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兵领洋装 (外三篇)

2013-08-15 00:50宇文正
青春 2013年4期
关键词:海狮扬琴薄荷

宇文正

我站在升旗台上,穿着一件水兵领橘红滚边鹅黄色短裙洋装,眼睛不知该看着地上?天空?还是远处的树梢?这一次不是因为当选模范生、不是为了得什么奖状上台;因为全校学生都穿制服,只有我穿着“便服”上学。

“今天妹上台选美耶!”二哥一回家就嚷嚷。没有按规定穿制服上学而被罚,母亲没说什么,衣服是她给我穿上的。但我听见她不屑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那极轻微的哼声,配合她微蹙着眉头的神情,好像在说:什么大不了的事呢!那是我国小三年级的事情,多年后,那哼声好像还存在我的耳括子里,它成为我面对生活、性格里叛逆底层的一根避雷针,给我勇气。我一直喜欢水兵领,喜欢看小女孩穿着它坐在荡秋千上活泼勇敢的神气。

第一次订婚穿的那件银灰色洋装仍然簇新。选择银灰色,因为订婚时间是在妈妈过世不久,不可以穿红色。洋装是中兴百货买的,很高级的料子,就穿那么一次,看着难过,还是狠不下心送人。到底留着做什么呢?那个婚我逃掉了!

竟然对自己的决定反悔,没有嫁给交往多年的好男孩,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我处在众叛亲离的家庭氛围里,所有人都在生我的气。天热了,秋收冬藏,我把衣柜上层的夏衣拿出来,因为严重过敏,戴着口罩仍然泪涕不止。母亲不在人间了,没有人帮我整理衣服了。在那处境下,我多渴望听她轻哼一声:什么大不了呢!

那个时期的服饰多半是尼泊尔、印度、西藏民族色彩,有几年狠狠流行过。忠孝东路小巷子里,左一家西藏屋,右一家尼泊尔店。我有一件白色棉纱裙,镶了好些小镜子;一套米色裙装,两袖、长裙下摆都绣着黄铜小铃,走起路来叮叮当当,都还收藏着。各种手染的棉麻纱巾,编成腰带、折成三角巾,随手一系,活像个边疆女子,我到现在仍喜欢那打扮,虽然已经过时了。当年在情爱红尘里给我深度震撼的男孩,其实并不欣赏我那一身打扮,他甚至从未喜欢过固定的风格。

一件深蓝色斗篷,中国式图案,每年换季搬上搬下,却一次也没有穿过了。T离开台湾的那个冬天早晨,我裹着深蓝色大斗篷送他,他喜欢我那么穿。“到纽约来找我好吗?”“我非常怕冷。”他叮嘱我吃胖一点,就不怕冷啦。下一个秋天,T又飞来。我穿着砖红色格子背心裙、白衬衫很正式地参加他的演奏会。这身打扮使他很不习惯,他似乎以为我真是那么个跨越时空走来的中国女孩吧!我正要出国,可是不去纽约,不想告诉他。海阔天遥,我不信任什么人了,尤其是自己。

出国时一套套衣服装进行李箱。嫂嫂笑我:“哪里是去念书的!”其实有些衣服带去带回压根儿没穿,可是我割舍不了,看着也是好的。譬如那件蓝色斗篷,它总让我血液翻搅,原来是喜欢过T的,只是没办法对他、对自己承认。在LA偶而阴雨的冷冬,听T的CD,每一个音符都踏在心尖上。觉得自己真蠢,被抛掷的要痛,自己抛掷的也痛。从没有姊妹,亦没了母亲,别的女孩家究竟都是怎么活的呢?

终于要结婚,亲友们紧张胜于兴奋,怕的是不知道这一次真的假的。订完了婚,看他们那副如临深渊的样子,我让家人安心的方式是“压箱底”的新嫁服一套套买进家来。

大表妹来看我,两只指头挟起床上一件粉红色新睡衣跺足摇头:“说、买、这、种、的、啦!”家人笑开来,那是一件镶满蕾丝边、形式保守传统的连身长裙,一点都不性感,哪里像是为新婚而买的!我一把抢回我的新睡衣:“我找这样子的睡衣找好久啰!”

“不是满街都是吗?”

十八岁,我上大学,留起披肩的长发。那个早晨我提着篮子随母亲上菜市场,以前很少陪她上市场,周末不是看书就是跟同学往外跑;就算陪她去过,我的样子也变了,不再是难看的西瓜皮发式了。卖芒果的小贩看了我一眼,竟轻薄地对我母亲嚷:“咦,看不出来你长得不怎么样,女儿还满不错的嘛!”我和母亲都诧异,竟不敢交换眼神。

我们沉默地向前走,河边的传统市场什么都有,走过水果、菜、肉摊子,出现一摊摊的衣服、凉鞋。母亲在一个睡衣摊前驻足良久,给我选了一袭粉红长裙睡衣,有着可爱的蕾丝边。听到女儿被赞美,她的第一个反应是去为她买一件粉红色睡衣。

那其实是非常经典的睡衣,不论颜色、款式。结婚前我在华歌尔专柜找到形式相仿、但质料较好的一件,现在仍挂在我的衣柜里。然而我想起母亲从来是不穿睡衣的。一个十八岁就嫁人、二十岁就生孩子、五十岁就过世的女人,她这一生有过浪漫的梦吗?她喜欢我穿着好看的衣裳,哪怕违反体制、被叫到升旗台上,她只觉得不屑,她究竟期许我拥有怎样的人生?我在情爱里挣扎,她看着吗?她会心疼、还是觉得疯狂痴傻一场才不枉青春?

P向我求婚时,我戏谑地只问一个问题:“如果换季的时候,你会不会帮我整理衣服?我过敏。”

“你这样子就可以嫁出去啊!”P快笑死了。

可是婚礼前夜,我还是迟疑了。婚纱摄影公司提供的礼服已经拿回来,无肩、剪裁素雅的白纱礼服,据说是崭新的。国中同学们跑来看我。我抚触婚纱上的蕾丝,指头近乎颤抖。阿文看着我的手:“喂!这次你再逃,到火星上我们也去把你给抓回来!”

“关你什么事!你是我娘?”

“你娘也希望看到你好好嫁出去的。”

我说,嘿,关于我嫁人的事,我娘在时只发表过一次意见哦,她对我爹说:“等我们丫头嫁人的时候,我们可能要去给人家磕头!”她认为我什么都不会!

众人笑岔了气,频频说:“应该的、应该的!”我从鼻子里不屑地轻轻哼了一声,与母亲神似的哼法。那一刻,我完全明白,自己一直是像母亲的,尽管外表她胖我瘦,性情她刚烈我软弱,骨子里我们是一模一样的。什么东西可以恐惧一辈子?什么大不了呢!我穿着水兵领短裙洋装站在台上。我看台下、我看远处的树梢、我看蓝天。

扬琴

仿佛梦游,我回到娘家四楼,打开尘封多年的琴匣,擦拭满布的灰尘。扬琴哑了好些年,一度陪伴它的是一只波斯猫,现在连猫都不在了。

一次二嫂问起,可不可能把扬琴架起来,教教小朋友们敲着玩?我摇摇头,扬琴有那么多的弦,千头万绪,调一次音要花许多时间,台北气候多变潮湿,我又无法随时去调音,这个庞然大物并不适合作为玩具,再说,“我不太想再去碰它……”嫂嫂连连点头:“我了解的!”

我的确为一个小女孩的音乐之梦作过启蒙。那时是记者,工作时间弹性很大。男友H赠我一架五桥半的大扬琴,原来只二桥的小扬琴多出来了,送给二嫂的侄女玩。但是国乐器不像电子琴真能随意当玩具,我得去教她入门和帮她调音,于是一两周过去一次。很难想象还那么年轻的时候,会对一个小孩有此耐心,大约只能归诸缘份吧!我与她有缘,坐在她的小房间里听她叮叮咚咚敲琴,十分愉快。从基础的简单乐理教起,小女孩极聪明,半年后我把她介绍到一个知名的国乐教室习琴。几年之后,我在电视五灯奖的节目上看到她击败群敌,登上五度五关的宝座。主持人弯下腰来问她为什么选择学扬琴,她回答:“小时候,我小姑姑的小姑送我一架小扬琴……”主持人被她搅胡涂了。

当年为什么选择扬琴呢?

H拉二胡,我曾随手引弓,没几分钟就上手,使他惊讶,鼓励我习琴。后来曾经在餐桌上,一位也善拉二胡的马来西亚侨生看我使筷老夹不起东西,忍不住纠正我拿筷子的手势。他说:“学会筷子的正确拿法有很多好处,譬如学二胡,执弓就跟拿筷子一样,会拿筷子就会拿弓……”我打断他:“可是我会拿弓,就是不会拿筷子!”我从来夹不起鹌鹑蛋,却能轻易找到二胡的音位。

很想要玩一样国乐器。琵琶和筝,在我心里已经被太多文人典型化了,虽然琵琶的音色有时是阳刚的,“犹抱琵琶”的女性形象使我却步;沈尹默写过沧桑的散文诗《三弦》;二胡老为张爱玲的悲凉小说织画背景,觉得它们都被定了型。吹管乐器中,笛、笙吸引我,尤其笙,音色雍容华丽,传说女娲作笙,很有神话色彩;更喜欢云贵地区的巴乌,音色柔和浑厚,第一次听它,真有种前世的召唤感,可是考虑自己肺活量的问题,结果选择了不太多人玩的击弦乐器,扬琴。

扬琴的前身是“萨泰里琴”,来自波斯、亚述这些古代阿拉伯国家,那正是现在战乱频仍的伊拉克、伊朗一带。唉!这样愉快的乐器,完全像个好脾气的活泼少女啊!回想当初选择它,不正因为渴望阳光的天性?再没有一样乐器如扬琴,从音色、到演奏的姿势都明朗如飞珠溅玉。

中东真是一片音乐发源的沃土。据悉胡琴与小提琴的前身其实同源,从中东流传到欧洲,在“科技上”大为改善,从“站着演奏”转变为横式演奏,共鸣箱加大,且进入贵族音乐的殿堂;而那胡人的乐器来到中国多年,一把弓架在两弦之间的形式始终维持不变,按音时弦是悬空,没有指板的帮助,困难度较大,却也保留了吟糅绰注的灵动空间。分道扬镳后,两者各自表述了颇不相同的美学观。然而这些乐器在中东本地如何发展?我却无缘得见。那烽火绵延的地区啊!

扬琴在明末由波斯经海路传入中国,因此流行的地域并不是接近中东的新疆,反而是在南方广东一带。不过到了中国,质料改用梧桐木,音质变得圆润,音量也扩大了。广东音乐里,粤胡、扬琴、秦琴的小合奏是基本的“三架头”;演奏小曲《雨打芭蕉》《赛龙夺锦》,扬琴在其中,特别衬得华彩跳跃。江南丝竹里,精细雅致的曲调如《中花六板》,只以萧、二胡、琵琶、扬琴少量乐器演奏,格外清新。

扬琴刚进中国时,本来称“洋琴”的;也有人因为它的演奏方式──以双手持琴竹敲打在弦上──而唤它“打琴”“敲琴”;而因它的形状,在梯形音箱左右两旁设弦轴张弦,如一只展翅的蝴蝶,又被称为“蝴蝶琴”。不知是否因为这个名字,而有以《蝴蝶操》为名的练习曲。我习琴的过程,只是自己看书,偶然采访遇上名家,看看我的手势,指点一二。最初即练初学琴谱上的《蝴蝶操》,还没有太多轮音,学习两手的均衡。琴架上的谱子便总是停留在《蝴蝶操》那一页。有时二哥跑来玩,摸摸索索敲出“梭咪咪、发芮芮”的音,“你干嘛?”赶开他,他说:“我敲蜜蜂操!”

“蝴蝶琴”这名字现在不大用了,我想它后来定名为“扬琴”,除与惯称的“洋琴”谐音之外,更因为它飞扬欢快的音色吧!

在欧洲也见得到扬琴的踪影。德国纽伦堡的博物馆里收藏了古代的“萨泰里琴”。它在中世纪传入欧洲后发展为“德西马琴”,形制与今日中国的小扬琴非常相似。我曾与大哥、大嫂游法兰克福时,看见一名西方年轻人在一处广场前演奏小扬琴,我们惊异地停下脚步,细听之下,发觉他演奏的竟是披头士的《Yellow Submarine》不禁失笑。来往不少人在他身边的大箱子里掷钱,表情总是很稀奇的样子。大哥说:“妹你也应该把你的扬琴带来,旅费就有了!”大约觉得我敲得还比那人像模像样些,并且是正宗的国乐。他以为那人偶学了一样中国乐器,到西方世界里来献宝。从远处看,我只觉那琴的音箱比我的小扬琴略薄些,而他的演奏几乎只爬梳音阶,不见轮音的技巧,琴的音色也显得干一点。后来想起,扬琴从波斯,也传进了欧洲,也许那就是我在书上读到过的“德西马琴”吧。

卡赞扎基的《希腊左巴》里,左巴的出场带着Santuri琴,译注里说,那是“一种希腊的民间乐器,有点类似扬琴,用小槌或琴拨弹奏。”可见希腊也有它的分身。

而我唯一在书上看到扬琴的影子,就是《希腊左巴》里的Santuri了。可是我始终怀疑,如果不是那位译者弄错了,就是卡赞扎基写得不够准确,因为他动辄说左巴“抚着琴弦”弹奏,从未提及敲奏的小槌,从左巴弹琴的动作看来,Santuri倒像是一种弹拨乐器。然而他说起那乐器的性格,却多么神似我心中真正的扬琴。左巴对那书呆子老板说:“我没有跟你讲过吗?Santuri需要一颗快乐的心。”“我没有时间去写。有时候是打仗,有时候是女人,有时候是酒,有时候是Santuri,我去哪儿找时间挥舞那只可怜的笔呢?”

他说Santuri在四堵墙壁内不自在。它狂野,需要开放的空间。噢!左巴!这个以酒、女人、面包和Santuri洞悉人生奥秘的艺术家!后来,我认识过一个左巴,他不会弹琴,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左巴。我想我最可悲的是真正地爱上了这个左巴,如同我当年初见扬琴时的迷恋。因为他,我离开了H。可是左巴是注定要流浪的。

出国念书时琴带不走,实在太大太重了。有位弹琵琶的友人告诉我,出国时带着琵琶越洋,抵美后打开琴匣,竟有了裂痕,那把琵琶是她的情人送的,不久他俩情感也有了裂痕,与琵琶同样的命运。她说得认真,仿佛问题真出在琵琶身上似的。

那时我只觉我的扬琴早已走了音,不能成调。扬琴是多弦乐器,走音后的芜乱,最像人的心思。好多年了,我的心渐渐回归和谐,重新渴望那清脆明亮的音色。经历些人事,想起多弦的扬琴,我懂得了对待它就是得有份耐心;想起世间的左巴;想起他的Santuri……我肯定,那一定不是扬琴,它们只不过长得有点儿像罢了!

窗台上的薄荷梦

从特力屋买回一盆薄荷,放在厨房外的窗台上,生活突然熏上淡淡的薄荷香。

我想象做一道果酱鳕鱼排,白酒、鲜奶油、蔓越梅酱匀煮的酱汁淋在蒸好的鳕鱼上,从窗台前摘两片薄荷叶,也许还应该有一颗新鲜的红樱桃,然后,我就可以像村上春树那样咏一首果酱鳕鱼排之歌:热气腾腾,薄荷翠绿,只要有这个,啊,Brothers and Sisters……

然后我想起村上的《薄荷口香糖》,那个把整个夏天照单全收的女孩,撕开薄荷口香糖的包装纸,放一片在嘴里,一面非常有魅力地嚼起来,一面像一尾鳟鱼似地,在夏之流水中优雅地川流而去……

薄荷本来就是属于夏天,属于少年的。念大学时,每出去郊游,一上车就有人开始传青箭口香糖,人手一片,嚼啊嚼地,一车子的薄荷味。当我第一次听说新加坡在公共场所禁止嚼食口香糖,立刻对这个国家产生恶感,觉得那是个拒绝青春之源的国度。任何严刑峻法的酷吏,他们天生不曾经历活力充沛的青春期,我相信他们一出生就老成。

也许正因为青春渐逝,我已不太嚼口香糖了,而更大的原因是一嚼肚子就饿,什么都没吃进胃里,还平白消耗那么多能量!偶而礼貌性地接过别人递上的口香糖,也总是把甜味吃完了就吐掉。

年纪大了,再整天嚼着口香糖,总给人神经焦虑的感觉。过去我曾遇到一位比我资深的同事,整天嚼着口香糖,从不间断。我猜想那是某种精神强迫症的征兆吧,他的情绪果然愈来愈不稳定,行为愈来愈脱轨。

但我并非不喜欢薄荷味,大学刚毕业,在杂志社跑流行讯息的那年,我记得自己永远跑个不停,写个不停,捕捉离我遥远的名人世界;永远地睡眠不足,永远地需要提神。包包里常有一条薄荷棒,没事拿出来在太阳穴两端来回摩擦。别的女孩身上都是香水味,我只有薄荷味。

电影《浓情巧克力》里朱丽叶·比诺什调制稀奇古怪的巧克力,肉桂巧克力、辣椒巧克力,真搅动人女巫的潜能,然而我最喜欢的巧克力口味还是薄荷夹心,像炎夏里一道凉爽的风。从前我的办公室抽屉里习惯放着一盒薄荷巧克力,午餐后吃两三片,才觉得饱足。

做了母亲,总是在收拾孩子吃剩的食物,而我收拾的不是饭菜,却是一颗又一颗的薄荷糖。每有大人送孩子综合口味的糖果,他欢喜地把橘色、红色、黄色、绿色、乳白色、咖啡色的统统吃掉,那通常是橘子、草莓、苹果、香草、巧克力口味,留下淡淡的天蓝色给我,那是薄荷糖,小朋友不吃。小孩子都是蚂蚁,再甜的东西也能入口,他们受不了薄荷的刺激,对你说:辣!等到有一天,看到他们也习惯于嚼着薄荷口香糖,骑上单车,在夏之流水中川游,你的生命滋味,是否也将另有一番凉辣?

薄荷能治伤风,我这几乎每一两个月就要感冒一次的人,愈来愈相信古法偏方,冰箱里常放着柠檬,一有感冒征兆,就是大杯大杯的柠檬汁灌进肚子里;咳嗽,熬一碗冰糖梨子;现在我有了薄荷,书上说加紫苏、生姜、大风草、红剌葱以水煎服可祛伤风感冒。“以水煎服”听起来真有武侠味,虽然我实在不太明白怎么个煎法。在洛杉矶读书时,有一回重感冒,国外周末无处看医生,邻居同学真有人“煎”来姜汤给我喝。一问之下,那做法怎么是“煎”,该是“熬”。紫苏还可治头疼,而且能熬乌梅汤,想了就流口水,我也想有一盆紫苏,点缀在我的绿色窗台间,真好看。大风草、红剌葱长什么样子就不知道了。

那盆薄荷,对生的叶子像一层层碧绿宝塔,由大至小而上,严严谨谨,看来健康极了!买来几天,晨间浇水时总要驻足看它半晌,做几个关于薄荷的梦。

这个晚上我回家来,到阳台上收衣,也没开灯,眼角余光直觉着哪里不对。把灯打开细看,整株薄荷只剩下底部两三片残缺不全的叶子,其中一片叶子上趴着一只至少四公分长的胖毛虫。它真的很胖,胖到我真怀疑那片被它啃了几口的叶子怎么载得动它!全株薄荷剩下光秃秃长长的茎,立在窗台上十分丑陋。我简直气疯了!出门前还看它翠绿如华盖,几个钟头回来居然整株被吃掉!

我的窗台自从纳莉台风进水,特别着工人做了施工严密的纱窗、强化玻璃窗,窗外的蝴蝶、毛虫该进不来,比较可能的是买回来时这毛虫就在盆子里了,也许还只是个未孵出的卵,或者还太小,躲在叶子背后看不到,如果是只大毛虫,以我不近视的眼力不会没发现,何况我一日看三回。它居然在几个钟头之内就把我的整株薄荷几乎吃个精光,实在太过份了,难怪一下子长得那么胖!剩下的那几片底部的大叶子,我猜是太老了它不屑吃,哼!

我摘下一个叶片,把胖毛虫拨进里边,打开纱窗往外扔,让它到大花园里去变蝴蝶吧!它吃了我那么多薄荷,一定没灾没病不怕伤风感冒咳嗽吧!

我可以想象一个全心全意把女儿捧在手掌心呵护栽培的父亲,有一天突然发现宝贝女儿被一个混蛋占有时的痛楚心情!我的果酱鳕鱼排、薄荷口香糖、薄荷巧克力、紫苏薄荷煎姜汤……我所有被薄荷吹胀起的缅怀和梦幻宝宝,全都被那只混蛋毛虫吃光了!

连着几天,几乎一见到人就要谈毛毛虫吃掉我整株薄荷的事。

海洋馆

我偷偷豢养了许多海狮,寄放在各地的海洋馆,圣地亚哥、旧金山、大阪、香港、雪梨、圣淘沙、垦丁、花莲……我一召唤,它们就会像忠诚的狗一般游过来。

我能召唤海狮,一点不假。只要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蹲下来,隔着大水箱的透明玻璃,在平台上旋转,它们立刻会老远游过来。它们有敏锐的眼力,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盯着铜板,拨弄前鳍试图攫取。它们当然是拿不到的,只有恋恋地望着那枚转动的硬币,来回看看我,看看硬币,直到必须浮出水面换气。换了气,它们会立刻回来,只要我不停旋转硬币。我在走过的每一个海洋馆玩这套小把戏,确信海狮就像乌鸦一样,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就像狗一样,喜欢玩耍。

第一次发现这个秘密是在香港的海洋公园。我和孩子靠在玻璃边痴望着我们都热爱的大海狮。是海狮,不是海豹,虽然它们的血缘很近,都是鳍脚类动物,但海豹的耳朵已经完全退化了,不像海狮还有个可爱的小耳壳;海豹不会走路,不像海狮可以把鳍状后肢朝向前方,在陆地上行走,还能像狗一样蹲在地上;公海狮的颈部长着毛,像狮子一样美丽;最重要的,海狮的脑容量比海豹大,智商比较高。我们默默看着海狮在大水族箱里那么自得其乐的泳姿,我身体前倾,靠着玻璃,叮的一声,一个铜板从我口袋里掉出来。我拾起铜板随手无聊地把它放在平台上旋转,两只海狮立刻快速地游了过来。它们先是看着铜板,然后看我。儿子惊奇地向他父亲要来一枚零钱,在一旁不太熟练地也转起了铜板,又一只海狮游过来。愈来愈多人围在我们四周不肯散去,我们手指头转累了,才停一下,一位卷着舌头说京片子的母亲央求我们继续,好让她的小女儿可以跟海狮拍照,好像那些海狮是我们家养的。

它们的眼神脉脉含情,真的像我们养的。据说它们和胡狼源自同一个祖先,在三千万年前,为了觅食,从陆地移到了海洋生活。胡狼?那听说性情狡猾、喜欢捡食其它动物吃剩的残尸、古埃及人为了怕它偷尸,膜拜它以保全亡者遗体的胡狼?更让人生气的是,David Low,那位二十世纪的英国政治漫画家,人们每说起他创造的“布尔普”上校,那个昏庸、狂妄的死硬派、思想顽固的保守主义分子,总要特别强调他的“海狮胡子”!David Low不该为布尔普上校画上那样的胡子的,他一定不曾在旧金山码头欣赏加州海狮晒太阳的名士风范,他一定不曾看过澳洲海狮睡死成一团的懒样子!我如果画袒腹东床的王羲之,肯定为他画上可爱的海狮胡子。

David Low大概也不看海狮表演的吧!它们聪明伶俐,会顶球、投篮,会套圈圈、倒立、高高跃出水面,还会亲嘴、用下颚弹钢琴。每当它们用两只前鳍拍手,作出要观众鼓掌状时,我深深相信它们是真的在索讨鼓励;每当它们作出微笑的表情时,我也真的认为它们确实在笑。书上说,它们的智商和好奇心相当于七、八岁的孩子。那它们是比我们大人强了,我们的好奇心早已比不上七岁小孩。

一位加州圣克鲁兹海洋实验室的研究员说,海狮的智商比狗高得多,它们对事物之间的关系有较好的理解,知道驯兽师心里在想什么;而跟海狮交朋友,重点不是食物,它们最感兴趣的是玩乐。你得花时间跟它们作伴,和它们一起玩耍,还得不时想些新鲜的花招、技能教它们,引起它们的兴趣。他说有的海狮喜欢在水里游戏,有的迷恋飞盘,有的爱玩空心棒球;如果在它们面前摆上一堆鱼和空心棒球,它们总是急着跑过来跟你玩球。

海狮是最优秀的深海潜水员,美国海军把“海狮兵”正式编入近海作战部队,专司潜水打捞,据说他们有一头训练有素的海狮,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取回沉入海底的火箭。还有海洋实验室正在训练海狮,要它们背上复杂的摄影装备潜入海中,替鲸鱼、海豚这些海洋生物拍照、录像呢!

嗨!聪明的胖家伙,这一切在你们的眼中,都是游戏,都是在玩,对不对?我从一次又一次地召唤你们,懂得了你们:你们是百分之百的小孩。

我在世界各地的海洋馆秘密豢养了许多海狮。

自从有一回,在一只海狮面前收起钱币离开,触及它受伤的眼神,现在我总是趁它们上去换气时悄悄逃走。就像孩子还是宝宝的时候,每当我必须到电台录节目,请丈夫或嫂嫂帮我照顾,他们老催着我:趁宝宝没看见快走吧!我总是怀着愧疚感,对我亲爱亲爱的海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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