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青年学人

2014-04-16 17:45
江海学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神道儒学公民

王云强

王云强,1980年生,山东阳信人,心理学博士,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中国青年道德心理特点及教育对策研究”(14CSH017)。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七大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年是社会发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力军,生活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青年的价值观和心理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但目前关于青年群体的整体道德心理特点的研究偏少,而且已有研究或者是纯粹的理论分析,或者是单纯的实证研究,所得结论彼此冲突。因此,探析当代中国青年道德心理的特点,提高青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迫切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该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青年道德心理的基本理论研究。对道德心理研究的基本理论进行系统剖析,主要涉及四个方面:道德心理的含义、结构及研究方法等道德心理研究的基本问题;认知主义、行为主义、精神分析和人本主义等道德心理的理论范式;后科尔伯格理论与道德人格理论等道德心理研究的新进展;当代中国青年道德心理研究的时代背景与研究设计。(2)当代中国青年道德心理的测评工具研究。选取代表性被试,在理论分析和开放式访谈的基础上,编制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的高质量问卷,作为后续研究的重要工具。(3)当代中国青年道德心理的特点研究。以编制的问卷为工具,探究当代中国青年道德敏感性、道德判断、道德动机、道德行为与道德人格的总体特点以及在性别、群体类型、城乡、地区和是否独生等方面的差异;选取普通青年和青年道德榜样,通过人生叙事访谈,对当代中国青年的道德心理特点进行探讨,分析影响青年道德心理的家庭和社会因素。(4)当代中国青年道德教育的有效策略。在考察青年道德心理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品格教育和学习力等相关理论,探讨当代中国青年道德品质有效提升的策略。

通过研究,王云强认为:(1)青年道德心理是青年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整体,是内在品质与外在道德行为模式的统一。(2)当代中国青年的道德心理具有时代性、多样性和可教性,既可表现在道德敏感性、道德判断、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等结构成分上,也可体现为道德人格这一整体特质,还可显现于个体的成长历程中。(3)进行道德自我反思、提高道德敏感性和积极培养道德技能等策略可有效提升青年的道德品质。

王云强的主要研究领域为青少年道德心理发展与教育等。近年来,他还主持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在《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出版《当代青少年道德人格研究:理论与实践》(合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专著1部。

乐先莲

乐先莲,1982年生,浙江杭州人,教育学博士,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转型期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路径研究”(14CSH020)

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作为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到战略主题地位。青少年时期公民意识的培育,是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培养合格的现代公民的关键环节。但调查表明,当前青少年公民意识较为薄弱,而学界也缺乏对青少年群体公民意识培育的深入系统研究,尤其是缺乏对不同教育阶段独特性的认识,缺乏对学校教育作为公民意识培育主渠道的重视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因此,该项目立足跨学科视角,结合当前青少年公民意识的现状,探讨社会转型背景下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的实践路径,希冀进一步丰富公民意识理论成果,为推动学校公民意识教育从理论走向实践以及政府进一步推进学校公民意识教育提供参考。

该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社会转型期公民意识的理论分析。梳理公民意识的历史流变、结构内容等,阐释转型期社会结构改变、社会运行机制转换及价值观念的异质变革等对公民意识的影响及挑战。(2)考察社会转型期青少年公民意识的现状及问题。选择有典型代表性的省份和地区开展青少年公民意识调查,采用多变量统计分析方法对青少年公民意识现状进行描述与解释,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阐述。(3)剖析社会转型期青少年公民意识存在问题的关联因素和作用机制。基于实证调查,重点从学校层面、政府层面、家庭层面等探讨青少年公民意识薄弱的相关影响因素。(4)探讨社会转型期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的路径。重点分析学校作为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主渠道、政府在加强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上的责任、社会形成公民意识培育合力、家庭教育是公民意识形成的基础等各层面的具体路径。(5)构建社会转型期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的理论框架。构建青少年公民意识总体测量指标体系,提炼转型期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的特殊机制,揭示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的时代性和本土化特征。

通过研究,乐先莲认为:(1)公民意识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建设的内驱力,加强公民意识培育是国际共同趋势。(2)青少年时期是公民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当前青少年学生存在公民意识弱化、知行脱节以及权利义务观念较模糊等问题,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要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将公民意识培育与行为养成教育结合起来。(3)加强青少年公民意识培育,学校应着重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教育方法、参与实践、师资配备等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政府应确立实现公民主体地位的教育机制,优化法治与道德相结合的公民意识教育环境;社会应开发利用大众传媒的教化功能,形成公民意识培育合力;家庭应建设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交往模式,培养青少年自我主体意识和理性批判的价值观。(4)公民意识培育具有时代性和本土化特征,公民意识培育必须与时代的发展和现有国情相契合。

乐先莲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公民教育、比较教育和教育基本理论等。近年来,她还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在《比较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30篇;出版《当代西方教育与国家关系——基于国家利益观的思想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专著1部。

凌萍萍

凌萍萍,1979年生,江西九江人,法学博士,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主任、副教授。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轻罪刑事政策研究”(14CFX018)。

轻罪刑事政策是完善刑罚结构的重要内容,构建轻罪刑事政策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将轻罪刑事政策定位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重要的下位政策,对其内涵进行扩充,基于“回归性”与“开放性”的理念构建轻罪刑事政策体系;结合我国取消劳动教养制度这一现实背景,对我国刑法的犯罪圈进行适度调整,从犯罪圈与刑罚圈两个方面探讨贯彻轻罪刑事政策的路径;结合“立法轻罪”与“司法轻罪”的概念,分析轻罪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的各种具体执行模式,进一步充实轻罪刑事政策的具体内容。

该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轻罪刑事政策的内涵界定,主要研究“轻罪”的内涵、“轻罪刑事政策”的品格定位以及“轻罪刑事政策”的具体内涵。(2)轻罪刑事政策的功能,包括立法指导功能、刑法解释功能、超法规的司法功能、价值的最大化功能等。(3)轻罪刑事政策的理念,包括刑法谦抑性理念、刑罚经济性理念、回归性理念、开放性理念。(4)轻罪刑事政策的比较研究,通过比较分析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轻罪刑事政策的具体贯彻,探讨其对我国构建轻罪刑事政策的借鉴意义。(5)轻罪刑事政策的构建,主要研究构建轻罪刑事政策的指导思想、轻罪刑事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轻罪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与司法中的贯彻。构建轻罪刑事政策,应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刑法的谦抑性为主旨,科学划定轻罪圈,合理规划轻罪刑罚,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制定出以回归性与开放性为基础理念的“轻轻”刑事政策,以实现刑法的经济性与效用性。

通过研究,凌萍萍认为:(1)轻罪刑事政策应当以社会化为其终极理念,在设置轻罪刑事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执行模式时应当以此为出发点;(2)轻罪刑事政策的内涵具有相对性,即犯罪圈与刑罚圈的扩大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以及非监禁刑化并存;(3)轻罪刑事政策具体化必须涵盖刑事立法以及刑事司法的各个阶段,应当同时具有抽象的指导性与具体的指向性。

凌萍萍主要从事轻罪刑事政策及刑事被害人承诺理论研究。近年来,她还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项、中国气象局气象软科学项目1项;在《当代法学》、《河北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20篇;出版《中国看守所的源与流》(合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专著1部。

孙传玲

孙传玲,1985年生,山东莒县人,文学博士,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讲师。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日本近世初期神儒习合思想研究”(14CZX035)。

儒学作为一套完整的规模宏大的思想体系,不仅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传播到周边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地,被这些国家所接受、吸收与发展,并对其思想文化、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源于中国的儒学成为东亚地区的“普遍思想”,是东亚区域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另一方面,被各国接受后的儒学,尽管在整体体系上与作为本源的中国儒学有着极大的关系,但在其存在方式与语境上基本都实现了本土化的转变。就日本而言,儒学自5世纪初经由朝鲜传入日本,后以汉唐训诂学、程朱理学、阳明学等为主要范本传播与发展,并形成了异质于中国的日本儒学。关于日本儒学的研究,国内外学界已经取得了众多的成果,但对于日本儒学在本土化进程中是如何消除其与本土文化之间的冲突,又是如何在冲突—融合的过程中实现本土化等问题,研究还相对欠缺。该项目以日本近世初期所出现的神儒习合现象为研究对象,探讨儒学在日本近世的变迁及其发展,分析儒学在与日本固有宗教神道交织融合过程中产生了何种质变,并借此进一步探析彼此之间民族文化性格的异同。

该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儒学家的习合论。儒学家讲儒道,必会顾及日本传统宗教神道。无论是将朱子学发展成为幕府官学的林罗山(1583~1657),还是作为藩侯顾问的朱子学家山崎暗斋(1618~1682),抑或是古学派的最初倡导者山鹿素行(1622~1685),在他们的学说中都可以发现浓厚的神道思想色彩。在神道与儒道的议题上,他们都主张神道与儒道的“合一”或“一致”。(2)神道家的习合论。另一方面,儒学在日本实现本土化的同时也促进了日本固有宗教神道的理论化、体系化。近世初期的神道家们积极吸收儒学理论,用理学的理论思维来解释神道神话,将“荒诞无稽”的神话合理化,推进了神道的理论化发展。如吉川惟足(1616~1694)用朱子学理论来解释神道,认为朱子学中的“无极而太极”即是神道中的国常立尊。度会延佳(1615~1690)则从神主儒随的立场出发,极力主张用儒家的思想理论来解释神道。

通过研究,孙传玲认为:(1)儒学(此处指宋学)在日本近世初期的受容与发展,是通过与神道思想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的。日本儒学家们将理学作为普遍思想来认知世界,并将普遍思想与本土固有的神道思想这一特殊相结合以认知自我(日本),论证自我的特殊性。(2)神儒习合思想的展开同时也促进了神道的理论化发展,其最终结果便是神道自立体系,不再依附于儒学的理论框架。从政治哲学层面看,这也促使了日本人的民族自觉。(3)“习合”是日本思想史的一种重要特征。不论是中世的神佛“习合”,或是近世的神儒“习合”,抑或是明治思想启蒙时期的“和魂洋才”,日本总能在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习合”中引导外来文化朝着符合日本思维样式的方向变迁,并最终将其纳入本土文化体系中。

孙传玲主要从事日本近世儒学与神道关系的研究。近年来,她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在《日本研究》(日本)、《比较思想研究》(日本)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编后语:江苏为中国学术重镇、人文荟萃之地,学术研究成果历来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青年学者是学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提升青年学者的研究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江苏青年学术人才队伍建设,集中展现一批有重要成就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形象,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江海学刊杂志社联合推出《江海学刊》“江苏青年学人”专栏,专门介绍“十二五”以来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简历、主要研究领域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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