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探索
——以河南省直基层预算单位为例

2014-04-24 08:05李志刚赵文康
财政监督 2014年7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监管

●李志刚 赵文康

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探索
——以河南省直基层预算单位为例

●李志刚 赵文康

2010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厅采取“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广、完善规范”的工作方式,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入点,以数据对比分析为抓手,以制度健全完善为支撑,探索推进省直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但在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监督转型背景下,仍有诸多问题亟须完善和解决。笔者通过对河南省直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进行思考,提出了深化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运作协调,初步形成科学运作的组织协调机制

内部组织协调机制运转有序,厅监督检查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复核审理,各监督检查处按辖区分工具体负责实施监管活动。外部沟通衔接渠道多样,各监督检查处通过明确联系人、交换邮箱、创建QQ群、报送信息等形式,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初步构建了“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机制。

(二)健全信息采集,摸清单位底数,初步形成衔接顺畅的信息采集机制

健全信息资料采集报送制度,各监督检查处依托网络查询、内网收集、单位报送、资产盘点和现场检查等多种途径,广泛搜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缴等监管资料,分类建立综合财政监管基础资料数据库。各监督检查处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走访,摸清基层预算单位家底,确定综合财政监管重点。

(三)依托会计监督,开展现场监管,初步形成规范有力的现场监管机制

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入点,坚持现场监管与会计检查捆绑同步,推行使用财政检查软件。通过查阅账簿凭证资料、约谈走访财务人员、实地查看固定资产、比对核实相关数据等方式,对基层预算单位进行综合摸底检查,重点发现预算执行、资金资产与财务管理漏洞以及违法违纪问题,督促基层预算单位完善内控、加强管理、健全制度,提高了其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四)建立数据指标,加强分析评价,初步形成全面系统的数据分析机制

研究制定监管操作规定,设计制作人员结构、收入结构、支出结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结构性和趋势性分析指标,建立综合财政监管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对预决算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分析、评价。并利用“金财工程”开展数据核对,将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的数据信息与OA支付管理、资产管理等系统的相关数据比对核实,初步锁定异常问题,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3)浙江省观光采摘节的节期主要有一周以下、半个月左右、一个月左右、三个月左右、半年以上五类,每个节期的内容和主题存在差异,应从文化和内涵方面提高短期节庆的质量,应多挖掘长节期的观光采摘节的外延优势,寻找其与其他产业的结合点或者果品自身的新颖的切入点;浙江省观光采摘节的市场非常活跃并向着综合性、主题性的趋势发展。

(五)转变监管理念,坚持服务基层,初步形成运行高效的服务指导机制

各监督检查处始终寓服务于监管中,寓指导于检查中。现场检查时,及时主动与被检查单位沟通问题,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陈述意见,纠正提出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日常监管中,各监督检查处与基层预算单位保持电话、邮件的密切联系,及时解答困惑与难题,督促整改不合规问题,总结推广基层预算单位管理的经验做法。

二、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问题与困惑

(一)沟通准备不到位,思想认识需提高

前期与基层预算单位沟通不足,未提前发送综合财政监管文件及资料清单,被监管对象对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认识不到位。检查人员培训时间较短,未能充分消化吸收内网系统上的预决算相关资料并加以转化利用,非现场监管环节未做好充分准备。监督检查局未及时召开总结座谈会对监管工作进行深入整理分析,各监督检查处分散自主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缺乏集中沟通的交流平台和统一高位的工作指导。

(二)操作规程不细化,监管程序需完善

操作规程仅是一个指导性文件,操作规程不够细化、执行口径不够统一、指标设计不够规范,对综合财政监管的方式、手段和要求等规定得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够强,使得各监督检查处实施综合财政监管的方式不一,内容各有不同,实施结果也缺乏可比性。缺乏具体而明确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层面还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三)人员结构较单一,经验能力需提升

各监督检查处年轻干部较多、监管经验不足、年龄层次和知识结构单一、信息技术应用较少,尤其是预算管理知识欠缺、财政管理政策不熟悉,懂业务、敢监督、精统计、善操作的复合型监管人才还比较缺乏。监督检查干部业务培训机会较少,由于内部岗位交流受限,对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实践途径匮乏,知识更新充实不足,与财政监督科学化精细化要求不适应。

“金财工程”信息系统未对财政监督提供应有的技术支持,目前开通的部分OA系统仅具有收集、汇总和查询功能,尚无法实现预警、分析及评价等。缺乏专门的软件处理和分析日常监管数据,监管工作仍停留在手工建立台账和事后检查上。新开发的现场检查软件与财政业务衔接性不强、模块运用不成熟、后台支持不到位,检查人员操作不熟练也间接影响了使用效果。

(五)监管手段不丰富,综合效果需扩大

目前综合财政监管除了信息采集和资料报送外,只有结合专项检查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数据分析、约请谈话、调查核查等具体方式远未使用到位,未对全省数据进行综合系统有效的分析、评价、运用,对基层预算单位的行业现状和特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刻。尚未完全建立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成果利用机制,监管成果对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

(六)监管创新不够强,监督机制需转型

省级财政监督与财政部派驻地方财政监察的职能授权不尽相同,财政监管还存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融入中心工作不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富有特色、切合实际的综合财政监管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监督检查人员绩效监督意识不够强,仍存在“重合规监管轻绩效监管”的思想观念,绩效监督工作未有明显推进。

三、深化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健全完善综合财政监管的组织保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升监管理念。财政监督人员要转变监管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建立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常态机制,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监督机构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基层预算单位要把综合财政监管当成严格预算编制执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优化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平台,积极搭建政策宣传和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召开高层联席会、举办座谈会和业务培训班、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扩大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建立良好畅通的沟通机制,完善及时反馈、定期会议沟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制度,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规范操作办法,制定监管配套措施,健全完善综合财政监管的制度保障

一是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召开工作总结交流会,对实践中涌现出的有效做法,尽快建章立制固定下来,对监管层次、程度和范围等进行具体化。定期对综合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基本经验,规范基本做法,剖析基本问题,制定改进措施,逐步提升对基层预算单位的综合监管水平。二是细化完善操作规程。尽快研究完善综合财政监管操作规程,建立科学的分析指标体系,设定有效的分析评价方法,对监管方式如约请谈话、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现场核查等形成书面记录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明确,制定监管规范,统一监管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建议从信息采集报备、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约请谈话、实地走访、现场核查、现场调查、沟通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制定综合财政监管暂行办法,增强规范性文件的操作性和执行力,提高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全面推开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打牢完备的制度基础。

(三)明确分类监管重点,优化监管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综合财政监管的程序保障

一是实施分类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充分掌握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集中优势力量实施分类监管:行政单位应以预算监督为主线,全面监管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事项;事业单位应以资产监管为主体,全面关注预算单位财务会计的规范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等内容;企业化管理单位应重点围绕会计信息质量实施监管。二是优化监管流程,推进整体向前。职责分工上,监督检查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调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成果利用等重大问题;各监督检查处要全面谋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监管内容上,要对重点年度的预算、财务、资产等情况实施“一揽子”监督检查,适当增加对以前年度追溯检查。监管方式上,要创新监管措施,规范运用程序相对简捷的核查、调查、约谈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处理处罚。监管程序上,要创新优化检查程序,简化征求意见环节,充实检查报告内容,提升管理建议的指导作用。

(四)丰富完善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监管手段,健全完善综合财政监管的方法保障

一是推行简便有效的现场监管方式。继续推行与会计监督同步的现场监管制度,积极利用现场调查、现场核查等手段核实疑点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根据需要赋予各监督检查处对基层预算单位的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账户等综合监管权限,通过有效抓手真正发挥监管效能。二是完善动态持续的非现场监管机制。强化数据分析评价功能,对不同时点不同范围的数据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准确全面掌握财政事项运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增强分析结果的指导作用,逐步实现从经验型管理向以理性分析为基础的数据型管理的转变。三是强化监管结果的有效利用。既要对查处的问题进行督导纠偏,还应对普遍性或特别重大问题坚持“以点带面”方式予以处理,建立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成果利用机制,对预算定额标准及资金分配办法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绩效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为完善财政管理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五)增强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健全完善综合财政监管的人力保障

一是优化监管人员结构和配置。综合监管人才队伍必须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优良的智能结构以及梯次的年龄结构。加大监督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通过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等方式,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并组织外出考察调研、座谈交流,有效借鉴外部监管经验,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复合型监管队伍,为全面开展综合监管奠定人力基础。二是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监管技术。以“全员参与、分类指导、普遍提高”为原则,将信息技术与财政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备的学习培训制度,将监督干部纳入全省财政系统业务培训范围,组织系统学习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收付等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政策水平和监管能力。三是加强基层预算单位财务培训和财会队伍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分层次分行业对基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业务政策培训,为提高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六)加快信息软件建设,构建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完善综合财政监管的技术保障

一是研究开发综合监管软件,建立综合监管网络平台。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低,严重制约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整体进程,必须强化信息监管意识,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根据财政监督的实际需要和基层预算单位特点,依托“金财工程”,加快开发高效便捷的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与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共享,实现监管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查询、比对分析、报表管理和风险预警自动化,真正实现对被监管对象多角度、动态化、智能化监管,切实解决软件不兼容、数据不具体、处理效率低、信息不共享等问题。二是加快完善现场检查软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加大设备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监督综合检查系统,充分运用系统开展项目资金选案、文书形成、检查成果利用,提高现场检查效率;分类形成检查案例数据库、法规政策数据库、检查文书数据库,为综合财政监管提供基础业务支持。

(七)推动综合监管创新,促进财政监督转型,健全完善综合财政监管的动力保障

一是紧跟时代发展需要,积极转变监督理念。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精神,按照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关于“财政监督工作必须转型,工作重点要放在预算执行监督和过程控制上”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强化预算绩效监督,实现财政监督由检查型向管理型、由纠错型向预防型监督、由安全性和合规性向效益性、由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处理的全过程监督转变。二是主动融入财政管理,促进财政监督转型。综合财政监管具有自身独特的监督优势和实践效应,是财政监督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财政监督转型的切入点和重要途径。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开拓创新,高标准统筹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探索实施对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的动态管控、督促和纠偏,科学恰当地嵌入财政管理中心工作,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监督制度,有力促进财政监督转型升级。■

(作者单位:河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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