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中的幸福相对论

2013-11-19 08:37○朱
博览群书 2013年11期
关键词:冯先生冯友兰本性

○朱 科

你在大街上走,如果有人突然扛起摄像机、举着话筒对准你,笑盈盈地问“你幸福吗?”你可以回答“我姓曾”、“我被人插队了”、“我耳朵不好”、“我还没吃饭呢”、“这是在录节目吗”、“钓鱼岛还没收回来”,当然你也可以低头沉思片刻,回答“这是个哲学问题”。人们不去关心幸福时,幸福只是膨胀地愈发不可收拾的车子、票子、房子、位子、面子,可是一旦真心去追求幸福时,幸福便立刻不由自主地哲学起来了,变得小心翼翼,可言又难以尽言。

近代哲学大家冯友兰(1895—1990)的《中国哲学简史》,是冯先生“三史释今古,六书纪贞元”的“三史”之一,更是一本享誉世界的经典著作。该书是作者于1946年至1947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学任访问教授时用英文写出,被学者布德誉为“首次用英文真正综合的、系统的完整阐释从孔子至今的中国思想”的哲学名著。当然,冯先生不仅让英语世界的学者和普罗大众多认识了几位古代中国的哲学家,更不露锋芒地输出了中国的“软实力”——中国人的幸福价值观。

冯友兰通过分析《庄子·逍遥游》中的故事,指出:获得幸福有不同等级。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可以使我们得到一种相对幸福;绝对幸福是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有更高一层的理解而得到的。

对于如何才能获得“相对幸福”,冯友兰认为,在庄子眼中,“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同,其自然能力也各不相同。可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在它们充分而自由地发挥其自然能力的时候,它们都是同等的幸福。《逍遥游》里讲了一个大鸟和小乌的故事。两只鸟的能力完全不一样。大鸟能飞九万里,小鸟从这棵树飞不到那棵树。可是只要它们都做到了它们能做的、爱做的,它们都同样地幸福。只需要顺乎人自身内在的自然本性,就得到这样的相对幸福。这是每个人能够做到的。”那么,“绝对幸福”又是怎样的境界?冯友兰说,倘若一个人获得了“绝对幸福”,“他是至人,神人,圣人。他绝对幸福,因为他超越了事物的普通区别。他也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我’与‘非我’的区别。所以他无己。他与道合一。”

“相对幸福”似乎可以理解为穷尽自己的无限可能,做真实的自己。“绝对幸福”就是超越自我之后的化境,所谓“天人合一”,常人难以企及,却也无比诱人。

《论语》中,有不少章节都记载孔子及其弟子的乐趣,从一个侧面表达了儒家的“幸福论”:“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

宋儒程颐解释说,“饭疏食饮水”本身并没有什么可乐的。而是,尽管如此贫穷,孔子仍然不改其乐。儒家认为,幸福与外在的物质条件并无直接关系,重要的是自身的修养和心境的自然流露。

在书末的“人生的境界”一节中,冯友兰系统地总结人生境界的四个等级,从低说起依次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这四个等级,不妨理解为冯友兰自己的“幸福论”。

“自然境界”意为一个人做事,可能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功利境界”乃是一个人可能意识到他自己,为自己而做各种事;“道德境界”是他真正是有道德的人,他所做的都是符合严格的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他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天地境界”是指,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

可以这样想象一下“幸福”的四个等级:你已经粒米未进整三天,却不知不觉来到一个充满着诱人食物的露天宴会上。你把桌上的大鱼大肉一股脑儿地堆在自己的盘中,旁若无人地狼吞虎咽。没一会儿,你抬头一看,原来现场正在录制一档饮食节目,你的闯入顿时提升了节目的喜剧气氛。已经半饱的你,为了配合节目依然十分享受地大快朵颐。可是,吃着吃着,你意识到自己的吃相不堪,羞耻感在心中陡升,放慢进食速度。这时,节目的导演忍不住大喊一声“咔”,走过来与你沟通,希望你保持刚才搞笑神态。你用叉子从餐桌上取来一块牛排,举在他眼前,冷冷地说“无知即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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