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几点建议

2014-03-05 05:32王向青
河南化工 2014年5期
关键词:危险源化学品场所

杨 萍,王向青

(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郑州 450000)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几点建议

杨 萍,王向青

(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郑州 450000)

在多年安全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实际工作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按敏感点划分单元、按照造成的事故后果确定临界量以及从能量和物质角度确定辨识指标等建议,为今后进一步修改完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提供一些参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元;临界量;敏感点;死亡半径

0 引言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和动态情况这几个方面指标不清晰,导致辨识结果迥异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单元划分、确定临界量以及辨识指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一些建议,希望能对今后进一步修改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提供参考。

1 问题分析

1.1 单元划分不合理

重大危险源是按照单元划分的,GB18218-2009中定义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边缘距离小于500 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2]。

该定义是比较含糊的,在实际工作中,对“500 m”这个距离不同的理解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也会对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得出不同的结论[3]。

例如对于那些需要分期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不同的建设周期内,其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但在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后,因其同属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若其边缘距离小于500 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将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又如化工园区内,不同的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其相互之间边缘距离往往小于500 m,但由于分属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不能按一个单元进行叠加,往往会得出各自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结论。

1.2 临界量确定不清晰

GB 18218-2009在辨识种类上除了规定了9类78种常见的、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外,还按类别规定了其它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凸显了主次,使辨识容易操作,让标准有了更广泛的适用性。

但标准中只列举了危险化学品类别,没有具体指明危险化学品名称,在辨识过程中容易造成辨识种类的遗漏[4]。

辨识标准也未考虑生产过程中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所蕴含能量并不相同的危险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不仅仅取决于量的大小,跟其储存条件和生产工艺参数都有较大关系[1]。

其次,水利施工企业也要和市场经济接轨,对于工作成绩突出、业务能力强或管理能力强的人才,要不拘一格破格任用,同时要提高待遇,给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才能使企业的发展更稳更快。

同一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生产、储存工艺条件下其危险性并不相同。如高温、高压气体比其在常温、常压下泄漏几率要大得多,在同样的时间内其泄漏量也不同,造成的事故后果也不同;同样在泄漏后采取了安全措施,如安装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自动联锁开启事故通风、自动关闭进气阀门以及安全阀门和消防喷淋、及时开启等安全措施,则其危害后果也将不同。

1.3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不合理

目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旧按照临界量叠加计算,即: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各自的临界量进行辨识后进行叠加,若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之和大于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2]。

但对于化工企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成品、半成品、副产物等其实都是原料和催化剂在适当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的结果,它们之间存在物料平衡,若对这些危险化学品按照辨识标准进行简单叠加,势必造成辨识结果不合理。

例如在氯化石蜡生产企业内,生产所需的原料有液体石蜡、氯气、氢氧化钠,产品主要为氯化石蜡,副产品为盐酸、次氯酸钠。其主要的反应方程式为:

从反应方程式可看出,氯化氢主要是氯气反应生产的副产物,反应中消耗1 t氯气的话,可生产529 kg左右的氯化氢。

但按照方程式辨识时,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物质有氯气、氯化氢,如果按照氯气和氯化氢在反应釜中容量进行叠加计算,将使辨识结果偏离实际,造成辨识结果偏大,增加了企业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负担。

实际情况是氯化氢只是中间产物,用水循环吸收后生成副产品稀盐酸,按照标准,氯化氢属于辨识物质,而盐酸则不属于。

2 改进建议

2.1 采用敏感点来划分单元

单元划分应灵活,根据具体情况不同来划分。

可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规定,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元划分上,可参考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等这些敏感点的位置[1],或距离厂区内人员较多密集的区域,或距离与生产建设配套的辅助区域(包括办公室、值班室、食堂、员工倒班宿舍等),根据爆炸和毒物等的危险要求划分合适的距离,在此距离内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可称为一个单元。

而对入驻化工园区里的企业来说,硬性规定同属一下生产经营单位并不妥。进驻化工园区的企业规模有大有小,规模小的企业之间隔墙而建,对于这种情况,只要边缘距离小于500 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均可划分为一个单元。对共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加强相互之间的安全管理,规定其相互间建立安全联动机制。

2.2 按照造成的事故后果确定临界量

在按照危险特性辨识了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后,可通过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后果模拟评价模型定量计算出危险化学品泄漏后造成事故的伤害半径,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可取一致伤害半径,定义该伤害半径作为临界量分类的分界点。

同样的物质由于工艺参数的不同,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同,计算出事故结果也不同,若计算出的伤害半径大于定义的临界量,可辨识其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按照事故后果确定的临界量更有实际参考价值。

2.3 从能量和物质角度确定辨识指标

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伴随生产出现的半成品、副产物、中间产物等,结合目前国内外相关法规和辨识标准,可以规定判定这些产物不仅仅取决于量的大小,还要根据其储存条件和生产工艺参数等因素取舍,也即增加危险能量重大危险源,包括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这些物质如果只是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出现的,并未有储存装置,可不列入辨识物质内。若存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主要辨识其危险能量是否达到了临界量。

3 结论

通过对日常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分析,

可得出以下结论:①目前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方面存在单元划分不清晰、物质类别及临界量确定不科学、辨识指标不合理等的问题。②建议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用敏感点来划分单元,按照造成的事故后果确定临界量以及从能量和物质角度确定辨识指标。这样使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分类和动态情况更清晰,有利于企业以及相关的监管部门管理措施得当,重点突出。

[1] 王 爽,王志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5): 120-124.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S].GB18218-2009.

[3] 师立晨,魏利军,罗艾民,等.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存在问题探讨[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8,8(2):163-166.

[4] 苏宏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解读[J].劳动保护,2009(7):44-45.

Some Suggestion of M ajor Hazards Installation of Dangerous Chem icals

YANG Ping,WANG Xiang-qing
(Henan Academy 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Zhengzhou 450000,China)

On the basis ofmany years experience of safety evaluation,several problem ofmajor hazards installation of dangerous chemicals are analysised.According to these problem,the suggestion such as dividing element according to sensitive point,determine critical amount according to accident consequence,determine identifying index from the angle of energy andmaterial are put forward,to be provide reference for peofect and modifaction identifying index ofmajor hazards installation.

dangerars chemicals;major hazards installations;identification;regulation;sensitive point;systematic.

X931

A

1003-3467(2014)05-0021-02

2014-02-23

杨 萍(1970-),女,硕士研究生,从事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培训等方面的研究,电话:13939008196。

猜你喜欢
危险源化学品场所
对某企业重大危险源核查引发的思考
听的场所
2020年5月全市场发行情况(按托管场所)
桥式起重机使用环节重大危险源辨识研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践与探索
远离不良场所
铁路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的研究
恋爱场所的变化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事故为何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