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的做法及建议

2015-01-28 21:52陈尚书曹学强张大伟
中国水土保持 2015年4期
关键词:水保水土保持四川省

陈尚书,曹学强,周 斌,黄 锋,张大伟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 成都 610041)

四川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的做法及建议

陈尚书,曹学强,周 斌,黄 锋,张大伟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 成都 610041)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水土保持;四川省

近年来,特别是自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四川省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和谐“生态四川”的战略目标,将宣传、贯彻、执行新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贯穿于工作中,突出了宣传工作的主题、主线和核心,注重“三个到位”,坚持“六个面向”,构建“六种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大力营造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氛围,水保宣传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从明确宣传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宣传机制、抓好经费落实、严格考核奖惩等几方面把四川省水保国策宣教工作推向深入。

1 四川省开展水保宣教工作的主要做法

1.1 注重“三个到位”,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组织到位。四川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高度重视水保国策宣教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将水保宣教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定期召开宣传工作联席会,研究各阶段宣传工作重点。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落实了负责水保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宣传信息员,确保水保国策宣传组织保障有力。二是经费到位。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各市(州)及县(市、区)水土保持局每年财政专项投入水保宣传经费均在5万元以上,全省每年总投入近1 00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新闻媒体宣传、编印《水土保持简报》、印发水保宣传资料、开展各类水保宣教活动等。三是奖惩到位。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制订了宣传实施方案,对宣传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提出对于宣传任务未完成90%以上的县(市、区)不得参与年度评先评优,对完成60%以下的县(市、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同时,在制定出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保项目、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验收管理办法时加大了宣传工作分值的权重,100分中占了10分。

1.2 坚持“六个面向”,宣传覆盖面广

1.2.1 面向党政领导汇报宣传,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四川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始终把面向党政领导宣传汇报,以引起重视、赢得支持、解决问题作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

(1)省委、省政府一直重视水保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主任委员,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林业厅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四川省水资源及水土保持委员会,负责解决水保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委员会成员一旦变动,立即向省政府报告请求调整补充,确保水保工作决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2)建立了向同级人大、政府报告水保工作制度,向最终实现将水保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这一目标又迈进了一步。四川省政府在连续7年将水保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后,又将其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极大地促进了水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水土保持机构稳定,工作人员得以充实。在四川省新一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四川省水土保持局被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为行政单位,行政职能得到加强,从而使全省水保机构更加稳定。同时,为了充实各级水保队伍,四川省水土保持局面向全国公开招录了5名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增强了技术力量。

1.2.2 面向相关部门宣传,切实加强协调配合

水保工作涉及面广,需要人大、法制办、发改委、财政、环保、交通、国土、住建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因此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特别注重面向各相关部门进行宣传,加强沟通。正是通过对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政策文件的积极宣传,使得《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顺利修订并颁布实施,也使四川省成为全国继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出台地方性法规较早的省(市)份之一。四川省人大也给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编印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释义》一书。同时,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先后顺利出台了《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成为全国第一个制定出台省级水保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省份,为规范全省水保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保证。成都市、宜宾市、达州市、广安市、南充市、眉山市已将水保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并联审批事项,环保部门将水保方案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住建部门将水保方案纳入开工许可证办理的前置条件。

1.2.3 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落实“三同时”制度

水保监督检查既是依法行政,又是对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宣传的最有效方式。为提高效率,采取了三种创新服务措施。一是制作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生产建设单位在取得水保方案批复后应做的十大事项。二是制作了“四川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便民服务卡”,将单位地址、服务电话、电子邮箱、相关网址等信息公开。三是印发了“四川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表”,将便民措施共享到四川水利网等信息平台上,要求方案编制单位、技术评估单位在开展水保业务时发给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同时,在四川省水土保持局网站上公布了省级及21个市(州)水保违法举报电话,建立了3个水保工作QQ群,极大地方便了工作,提高了效率。全省各市(州)也积极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执法监督检查时机向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体业主发放水土保持法及相关实施办法的宣传资料,让生产建设单位学法、懂法、守法,既起到了宣传效果又极大地推动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1.2.4 面向治理大户宣传,充分调动民间资金

四川省十分重视对民间资本参与水保工程建设的引导发展工作,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各地也出台了“谁治理、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等水土流失治理优惠政策,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民营水保业主予以奖励扶持,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农民、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家、个体业主等投资主体通过资金、实物、劳力和机械等多种投入方式参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坡改梯、水保植物种植等各类水土流失治理开发和水保科技示范园建设。目前,民间资本参与水保治理开发逐步呈现投资多、规模大的发展趋势,单位面积治理开发投入的强度也愈来愈大。通过调查,大户治理开发1 hm2水土流失地块投资达2万元左右,是目前重点治理工程国家单位面积投资的7倍多。近10年来,四川省民间资本参与水保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资金7.55亿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7.07 km2,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38.36万kg,受益人数达21.12万人,吸收剩余劳动力近4.5万人。

1.2.5 面向项目区干群宣传,调动治山治水积极性

在实施各类水保工程建设时,积极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治理成效,水保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及水保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关系等内容。始终把加强对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调动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作为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公布项目实施的范围、建设任务、质量要求、国家补助标准等,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阳光操作,增强透明度,从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二是切实制订水保技术培训计划,在田间地头实地示范,注重实效,特别是把《四川坡面水系工程技术研究与应用》等相关技术适时向广大农民及施工建设队伍进行推广。

1.2.6 面向青少年宣传,增强水保基本国策意识

加强对青少年的水保国策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突出强调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水保工作在建设生态四川中的重要性。通过宣传,增强了青少年的水保基本国策意识。同时,四川省水土保持局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四川省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小学读本》,联合教育部门,以多种形式开展水保科普知识教育。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水土保持局也都结合实际,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各样的水保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学生对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2 构建“六种平台”,宣传内容丰富

2.1 策划高端调研宣传

借力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助推全省水保工作。近年来通过不断努力,终于将“新形势下四川水土保持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列为该委员会的重大调研课题。由省委、省政府咨询决策委员会近20名高层老领导和各行业资深高级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先后深入20多个县(区)、50多个典型生产建设项目区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30多次,为水保宣传工作提供了很好的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同时,调研组还撰写了深刻的调研报告,并提交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扩大了水保工作的影响力。

2.2 利用重要活动宣传

全省各地坚持集中宣传与常年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制作大型水保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小册子、水保科普读物和印有水保治理成果的手提袋、扑克牌等,通过水保公益短信、公益广告,以及举办水保研讨会、文化论坛、摄影展、群众汇演、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借助移动电视传媒、室外LED多媒体电子屏、公交车传媒、出租车电子屏等社会传媒进行广泛宣传。

2.3 创建科技园区宣传

为给全省水保科技教育提供参观示范的平台,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水保科技意识,由四川省水利厅、绵阳市人民政府、盐亭县人民政府、中科院成都分院和中科院成都山地所五方共建的“四川盐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教育部、水利部批准为全国首批中小学水保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基地内的标准气象场、大型径流观测场、紫色土土壤侵蚀影响因素观测场、坡耕地粮经种植模式试验区等观测、试验、示范区,为广大市民和学生提供了一个亲近大自然、学习水保知识、参与水保实践的场所,目前已接待各种社会团体和群众参观2 000多人次。

2.4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

四川省长期与《中国水利》《中国水土保持》《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四川日报》,以及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等报刊、网站深度合作。全省各级水保部门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文章190余篇,发布水保信息1 000多条。积极组织订阅《中国水土保持》杂志,2014年征订数量位列全国第一名。加强四川省水土保持信息网、监测网、学会网的运行维护管理和审稿、核稿、信息编辑发布工作,全年在四川省水土保持信息网登载信息600多条。

2.5 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宣传

四川省水土流失严重,治理任务艰巨。已实施的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保项目、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各项目所在市(县、区)充分利用座谈会、院坝会议、乡村社三级干部会议进行水保国策宣传教育。在工程建设项目区刷写水保宣传、安全警示标语,张贴水保重点工程标识牌,并在小流域碑牌公示项目概况中加入水保宣传内容。同时,每年都对水保重点治理县的宣传工作行文,对简报、网络信息、照片、标语等资料的提交数量下达任务,年底报送水保宣传专题总结,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奖惩。

2.6 借助党校、学校宣传

四川省联合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四川省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小学读本》,并在全省选定了100所小学开展“送书进校园”活动。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与武侯实验小学建立定点联系,定期组织专家到该校开展水保宣讲活动。全省部分县组织的水保国策宣传教育宣讲团也开始到中学开展水保科普知识讲座,增强青少年对水土流失的忧患意识、水土资源的危机意识、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部分县借助这个宣教平台,开展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党校”活动。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川省水保国策宣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提高的问题:一是个别县重视不够,成立的水保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有的虽成立了水保委员会,但没有发挥应有的综合协调作用,形同虚设;二是部分县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形式单一;三是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水保宣传主要集中在条件好的学校、城区和工程治理项目区,对偏远乡镇、学校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宣传经费投入偏少,有的县因财力困难,基本没有列支宣传经费,宣传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五是多数基层水保部门基本上没有专门的宣传人员,兼职宣传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 今后工作建议

4.1 明确宣传重点

一是要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突出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二是要突出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保工作的一系列战略决策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三是要突出宣传搞好水保是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树立一批水保生态文明典型,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水保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要突出宣传近年来生产建设项目和民间资本参与水保工作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先进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五是突出宣传正反典型,加大对水保“三同时”示范工程的宣传力度,同时要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水保违法违规案例,营造良好的水保监督执法环境;六是突出宣传《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加大水保补偿费征收力度。

4.2 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推进水保宣传教育工作。

(1)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把水保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级水保部门年度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精心策划。要明确人员、明确重点、明确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重点突出。

(2)加强组织,细化方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工作,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精心组织好水土保持法施行4周年、实施办法施行3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3)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统筹考虑报、刊、网络、出版、音像、展览等各种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媒体的水利宣传主阵地、主渠道和主窗口作用,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取得新实效。

4.3 创新宣传机制

宣传教育工作是水保的软实力,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要建立灵活多样的联动机制和奖励机制,提升宣传工作地位,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形式载体,突出实践特色,注重活动效果。

(1)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和实地检查,协助配合人大、政府和水土保持委员会组织召开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施行周年座谈会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2)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批水保宣传文章,在《中国水利》《中国水土保持》《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四川日报》,以及各市(州)、县(市、区)主要媒体上刊登。

(3)要探索建立中小学水保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参观水保科技示范园、教育实践基地等课外科普活动和征文、摄影、绘画活动。

(4)要继续坚持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征文、街头咨询、公益广告、手机短信、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4 抓好经费落实

水保国策宣教是水土保持法赋予各级水保部门的重要职责,意义重大。因此,各地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积极落实相关经费,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向财政等有关部门申请专项宣传教育经费,争取经费常态化。二要按规定在水保补偿费中列支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三是各地要在行业管理经费中安排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四要利用水保重点工程的配套经费,进行重点工程宣传。五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生产建设单位和业主、水土保持相关单位开展水保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水保的大好局面。

4.5 严格考核奖惩

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四川省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量化管理及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对各市(州)、县(市、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凡是考核为不合格的市(州)、县(市、区)在次年评先评优时不予考虑。同时,逐步推行水保宣传工作通报制度,对宣传工作优劣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将其作为各市(州)、县(市、区)评优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 王 琦)

南昌工程学院与兴国县共建水保教学实践基地

2015年3月14—15日,南昌工程学院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副院长杨文利等一行5人在江西兴国县开展水土保持教学调研,考察组分别到塘背小流域治理成果现场、含田水保生态示范园和水保生态成果展室参观考察,听取了县水保局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座谈交流。经双方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拟定以含田水保生态示范园和塘背水保生态观光体验园及三角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为载体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为院方水保专业在校大学生提供科研攻关、教学实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条件和平台,构建产、学、研合作新机制。期间,学院领导和县水保局领导在含田水保生态示范园为“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教学实践基地”正式挂牌。

谢运源(江西省兴国县水土保持局)

S157

C

1000-0941(2015)04-0007-04

陈尚书(1973—),男,四川通江县人,主要从事水土保持建设与管理工作。

20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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