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古诗文课后注释补遗与商榷

2014-08-15 00:50郭常娟
语文学刊 2014年9期
关键词:通假异体字古代汉语

○郭常娟

(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 固原756404)

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偶尔注意到课后注释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后来对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五册教材的古代诗文课后注释做了逐条梳理,发现注释偏漏现象要比想象的严重,远非偶尔有之。现将自己的发现加以列举分析,由于手边资料有限,更兼个人能力不足,其中定有不当或错讹之处。本文旨在提出问题,抛砖引玉,愿与教学一线同仁一同探讨。下文中涉及的篇目除第一次用全名并标明必修册数,以下均用篇名第一字代指。如《烛之武退秦师》(必修一),下文称《烛》。

一、现用2007版(包括2012、2013修订版)中古诗文课后注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注释内容或用语前后不一

★《荆轲刺秦王》(一)“往而不反者,竖子也!”注曰:反,通“返”;而《逍遥游》(五)“三餐而反”注曰:反,返回,后作“返”。另有“旬有五日而后反”句,不作注。这种情况一般表示与前文意义相同。

★《烛之武退秦师》(一)“秦伯说”注曰:通“悦”。而《荆》“秦王必说见臣”注曰:同“悦”。

★《张衡传》(四)“形似酒尊”不注,同册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一尊还酹江月”注曰:同“樽”。

★《烛》“请辞决矣”注曰:辞诀,辞别、告别。不说明是否通假;《苏武传》(四)“与武辞决”注曰:同“诀”,辞别。

(二)当注不注(括号内为笔者试加注释)

★《烛》“夫晋,何厌之有?”(当注明:通“餍”。)

★《采薇》(二)“彼路斯何?”(当注明:这个意义也写作“辂”。)

★《张》“员径八尺”、“一时收禽”(当注明:通“圆”、通“擒”。)

★《孔雀东南飞》(二)“终老不复取”(当注明:通“娶”。)

★《游褒禅山记》(二)“有碑仆道”“余于仆碑”(当注明:仆,本义为向前扑倒,与“奴僕之僕”的简体“仆”不同。)

★《赤壁赋》(二)“举酒属客”注曰:属,这里指劝人饮酒。(当补注:通“嘱”。)

★《过秦论》(三)“始皇既没”(当注明:通“殁”。)

★《寡人之于国也》(三)“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当注明:通“殍”。)

(三)注释有疑或应该进一步解释

★《过》“毋内诸侯”注曰:内,通“纳”;“交戟之卫士欲止不内”句,不作注。

内,是象形字,指与“外”相对的概念,本来就有引申义项“接纳”,这个意义后来写作“纳”,没有通假现象。

★《兰亭集序》(二)“虽趣舍万殊”注曰:趣,趋向,取向。

趣,从走取声,本义为向某一方向疾走,本来就有趋向的意思,但因为注释不明,几乎所有的教辅资料都将其归为通假,通“趋”。

★《滕王阁序》(五)“俨骖騑于上路”注曰:俨,同“严”,整齐的样子;俨,从人严声,本义为“昂首”,有庄重、整齐、美好之引申义,用在文中修饰“骖騑”正好,《桃花源记》有“屋舍俨然”之句。这里注为同“严”,反而弄巧成拙。

又有“所赖君子见机”句,注曰:机,预兆。

很多教辅资料解为通“幾”,是有道理的。机,从木几声,指机械、机关,引申为机灵、机智,没有“预兆”之意。而“幾”本义为“隐微,不明显”,尤指危险的征兆。后简化为“几”,但古文中另有“几”字,象桌几之形。

★《陈情表》(五)“而刘夙婴疾病”注曰:婴,绕。

婴,会意字,表示女子颈部的装饰品,本来就有缠绕之意,婴孩当是后起引申或假借之意。

★《荆》“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注曰:陵,侵犯、欺侮。

陵,从阜夌声,本义指大土山,引申有攀登、上升、越过之意,再引为欺凌之义。但因为使用同一声旁,自古本义差别很大的陵、凌(冰)、淩(河流名)在“欺凌、侵犯”的意义上是通用的。其实应该是凌通陵,但我们习惯上仍写作“欺凌”。

★《鸿门宴》(一)“张良出,要项伯”注曰:要,通“邀”,邀请。《孔》“虽与府吏要”注曰:要,相约。

要,象形,腰之本字。邀约一般认为是后起的假借义。假借义在中学阶段是否可被归为通假,笔者不能肯定,还得求证于大方之家。但无论是否,在教材中都应该统一。课后注释不明,教辅资料不清,到学生那里就更是糊涂了。

★《赤》“杯盘狼籍”注曰:也写作“狼藉”;“相与枕藉乎舟中”不注。

狼籍,是联绵词,两个字一个语素,所以也可以写作“狼藉”,而枕藉之藉(音借)不能不注。藉,从艹耤声,本义为有草编的垫子,文中用的即是本义。

★《苏》“掘野鼠去草实食之”注曰:同“弆”,收藏的意思。

去,象阔腹小口广盖的瓦器之形,引申有收集收藏之义,这个意义后来写作“弆”,所以二者应该是古今字。而现在的常用义“离去”为假借义。一说“去”从大从口,会人离开住所之意,那么表收藏时应该是通假,注释当用“通”。笔者以为此说牵强。

★《烛》“焉用亡郑以陪邻”注曰:陪,增加。

陪,从阜咅声,本义指有重叠之形的山丘,引申有增益、增加之意。注释未能给出意义渊源,很多教辅资料更妄释为通“倍”。

二、出现上述问题可能的原因

(一)“通”“同”不分,混淆用之

训诂学一般用“某,通某”训释通假字;用“某(这个意义)后作某”或“某,古某字”或“某,同某”训释古今字;用“某,也写作某”或“某,同某”训释异体字和同源字。教材必修二《文言词语和句式》一课认为通假字:“指的是借用一个字来代替另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这两个字的意义本来不相干,只是因为音同或音近而借用。”这个定义显然是与异体字、古今字区别开来的。但从目前的课后注释用语的实际情况来看,从概念上对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同源字等是不做区分的。以下是笔者做的整理,可能有错漏,可暂作参考。

(1)通假字:除前文所列的释例,另有《苏武传》的注释这种情况比较典型。除“请毕今日之驩”注曰:通“欢”。其余无论通假字还是古今字,一律都用“同”。“畔主背亲”注曰:同“叛”;“与武辞决”注曰:同“诀”,辞别;“空自苦亡人之地”注曰:亡,同“无”;“信义安所见乎?”注曰:同“现”;“掘野鼠去草实食之”注曰:同“弆”;“因泣下霑衿”注曰:同“沾”;“与旃毛并咽之”注曰:同“毡”。

由此可见,教材注释对这几个概念的处理并没有一定的规则和体例。

(2)古今字:必修部分涉及的古今字有反(返)、内(纳)、尊(樽)、景(影)、见(现)、莫(暮)、共(供)、章(彰)。

★《归去来兮辞》“景翳翳以将入”注曰:景,日光;《过秦论》“赢粮而景从”注曰:景,古“影”字。

景,从日京声,本义为阳光,引申有“阴影”之义,这个意义后写作“影”

★《师说》“传道受业解惑”注曰:受,通“授”。

★《烛》“共其乏困”注曰:共,通“供”,供给。

★《采薇》“岁亦莫止”注曰:莫,同“暮”。

★《离骚》“芳菲菲其弥章”注曰:章,通“彰”。

★《廉颇蔺相如列传》(四)“设九宾于庭”注曰:宾,通“傧”。

★《苏》“信义安所见乎?”注曰:同“现”。

(3)异体字:

★《赤》“冯虚御风”注曰:冯,通“凭”。

冯,许慎《说文解字》释为“马疾行也”,左声右形。但它的常用义是名词靠垫,动词依靠,凭借,这应该是假借产生的意义。于是与本指依靠,凭借的造字“凭”(繁体为“凴”,从几馮声)常常通用,而可视为异体关系。

★《苏》“因泣下霑衿”注曰:衿,同“襟”。

(4)同源字:

★《归》“乃瞻衡宇”注曰:衡,通“横”。

★《过》“外连衡而斗诸侯”注曰:连衡,也作“连横”。

(二)对中学生降低要求,简化标准

出现上述情况,根本上可能是教材编者出于对中学文言文教学要求和学生接受能力的考虑。对认为不需要学生掌握的内容就不注或不点透,不提供更多资料解释说明,或规避研究领域仍然存疑或有争议的概念和理论,从而简化教学和学习负担。但实际上是什么就说什么要比刻意简化来得更简单直接些。

我们不可能像要求中文专业的大学生或研究生一样要求中学生,而是要相应地降低要求,简化标准。大陆地区的法定用字是简体,但学习文言文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与古代汉语密切相关的一切概念,比如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同源字、繁体、古今异义等等。所以降低要求、简化标准不能等同于简单回避复杂问题(或有争议的问题)和混淆相似的概念,而是应该坚持理性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既不拔高对中学生的要求,也不低估他们的接受能力。选文的课后注释一律以目前在学界得到普遍认同的观点为准,不仅注释“果”,还得简要说明“因”(比如从造字法和字义演变角度解释),甚至可以告诉学生不同的观点。其实,我们在有些地方已经这么做了,比如2012修定版中《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就注为:参,验,检查。一说,参,通“叁”,多次,表概数(个人认为还可以补充“《论语》有云:吾日叁省吾身”)。

这样做首先有利于学生对古代汉语树立正确的认识,告诉他们古代汉语研究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有理论、有方法、有突破,当然也会有争议和未解决的问题。其次,更有利于提高学生文言文学习兴趣,因为字的意义是有前因后果来龙去脉的,是有故事的,而不只是死记硬背。近两年全国掀起了学习和弘扬国学的社会热潮,而真正基础扎实的国学教育应该在我们的中学语文课本上得到更好的体现,笔者试着从文言文课后注释这样细小的地方做起。

[1]许慎.说文解字[M].中华书局,1963版(2005重印)

[2]古汉语常用字字典[M].商务印书馆,1998版(2001重印)

[3]古代汉语字典[M].商务印书馆,2005版(2009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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