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云南林业“六五”普法工作

2014-02-16 07:15云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
云南林业 2014年3期
关键词:法制宣传普法学法

□ 云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

大力推进云南林业“六五”普法工作

□ 云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

近年来,云南省林业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和“森林云南”建设统揽全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六五”普法有关工作任务,切实加强了林业法制建设,依法治林整体工作成效显著。2009年以来,我厅在接受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等有关考核、巡视、抽查、暗访中,均获得一致好评。2007年,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2008—2013年,我厅连续5年被省政府评为“特别优秀行政执法单位”;2011年,在省政府开展的全省执法案卷抽查评审中,我厅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70%。

一、认真部署,夯实林业普法工作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始终坚持将普法工作列入全厅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云南省林业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在政策法规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厅党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并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厅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厅政策法规处会同厅人事处、机关党委,每年都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厅领导都按时参加考试,带头学法、主动学法。

二是完善制度。先后制订完善了“六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厅理论中心组学法例会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奖惩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确保林业普法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林业普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培训,聘请法制部门、大专院校的专家、老师,协助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方面积极组织征订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同时,结合我省林业工作实际组织编写了《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辅助教材,进一步强化了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

四是注重普法阵地建设。依托昆明市海口林场创建了“云南林业普法教育基地”,投入40万元进行场馆建设。海口林场是我省唯一的“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林场内有周恩来总理亲自种下的一棵油橄榄树,普法教育基地的建立将整合林业科普和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两大优势资源,弘扬生态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 体现生态法治文化特点。

二、强化培训,建立普法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常抓不懈。2011年两次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领导为我厅开展了依法行政、《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近500人参加了学习,138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2013年11月14日,邀请了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教授到我厅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讲座”。此外组织了全省林业系统“百万干部群众学法律,保障妇女权益促和谐”网上答题竞赛活动,共有29个部门近15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占应参赛人员的88.78%。竞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我厅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培训。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我省涉林渎职犯罪呈高发态势的情况,特别是2013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连续曝光我省马关县、石屏县低效林改造、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厅专门开设了“预防涉林渎职犯罪”等课程,参加培训对象除林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外,还有林业规划调查设计人员,起到了较强的警示作用。坚持新任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每年都要对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同时视情况帮助州市开展执法培训,“六五”普法期间,参训人员近万人次。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厅重点抓好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13年6月,我厅举办了全省16个州、市及129个县、市、区林业局长培训班,开展了依法行政等法制专题学习,由厅领导亲自担任授课教师,有效提升了林业管理领导人的法制意识和科学决策能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普法宣传

一是以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戒严期、“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等法制宣传日等为载体,开展一系列的普法教育活动,共展出有关林业法规政策和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图片及内容55版,印发法制宣传材料近15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群众达10万多人。

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法律六进”工作。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各地积极制定加强对林农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和措施,结合林业系统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组织懂政策、懂法律的人员分别下到挂钩点,了解林农的生活、生产情况,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提高林农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三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畅通普法渠道。在新华网“云南频道”开设了“法规制度”,扩大林业法规的宣传渠道;在《云南林业》杂志上开办了“政策法规”、“探索争鸣”专栏,对新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林业规范性文件进行宣示。通过“96128”政务查询电话,扩大法制宣传途径,自2009年开通以来,已成功接听并回复查询电话600余个,接话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从2011年起,省森林公安局在网站上设立了“云南森林公安法制在线”栏目,开通了官方微博,大力宣传森林法律法规,通过与广大网友实时交流,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元江县林业综合执法培训会

四、多视角,多形式,创新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以立法促普法。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专题讲座、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林业执法人员、林农、涉林单位、企业进行学习。特别是2011年以来,开展了《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与林权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加深了对新的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及时掌握,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执行力以及社会对林业的关注度,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也明显提高。

二是坚持涉林法与综合性法律相结合,进行综合普法。在进行有关涉林专业法培训同时,还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等与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方便林业干部职工学法和执法,编印了《实用林业法律法规汇编》(上、下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册10万余册。普法内容的广泛性,极大地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为普法队伍建设创造了条件。

镇雄县林业行政执法培训会

三是在林业许可审批工作中开展普法。为履行《许可法》关于公开公正的原则,将由我厅审核审批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实施机关、承办机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办程序、许可数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详细内容在林业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同时,还编制了《云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项目申报使用手册》5000册,供各州、市、县林业部门以及许可申请人使用。通过召开项目业主与拟用地涉及的州市、县区林业局座谈会,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支持全省经济建设。2006年以来,先后与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公司、澜沧江水电开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昆明铁路局、昆明新机场指挥部等多次召开协调会,达成共识,确保了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用地,保障了工程建设如期进行,受到用地单位的好评,被国家林业局作为提高审批效率的好做法在全国推广。同时,我厅坚持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先后为电力、铁路、机场、水电站、滇缅石油管道建设等用地单位开展涉林法律及政策培训,使企业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四是抓教育阵地建设。针对云南森林防火任务严峻的情况,各地林业管理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教育部门,把森林防火“五个一”( 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标语)宣传教育工程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春季学期的第一周为全省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周。以此同时,还实行“学生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责任制度,使“五个一”宣传责任制真正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结合“课间五分钟”、“红领巾报”、“主题班会”、“周末进行火种检查”等小手拉大手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使森林防火意识有效地深入到村村户户,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每年全省上森林防火知识课近15万个课时,印制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森林防火常识的练习本、书包、文具盒等发放给林区中小学校。此外,以案讲法,开展警示教育。各地以幼童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林农自发上山扑火造成伤亡、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等案例,制作了一批警示教育专题片,进行宣传。

五、完善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管理水平

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厅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重大案件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等10余个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明确了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和任务以及有关要求。此外,通过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一步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空间,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滥用执法权,预防行政争议,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们在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普法理论研究、林业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严格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加大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普法投入少,针对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交流联系,继续落实“法律六进”活动,努力提升林业普法水平,为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云南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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