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高校管理中法治与德治结合的几个问题

2014-04-17 08:14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德治法治大学生

张 强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北京 100875)

浅论高校管理中法治与德治结合的几个问题

张 强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北京 100875)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革持续深化的形势下,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实施法治与德治结合成为时代所需。笔者在本文中分析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分析了在高校管理中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在高校中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具体策略方法。抛砖引玉,期间广大同仁共同探讨。

高校管理;法治;德治

一、关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分析

作为同是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的法治与德治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法治在规范人们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体现着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德治在规范人们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体现出强大的感召力和劝导力,二者之间呈现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法治以德治为基础,德治以法治为保障。法治不以德治为基础,就必然缺乏说服力而沦为粗暴野蛮的强权管理,人们也不可能构建预防犯罪的思想堤防,会想方设法寻找法律的漏洞去逃避法律的惩罚,最终使社会陷入混乱。德治不以法治为保障就必然失去约束力而沦为苍白无力的空洞说教,人们也会因此失去控制而最终使社会陷入崩溃。只有把法治和德治作为治理国家的两种根本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在维护社会秩序和调整社会关系上发挥出积极的重要作用[1]。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法治与德治的建设主要是指在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由人民群众对经济政治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使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都能够得到保证,让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能得到逐步实现,从而使人民群众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得到保证。这就需要我们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和灌输。

二、关于在高校管理中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分析

1.在高校管理中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需要。在目前的高校管理中,制度的建设已相当完备,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范高校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各高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职称评定、评优培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高校各项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高校的发展和对人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对来说是静态的。因此,在高校的管理中单纯依靠法治必然会产生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道德规范主要是通过对人的内心世界和实际行为产生感召和劝导来促使人的行为符合社会的要求,通过树立人的核心价值体系来增强人的内心自律能力。由此可知,为了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十分有必要的。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知识经济初步形成、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高校普遍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机遇和残酷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实现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的德才兼备型人才和推动科学研究深入发展的办学目标,以期在激烈变幻的形势下稳步发展,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建立在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基础之上,而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实

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2]。

2.在高校管理中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需要。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期,他们不同于少年儿童的地方在于: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及道德准则等价值体系已相对完善的构建起来,思想道德教育的感召和劝导作用对他们来说已相对减弱;他们不同于成年人的地方在于:大学生的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干扰和刺激,从而使他们的情绪和行为容易表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换言之,大学生在情绪自控和行为自律方面相比较于成年人还有很大的差距。大学生的这些特征表明,在对大学生的管理过程中,通过法治手段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来规范他们的行为是相当必要的。同时,大学生正处于精力旺盛、思维活跃、热情奔放、追求个性与自由、乐于接受新事物、敢于挑战权威的时期,他们开始用理性的眼光审视一切,对于那些加于自身的而自己又不能理解的强制行为敢于不计后果的对其发起冲击。因此,通过发挥德育的感召力和劝导力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也相当重要。因此,在对大学生进行管理过程必须采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方式。广大高校应一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建设及实施力度,一面不断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力度,两手都要抓都要硬,促使大学生处于在学校和老师的监督下积极努力的学习和工作的良好人生状态,实现高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3]。

三、关于在高校中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具体策略方法分析

1.让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意识在高校管理主体中得到进一步的确立。高校管理的实施者是高校管理主体。高校设置的各种管理机构和高校教师构成了高校管理主体。在高校管理的实施过程中高校管理主体所发挥的作用是至关重要。但不论是高校管理机构还是高校教师,最终实施具体管理的都将是具体的某个管理者。因此,高校管理者思想意识及个人素养决定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成败和高校管理水平的高低。目前,在一部分高校管理者中还存在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意识不强、相关理论水平不高、业务能力较弱等问题,甚至某些高校还存在着管理人员不专业的问题。基于此,笔者认为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由高校组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对高校管理者进行法德结合管理理念和实际实际操作能的训练,使其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管理意识得到进一步的确立,使其相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相应的提高,使其在管理具体事务的过程中既不对法律规章进行生搬硬套又不放弃原则无视规章用人治代替法治。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高校的管理对象是大学生。作为国家和社会精英的大学生,不论是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方面还是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都能对上述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道德教化对大学生来说是很总要的。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应把道德治理放摆在头等总要的位置,不仅要向学生灌输法治的权利义务精神,而且更要教育学生树立德育的责任义务观念。切忌在高校管理管理中用权利与义务绝对对等的方式处理一切事务,因为这样会对学生形成没享受权利就不尽义务的不良暗示,这对社会、对学校、对学生个人产生的影响都是极其有害的。高校应在“法德结合、德育为先”的指导下,加快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步伐,让高校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不仅能体现法治的权利义务精神更能体现德治的责任义务观念。

3.开设相关课程,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当期的形势下,为了高校教师和学生的道德水平及修养能够得到提高,《伦理学》、《道德学》等课程在高校竞相设置。同时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也得到举行,这对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确实有利。但是,高校里的很多学生、老师,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其法律知识的缺失,直接产生了众多不讲道德、违背法律的行为。而对于这些人,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我们又不可能对之进行长期的专门法律教育。因此,在高校提升德育水平的教育工作中,可以加入法律知识的讲授、学习及交流,其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黑板报、开设讲座、课程等,使德育教化成为法律知识传播的重要场所[4]。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高校管理过程中,广大高校管理主体和管理工作者需要理清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认识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对于高校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思考在高校中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具体策略方法,使高校教育的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在高校管理工作中体现出了,为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德才兼备型人才而努力。

[1]陈明刚.关于高校管理中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考[J].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综合版),2002(02):32-36.

[2]李铁林.论高校管理中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的有机结合[J].理论界,2003(04):89-90.

[3]黄燕.文化视野下的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3.

[4]林屹.高校管理中法治的运用[J].教书育人,2007(21):17-18.

Several problems with the law and rule of virtue in the manage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Zhang Qiang

(Logistics Management Office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100875, China)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socialist reform situa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rule of law and rule of virtue in the management of university with the times required.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rule of virtue in this paper, analyze the reasons for the rule of law and moral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nd rule of virtue in universities in the combination of specific strategies. So, we will discuss.

university management; law rule ; virtue rule

G647

A

1000-9795(2014)03-0184-01

[责任编辑:刘丽杰]

2014-01-15

张 强(1972-),男,河北唐山人,副研究员,从事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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