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翻译主体及其范畴与译者主体性的本质

2013-11-05 06:40王晓农
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范畴译者译文

王晓农

(南开大学 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071)

一、引言

“翻译”一词有多重含义,既可指相关过程、行为和活动,也可指相关产品(译文)、从事该活动的人(译者)及相关工作、职业。本文的探讨主要指涉文学翻译领域,“翻译”一词主要指译者实施的动态过程。相关文献检索显示,翻译学界对翻译主体的范畴问题鲜有述及。本文在简要评述以往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尝试探讨翻译主体及其范畴问题,并进一步分析译者主体性的本质属性,兼及各种翻译理论所凸显的翻译主体关系。研究的对象是翻译过程中的翻译主体和译者主体,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研究和思辨研究。

二、翻译主体性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谁是翻译主体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一是单主体论,认为译者是翻译唯一的主体,如袁莉(2003);二是多主体论,认为翻译主体是译者、原作者、译文读者,如杨武能(2003)、谢天振(2001);三是从狭义和广义上来区别界定,译者是狭义的翻译主体,而译者、原作者、译文读者则是广义的翻译主体,如许钧(2009)。也有观点认为,翻译主体是译者和原作者或是译者和读者。翻译主体性研究因翻译主体界定的不同而体现出不同态势。

目前译学界对翻译主体性的研究多与译者身份、创造性、能动性、翻译伦理和提升译者社会地位密切关联。主流观点认为,译者主体性的有度彰显具有合法性。目前的研究可分五种类型:文学翻译主体研究、翻译规范与主体意识研究、创造性叛逆与翻译主体性研究、翻译主体性与翻译家研究、译者主体性研究(程永生,2005)。对于译者主体性的界定,主要把它理解为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及操纵性,即相对于文本、原作者和译文读者的优越性和支配性。从译者与文本、原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关系规定译者主体性,认为它是译者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属性。译者主体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本质是译者的存在、活动以及对世界和自身把握的方式,译者的存在决定其主体性;二是译者与文本、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关系中体现的特性(侯林平、姜泗平,2006)。查明建和田雨(2003)认为,应从翻译过程、译者的译入语文化意识和读者意识、译作与原作和译入语文学的互文关系及翻译主体间性四个方面来研究译者主体性。侯林平和姜泗平(2006)认为,研究重心将转向主体间性研究和具体关系研究。译者主体性具体关系研究指译者在翻译活动中与其他要素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的描述和分析。内部关系主要包括译者和文本、作者、读者之间的关系或主体间性,外部关系主要包括译者与各种社会文化要素之间的关系,如赞助人、出版商、诗学、意识形态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外在的社会力量,只有转换为自觉的执行或拒斥才能看出它的作用。译者本人的思想意识以及潜藏于语言文化中的思想性积淀都会自然地发生作用。诗学主张和艺术修养转移到翻译领域就成了译者的具体策略。其他如操作和执行状态的赞助者也都可以归入到译者的研究中才有意义(王宏印,2011:136)。

现在已进入科学文献翻译时代。从翻译发展状况看,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没有摆脱在翻译全过程中的仆人身份,尽管可大胆地在翻译行为中担当起主人的重任,艰辛地耕耘(黄德先、杜小军,2003)。鸦片战争后中国人的自我中心意识已经弱化,也认识到了翻译的重要性,但译者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虽然从客观上说翻译确实大大丰富了中国文化,并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主体文化构建,但译者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及其文化创造者身份却难以在翻译外部得到普遍、深刻的认同。译者的主体地位虽已得到翻译学界内部的普遍认可,但译者实际上的边缘地位并未根本改变。这恐怕主要还是翻译本身的性质和翻译活动给局外人的印象所致。当今翻译仅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文学翻译仅占翻译总量的一小部分,且精品罕见,总体上翻译质量参差不齐。与文学翻译主体性研究密切相关的文学译者作为一个整体似乎难以改变自身在文学翻译外人们眼中的形象和文化边缘地位。因此,要加强如何提高文学翻译质量、声誉的研究及对翻译主体和翻译、译者对译入语文化贡献的研究,使人们更好地认识翻译主体的文化创造者身份。

总体上看,翻译主体性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也存在一些问题①。虽然国内对译者地位开始给予重视,但由于所谓主体性理论却为德国哲学解释学的先见论、决定论所独断,未取得实际进展。而中国历来强调精神作用的唯意志论或绝对自由的死灰复燃,又将译者说得神乎其神。后来进入到后现代的主体间性的讨论,主体泛化,概念混淆,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译者问题研究(王宏印,2011:136)。当下的翻译主体性研究对翻译主体范畴、翻译主体性的本质来源及基于主体间性的翻译主体性在翻译全过程中的不同显现和功能等问题的研究重视不够,对非文学翻译的主体性问题研究也显不足。

三、翻译主体及其范畴

哲学上的主体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客体指主体以外的客观事物,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中,笛卡尔提出“我”、“我思”标志着近代哲学的主观、主体观念正式建立起来。翻译是一种认识和实践活动,翻译主体就是从事翻译实践活动的人。翻译主体性指的是翻译主体在翻译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地位,即其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翻译主体性问题离不开译者、作品、读者三重关系的相互牵扯(王宏印,2003:48)。应主要从翻译主体间和翻译主体与客体间的动态互动关系上来考察翻译主体性。译者是从事该活动的人,是翻译过程的实现者,因而无疑是翻译主体,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必然体现出主体性,但主体性的发挥受到主体间性的制约。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翻译行为不是孤立发生的,不可能同翻译的整个过程截然分开。就典型意义上的翻译全过程而言,没有原作者的原文就不会有翻译过程启动(虽然原作者并非为翻译而创作),而没有读者阅读译文,翻译过程就没有结束。有时作者和读者也会亲自参与到翻译过程中而发挥一定作用,或直接影响译者的翻译活动。因此,不能把原作者和读者排除在翻译主体之外。在翻译实践中,三者之外的翻译主体还涉及翻译发起者、赞助者、委托者、客户、出版商、原文读者等,这些也应视为具有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的因素而动态地居于翻译主体范畴中。

从认知科学来讲,认知主体的范畴化是基于认知体验的,以主客观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物进行主观概括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而作为范畴化的结果,范畴是认知主体在互动体验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在思维上的概括反映,是由一些通常聚集在一起的属性所构成的完型概念构成的(王寅,2007:125)。客观世界本无范畴,是认知主体以主客观互动为基础对客观世界中的事物所作的主观概括,使其由自然无序转向对人有序。与经典范畴理论不同,原型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异质、非离散的,不能用一组充分必要条件来定义。对于基于原型的共时范畴,范畴内部成员呈现典型程度差异,并非所有成员都有同样的代表性,呈现家族相似性结构。范畴边缘是模糊的,范畴成员无法根据一组单纯的充分必要条件定义(王寅,2007)。原型范畴也会表现出杂合性,兼容了经典论的优点。对认知主体来说,原型范畴这种杂合性可允许认知主体快速、自动处理和精细区分、处理这两种以生物学为基础的相互冲突的信息处理要求。具体哪种占优势,不同条件下可能存在不同情况。我们在范畴分析上主要采用原型论,而把经典论看作只适用于理想化的情况。

翻译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范畴,而翻译主体则构成翻译范畴的次级范畴之一②。一般而言,译者、作者和读者都处于各自的社会、历史、文化时空之中,译者与作者、读者的交际都不是现实的交际。因为作者是译者心目中的作者,是译者通过研读原作和其他有关材料所理解的作者,而读者是译者心目中的读者,是译者基于对译入语读者的认知而建构起来的目标读者。作者和读者都是译者的心理实体,都是理想化的认知模型。虽然译者之外的主体如翻译发起者、赞助者、委托者、客户、出版商、原文读者等在翻译过程某个环节上会起主要作用,但就整个翻译过程而言,译者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主体,体现的翻译主体的属性最多,对其他主体具有认知参照点的作用。译者和其他主体的关系因不同的具体翻译时空语境而有所不同,具有动态性,相互依存、影响、制约,而不同的翻译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我们认为,从原型范畴理论来看,翻译诸主体构成了一个原型范畴,内部各主体作为范畴成员呈现典型程度差异,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代表性,同时翻译主体范畴也呈现出家族相似性结构,范畴边缘是模糊、开放的,我们也无法根据一组单纯的充分必要条件对主体成员加以定义。译者因拥有最多的翻译主体属性无疑居于翻译主体范畴的中心,成为范畴的典型成员或主要成员,而原作者和目标读者相比较而言则是不那么典型的成员,其他翻译主体则居于范畴边缘。

四、翻译主体关系与翻译理论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用图1 表示一般情况下翻译中主要的翻译主体(实线圆圈内)的互动关系。在图1 中,将译者Tr.置于中心位置,以凸显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其他主体一般而言是通过译者主体发挥作用的。将原作者A和译文读者R 置于译者两侧,显示译者的中介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原作者A 的地位可能高于译者,译文读者R 的地位也可能高于译者,这就是A′—Tr.—R′表示的主体间关系(如传统译论中“一仆二主”说指向的主体关系)。而A″ —Tr.—R″表示的是原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地位都低于译者(如解释学译论指向的主体关系)。笔者经初步研究认为可能存在9 种这样的翻译主体关系,在不同的翻译理论中得到凸显和侧重(参见表1 中凸显主体关系的部分翻译理论),或者说对不同的翻译主体关系的凸显构成了这些理论的异同之处。这里涉及的所谓异同远非全部,因为实际的翻译主体关系情况要复杂得多。图中表现的每一种翻译主体关系在特定的翻译情况下都可能是合理的,主体性因素都在实际上起作用。如果脱离了特定条件,就可能变成不合理的了,因为不可能一种关系适用于所有的翻译情况。

五、译者主体性的本质

图1 翻译过程的主体关系网络

表1 翻译主体关系与翻译理论

作为翻译主体范畴中心成员的译者主体的主体性的基本特征是译者作为翻译主体在尊重翻译规律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表现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是译者作为翻译主体具备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从哲学意义上讲,主体性主要包括主体自身结构规定性的作用、主体在与客体关系中的“为我”倾向、主体的自为性及主体自律和他律的统一(李德顺,1987:69)。译者作为人的物质和精神结构决定着其活动性质和方式,也是其成为主体的一般前提条件。译者主体性还表现为自身的特殊规定性,也就是他具有的成为译者的条件,如双语、双文化知识、翻译知识、百科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等。其他因素通过译者主体自身结构的规定性作用而起作用。从人类与自然界的主客体关系开始,“为我”就是主体性和主体性意识的一个重要标志(同上)。从事翻译实践的“为我”具有上至国家、社会下至译者个人的不同层次,但都是译者主体性和主体性意识的标志。译者主体的自为性是其作为完整意义上的主体所不可缺少的特性。译者按照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行事,成为翻译主客体相互关系的推动者。他在翻译中的独立性、能动性、目的性、创造性等自为的特征使其区别于一般人。译者主体的自律就是译者的自我制约、自我调节。他律指主体受客体及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译者主体以自身的尺度和方式承担和衡量翻译的结果,并对自己的需要、目的和行为作出相应调节。译者主体在与客体相互作用时,对于相互作用的后果负有责任,这个责任是由译者主体的地位、需要、目的等所赋予的。译者主体履行这种责任的方式之一就是随时检验翻译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目的、能力等,并依据这种检验来调整自己与客体的关系。译者主体自律的能力和方法是翻译实践经验的积淀。译者主体的自律和他律是统一的,以自律为主,在自律中反映和遵从他律,是译者主体特性的重要方面。

影响译者主体性的受动或他律因素是翻译主客体关系之中涉及的客体和其他主体。翻译内部因素如原作者、原文语言、文化和审美特征、原文读者、译文自身、译文读者等及翻译外部因素如原文语言、文化、语言转换的客观规律、译入语文化、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翻译规范等在不同的翻译语境下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译者主体的翻译活动,最终体现到译文中。译者处于诸多影响因素的“矢量合力”之下。但由于是翻译主体,译者不会只被动地受这种外在合力的摆布,所有的影响只能通过译者主体的心智来实现。而原作者和译文读者也具有主体的身份和地位,他们和译者一样,都不是孤立的主体,彼此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构成了一种共在自我的主体间性。翻译主体间性是翻译作为交往活动而派生的属性,但主体间性并非以同样程度体现在所有翻译活动中。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译者主体性和创造性是翻译的本质属性。译者主体性在理论上可以区分为积极和消极两个维度。在积极的维度上,译者会有意识地在翻译中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消极的维度上,即使译者无意创造,主体性也会起作用。换言之,即使译者甘愿做仆人,也无法在翻译中抹去自己的痕迹,仆人之谓是理论而非实践的。不管译者主观上要做原文、原作者的仆人,还是在翻译中追求绝对忠实、等值、隐身,还是主动去操控、改写、叛逆,都无法改变翻译实践中译者主体性的作用,因为这是翻译的本质属性和本体存在。译者主体性在本质上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能动性、受动性和为我性的统一。

六、结语

本文尝试分析了翻译主体和译者主体性等问题,初步描述了翻译主体范畴。应加强对翻译主体性和翻译、译者对译入语文学、文化贡献的研究,使人们更好地认识翻译主体的文化创造者身份。作为翻译范畴的次范畴,翻译主体范畴是一个原型范畴,其中心成员是译者主体。译者主体性本质上是译者能动性、受动性和为我性的统一。在翻译实践中,译者主体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不能成为僵化的好恶判断和随心所欲的自我表现的借口。译者只有根据具体的翻译时空条件,处理好翻译涉及的主客体关系和翻译主体间的关系,才能使翻译的客观性、创造性、伦理性在实践中得到统一,从而在翻译中化解冲突,走向和谐。

注释:

①翻译主体性建设和翻译主体性研究是两个彼此有别的问题,前者是实践的,后者是理论的。这里的翻译主体性研究是指以翻译主体性为对象的理论研究。

② 范畴是认知主体的心理构建,这里的分析具有理论假说的性质。对翻译主体范畴的客观描述只有在进行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才能作出。

[1]程永生.翻译主体性研究和描写交际翻译学的理论框架[J].安徽大学学报,2005,(6):68-73.

[2]侯林平,姜泗平.我国近十年来译者主体性研究回顾与反思[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6,(3):100-104.

[3]黄德先,杜小军.译者的身份[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10):67-70.

[4]李德顺.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5]王宏印.新译学论稿[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王宏印.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从道安到傅雷[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7]王寅.认知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8]谢天振.国内翻译界在翻译研究和翻译理论认识上的误区[J].中国翻译,2001,(4):2-5.

[9]许钧.翻译概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10]杨武能.再谈文学翻译主体[J].中国翻译,2003,(3):10-12.

[11]袁莉.文学翻译主体的诠释学研究构想[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3):74-78.

[12]查明建,田雨.论译者主体性——从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J].中国翻译,2003,(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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