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国技术市场创新步伐需加强七方面建设

2014-02-03 06:49李志军
中国发展观察 2014年1期
关键词:体系科技建设

◎李志军

加快我国技术市场创新步伐需加强七方面建设

◎李志军

技术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技术市场一直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多年来,我国技术市场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技术交易日趋活跃,交易形式不断创新,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企业的技术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当前我国技术市场促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虽然我国技术市场取得了很大发展,但相对于我国科技进步和科技实力的迅速增长而言,其功能和效力远未得到充分发挥,仍需加快培育和完善。总体情况看,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是国家创新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

(一)对技术市场的宏观管理、规划与协调急需加强,技术市场工作在科技工作中的地位有待提升。

1.对技术市场发展的宏观调控、监管及引导力度还比较薄弱,多部门协同促进机制尚未形成。各级政府缺乏明确的技术转移战略,技术转移的制度安排、管理体制、市场监管、公共政策、专项计划、风险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撑等都明显滞后。不同系统的技术转移体系各自为政,资源分散,明显滞后于其他要素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加强,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2.技术市场建设与发展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脱节,通过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作用不明显,计划管理与市场机制结合不紧密。随着我国科技投入的大幅增长,公共财政投入所产生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问题将日益突出。

3.由于长期以来对技术市场发展的宏观调控、监管及引导力度一直比较薄弱,造成技术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在技术市场交易规模已达数千亿元、全球化竞争不断加剧的新形势下,技术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和过度自由化所带来的问题日益显现。例如据对近两年我国大宗技术合同交易的分析显示,境外和外资企业正利用我国技术市场的无监管状态大量收购我国的科技成果和科技资源,如不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将有可能危及我国技术安全。

(二)技术市场体系尚不完善,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

1.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交易规则与制度不完善。目前国家层面尚没有一部全面设定技术市场各类主体在技术转移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调整其相互关系的法律和法规;技术市场中的各种行为急需规范,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分配、国家公共财政投入的科研项目的转化问题都需明确;激励企业开发、引进、消化、应用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加创新投入的政策和制度也有待完善。

2.技术市场发展长期缺乏投入,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基础建设严重滞后。全国统一的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正在筹建中;有形市场的建设近年来明显薄弱,大量的科技计划资源没有进入技术市场进行交易,对创新资源的积聚能力和配置能力有限;由于缺少必要的扶持,服务手段落后,服务能力不强。

3.我国科技中介组织总体上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技术创新的互动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没有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科技中介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尚未形成一种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产值较低,并未真正成为一个产业;科技中介活动在资金和政策上均未得到应有的支持;科技中介组织本身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服务功能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与缺陷,专业化服务程度较低,机构自身的信誉和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力量分散,协同作用有待发挥,资源急待整合。

4.技术市场与金融市场缺乏有机的结合,缺乏与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特点相适应的金融市场结构与多样性的投融资手段。风险投资市场没有建立起完整的规则和机制,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现有的资本市场体系不能为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促进我国技术市场创新的若干政策建议

为适应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全面调整,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需要健全与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和制度,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环境。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技术市场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技术市场对提升我国科学技术整体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发展和完善技术市场。为促进我国技术市场体系创新,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技术市场的宏观引导和协调管理,完善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对技术市场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理顺技术市场行政管理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二)完善技术市场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技术市场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和作用。抓紧研究制订国家技术转移促进条例,明确技术转移中各主体的定位与功能,规范技术转移行为,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同时,要以法律为依据、组织为保障,进一步明确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对技术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建设一支高效、优质的技术市场管理队伍。研究出台技术经纪人管理、重大技术转移项目的审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出台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吸纳技术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合理的技术转移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的积极性。

(三)发挥技术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市场要将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移作为一项主要职能,加速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转移体系。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引导性经费投入。加快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技术交易供需与服务资源,形成全国共享的技术转移公共信息服务系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加速技术交易信息的流动。设立国家技术市场建设专项资金,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技术转移的投入,逐步建立技术转移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大计划项目、共性技术、关键技术转移、转化。鼓励国家重点大学和应用型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并在科研经费当中划分一定的比例作为技术转移的经费。

(五)促进技术与资本进一步结合,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金、创业投资、金融信贷等直接、间接投资支持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利用各地建立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发布信息,组织交易。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在有条件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前孵育试点,输送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及股权转让代办系统,为中小企业投融资提供服务。鼓励国家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支持的无关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国家机密的项目到指定的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交易,实现国家创新成果的快速转移、转化。

(六)整合技术市场中介服务资源,提升技术市场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引导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做强,实现组织网络化、手段现代化、功能综合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目标。开展国家技术转移示范工作,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在全国各行业和地方选择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试点,重点支持其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促进技术转移的体制和机制,培育一批信誉良好、行为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

(七)加强技术市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严格的考核和资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培育专业化、高水平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对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技术转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培养一支由首席技术执行官、技术转移经理和项目策划官员以及大量合格的技术经纪人构成的,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相关职业和岗位资质认证制度。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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