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

2015-01-20 00:01吴红艳王露
现代商贸工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三农湖北省

吴红艳+王露

摘 要:

新型城镇化离不开农村金融发展,但当前农村金融的“缺血”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从农村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出发,在分析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村金融供给的基础上,总结湖北省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此为变革农村金融,助推湖北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

农村金融;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1-0030-02

据价值线数据中心统计显示,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为53.73%,湖北省2013年的城镇化率是54.51%。《湖北城镇发展规划(2012-2030)》预测湖北省城镇化水平2015年达53%,2020年达58%,2030年达66%,而湖北省目前正在研究的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显示,湖北省城镇化规划主要目标将高于全国水平。

1 湖北省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1.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的金融支持

1.2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支持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承担对全省农信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从表2可以看出,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支农投放不断增加,支农力度明显加大。截止到2012年末,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已达1539亿元,在各项贷款的比重由2006年的64.04%提高到72.05%。农村信用社己经成为支农信贷服务的绝对主力。

1.3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

就湖北省而言,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1)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的金融支持状况。

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恢复设立于1979年。

数据显示,农行湖北省分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效益提升,资产质量显著改善。截至2012年底,全行各项存款余额已达369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692亿元,三农县域贷款余额562亿元,占总贷款额的15.22%。从三农县域金融业务贷款占整个银行贷款总量的比重可以看出银行对三农建设、城镇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2)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的金融支持状况。

2008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正式挂牌。小额贷款、小企业贷款是邮政储蓄银行服务“三农”的核心业务,从而满足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据长江日报报道,截至2013年底,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涉农贷款达125亿。小额贷款、小企业贷款作为服务“三农”的核心业务,为77万余名农户及小微企业主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小额贷款笔均放款额仅7万元。

(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支持状况。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于2009年9月9日成立。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居民,服务区域经济、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有23家一级支行,208家营业网点,3家村镇银行。截止2012年末,“三农”贷款余额290亿元。

1.4 民间资本的金融支持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组织之间进行的货币借贷。具有及时、简便、灵活的特点,对银行信用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活跃地方经济,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2011年,湖北省民间借贷规模同比增长30%以上。资金主要投向中小企业及“三农”领域,发生民间借贷行为的企业中,近60%为中小工业企业及农林牧渔业企业,融资用途主要是弥补企业流动性不足。

2 湖北省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村金融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存在资金倒吸现象

从上面湖北省各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差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主要几个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存贷款差都呈逐年扩大趋势,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农村信用合作社、邮蓄行湖北分行。这个差额扩大说明各大银行的资金需求和资金供给存在不平衡状况,资金使用效率较低,金融创新也不足,不仅没有把更多的资金用在支持三农和城镇化建设,反而从农村地区抽走了资金。

2.2 农村金融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有限

(1)政策性银行对城镇化建设支持力度有限。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湖北省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总额增长较为缓慢。2012年农业发展银行全国各项贷款余额为16710.65亿元,湖北省占1.76%。这种规模的金融支持对于发展湖北省农村经济,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是远远不够的。

(2)商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资金有限。

从表3可以看出,中国农业银行湖北分行三农县域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较低,并且增长缓慢,表明用于扶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贷款资金增长速度缓慢,贷款的绝大多数都投向了城市,在金融支持城镇化发展上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表4数据显示,湖北邮储银行服务“三农”核心业务的小额贷款与小企业贷款所占比例逐年下降,这说明邮储银行湖北分行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有减弱的趋势,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其发展时间短,网点主要集中在武汉市城乡,加上贷款额度有限,因此对湖北省新型城镇化的拉动力不大。

(3)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资金不足。

表2显示,湖北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贷款占其全部贷款的比重保持稳定上升,但近三年上升趋势并不明显。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支农的作用开始变弱,资金进一步转移出农村地区,使得我省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发展。

2.3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

在央行和银监会的鼓励和支持下,湖北省涉农金融机构展开了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贷、“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方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然而这些措施并没有很好地改善农村金融问题,在较多农村地区,农村金融产品单一、供给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多样化的资金需求。

3 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助推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策

3.1 准入放宽,调整金融机构的区域布局

湖北省银行监管部门,一方面,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增加乡镇、县域等基层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在金融机构进入欠发达地区的初期,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允许更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和乡镇的设立。

3.2 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引导信贷资金回流乡镇

建立资金回流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湖北省政府应当制定再投资法,强制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将其在本地区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当地的信贷投放,尤其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一方面,要制订并落实“三农”贷款的增速指标。另一方面,在经济资本的分配和考核环节引入调节系数,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投入。

3.3 完善抵押担保机制,创新适应城镇化的融资产品

改革完善现行法规,突破传统担保方式的限制,扩大抵质押贷款范围。同时,针对新型城镇化的需要,量身定做合适的金融工具。如推广期限灵活的债权融资方式,开发无抵押担保的信用融资业务等。湖北省各农村金融机构应结合城镇化建设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开办购建房贷款、农业生产贷款及助学贷款,努力满足小城镇建设对信贷资金的需要。

3.4 规范民间融资

湖北省应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放松对非正规金融的管制,赋予非正规金融合法地位,完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应大力发展诸如村镇银行之类的乡土草根型金融机构,鼓励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争取以多样化的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起设立和增资扩股,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民间资本的投资比例,为新型城镇化的金融需求提供重要补充。

参考文献

[1]谢赤,孙柏,汪寿阳.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9.

[2]湖北金融年鉴编辑部.湖北金融年鉴2013[M].武汉:武汉出版社,2013.

[3]刘泽佳.农村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研究[J].湖南农业科学,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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