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与民族乐器的运用

2014-03-12 05:29袁雅丽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10000
大众文艺 2014年24期
关键词:民族乐器奥尔夫乐器

袁雅丽 (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210000)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是由德国著名音乐家卡尔·奥尔夫(carl·orff1895—1982)所首创的,此体系是当今影响最广泛、最著名的三大音乐体系之一。奥尔夫教育体系已将近一百年的历史,至今仍然在世界的许多国家继续发展,必有其先进性。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先进性可以从它的教育理念上体现出来。

关于综合性,奥尔夫体系将音乐中的旋律和节奏,与儿歌说白、律动、舞蹈、戏剧表演甚至是绘画、雕塑等视觉艺术相联系。此体系下的音乐课与其说是一门课程,不如解释成一种音乐教育活动。学生在其中识谱唱歌,也在其中演奏乐器,同时还可以自由结合朗诵、即兴舞蹈等进行一种综合艺术表演。这种形式的音乐教育,能够加深学生对音乐的审美体验,并促进学生学会用多种不同的方式进行音乐表达。奥尔夫音乐活动综合各种元素,能考虑到学生的个体差异,便于学生以自己最感兴趣的方式进行音乐体验,促使学生积极主动的投入到音乐学习中。

关于创造性,或者说是即兴性,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没有中规中矩的教授学生音乐基础知识或基本技能,它着眼于学生的感性面,让学生在音乐、律动中即兴创造。每个个体都有创造性,应该从小就培养学生自主创造的精神,使学生能够在主动参与创新中得到乐趣。很多音乐作品的主要动机元素都来自于音乐家瞬间的“灵机一动”,音乐本就来源于即兴创造,创造性的培养是很有必要的。

关于原本性,1963年在奥尔夫教育学院落成典礼大会上,奥尔夫曾作了一个演讲,其中有这样一段经常被人引用的话:“我所有的观念,关于一种原本性的音乐教育观念,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我的任务和天职仅仅是从今天的角度,将古老的、不朽的观念重新说出来,并致力于实现它。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新的东西的创造者,而只是一个把古老的精华继续传递下去的人,就像一个传递火炬的接力跑者,在古老的火种上点燃火炬,并把它传递到今天来。我的后继者命中注定也一样,因为如果这个观念保持着生命力的话,它的生命就不会终结。但是,保持生命力意味着演变。随着时间并通过时间而演变,充满希望和一再激动人心的,正在于此。”这段话中,奥尔夫明确指出,他所谓的创造性是基于原本性之上的,主张将原本的事物以一种新的符合当下的形式再诠释。

关于本土化,奥尔夫曾经说过:“这些国家(指非欧洲国家)已正确认识到:他们不把(奥尔夫)音乐教育当做是某一种音乐教育体系来接受,而当做是一种教学原理。它可能是他们重新发现他们自己的音乐和语言的传统,并使之对他们的教育起有益的作用。”从话语中我们能了解到对原本性事物的再创造是因地制宜的,本土的文化、传统、音乐是一切活动的源泉和根基,并且进行本土化教育,对于学习者而言通俗易懂,更容易接受。

关于人本主义,奥尔夫认为音乐教育首先是人的教育,一切都应以人为中心。在纪念他的《学校儿童音乐教材》在巴伐利亚州电台播放20周年的时候,他这样谈到:“从出身到教育都深受人本主义的影响,我的全部创作,还有我的教育方面的作为,全部出于这个标志之下……或许教育中有人本主义的时代已经过去,或许《学校儿童音乐教材》已是这方面的一次最后的宣言。即使时间过去了,他将在历史上存留着。如果人本主义果真终结,这是我所不愿和不能相信的,那么,西方的人类就会丧失太多,并把不可恢复的的东西丧失了。”这段话是给教育工作者们的警醒,一切教育都是为了人的发展,无论教育的内容、方式如何变化,都要以人的发展为最终归宿。

奥尔夫教育体系的主要理念都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首先本着人本主义理念,人发展的起步需要从熟悉的易接受的东西开始,所以要结合本土化;接着本土化的运用要挖掘人潜在的原本性;再者人进一步的发展又需要重新创造性的诠释原本的事物;创造的形式又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又联系到了综合性这一教育理念。

二、奥尔夫民族乐器的运用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有其专门的一整套教学乐器。奥尔夫的教学乐器中没有像钢琴、小号等此类的乐器,而是采用精选的一些打击乐器,并将这些打击乐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能够奏出旋律;另一类是无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主要是打节奏的作用。

无固定音高的乐器一般组合编制成四大类:木质类:声音清脆、明亮、无延绵音。散响类:声音特点是音量小,声音散,可持续奏长音。皮革类:一般有共鸣声,声音低沉,音量较大。金属类:最大特点是有延绵音,清脆。第二类有固定音高的乐器:有音条琴,主要是木质的高、中、低木琴和金属的高、中、低铝板(或钢片等合成金属的)琴,还有声音更高更清脆的小钟琴。(在奥尔夫乐器编制中也有少量的弦乐,主要指像大提琴那样的只有两板弦的低音弦乐器。)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中有许多民族乐器的运用,并且运用的民族乐器不仅是具有代表性的,更是历史比较悠久的。如木鱼,原为佛教“梵吹”(宗教歌曲)的伴奏乐器。清代以来流行于民间,早在明清时期,木鱼就已经用于宫廷音乐、昆曲以及民间音乐的演奏。通常大木鱼用桑木或者椿木制作,发出的声音比较低。在奥尔夫体系中属于无延绵音的木质乐器。还有巴西的古乐器卡巴沙,最原始的卡巴沙是在干的葫芦瓜上套上一个用绳和种子织成的网,在摇晃时会发出声音。后用于学校音乐课的卡巴沙,就大多改成一个圆轮的形状,上面套上一排排的钢珠了。属于奥尔夫乐器中音量小的散响类。再如,马林巴铝琴,马林巴传入拉丁美洲大约是在17、18世纪,后来成为印第安人的乐器。而且,演奏马林巴也已成为某些印第安部族的仪式的一部分。马林巴属于第二类,有固定音高的旋律乐器。

结合奥尔夫体系的教育理念,民族乐器的运用是必然的。民族的乐器一般更贴近本民族所在地域的生活、文化,对于本土学习者更容易接受,快速进入状态;而对于非本民族的学习者来讲,由于对其他民族乐器比较陌生,不了解乐器的固定演奏方法,就不存在思维定势,所以这类学习者更容易创造性的使用乐器。民族乐器的历史一般都比较悠久,所以乐器本身就有原本性,对促进学生发掘古老、不朽的精华有积极的作用。

奥尔夫音乐体系在中国的发展必须立足于本土化,因此在其课堂教材中融入中国打击乐器也是必要的。一来,对于中国学生来讲,民族乐器是从小就能在生活中接触到的,学习起来通俗易懂。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随着全球化发展,中国人接触的西洋乐器越来越多,而对于自己家乡本土的乐器却越来越不了解。在奥尔夫教育体系中加入我们中国的民族打击乐器,让学习者通过本民族的乐器发掘自身的民族本性,将“原本性音乐”古老的精华传承下去。通过中国民族打击乐器的加入,促使学习者了解本民族的各种打击乐器,在了解的基础上创造性的使用乐器,在即兴的创作中感受本土文化传统。

[1]李妲娜,修海林,尹爱青.《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2]金奉.《奥尔夫教育思想对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影响》.曲靖师范大学学报,2006.07.

[3]商秀梅.《奥尔夫音乐教育对中国音乐教育改革的启示》.江西教育,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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