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花瑶挑花文化的保护

2014-04-01 07:14李文轩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花瑶挑花隆回县

李文轩

(北京联合大学 师范学院,北京 100011)

一 花瑶挑花文化及其特点

花瑶挑花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手工艺,发源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以及怀化市溆浦县一带花瑶民族村落。最早关于花瑶的记载出现在东汉文献《风俗通义》中,“积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这是花瑶挑花的雏形。1994年“中国民间艺术一绝大展”后,花瑶挑花文化以其精致的工艺、精细的花纹、精美的图案开始被世人熟知。花瑶挑花文化具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贴近生活,艺术性强。用于制作挑花的布料大多数是深蓝色平粗土布料,使用白色粗线进行挑花。常见的花瑶挑花多作为瑶族姑娘服饰上的装饰纹样出现,一般以动植物、故事及历史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作为创作内容。挑花的工艺精致,花纹种类繁多,制作时用线长短疏密皆有相应要求。在工艺方面,挑花不需要前期设计、不使用模具、不制作绣架,而是通过花瑶姑娘长年累月对生活的观察和对传统纹样的学习总结进行的即兴创作,生活性与艺术性并重。这是它与其他很多民间绣花不同的地方。

二是传承历史,社会性强。花瑶没有自己的文字,因此丰富的挑花图案在花瑶族的文化传承中起到了重要的载体作用,体现了花瑶民族的民俗风情。例如,对于生活在潮湿山区的花瑶人们来说,蛇是身边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被花瑶人视为神物,花瑶挑花的图案中“蛇”形图腾纹样大幅出现,这与汉族对龙的崇拜有几分相似;又如“打蹈求婚”、“对歌定情”两种大型纹样,则是绝妙生动地反映了花瑶的社会生活。

二 花瑶挑花文化保护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的加深,近 20来年,花瑶挑花文化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学术界对花瑶挑花文化的研究起到了促进作用。国内学术界对花瑶挑花文化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起步较晚,但已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如:《湖南花瑶挑花的现代应用价值》从服装设计、家纺设计、平面设计、旅游开发等方面探讨了花瑶挑花在现代设计和市场语境下的应用价值,分析了花瑶挑花在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种种可能性;《花瑶挑花纹样的题材》针对花瑶挑花中出现的传统纹样进行了美学价值、文化内涵方面的分析解读;另外,还有《论花瑶挑花的文化空间》、《论花瑶挑花的艺术特色》等从不同视角对花瑶挑花文化现象进行了研究与探讨。这些研究成果对花瑶挑花文化的推广和研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是将花瑶挑花文化列入了非遗保护项目。随着 2005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出台,2006年,花瑶挑花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非遗保护项目。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做出了不少努力,建立非遗保护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隆回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评定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有力推动了花瑶挑花文化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用市场项目强化花瑶挑花文化保护力度。2013年4月,湖南省非遗研究与发展中心的首个合作项目即是对花瑶挑花进行再开发再设计。同年11月19日,隆回县非遗保护中心举办了微缩产品的创新培训班,以图为花瑶挑花寻找新的载体和形式。同时针对现存的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了政府补贴,为隆回周边地区的花瑶村落修筑了公路,一定程度上对花瑶挑花文化的保护有着积极影响。

但是,由于研究系统强不强、经验不足、经费缺乏、认识不充分等原因,花瑶挑花文化保护工作还现存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时代变迁对花瑶挑花文化的传承产生了巨大冲击。其一,由于时代的变化和生活的需要,花瑶民族文化被汉民族文化大幅同化,挑花服饰在花瑶人的生活中地位逐渐下降,更多的人选择工业化生产的服装;其二,外界对花瑶挑花文化的了解甚少,市场需求低,而花瑶挑花花费时间长、精力多、成本高,市场价格和生产者投入不成正比;其三,花瑶挑花文化应对工业化生产进行了一个自我退缩,制作花瑶挑花的基本手工布料——深蓝色土布料、七色丝线已经很难在市面上买到;其四,隆回县地处湖南山区,环境较为封闭,与外界沟通交流不便,花瑶挑花文化弘扬工作深入开展较难。这种冲击的直接结果,是使得挑花文化的发展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即社会风俗改变→制作挑花的人数减少→原材料需求量下降→缺乏原材料难以进行挑花→制作挑花的人数进一步减少。

第二,汉文化的普及传播对花瑶挑花文化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现代商业文化的大肆入侵,花瑶挑花文化的传承地也受到影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传统文化失去兴趣,开始认同接纳汉文化、西方文化。而老一辈的挑花能手也随着年龄增长和去世,慢慢放下了挑花工艺,致使花瑶挑花作品产量下降。

第三,扶持花瑶挑花文化具体政策缺少。我国虽然已经颁发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条款、意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等,但是针对花瑶挑花文化的扶持政策方面仍然不够具体到位。隆回县的特殊社会环境和花瑶挑花的具体生存环境迫切需要一套针对性强、目光长远、计划详细的相关发展保护方案,为抢救濒危的民族文化提供充足良好的政策保障。

第四,对花瑶挑花文化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虽然隆回县政府已经在当地网络媒体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栏,也邀请了主流媒体宣传了花瑶挑花文化,但是造成的影响并不大,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花瑶挑花文化仍然是个陌生的名词。

三 加强花瑶挑花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

政府的扶持和保护是加强花瑶挑花文化保护工作的关键,有了科学有效管用的运行机制,保护工作才能有序可循,有法可依,花瑶挑花文化才能不断繁荣发展。

第一,制定并完善地方性的保护法规,确保措施落地。我国于2011年2月26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并于同年6月起实行。这部法律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是极佳的参考学习对象。湖南省政府应当以这部法律作为依据和基准,制定细致到区县、具体行业的法规,明确实施法规条例的办法,落实责任和保护范围、方式。

第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培养传承人。教育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有极大影响。当地政府首先应当重视当地基础教育,要开办挑花文化的学习班,并在中小学教育中加入关于自己民族文化的课程。通过展示精品、参观教学、自己参与制作的方式,充分调动孩子们的兴趣,鼓励将来从事相关工作。对于本地参与花瑶挑花工作的年轻人,要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另外,不仅要在当地人中培养对此有兴趣的年轻人,还要鼓励各地相关专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来到隆回县,让更多尖端人才接触保护花瑶挑花文化。

第三,建立针对性强、专业性高的保护基地,加速挑花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2011年,我国文化部在全国进行了非遗保护示范基地的试点建设工作。我省也已经成立了非遗保护工作和研究中心。隆回县政府要从这些试点基地和研究中心学习建设经验并寻求帮助,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借本县的非遗相关机构、人物之力,借鉴先进经验,对县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

第四,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力度,挖掘并壮大花瑶挑花文化产业。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从根本上影响保护工作的到位与否。在经济政策上予以优惠,加大省级政府对县级地方政府在文化保护方面的财政扶持,增加年度县级政府在民生和文化保护上的预算,降低税收,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开发带动当地经济,保障人民生活,有效增强花瑶人对自身民族文化的信心。要建立完整而健全的文化产业开发链条,进行适当的政府调控,补齐缺损环节,对停产的原料厂家给以经济支持,引导其进行新原料的开发研究,保障生产材料的充足和多样,让挑花的生产不再像过去那样个人化、单一化。

第五,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平台,加强挑花文化的宣传力度。可利用电视媒体、纸面媒体、以及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如:制作花瑶挑花文化专题系列节目,讲述花瑶民族的历史文化;开展挑花技艺电视大奖赛;选送挑花精品参展博展会、展览会;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美术馆等全国知名博物馆举办花瑶挑花文化专题巡回展览,向广大社会民众普及花瑶挑花文化及其丰富内涵;在新浪、搜狐等影响力大的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实时更新花瑶挑花文化保护进度,同时在新浪微博、人人网等社交网站开设账号,介绍花瑶民族文化;等等。通过这些有效的宣传,向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全面推介,提高挑花的知名度,让其不再停留隆回县、止步湖南省,而是走向全国和世界,让更多人欣赏和保护这份独特的美丽,让古老的花瑶挑花文化在新时代大放异彩。

[1]王文明,姚漫.花瑶挑花文化传承中的问题与保护设想[J].怀化学院学报,2012,(1).

[2]王俊杰.论花瑶挑花的文化空间[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4).

[3]刘晟,杨贵竹.隆回县举办花瑶挑花微缩产品培训班保护非物质文化[EB/OL].http://www.sytyzx.gov.cn,2013-11-20.

[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EB/OL].http://www.gov.cn,201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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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ihchina.cn,2012-02-02.

[8]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花瑶挑花成为湖南省非遗研究与发展中心首个合作项目[EB/OL].http://www.longhui.cn,2013-04-12.

[9]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各地财政积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EB/OL].http://www.mof.gov.cn,20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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