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的研究

2014-09-03 10:41蒋伟王进勇亓超
演艺科技 2014年2期
关键词:服务模式

蒋伟+王进勇+亓超

【摘 要】 在构造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

【关键词】 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理想模型

文章编号: 10.3969/j.issn.1674-8239.2014.02.009

1 引言

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的研究是在文化演出院线商业模式和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分析如何更好地服务观众以及协调配合好各演出主体。文化演出院线的商业模式和经营模式只是为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找到了方向,而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的研究就是解决如何配合好各种资源为演出服务从而吸引观众的问题。服务模式包括对各个演出主体的服务,也包括对其他相关产业的服务,最重要的是能够很好地从观众自身的角度来考虑其需求,达到为演出终端消费者服务的目的。

文化演出院线已经在演出领域得到了很好的实践,但是对于如何创新服务模式,更好地促进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实践过程中,文化演出院线的各种实践模型千差万别,而理想的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能够为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提供指导作用。所以,在研究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模式时,首先需要构造一个理想的文化演出院线模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文化演出院线模型的服务模式。

2 文化演出院线

2.1 文化演出院线的内涵

文化演出院线是以演出剧场和演出团体的垄断经营为核心的演出经营体制。它以提升经营者利益为目的,以控制和集中演出资源为手段,以建立演出网络为途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方法形成以资产为纽带、效益为准绳、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演出联盟。

2.2 文化演出院线的实践

虽然文化演出院线的理论体系还不健全,但是文化演出院线的实践活动已经展开。从经营模式角度分析,文化演出院线包括直营模式、联盟模式以及加盟模式。其中,直营模式主要是以保利院线为代表,其特点是加入的演出剧场完全把经营权交给演出院线;联盟模式主要是五大联盟(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中国西部演出联盟、长三角演艺联盟、中国东部剧院联盟、珠三角演艺联盟)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多个演出剧场联合形成剧场联盟,共同管理演出剧场;加盟模式主要是以中演院线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中演院线管理公司为主,其他演出剧场以加盟的方式加入到院线管理公司,享受院线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文化演出院线的实践活动为演出院线理论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

2.3 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模型

理想的文化演出院线经营实体,是在不考虑现实中可能出现的特定条件下构造的理想模型。其设计思路是:通过掌握更多的演出资源,实现演出资源的内部分配,达到打通演出产业链的目的;通过文化演出产业链的建立,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如:房地产、旅游业等;演出团体以统一的形式对外开展相关的演出合作业务,其模型如图1所示。

2.3.1 核心部分

文化演出院线理想模型中的核心部分是演出团体与演出剧场。它将垄断经营多家演出团体并且为其提供更加专业合理的信息技术支持,从而使演出团体的市场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实现,也为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可能。与演出团体一样,理想模型中的演出剧场也被文化演出院线垄断经营,演出院线通过掌握演出剧场来掌握演出渠道。

2.3.2 相关服务机构

以票务公司为代表的演出服务机构旨在为剧场团体的演出提供演出配套服务。在理想模型下,文化演出院线内部有一套完备的服务性机构,能够为演出提供演出人员培训、演出票务销售以及演出剧目的推广等全方位的演出服务。院线内部通过建立相关的服务性机构来完成与演出相关的服务,而不是依靠院线外现有的服务性机构。一方面,自有服务性机构可以完善演出院线的各个环节,使得整个演出业务流程更加顺畅,管理更加有序;另一方面,自有服务性机构可以切合自身情况来规划相应的演出服务,有利于控制演出成本的投入。总之,通过设立自有演出服务机构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安排服务院线内的演出。

2.3.3 带动产业

由于文化演出产业的发展必将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同时其他产业的发展也将反推文化演出产业的发展。在理想模型中,带动的产业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与演出院线相关的也可能是不相关的产业,可能并不直接为演出院线提供技术或者服务,但也将受益于文化演出产业的发展,并且反哺文化演出产业。

2.3.4 对外部分

在现代商业演出方面,国外发展较早,有很多已经形成品牌的演出产品和剧团,国内在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理想院线模型下,一方面,演出院线可以集中采购和批发等形式接洽国外的优秀剧目,有助于降低演出的成本,从而降低票价,使得公众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更低廉的价格享受到更优质的演出;另一方面,通过演出院线的开拓经营形成一定演出市场规模,既可以提高中国市场对于外来演出的议价能力,同时也可以通过渠道合作与交换的方式,推动中国演出产品走上国外的高端平台。总之,在理想模型下,对外的演出业务是双向的,通过与国外的演出交流有助于更好地盘活院线内部的演出资源,也有助于文艺演出市场的繁荣。

3 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

3.1 服务模式

尽管服务模式已经是国内外企业界和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但对服务模式的本质概念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基于各种不同的观点,服务模式都是商品的提供者为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商品在市场中流通,而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可靠、有效、便利服务的模型。其中,商品的提供者是服务模式中的主动者,而消费者是服务模式中的被动者。从广义上讲,商品可以是有形的产品,也可以是无形的服务,比如“保险产品”、“金融产品”等。服务模式是沟通商品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服务模式的好与坏直接决定了商品的流通。好的服务模式一方面有助于商品提供者更好地将商品推送给消费者,保证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拓展商品的潜在市场,挖掘更多的消费者,从而扩大商品提供者的盈利。endprint

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是研究院线管理者(包括院线管理公司、院线管理董事会等)为满足演出主体以及观众的需求,实现演出活动顺利进行,为演出主体和观众提供专业、可靠并满足演出行业和观众喜好的服务的方式。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主要通过院线管理者为演出主体以及观众提供服务来实现,这些服务分为无形服务和有形服务。无形服务包括演出支持、信息分析等;有形服务包括演出节目、硬件支持等。

3.2 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的设计

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如图2所示,它是在分析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的商业模式和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经营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演出规律提出的一种理想的、旨在全方位服务于相关演出主体的服务模型。通过对该模型的分析,期望能为各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提供一个指导方向。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属于院线的对象和不属于院线的对象。其中,属于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文化院线内部的演出剧场、演出团体、关联公司以及其他产业;不属于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外部的演出团体、演出剧场、其他关联服务公司以及观众。在服务过程中,首要的目标是服务好属于院线内部的服务对象和观众,其次是外部服务对象。通过该模型的运作,一方面可以满足剧场、团体的演出最大化、合理化的需求,改变目前存在的剧场坐等演出、空置率高以及因剧团演出数量少而导致人才流失等现象;另一方面可以深度挖掘观众的观演喜好,通过良好的服务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观众的观演需求,做到演出收益最大化;另外,通过探索形成的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型,可以带动演出相关产业的发展,真正激活文化演出产业链的下游,以点带面地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3.2.1 演出剧场

演出剧场是理想文化演出院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院线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演出剧场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依据演出剧场的运作规律,可将院线服务的演出剧场分为两大类:文化演出院线内部的演出剧场和演出院线外部的演出剧场。根据其经营权限的不同,院线内部的剧场分为直营和非直营两大类剧场。

对直营类型的演出剧场来说,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设备(座椅、舞台、灯光等)保养、场馆维护、工作人员培训等;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剧场的服务主要是设备调试支持、舞台布置、设备租赁、舞美设计等;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主要通过现场维护、技术人员协调等来实现;在演出结束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大体上包括协助清理场馆、协助设备的转移、协助舞台检修等。

对非直营的演出剧场而言,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包括设备保养技术支持信息、场馆维护技术支持信息以及相关的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主要包括演出设备的配套服务、舞台的装饰服务、相关设备的租赁信息的服务等;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包括现场协调、技术人员的搭配与协调等;在演出结束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场馆清理、人员疏散、设备转移等。

3.2.2 演出团体

与演出剧场一样,演出团体也是理想文化演出院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演出活动主要的执行者,决定着演出活动的成败。演出团体分为院线内部团体和外部团体。依据其经营权限,将内部的演出团体分为直营型和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直营型演出团体主要是接受文化演出院线直接经营管理,故院线对其的服务模式也是以调度管理为主。

在非演出时间内,文化演出院线对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培训、人员包装、搜寻剧本等;对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有优秀剧目推送、信息服务等。文化演出院线对院线外部的演出团体服务主要有演出业务洽谈、中介信息服务等。

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包括节目宣传推广、排演辅助、广告赞助等;对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有剧场信息服务、宣传推广等;对外部演出团体来说,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有提供演出剧场以及其他可能的演出相关服务。

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所有的演出剧场服务都包括提供剧场、辅助演出、技术支持等。在演出结束阶段,院线对内部的演出团体服务应是一致的,主要是包括协助转移、设备验收等;而对于外部的演出团体来说,主要是以协助转移为主。

3.2.3 观众

观众是演出市场中最终端的消费者,其对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是否认同是决定演出活动成败的关键。文化演出院线对观众的服务可分为演出和非演出两阶段。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剧目信息介绍、提供购票渠道、票务信息、场馆信息介绍、演出团体信息介绍、附属信息服务(酒店、购物、住宿等)等;而在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观众的服务包括观赏环境、安全保障等。

3.2.4 相关产业

其他相关产业主要是与演出产业相关的产业,主要包括票务相关、宣传相关、设备相关和广告赞助。文化演出院线既接受各相关产业提供的服务,也为其提供服务。文化演出院线对其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产品需求信息支持、活动推送等。

其他产业是与演出活动没有直接相关利益的产业,但是它们通过支持演出业的发展获得利益,并且反哺演出业的发展。通常,由于文化演出高雅的特性能够帮助其他产业间接地提升价值,带来更多的商机,从而使其他产业获得利益,间接地为其他产业服务。

4 结论

在文化演出院线发展过程中,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解决了如何协调服务好院线中各部分主体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为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性作用。本文中服务模式是根据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模型得来,而实际中的文化演出院线不可能是理想状态下的模型。所以,在实际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寻找适合自身文化演出院线发展的服务模式,使其不断地接近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endprint

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是研究院线管理者(包括院线管理公司、院线管理董事会等)为满足演出主体以及观众的需求,实现演出活动顺利进行,为演出主体和观众提供专业、可靠并满足演出行业和观众喜好的服务的方式。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主要通过院线管理者为演出主体以及观众提供服务来实现,这些服务分为无形服务和有形服务。无形服务包括演出支持、信息分析等;有形服务包括演出节目、硬件支持等。

3.2 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的设计

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如图2所示,它是在分析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的商业模式和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经营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演出规律提出的一种理想的、旨在全方位服务于相关演出主体的服务模型。通过对该模型的分析,期望能为各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提供一个指导方向。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属于院线的对象和不属于院线的对象。其中,属于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文化院线内部的演出剧场、演出团体、关联公司以及其他产业;不属于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外部的演出团体、演出剧场、其他关联服务公司以及观众。在服务过程中,首要的目标是服务好属于院线内部的服务对象和观众,其次是外部服务对象。通过该模型的运作,一方面可以满足剧场、团体的演出最大化、合理化的需求,改变目前存在的剧场坐等演出、空置率高以及因剧团演出数量少而导致人才流失等现象;另一方面可以深度挖掘观众的观演喜好,通过良好的服务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观众的观演需求,做到演出收益最大化;另外,通过探索形成的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型,可以带动演出相关产业的发展,真正激活文化演出产业链的下游,以点带面地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3.2.1 演出剧场

演出剧场是理想文化演出院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院线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演出剧场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依据演出剧场的运作规律,可将院线服务的演出剧场分为两大类:文化演出院线内部的演出剧场和演出院线外部的演出剧场。根据其经营权限的不同,院线内部的剧场分为直营和非直营两大类剧场。

对直营类型的演出剧场来说,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设备(座椅、舞台、灯光等)保养、场馆维护、工作人员培训等;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剧场的服务主要是设备调试支持、舞台布置、设备租赁、舞美设计等;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主要通过现场维护、技术人员协调等来实现;在演出结束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大体上包括协助清理场馆、协助设备的转移、协助舞台检修等。

对非直营的演出剧场而言,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包括设备保养技术支持信息、场馆维护技术支持信息以及相关的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主要包括演出设备的配套服务、舞台的装饰服务、相关设备的租赁信息的服务等;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包括现场协调、技术人员的搭配与协调等;在演出结束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场馆清理、人员疏散、设备转移等。

3.2.2 演出团体

与演出剧场一样,演出团体也是理想文化演出院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演出活动主要的执行者,决定着演出活动的成败。演出团体分为院线内部团体和外部团体。依据其经营权限,将内部的演出团体分为直营型和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直营型演出团体主要是接受文化演出院线直接经营管理,故院线对其的服务模式也是以调度管理为主。

在非演出时间内,文化演出院线对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培训、人员包装、搜寻剧本等;对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有优秀剧目推送、信息服务等。文化演出院线对院线外部的演出团体服务主要有演出业务洽谈、中介信息服务等。

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包括节目宣传推广、排演辅助、广告赞助等;对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有剧场信息服务、宣传推广等;对外部演出团体来说,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有提供演出剧场以及其他可能的演出相关服务。

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所有的演出剧场服务都包括提供剧场、辅助演出、技术支持等。在演出结束阶段,院线对内部的演出团体服务应是一致的,主要是包括协助转移、设备验收等;而对于外部的演出团体来说,主要是以协助转移为主。

3.2.3 观众

观众是演出市场中最终端的消费者,其对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是否认同是决定演出活动成败的关键。文化演出院线对观众的服务可分为演出和非演出两阶段。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剧目信息介绍、提供购票渠道、票务信息、场馆信息介绍、演出团体信息介绍、附属信息服务(酒店、购物、住宿等)等;而在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观众的服务包括观赏环境、安全保障等。

3.2.4 相关产业

其他相关产业主要是与演出产业相关的产业,主要包括票务相关、宣传相关、设备相关和广告赞助。文化演出院线既接受各相关产业提供的服务,也为其提供服务。文化演出院线对其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产品需求信息支持、活动推送等。

其他产业是与演出活动没有直接相关利益的产业,但是它们通过支持演出业的发展获得利益,并且反哺演出业的发展。通常,由于文化演出高雅的特性能够帮助其他产业间接地提升价值,带来更多的商机,从而使其他产业获得利益,间接地为其他产业服务。

4 结论

在文化演出院线发展过程中,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解决了如何协调服务好院线中各部分主体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为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性作用。本文中服务模式是根据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模型得来,而实际中的文化演出院线不可能是理想状态下的模型。所以,在实际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寻找适合自身文化演出院线发展的服务模式,使其不断地接近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endprint

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是研究院线管理者(包括院线管理公司、院线管理董事会等)为满足演出主体以及观众的需求,实现演出活动顺利进行,为演出主体和观众提供专业、可靠并满足演出行业和观众喜好的服务的方式。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主要通过院线管理者为演出主体以及观众提供服务来实现,这些服务分为无形服务和有形服务。无形服务包括演出支持、信息分析等;有形服务包括演出节目、硬件支持等。

3.2 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的设计

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如图2所示,它是在分析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的商业模式和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经营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演出规律提出的一种理想的、旨在全方位服务于相关演出主体的服务模型。通过对该模型的分析,期望能为各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提供一个指导方向。理想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属于院线的对象和不属于院线的对象。其中,属于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文化院线内部的演出剧场、演出团体、关联公司以及其他产业;不属于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对象包括外部的演出团体、演出剧场、其他关联服务公司以及观众。在服务过程中,首要的目标是服务好属于院线内部的服务对象和观众,其次是外部服务对象。通过该模型的运作,一方面可以满足剧场、团体的演出最大化、合理化的需求,改变目前存在的剧场坐等演出、空置率高以及因剧团演出数量少而导致人才流失等现象;另一方面可以深度挖掘观众的观演喜好,通过良好的服务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观众的观演需求,做到演出收益最大化;另外,通过探索形成的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型,可以带动演出相关产业的发展,真正激活文化演出产业链的下游,以点带面地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3.2.1 演出剧场

演出剧场是理想文化演出院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院线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演出剧场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依据演出剧场的运作规律,可将院线服务的演出剧场分为两大类:文化演出院线内部的演出剧场和演出院线外部的演出剧场。根据其经营权限的不同,院线内部的剧场分为直营和非直营两大类剧场。

对直营类型的演出剧场来说,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设备(座椅、舞台、灯光等)保养、场馆维护、工作人员培训等;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剧场的服务主要是设备调试支持、舞台布置、设备租赁、舞美设计等;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主要通过现场维护、技术人员协调等来实现;在演出结束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大体上包括协助清理场馆、协助设备的转移、协助舞台检修等。

对非直营的演出剧场而言,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包括设备保养技术支持信息、场馆维护技术支持信息以及相关的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演出剧场的服务主要包括演出设备的配套服务、舞台的装饰服务、相关设备的租赁信息的服务等;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包括现场协调、技术人员的搭配与协调等;在演出结束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场馆清理、人员疏散、设备转移等。

3.2.2 演出团体

与演出剧场一样,演出团体也是理想文化演出院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演出活动主要的执行者,决定着演出活动的成败。演出团体分为院线内部团体和外部团体。依据其经营权限,将内部的演出团体分为直营型和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直营型演出团体主要是接受文化演出院线直接经营管理,故院线对其的服务模式也是以调度管理为主。

在非演出时间内,文化演出院线对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培训、人员包装、搜寻剧本等;对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有优秀剧目推送、信息服务等。文化演出院线对院线外部的演出团体服务主要有演出业务洽谈、中介信息服务等。

在演出准备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主要包括节目宣传推广、排演辅助、广告赞助等;对非直营型演出团体的服务有剧场信息服务、宣传推广等;对外部演出团体来说,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有提供演出剧场以及其他可能的演出相关服务。

在演出实施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所有的演出剧场服务都包括提供剧场、辅助演出、技术支持等。在演出结束阶段,院线对内部的演出团体服务应是一致的,主要是包括协助转移、设备验收等;而对于外部的演出团体来说,主要是以协助转移为主。

3.2.3 观众

观众是演出市场中最终端的消费者,其对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是否认同是决定演出活动成败的关键。文化演出院线对观众的服务可分为演出和非演出两阶段。在非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的服务主要包括剧目信息介绍、提供购票渠道、票务信息、场馆信息介绍、演出团体信息介绍、附属信息服务(酒店、购物、住宿等)等;而在演出阶段,文化演出院线对观众的服务包括观赏环境、安全保障等。

3.2.4 相关产业

其他相关产业主要是与演出产业相关的产业,主要包括票务相关、宣传相关、设备相关和广告赞助。文化演出院线既接受各相关产业提供的服务,也为其提供服务。文化演出院线对其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产品需求信息支持、活动推送等。

其他产业是与演出活动没有直接相关利益的产业,但是它们通过支持演出业的发展获得利益,并且反哺演出业的发展。通常,由于文化演出高雅的特性能够帮助其他产业间接地提升价值,带来更多的商机,从而使其他产业获得利益,间接地为其他产业服务。

4 结论

在文化演出院线发展过程中,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解决了如何协调服务好院线中各部分主体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为文化演出院线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性作用。本文中服务模式是根据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模型得来,而实际中的文化演出院线不可能是理想状态下的模型。所以,在实际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寻找适合自身文化演出院线发展的服务模式,使其不断地接近理想文化演出院线服务模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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