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传统价值观与大学生价值观塑造再认识

2014-08-15 00:44薛海鸣
关键词:义利儒家价值观

薛海鸣

(山西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谷030801)

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价值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群体的精神状态,将决定他们人生成长的高度,决定他们进入社会之后能否承担应有的社会职责。面对当今社会的“价值紊乱”、理想和现实的脱节,大学生价值观教育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是否应该重新检视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价值观意蕴,指引大学生完善价值观结构,便成为本文探讨的核心所在。

1 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乱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个人对利益的追求得到尊重,个性自由思想深入人心。[1]然而,人们“得到了自由,却失去了灵魂。在价值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包围之下,人们普遍地感觉精神的迷茫和无所适从,善与恶、是与非、正义与公平的界限变得模糊不定”[2]148。大学生群体置身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精神空虚的社会,价值观出现了严重的冲突并进而造成其在行为表现上乱象丛生。

1.1 仁爱缺失,个人至上

目前在校大学生大多数是所谓的“独生子女”一代,从小娇生惯养,他们早已不懂得什么是孝敬父母、什么是尊敬师长。他们对父母只知道索取,从来不知道关爱;对于老师只知道利用,从未把他们敬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智者。有的大学生自私自利,凡事只想自己,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也不尊重别人、帮助别人。

1.2 智辨缺失,理想淡化

许多大学生由于个体认识的角度和程度不同,面对物欲横流、追求功利的社会现实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之间的冲突,他们出现了迷茫,而长期以来我国价值观教育相对理想化,不能很好地解决他们的这种困惑,导致他们对价值的认识出现了偏差:理想变成空话、大话,把实惠、物质享受当作价值追求目标。虽然大部分大学生的价值观中还保留着理想信念的地位,但他们对其精神支柱和动力的作用,却持有较大的疑惑。

1.3 正义缺失,注重实用

当代大学生凡事都奉行实用主义原则,如学习时特别偏重于课程和知识的实用价值,而对系统的理论学习则不愿付出太多的精力和时间;人际交往中把市场中的等价交换原则搬来,同学间交往的目的是考虑是否对自己以后有利,师生间的真挚感情也因为金钱而变质;择业时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不是考虑是符有利于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是否符合自己的兴趣,是否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而是注重物质利益。一切注重功利、实用,他们忽视了内在需求和精神境界,造成主体人格的缺失。

1.4 诚信缺失,道德淡漠

诚信是人的一种基本品质,是一个人立身兴业的基石,是一个人生活的准则。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学生的失信行为主要表现为:①弄虚作假严重。一是考试作弊,屡禁不止;二是抄袭成风,蒙混过关(作业抄袭,论文移花接木,假想实验数据等对于大学生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三是求职履历“掺水”成风(涂改成绩、夸大事实、制造假证件、虚构经历)。②信用意识缺乏。一是骗贷逃贷,一些学生为了达到贷款的目的,出具虚假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大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与困难生身份不相符。二是拖欠学费,这种现象在高校中并不少见;三是任意违约,随意变更、撕毁就业协议书的事情时有发生。

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大学生群体在西方价值理论和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冲突、碰撞中迷失了自我。“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文化的产物,为特定的社会文化氛围所造就。”[3]128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外来的理论形态和完备的价值观,已经成为大学生价值观形成的主导,而中国传统价值观却被人们所忽视。这种情况使大学生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树立价值理想时遭遇了价值原则和价值承当之间的背离。一方面,大学生在学校接受的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树立的是共产主义信仰,希冀在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理想和价值;另一方面,现实社会中功利主义、消费主义、娱乐主义、拜金主义、实用主义等各种不良价值取向甚嚣尘上,深刻地影响着大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对他们构成了种种价值误导。

2 儒家思想的价值意蕴

“儒学在其衍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价值体系,它以善的追求为轴心,并具体展开于天人、群己、义利、理欲、经权以及必然与自由等基本的价值关系……”[4]6儒家文化的精神及其核心价值体系乃是一个道德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最关心人的存在及文化创造。

2.1 天人之辨

某种意义上,儒家价值体系即以天人之辨为其逻辑起点。在原始儒学中,作为价值观的天人之辨,以自然与人文的关系为内容,对人的自身价值进行了反省。周初“以德辅天”这一全新观念出现,表明人们发现了在社会生活中,天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人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人的德性能够对人类的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换句话说,这是人的独特价值。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感应上天,并且是以自己的德行感应上天,这就确定了传统的天人合一是在道德基础上的合一,天人之合本质上是合德,即天与人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的实质即人的道德与天的本质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儒家在以后的发展中,孟子第一个明确提出“天人合一”思想。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刚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充分觉悟、发掘、扩展人的本心,就能认识自己的本性,认识了自己的本性,就能够把握天的本质。汉代的董仲舒认为,凡是同类的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感应的关系,天与人同类,故可以相互感应。“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以天为人的价值的本原,把人类社会道德归原于天。宋明时期的理学超越了先秦和汉唐意志或形态的合一,而在本性、本质,甚至在本体上论证了天与人在道德上的合一。由于理学各派对天理解的差异,天人合一的理论也有种种区别。程朱认为天人合一于理,王守仁则讲天人合一于心,他认为,心即宇宙万物的本体,所谓本体并非任何外在的存有,而是人的主体精神。心即本体,凸显了人的价值,把人的价值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可见,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认识到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主体能动性决定自己的命运,并认为这种命运并非人的主观随意性的表现,而是对客观必然性的把握和自觉遵从。[5]50这一观念确立了人在宇宙间的主体地位,在承认天道不可违背的前提之下,也承认人类可以发挥自己的主体能动性来认识天道,并自觉地运用它为人类自身服务,成为自己的主宰。

2.2 仁爱与忠恕

仁的本义是“亲”。孔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也讲“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亲亲,仁也”(《孟子·告子下》),可见,孔子的“仁者,爱人”,孟子的“仁者爱人”都是由人本身引申出来的。仁者爱人,反映了人对自身的觉醒,对人类本质的理解,具有深厚的人道精神。仁者爱人要求在人际交往中注重人的价值,把别人也当作自己的同类来看待,要求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

为了把“仁”这种内在的道德情感,通过现实的行为表现为爱人,孔子提出了“忠恕”之道,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表明人与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善良的本性。人们在人际交往中将心比心,多为他人着想,少替自己打算,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洋溢着博大的爱,就会形成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2.3 乐群贵和

儒家天人合一的观点,把整个人类乃至整个宇宙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任何个体性存在都是这个整体中的一分子、一个环节。根据这种理解,儒家强调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应该以整体为本位,个体只有把自己融入整体,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儒家认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能群,而动物不能群。这说明人的优越性在于他们结合在一起所显示的整体社会力量。[5]73这里的分就是礼义道德,它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在群体中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根本秩序,它的作用就是维系群体,维护群体的利益,以发挥群体的力量。既然这样,个人的利益就必然要服从于群体的利益,在家庭中,家庭利益至上;在社会中,国家利益至上。

2.4 义利之辨

儒家对于义利关系的认识有一个从重义轻利、以义制利到义利并举、以义导利的过程。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他把义视为崇高的道德价值,而对利则采取轻视的态度,但他并不完全否定利的价值,而是强调“见利思义”(《论语·究问》)。孟子则把这种思想进一步发展为贵义贱利的观点。在他看来,如果每个人以利为出发点和目的,那么整个社会都将追逐自己的利益,从而争斗不休。董仲舒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他的价值模式中,利被视为无关轻重、不必追求的因素。宋代以后,儒家对重义轻利的价值模式作了进一步解释与发挥。他们开始把义利关系视为道德的核心和首要问题,明确指出义利之辨的实质是公与私的关系,揭示了儒家义利之辨的深刻的本质内涵。这种“义利之辨”把义规定为公,即社会整体利益,把利规定为私,即个人利益,强调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整体利益,然而这种观点仍然是只看到了二者之间的区别,没有对二者的一致性给予足够的重视。到了明清之际,义利之辨由王夫之作了一个总结,他明确肯定利的正当性,利中有义,义非不利,道德本身即包含利益,而不是把它排斥在外。道德也不能离开人的利益而存在,更不能离开人的利益对人发生作用。

3 借鉴儒家传统价值观,完善大学生价值观结构

3.1 借鉴儒家天人之辨思想,为大学生寻求存在意义的价值依托

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迅猛发展,人的主体性逐渐失去,人的独特需要、情感受到无情的漠视。包括大学生群体在内的人们普遍存在着生活目的迷茫、存在意义失落等问题。人们找不到存在的价值,一味沉迷于对物质的追求中,从而导致精神空虚。而儒家的天人之辨一再高扬人文的价值,秉承人是万物的尺度(人类中心)的观念,突出了人本身及人的文化创造的价值。[6]儒学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为基本思路,强调通过个体的文化创造将自然人文化,达到与天合德,则天同化的目的。因此,大学生应将民族复兴、国家进步、人类文明作为超越之对象(天道),以此为依托,内求诸己,通过个体的文化创造,向上无限超越而通达于共产主义理想(天道),实现自身的价值理想。

3.2 借鉴儒家仁爱、忠恕思想,健全大学生的道德人格

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高科技,在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的同时,淡化了人际关系。整个社会“道德冷漠”,人们以邻为壑,以友为敌,坑人害人,无所不为,缺乏做人应有的品格。人们被物化,仁爱精神失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蜕变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儒家的仁爱、忠恕思想在价值上承认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肯定人不是孤立自存的,而是处于各种人际关系之中,人只有在相互交往中才能生存和发展,即“礼尚往来”。理想人格必须具有一种仁爱精神,爱人不仅仅表现为对他人的尊重与关心,而且更在于同他人在情感上的相互沟通。只有造就完善的人格,大学生才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对价值原则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作出合理定位,有利于其科学价值观的形成。

3.3 借鉴儒学乐群贵和思想,树立大学生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意识

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大学生一方面是自我意识增强,一方面是自由意识的偏差,在处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时,往往注重个人方面,甚至发展成“唯我式的个人主义”。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儒家提倡“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孟子看来,“独善其身”主要是一种道德上的自我实现,其内容是不失其义,义所体现的是普遍的社会责任,不失其义就是说要履行普遍的社会责任。这与兼善天下在价值取向上是同一的,即履行普遍的社会责任。[4]57因此,大学生要处理好个体价值与社会理想的和谐统一,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

3.4 借鉴儒家义利之辨思想,避免物化人格取代主体人格

大学生群体中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价值观非常流行,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功利原则的片面导向。大学生漠视于对自身道德人格的塑造,致使物化人格淹没了道德人格,迷失于对功利的追求。儒学的义利之辨思想则给予我们很好的解决思路。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就是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道德原则和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儒家强调精神生活优于物质生活、道德原则高于物质利益。[5]73更深一层讲,义利之辨讲到了社会利益关系的核心问题,即公利与私利、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首先,儒家对于人的感性欲望尝不否定,但应主张对其进行理性的规约(“见利思义”、“以义制利”),唯有如此,方能将人的自然欲望上升成为文化价值,回归真实的存在。所以,我们应该借助儒学的义利之辨思想对大学生进行人格的挽救,用义(或理性)来规约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儒家价值观也有负面的内容,如天人合一强调天人之间的和谐,也就意味着满足天与人既定的平衡,很难激发改造、变革自己的要求;乐群贵和思想,强调社会的认同、集体的利益,则极易限制个体的独立,较少关注个体的独创性,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德性之知”压制“见闻之知”并与重义轻利的原则相互关联,使我们不能以开放的心态去接受现代文明中的工具理性及效率原则等等。然而,当我们面对大学生价值观形成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时,却分明感觉儒家思想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因此,要注重研究儒家思想的内容,发掘其价值观意蕴,使其服务于现实需要并研究其在培养理想人格方面的方法。这便是笔者今后要专注做的工作。

[1]薛海鸣.传统美德视野下大学生价值观培养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7.

[2]许纪霖.当代中国的启蒙与反启蒙[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3]许苏民.文化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4]杨国荣.善的历程——儒家价值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5]张怀冰,唐凯麟.成人与成圣——儒家伦理道德精粹[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1999.

[6]李卫朝,闫志敏,薛海鸣.儒学“内在超越”品质与大学生价值理想的确立[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3(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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