以来,万家购物的商家席卷大江南北,在全国多个地方纷纷出现。浙江亿家电子商务公司宣扬的百业联盟“购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免费=存钱”、“多买多返,红利不断!”、“把花出去的钱再收回来!”、“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等极其诱人的广告语随处可见。2012年1月29日,公司董事长应建成在致全国会员、代理商、加盟商的公开信中得意地介绍:万家购物已经在上海、杭州、宁波、长春、赣州、西安、北京等地设立了分公司,“万家”现有会员超过100万,联盟商5万多家。

争议中玩火的“董事长”

实际上,自2011年打着“满500返500”等旗号,开展“消费=存钱=免费”等煽动性广告宣传后,“万家购物”返利网站和“百业联盟”加盟店网络就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受人追捧,一方面又饱受争议。“没有争议就是不正常。”应建成在“免费经济的领导人”大型励志访谈电视节目上公开回应。

应建成还和淘宝网模式进行了对比:“马云把商品销售引入了电子商务,可以让消费者买到更加廉价的产品。我们这种模式与它的区别在于,我们可以让消费者的利益更大化,淘宝网只是买到便宜的东西,而我们给消费者的可能是一个免费的机会。让他有机会把花掉的钱拿回去。”应建成说得振振有词。

然而,随着公司的发展,外界的质疑声越来越多,亿家的股东们并不是没有怀疑。

应建成在庭审时说,自己创业过程中咨询过相关专家,曾被告知不要使用“六代计酬”模式(按入会时间、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公司管理层等级,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实行计酬),他并没有就此停手,并在2012年2月15日恢复“一元返利”超高回报政策,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扩张。

“一元返利”计划推出后,众多会员只缴纳16%的“佣金”,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即虚假消费。为了提高效率,大家干脆就舍弃了购物的环节,不再从事线下商品交易。所谓虚假消费,就是加盟商或者消费者虚拟一笔订单,这样只需缴纳16%的“佣金”,就能获得100%的返现。例如虚拟一笔1000元的订单,只需补给“万家购物”160元的费用,未来就可以获得1000元的返现。于是,“消费返利”变成了“投资返利”,而网站也从“返利促销”逐渐成为“返利投机”的金融游戏,卷入这个黑洞的金额急速膨胀。

短短两年间,“万家购物”就在全国2300多个县(市)设立了代理店,实体联盟店遍地开花,有10万多家加盟商、拥有分红权的会员达75万多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唐建青在2012年年初进入亿家,他曾提醒过应建成:“公司的初始投资金额不高,也没有积累。这样不正常的‘爆炸式’发展不可能持续经营,迟早会破产!”

据检方吐露,亿家内部不少股东都曾对“一元返利”计划表示反对。公司股东之一、分管公司产品部和上海分公司工作的副总经理叶飞林曾强烈建议应建成停止“一元返利”活动。“这样下去公司会崩盘,甚至会涉嫌传销犯罪。”叶飞林说,“跟他吵了好几架,吵得很凶。但是反对没用,公司里应建成说了算。”

2011年年底,亿家年终分红,股东肖中曾要求看公司财务报表,却一直没有拿到。几乎没人说得清楚公司里有多少钱,包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事实上,应建成还在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的时候,修改了财务系统的数据。负责“万家购物”网站系统维护和优化的技术总监许峰坦承,公司的财务数据,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等的确认时间都在应建成的指示下做过修改。

“起初,他每天给一个准确的数字让我修改,后来就让我按一定的比例直接往上加。”许峰说,而且,关于六代计酬的相关信息也要求在网站系统内部中隐去。对此,应建成庭审时也承认:确实修改过公司的营业额。通过修改数据将营业额提高,意味着没有按实际经营所得返利给客户,而是将返利虚假提高,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加入网站会员。此时的应建成根本听不进不同意见,已一发而不可收,在“万家购物”的邪路上越走越远。

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消费返利”的初级模式也逐渐发生了变异,“消费返利”成为某些人牟取暴利的工具,缺乏有效的监管也使得“万家购物”最终走向传销的不归路。

制造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

金华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万家购物平台打着购物的幌子,实际上从事的是网络传销和非法融资的勾当,即所谓金字塔似的“庞氏骗局”。同样以高回报为诱饵,采用“前人吃后人,组织者前后通吃”的传销手法,疯狂敛财。

浙江兰溪的许先生是做建材生意的,他说:“当时万家购物的区域代理商找到我们,提出消费就是存款就是免费的口号,表示什么费用也不要交,只要上缴货款的16%,消费者就可以加入会员享受返利”,“消费多少钱,可以通过N天返回来,有时每天是一元,有时是几角几分”。这种返利甚至达到过每天一元。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从2012年2月15日起,“万家购物”坚持每个积分权每天分红1元的促销活动,大约每天亏损600万元,到5月25日,累计亏损超过6亿元,而公司账面资金仅有3亿元。“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很大的蛋糕,但这种返利模式是建立在公司销售业绩不断增长的前提下的。”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诚华向媒体表示,“实质是以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随着业务的急剧扩张,各种风险日益显现。”

金华当地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表示,万家购物线上(网络)的交易很差,到后来实际上就是做线下生意,寻找线下合作商,发展会员,其途径主要就是每天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这样一来,所谓的“返利销售”名存实亡,变成了“抢会员”为目的的虚假销售,这与非法传销中的“拉人头”行为有何区别?

在这期间,万家购物出现了巨额亏损,高额的返利已经超出了公司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大量虚假消费的出现,让应建成感到了危险。然而,应建成已经无法回头——只有当账面上的数字越来越大时,越来越庞大的“万家”才能吸引到更多的人把钱投到这里,才能将之前的窟窿填上。太想成功的应建成,他不能接受失败。

2012年6月11日,金华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亿家公司及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控制涉案人员45名,抓获应建成等多个主要犯罪嫌疑人,追缴、查封、冻结大量涉案资金、资产。同年7月17日,应建成等15名公司高层被依法逮捕。2012年12月25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应建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应建成等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参加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称,亿家公司在营业期间产生大量虚假交易,但应建成等为牟取暴利,仍然虚构大量营业额并隐藏六代计酬,继续骗取他人财物,自2010年7月至案发近两年内,包括应在内的15位被诉高管各自获得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的分红或者返利,仅应建成一人就获利374万多元。同时,起诉书还显示,应涉嫌“故意伤害罪”,因经济纠纷,以20万元雇凶砍人致重伤。“至2012年6月11日,亿家公司的分红权总数5607万个,尚未兑现返利、积分奖励及佣金22.6亿元,资金缺口约20余亿元”。

2013年6月18日,金华婺城区法院对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现场人满为患。穿着看守所的黄色背心,寸头、满脸胡茬,应建成趿着凉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邋遢。和案发前相比,应建成多了许多深深的鱼尾纹。

整个庭审围绕其“万家购物”经营模式是否涉及传销,一直争议不断。应建成在庭审中百般狡辩,矢口否认传销,称如其继续经营,规模将超京东商城,并当庭否认对传销罪的指控。庭审持续进行了三天,备受社会关注。

2013年8月7日上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对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万家购物”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被告人杨江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邵康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被告人叶飞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其余被告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数额罚金等。

法院审理查明:“万家购物”在全国发展会员总数190万多个,万家购物平台运营应偿付会员的债务为7.73亿元,最终将形成对会员的待分配分红返利债务为240.45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应建成、杨江峰、邵康、叶飞林等15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系共同犯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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